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困境”与国家安全观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19:20:18
作者:门洪华

文章来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摘 要:  中国国际战略的基本布局,应以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为核心,在新安全观的理念指导下,进一步促进中国融入国际社会,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建设性的、可预期的积极建设者。中国崛起必然冲击国际社会固有的权力格局和利益格局,在国际关系中建立和发展利害共同体应视为促进中国顺利崛起的重要途径。关键词:  国家安全;安全困境;新安全观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对安全的主观认识,取决于国内外客观形势与战略决策者主观认识,并随着时间和环境的转换而有所变化。[ 1]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 世纪70 年代末,国家安全的边界基本上完全由地理疆域确定,中国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主要基于国家生存安全的需要,因此与国际安全是相对分离的。[2] 20世纪80 年代迄今,随着国际局势的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的各种因素跨越国界,其控制也超出了单一国家的能力范围,因而成为世界所有国家共同面对的安全问题,国家安全的传统边界已经被打破,安全威胁可谓无处不在。[3] 这些变化要求各国从全球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角度看待和处理国家安全问题。鉴于此,当今的国家安全已经是发展意义上的问题,含义异常丰富。[4] 我国顺应时代潮流,对国家安全的关注并不局限于政治安全等传统观念,新安全观的提出就是我国国家安全观念创新的标志。

中国崛起以国家安全与否为基础性标尺。在一定意义上讲,我国能否顺利实现崛起,取决于国家安全能否得到维护、国家战略利益能否得以拓展。中国国际战略的基本布局,应以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为核心,在新安全观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促进中国融入国际社会,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建设性的、可预期的积极建设者。本文秉持这一理念,对中国在新世纪面临的安全困境、中国新安全观倡议的创新意义进行剖析,并提出创立和发展国际利害共同体的具体政策建议。

一、中国的“安全困境”

在世界格局的急遽变化中,国家安全是任何国家战略目标的首要乃至最高的诉求。无政府状态成为认识国际政治的基本起点, 安全困境( Security Dilemma) 是每一个国家必须面对的现实,“强者能其所事,弱者受其所难”仍然是国家在安全问题上的切实感受。

“安全困境”是一个结构性概念,指的是一个国家追求自身安全的意图增加了其他国家的不安全感,因为一方将自己的安全措施解释为防御性的,而把另一方的措施解释为可能的威胁。或者说,一国为了自卫而加强军备,但本国军备的加强又刺激他国这样做,这样客观上造成不安全的环境,为了安全而导致不安全。[ 6]安全困境最为经典的表述来自历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雅典实力的增长以及这种增长在斯巴达引起的恐惧使得战争不可避免。”[7] 就逻辑和经验事实两方面而言,安全困境是国际政治中常见的模式, 构成国际紧张、对立乃至冲突的常见动因。[ 8]

在全球安全结构中,我国处于极其特殊的地位,国家安全有着与众不同的特征。地理位置和东亚地缘政治结构决定了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实在和潜在威胁是多元的。[ 9] 冷战结束以来,我国第一次处于没有直接的巨大军事威胁的情势,与周边大小国家的安全关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从这个角度看,我国的安全环境处于历史较好的时期。然而,中国崛起被诸多国家尤其是大国解读为安全威胁,针对我国的战略遏制因素在增加,美国在中国周边的战略布局成为我国安全困境的指向标。可以说,与其他大国相比,我国的安全情势是最为严峻的,而且还有国家统一的战略任务,因而其安全环境存在巨大的脆弱性,不确定因素甚多。换言之,我国国家安全面临传统和非传统因素的双重压力,前者主要来源于国家分裂势力,尤其是台独、藏独、疆独,国家领土完整、主权完整的现实威胁明显加大, 卷入局部战争的危险有所增大。[ 10]后者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早就存在,近年来,其影响的凸显在一定程度上是各国之间相互依赖加深的结果。[ 11]总体而言,中国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来源多样,这不仅包括传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如环境污染、流行性疾病、资源短缺、恐怖主义等,而且有与互联网相关的技术异化、信息安全等新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12]

