新娘涉嫌杀夫骗保 铁锤击碎丈夫头骨焚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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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涉嫌杀夫骗保 铁锤击碎丈夫头骨焚尸/图

2007年01月10日 07:56

新娘高艳荣庭上翻供。王鑫刚/摄
新娘涉嫌杀夫骗保
■为丈夫投保40万 ■办婚宴前11天纵火行凶
一场大火过后,新郎王秀亮被发现烧死在床上。12天后,新娘高艳荣因涉嫌纵火杀夫被逮捕。昨日上午,先用安眠药迷倒丈夫,再用铁锤击碎其头骨并焚烧新房的高艳荣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了审判。面对指控,她再三辩解,甚至在被带出法庭后还坐在地上大声喊冤。
事 件
新郎惨遭杀害被焚尸
2006年1月4日凌晨,新郎王秀亮租住在顺义区高丽营镇四村的平房起火。
警方勘查现场后认定,火灾是人为放火引发的。而尸检报告显示,王秀亮并非被火烧死,而是因头部遭受重击,颅脑损伤而亡。并且,其血液内含有大量超标安眠药物。警方还了解到,王秀亮的妻子高艳荣曾为他上了一份人身意外险,保额是40万元,受益人是高艳荣自己。邻居们也称,丈夫死后,高艳荣看起来似乎并不“伤心”。她还私下打听案件进展并急于要求火化尸体,并向律师咨询保单是不是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王家人还反映,高艳荣曾多次向王秀亮索要彩礼。去年1月16日下午5时,高艳荣因涉嫌杀夫焚尸灭迹被警方带走。
庭 审
疑点一:自供下药杀人又翻供
据了解, 高艳荣曾向警方讲述了作案过程。当天她和王秀亮因钱发生争执,于是趁王秀亮不注意,将安眠药放进水杯。王秀亮喝后昏迷,她便持铁锤砸死丈夫,还点燃了床单。
然而在昨天的庭审中,她全盘推翻了以前的口供:“完全不属实!”高艳荣说,她和王秀亮同岁,是在2005年1月经别人介绍相识的,2006年年初领取了结婚证,并定于1月15日办酒席。两人关系一直挺好,起火前,她还和王秀亮一起布置新房。由于还没办婚礼,她当晚回到了仅有一街之隔的父母家住,自己是在被人叫醒后才知道起火的。“另有其他人杀死了他!”高艳荣说,当晚,她看见有一个人从新房附近逃跑,但由于天黑,没有看清对方是谁。
但公诉人很快指出,专家勘查现场后未发现有第三人进入现场的痕迹,也没有发现王秀亮有任何仇人,而且“很难相信仇人能让他顺从地服下安眠药”。
同时,高艳荣还称警察刑讯逼供造成了她与王秀亮的孩子流产。对此,公诉人出示的警方询问录像显示,高艳荣并未遭到逼供,整个过程都是她在陈述。公诉人说,流产是由宫外孕引发的。
疑点二:婚前先给丈夫投保40万
对于公诉方提出的高艳荣为丈夫投保40万元意外险,并将受益人填写为自己的质疑,高艳荣解释说,因为保险员张某是自己的朋友,为帮张某完成业绩,于是让王秀亮投保了意外险,但当时未填写受益人。张某要求一定要指定受益人,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她代丈夫签字,将受益人填写为自己。高艳荣否认自己知道更改受益人还需要本人签字。但公诉人就此指出,高艳荣曾在保险公司做了6年的业务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业务常识。
疑点三:新娘情人提供不利证言
昨天,公诉人还宣读了高艳荣的情人王某的证言。他说,高艳荣曾告诉他,她根本没与王秀亮发生过性关系,和王秀亮结婚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给情人王某生个孩子。在高艳荣被抓当天,她还主动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如果感情好,怎么能在丈夫死后作出这样的事情?”
“这不是在写推理小说,这样对我不公平!”高艳荣冲着公诉人吼叫。在被法警带出法庭后,她一屁股坐在走廊地上不起来,哭喊自己冤枉。