安全困境不仅产生于客观的国际权力结构,更主要来源于对国家安全竞争的零合性( Zero2Sum) 假设。这是通过对西方近现代历史进行剖析得出的结论,许多传统西方学者视之为无解之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安全竞争并非完全是零合的,裁军、军备控制甚至也可能达成双赢的结果; 安全也并非完全竞争性的,也许可以相互促进、相互包容。我们并不否认解决安全困境将是人类面临的巨大挑战,但我们可以引进进程性因素来促进安全困境的解决,如国家安全观念的改变、国际安全合作的加强等,即通过合作性的而不是竞争性的战略来实现共同的安全目标。恰如社会建构主义所强调的那样,如果行为体之间的共有知识使它们可以建立相互信任,则它们就会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安全共同体的建立就是可能的。本文重点分析安全观念的变革,并从利害共同体的角度分析如何通过合作和协调解决安全困境。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争取较好的安全环境,改善与周边国家的安全关系、加强多边安全合作至关重要,但加快推进国防现代化和新军事革命同样是不可或缺的战略措施。

二、国家安全观念的变革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 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国际关系的内涵大大丰富,并且日益多极化、制度化和有序化;非国家行为体(如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 的作用增强,并逐步得到应有的重视;国际关系中的复合相互依赖日益加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表现在安全问题上,大规模的国际冲突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非此即彼”的零合博弈模式在减少;出现了国际缓和与一定程度的国际合作,双赢博弈越来越普遍。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合作越来越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流,国家安全与整个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出现了合作安全、全球安全等新的认识模式。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安全问题的跨国性和综合性日益突出,安全的范畴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军事、政治和经济安全,日益涉及社会、环境和文化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全球化不仅导致国家的经济安全利益越来越重要,而且使得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成为安全利益的新内容。[ 13]鉴于此,合作安全成为维护国际安全的有效途径,各国需要通过加强各领域合作扩大共同利益,提高应对威胁和挑战的能力与效率。和平只能建立在相互的、共赢的安全利益之上,共同安全是维护国际安全的最终目标。过去,中国最担心的是自身安全受到威胁; 现在,周边国家及世界主要大国对中国崛起是否会带来威胁充满疑虑。正是这种内外互动促使我国提出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型安全观,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付诸实践,并将之延伸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之中。作者:门洪华

文章来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摘 要:  中国国际战略的基本布局,应以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为核心,在新安全观的理念指导下,进一步促进中国融入国际社会,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建设性的、可预期的积极建设者。中国崛起必然冲击国际社会固有的权力格局和利益格局,在国际关系中建立和发展利害共同体应视为促进中国顺利崛起的重要途径。关键词:  国家安全;安全困境;新安全观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对安全的主观认识,取决于国内外客观形势与战略决策者主观认识,并随着时间和环境的转换而有所变化。[ 1]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 世纪70 年代末,国家安全的边界基本上完全由地理疆域确定,中国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主要基于国家生存安全的需要,因此与国际安全是相对分离的。[2] 20世纪80 年代迄今,随着国际局势的发展,威胁人类生存的各种因素跨越国界,其控制也超出了单一国家的能力范围,因而成为世界所有国家共同面对的安全问题,国家安全的传统边界已经被打破,安全威胁可谓无处不在。[3] 这些变化要求各国从全球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角度看待和处理国家安全问题。鉴于此,当今的国家安全已经是发展意义上的问题,含义异常丰富。[4] 我国顺应时代潮流,对国家安全的关注并不局限于政治安全等传统观念,新安全观的提出就是我国国家安全观念创新的标志。

中国崛起以国家安全与否为基础性标尺。在一定意义上讲,我国能否顺利实现崛起,取决于国家安全能否得到维护、国家战略利益能否得以拓展。中国国际战略的基本布局,应以维护和拓展国家利益为核心,在新安全观理念的指导下,进一步促进中国融入国际社会,成为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建设性的、可预期的积极建设者。本文秉持这一理念,对中国在新世纪面临的安全困境、中国新安全观倡议的创新意义进行剖析,并提出创立和发展国际利害共同体的具体政策建议。

一、中国的“安全困境”

在世界格局的急遽变化中,国家安全是任何国家战略目标的首要乃至最高的诉求。无政府状态成为认识国际政治的基本起点, 安全困境( Security Dilemma) 是每一个国家必须面对的现实,“强者能其所事,弱者受其所难”仍然是国家在安全问题上的切实感受。

“安全困境”是一个结构性概念,指的是一个国家追求自身安全的意图增加了其他国家的不安全感,因为一方将自己的安全措施解释为防御性的,而把另一方的措施解释为可能的威胁。或者说,一国为了自卫而加强军备,但本国军备的加强又刺激他国这样做,这样客观上造成不安全的环境,为了安全而导致不安全。[ 6]安全困境最为经典的表述来自历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雅典实力的增长以及这种增长在斯巴达引起的恐惧使得战争不可避免。”[7] 就逻辑和经验事实两方面而言,安全困境是国际政治中常见的模式, 构成国际紧张、对立乃至冲突的常见动因。[ 8]

在全球安全结构中,我国处于极其特殊的地位,国家安全有着与众不同的特征。地理位置和东亚地缘政治结构决定了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实在和潜在威胁是多元的。[ 9] 冷战结束以来,我国第一次处于没有直接的巨大军事威胁的情势,与周边大小国家的安全关系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从这个角度看,我国的安全环境处于历史较好的时期。然而,中国崛起被诸多国家尤其是大国解读为安全威胁,针对我国的战略遏制因素在增加,美国在中国周边的战略布局成为我国安全困境的指向标。可以说,与其他大国相比,我国的安全情势是最为严峻的,而且还有国家统一的战略任务,因而其安全环境存在巨大的脆弱性,不确定因素甚多。换言之,我国国家安全面临传统和非传统因素的双重压力,前者主要来源于国家分裂势力,尤其是台独、藏独、疆独,国家领土完整、主权完整的现实威胁明显加大, 卷入局部战争的危险有所增大。[ 10]后者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早就存在,近年来,其影响的凸显在一定程度上是各国之间相互依赖加深的结果。[ 11]总体而言,中国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来源多样,这不仅包括传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如环境污染、流行性疾病、资源短缺、恐怖主义等,而且有与互联网相关的技术异化、信息安全等新的非传统安全问题。[ 12]

安全困境不仅产生于客观的国际权力结构,更主要来源于对国家安全竞争的零合性( Zero2Sum) 假设。这是通过对西方近现代历史进行剖析得出的结论,许多传统西方学者视之为无解之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安全竞争并非完全是零合的,裁军、军备控制甚至也可能达成双赢的结果; 安全也并非完全竞争性的,也许可以相互促进、相互包容。我们并不否认解决安全困境将是人类面临的巨大挑战,但我们可以引进进程性因素来促进安全困境的解决,如国家安全观念的改变、国际安全合作的加强等,即通过合作性的而不是竞争性的战略来实现共同的安全目标。恰如社会建构主义所强调的那样,如果行为体之间的共有知识使它们可以建立相互信任,则它们就会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安全共同体的建立就是可能的。本文重点分析安全观念的变革,并从利害共同体的角度分析如何通过合作和协调解决安全困境。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争取较好的安全环境,改善与周边国家的安全关系、加强多边安全合作至关重要,但加快推进国防现代化和新军事革命同样是不可或缺的战略措施。