北京晨报 记者 颜斐
新娘涉嫌杀夫骗保 铁锤击碎丈夫头骨焚尸/图

2007年01月10日 07:56

新娘高艳荣庭上翻供。王鑫刚/摄新娘涉嫌杀夫骗保
■为丈夫投保40万 ■办婚宴前11天纵火行凶
一场大火过后,新郎王秀亮被发现烧死在床上。12天后,新娘高艳荣因涉嫌纵火杀夫被逮捕。昨日上午,先用安眠药迷倒丈夫,再用铁锤击碎其头骨并焚烧新房的高艳荣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了审判。面对指控,她再三辩解,甚至在被带出法庭后还坐在地上大声喊冤。
事 件
新郎惨遭杀害被焚尸
2006年1月4日凌晨,新郎王秀亮租住在顺义区高丽营镇四村的平房起火。
警方勘查现场后认定,火灾是人为放火引发的。而尸检报告显示,王秀亮并非被火烧死,而是因头部遭受重击,颅脑损伤而亡。并且,其血液内含有大量超标安眠药物。警方还了解到,王秀亮的妻子高艳荣曾为他上了一份人身意外险,保额是40万元,受益人是高艳荣自己。邻居们也称,丈夫死后,高艳荣看起来似乎并不“伤心”。她还私下打听案件进展并急于要求火化尸体,并向律师咨询保单是不是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王家人还反映,高艳荣曾多次向王秀亮索要彩礼。去年1月16日下午5时,高艳荣因涉嫌杀夫焚尸灭迹被警方带走。
庭 审
疑点一:自供下药杀人又翻供
据了解, 高艳荣曾向警方讲述了作案过程。当天她和王秀亮因钱发生争执,于是趁王秀亮不注意,将安眠药放进水杯。王秀亮喝后昏迷,她便持铁锤砸死丈夫,还点燃了床单。
然而在昨天的庭审中,她全盘推翻了以前的口供:“完全不属实!”高艳荣说,她和王秀亮同岁,是在2005年1月经别人介绍相识的,2006年年初领取了结婚证,并定于1月15日办酒席。两人关系一直挺好,起火前,她还和王秀亮一起布置新房。由于还没办婚礼,她当晚回到了仅有一街之隔的父母家住,自己是在被人叫醒后才知道起火的。“另有其他人杀死了他!”高艳荣说,当晚,她看见有一个人从新房附近逃跑,但由于天黑,没有看清对方是谁。
但公诉人很快指出,专家勘查现场后未发现有第三人进入现场的痕迹,也没有发现王秀亮有任何仇人,而且“很难相信仇人能让他顺从地服下安眠药”。
同时,高艳荣还称警察刑讯逼供造成了她与王秀亮的孩子流产。对此,公诉人出示的警方询问录像显示,高艳荣并未遭到逼供,整个过程都是她在陈述。公诉人说,流产是由宫外孕引发的。
疑点二:婚前先给丈夫投保40万
对于公诉方提出的高艳荣为丈夫投保40万元意外险,并将受益人填写为自己的质疑,高艳荣解释说,因为保险员张某是自己的朋友,为帮张某完成业绩,于是让王秀亮投保了意外险,但当时未填写受益人。张某要求一定要指定受益人,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她代丈夫签字,将受益人填写为自己。高艳荣否认自己知道更改受益人还需要本人签字。但公诉人就此指出,高艳荣曾在保险公司做了6年的业务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业务常识。
疑点三:新娘情人提供不利证言
昨天,公诉人还宣读了高艳荣的情人王某的证言。他说,高艳荣曾告诉他,她根本没与王秀亮发生过性关系,和王秀亮结婚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给情人王某生个孩子。在高艳荣被抓当天,她还主动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如果感情好,怎么能在丈夫死后作出这样的事情?”
“这不是在写推理小说,这样对我不公平!”高艳荣冲着公诉人吼叫。在被法警带出法庭后,她一屁股坐在走廊地上不起来,哭喊自己冤枉。

北京晨报 记者 颜斐
这种女人,让我恶心的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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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 :@
这个案子有疑点:一、警方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手段侦查到屋内没有第三个人进入,手段和方法是否可靠?当时的条件是否会使侦查结果发生错误?应当在法庭质证。二、嫌疑人为丈夫买了保险,她并不一定要图财害命。她是否有这个动机,动机和杀人行为之间是怎样的一种联系,应该查清楚——主要看有没有帮凶。总之,本案应该慎重。
原帖由 儿童 于 2007-1-11 08:12 发表
这个案子有疑点:一、警方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手段侦查到屋内没有第三个人进入,手段和方法是否可靠?当时的条件是否会使侦查结果发生错误?应当在法庭质证。二、嫌疑人为丈夫买了保险,她并不一定要图财害命。 ...



1 : 警察已经确认没有第三人进入现场,这不是没有证据,这是新闻报道,没有公布而已

2:没有直接联系说保险是直接动机,但被告是直接受益人,是可以怀疑为动机的,况且是他自己填写自己是受益人的

3:仔细看看,不止这几个证据,其中还有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