二、国家安全观念的变革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 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尤其是冷战结束以后,国际关系的内涵大大丰富,并且日益多极化、制度化和有序化;非国家行为体(如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 的作用增强,并逐步得到应有的重视;国际关系中的复合相互依赖日益加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表现在安全问题上,大规模的国际冲突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非此即彼”的零合博弈模式在减少;出现了国际缓和与一定程度的国际合作,双赢博弈越来越普遍。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合作越来越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流,国家安全与整个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出现了合作安全、全球安全等新的认识模式。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安全问题的跨国性和综合性日益突出,安全的范畴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军事、政治和经济安全,日益涉及社会、环境和文化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全球化不仅导致国家的经济安全利益越来越重要,而且使得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等成为安全利益的新内容。[ 13]鉴于此,合作安全成为维护国际安全的有效途径,各国需要通过加强各领域合作扩大共同利益,提高应对威胁和挑战的能力与效率。和平只能建立在相互的、共赢的安全利益之上,共同安全是维护国际安全的最终目标。过去,中国最担心的是自身安全受到威胁; 现在,周边国家及世界主要大国对中国崛起是否会带来威胁充满疑虑。正是这种内外互动促使我国提出了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型安全观,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付诸实践,并将之延伸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之中。
回溯历史可以看到,新安全观与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相呼应,[14]中国提出新安全观并将之付诸实践有其必然性。1949 年至今,我国国家安全观念的演化经历了四个阶段。[ 15] 第一个阶段从1949 年新中国成立起至1969 年苏联入侵珍宝岛,我国的安全观念是政治安全与军事安全并重,经济安全处于十分次要的位置,其他领域的安全基本上处于决策者的视线之外。巩固胜利果实、争取新政府在国际上的合法地位、争取政治安全是中国最为重要的国际战略目标。在这个阶段,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的头号威胁来自美国。第二阶段从1969 年中苏珍宝岛冲突到1982 年中共十二大宣布实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军事安全成为中心,政治安全威胁感减弱,经济安全紧迫感虽比第一阶段上升,但与前两者比较仍处于国家安全考虑的边缘。此时,我国安全考虑的重点是军事威胁,最直接的威胁源就是苏联。在前两个阶段,我国采取暴风骤雨方式巩固国内政治安全,与国际上维护国家安全的纵横捭阖遥相呼应。第三阶段从1982 年中共十二大至1996 年,我国的安全观念仍然集中于核心安全领域,经济安全的重要性开始明显上升,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的地位开始下降,这是第二代领导人在安全观念上的创新。第四个阶段始自1996 年4 月上海五国机制的创立,国家领导人将非核心安全领域纳入安全战略思考的重心,开始构筑以合作安全、相互安全为核心的新安全思维。1997 年3 月,中国在东盟地区论坛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新安全观”。1997 年4 月,《中俄关于世界多极化和建立国际新秩序的联合声明》中,双方主张确立新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观,呼吁通过双边、多边协调合作寻求和平与安全。1999 年3 月26 日江泽民在联合国裁军谈判会议上第一次阐述了中国的新安全观,强调其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合作”。2001 年7 月1 日,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 周年大会上全面阐述了中国的新安全观:“国际社会应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努力营造长期稳定、安全可靠的国际和平环境。各国应加强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逐步改变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使经济全球化达到共赢和共存的目的。”至此,新安全观的完整表述得以完成。

新安全观的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异同,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各国应经常就各自安全防务政策以及重大行动展开对话与相互通报;互利是指顺应全球化时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为对方安全创造条件,实现共同安全; 平等是指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应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不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协作是指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就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消除隐患,防止战争和冲突的发生。在一定意义上,新安全观可解读为安全威胁判断上的普遍安全论、安全基础上的共同安全论、安全内涵上的综合安全论、安全维护手段上的合作安全论。

随着中国的崛起,国家战略利益在拓展,国家安全在深度和广度上也在逐渐扩展,如加强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的维护,强调人类安全的重要意义等。另一方面,全球化背景之下的安全概念可谓无所不包,而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也变得多样,其难度无疑也在增加。鉴于此,我国大战略应强调有所作为,积极融入国际社会,拓展国家战略利益。在实践上,主要应采取以建立信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安全模式,强调加强区域安全机制建设的积极性; 在军事战略层面,秉持积极防御战略思想,要求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在军队建设上,要由数量密集型、人力密集型向质量效能型、科技密集型转变。中国国家安全最基本的内容就是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这是国家利益中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也是能否确保国家安全的基本标尺。随着安全综合性的进一步深入,通过多边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将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途径。

三、建立、发展利害共同体的意义

迄今为止,中国崛起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我们积极进取、承担大国责任的战略作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但是,中国崛起必然冲击国际社会固有的权力格局和利益格局,必将引起国际社会尤其是既得利益较多之大国的不安和不快,它们的某些应对措施可能构成中国崛起的障碍。鉴于此,我们强调,在国际关系中建立和发展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的利害共同体应视为促进我国顺利崛起的重要途径。在全球化浪潮下,国际分工的深度、广度不断加强,世界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和生产一体化速度加快,总体上把各国联成一个相互依赖的整体。它不但促进了世界市场的整体发育,而且使世界各国对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大为增强,世界越来越进入一个复合相互依赖的时代。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际政治关系乃至整个国际关系都将随着世界生产力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整体性而发展。在层出不穷的全球性问题上,各国利益密切相关,人口爆炸、国际恐怖主义、核武器以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环境恶化、跨国毒品交易等,已成为国际社会而非单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可怕困境,需要各国努力解决。共同利益和共同威胁呼唤各国之间的合作。就我国而言,与世界的联系不断加强,极大地扩展了我国的经济空间,但同时金融危机、信息冲击等成为战略性威胁。正如《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所阐明的那样:“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全球化进程日益深化的背景下,面对现代恐怖主义、毒品威胁及其他跨国犯罪的挑战,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因此,世界各国应在本地区和全世界范围内就解决上述全球性问题开展最广泛的合作,并做出实际贡献。”[ 16]

这种整体意识导致建立国际利害共同体的实践。实际上,国际利害共同体就是将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一荣共荣、一损俱损的认识付诸实践并予以规则化、制度化的过程。几个世纪以来,许多国家都曾致力于建立利益共同体,传统的结盟、新兴的自由贸易区和区域一体化都是建立利益共同体的体现。这些方式有的体现了传统的思路,有的代表着新兴的趋势。国家利益往往在国际关系中表现为国家间的利害关系,国际关系史也往往表现为各自利益交往、争斗和冲突的历史。由于环境保护、艾滋病、有组织跨国犯罪、恐怖主义等全球性灾害日益凸显,所以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也提上了各国的议事日程。建立利害共同体的国际条件基本成熟,而新安全观的提出和全面参与国际战略的实施,为我国参与和主导建立利害共同体提供了国内基础和实践经验。

建立利害共同体应着眼于全球和区域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建立促进全球合作、应对国际危机(包括反恐、生态保护等) 的利害共同体,应注意有效利用现有的全球性国际制度,同时加强我国的议程创设能力。在区域层面建立利害共同体,应进一步体现有所作为的积极姿态,在经济、安全、军事和生态等方面与邻近国家展开积极合作,加强地缘政治经济的塑造能力,着眼于构建区域全面合作的制度框架。在经济上,促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强调“10 + 3 机制”可以发展成为东亚区域合作的主渠道,逐步形成一种紧密型的环中国经济带,[17]建立起区域经济、贸易、投资、安全的合作框架; 在安全上,扩展上海合作组织的战略范畴和目标,加强与东盟国家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军事上,积极拓宽与主要大国的合作,积极参与反恐、防止武器扩散和联合军事演习等。概言之,我国应在自己利益攸关的地区培育和建立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平等、合作、互利、互助的地区秩序,强调分享、共荣、双赢,避免零和,在建设性的互动过程中探索和逐步确立国家间关系和国际关系的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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