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救救武汉的志愿者"罐子"(麻烦想讨论者请另找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4:55:42
]]
相关媒体报道
长江商报》——《反扒志愿者打死小偷?》追踪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show.aspx?id=18492                                                            

                                                                   《反扒志愿者打死小偷?》追踪


  www.changjiangtimes.com·   2006-12-21 6:44:00· 来源 : 长江商报


  
警方已成立专案小组

  本报讯(记者 张爽 吴边)昨日,本报刊发《反扒志愿者打死小偷?》一文,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记者为此走访了被殴致死“小偷”杨某的家属及负责处理此事的武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据介绍,警方对此案一直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门办案小组。昨日,反扒志愿者小伟的家属向警方提出保释申请,警方表示将按正常办案程序处理。

                                                                       父子感情很淡薄

  昨日下午,记者在武汉电线厂职工宿舍见到了杨某的父亲。杨父今年70多岁,看起来很和蔼,和记者交谈时,他的心情一直很平和。
  杨父称,杨某是他的小儿子,婚后很少回家。今年5月老伴去世后,他就一个人生活。10月底,小儿媳告诉他,杨某开车时,不慎与一辆货车相撞,对方拿铁棒将其右脑击伤。
  “我去医院看他时,他已经在重症病房,当时我隔着玻璃见了他最后一面。”杨父说,处理丧事及与警方联系,都是小儿媳处理的。“得知儿子去世,我心里很平静。实在是因为他太长时间没回家了,感情都已经很淡薄了。”

                                                             高中时曾打伤同学被劳教

  杨父说,杨某读书期间,他们管教一直很严,每天按时检查功课,杨某学习成绩很好,但性格比较叛逆。高二时把一同学打成重伤,被送进了劳教所,一年多才后出狱。
  “工作后,他在单位有了宿舍,就很少回家了。”杨父称,杨某结婚后,回家次数更少了,只是每年过年时,和儿媳一起回来一趟。“后来,他辞职了,说是在做生意。”
  杨父告诉记者,他并不知道儿子有偷窃行为,“我和老伴都是老党员,要是小儿子真的是小偷,我感到万分惭愧,我相信公安机关会公正处理的。”

成立专案小组进一步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处理此案的武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该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反扒联盟弘扬了社会正气,为公安机关的反扒行动作出了很大贡献,这种勇气和行为值得社会的肯定。但反扒更要注意遵守法律,在制服小偷后,切不可再使用武力。否则,尽管在道德上是正义的行为,也有可能违法,给自己造成很大被动。
  该负责人称,警方对此案一直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门办案小组,确保公正办理。同时,因此案具有特殊性,对嫌犯小伟的处理还有待于警方进一步的调查。
  对于小伟家属昨日提出的保释申请,警方表示,将按正常办案程序处理。

小偷有罪 罪不至死

  昨日,多名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027-87666666表达对该事件的看法。
  读者魏小姐表示,小偷虽然犯法,但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她认为反扒人员在和小偷的搏斗中将小偷打死,属于避险过当。“小偷虽然犯了错,但他的这种错误受到的惩罚应该是需要公正的法律来进行裁决的。小偷也是公民,也受法律的保护,反扒成员没有权力剥夺小偷的生命。如果让这种行为放任,以后很多人会打着见义勇为的旗号伤人,会造成更多悲剧的发生。”
  另一位读者张先生表示,某些事情要解决的合情合理非常困难。“合情就是市民大众的看法,合理是法律的解释。抛开这件事情,我们应该将法律意识更加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这样这种悲剧就会在源头上解决。”
事发武汉,其反扒时棍击杨某,后者28天后死亡

  新快报讯 据《武汉晚报》报道,武汉志愿者联盟成员在反扒时用甩棍击打过被怀疑扒窃的杨某,杨某在28天后突然死亡。据悉,该名反扒志愿者罐子(网名)已被警方刑拘。




   



  扒手遭棍击28天后死亡

  今年9月24日,武汉志愿者联盟组织了一批队员,义务走上街头维护社会秩序。当天下午4时许,在该市青年路车站附近,队员们发现杨某偷上车乘客的1部手机。就在准备抓捕时,杨某又将手机放回该乘客身上后逃跑,穿越花坛时摔了一跤,被两名队员扭回。杨某的同伙与反扒队员发生冲突,一队员的腿部被咬伤。此时,赃物及失主均已消失,杨某进行口头挑衅,罐子接过队友的甩棍,打了杨某两下。约10分钟后,反扒大队警察将杨某带走。在得知杨某身上有伤时,该大队专程带杨某到医院做检查,当时杨某头部有一个包块,腿部肿大,拍片表明没有内伤。

  10月22日,在距离9月24日28天后,杨某突然死亡。据警方介绍,法医鉴定结论为“死者头部包块引发诱因致死”,而包块疑为28天前产生。随后,罐子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拘。目前,罐子的律师正准备申请重新做法医鉴定。

  律师:志愿者地位尴尬

  19日,罐子的父母前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该所律师王万雄认为司法鉴定结论对罐子极为不利。

  “民间反扒志愿者隐姓埋名,冒着生命危险维护社会正义,其本身是令人崇敬和钦佩的!”王万雄认为,因不具备执法的主体资格,反扒志愿者稍有不慎就会被歹徒反咬一口。

  但有多名目击者称杨某在逃跑时摔过一跤,而罐子根本没有击打其头部。王万雄表示,一般在见义勇为或正当防卫的情况下造成的伤害,哪怕真的是反扒志愿者造成的,也将被法院认定罪轻或无罪。

  父母:坚信儿子无罪

  罐子出身书香门第,其父得知儿子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后,急得几天几夜都睡不着觉。

  19日,其父称,儿子“从小就有正义感”。还定期帮助一名失去双臂的七旬老人打扫房间。这位62岁的父亲说:反扒志愿者受伤的事情经常见诸报端,是典型的吃力不讨好,没想到现在活生生地发生在儿子的身上。他们坚信儿子无罪!

  (Fish/编制)
]]
2006.12.28号更新

转帐:

2006.12.24  30.10

2006.12.26  100

2006.12.26  120

2006.12.26  200(此款由兰州打入)

2006.12.27  100

2006.12.27  200

2006.12.27  200

交由瑶瑶手中的:

永不放弃 100  瑶瑶 100

目前为止捐款金额总计:10644.65
2006.12.30号更新

转帐:

2006.12.28  200元(此款由深圳存入)

交到瑶瑶手上的:

静静的迪士尼100   欣然200
]]
收到,貌似前不久上次武汉晚报登的是2个小偷告志愿者是抢劫!
如果打击在头部致命的话,为什么要28天后才死啊?小偷和普通人不一样?
不打小偷行吗...我们这里的小偷偷东西被人发现后...还会打被偷的人..妈的..什么世道...
这个.....说个实在话
要是纯粹按照法律....志愿者真的很麻烦...
毕竟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
谁又知道呢?

但是就净化社会风气而言
该政府出面干涉法律了

我也相信在年关将至的时候
政府会有所表示的
:)

想起前不久四川那件事!
联盟的志愿者是真正的无私奉献者 他们所有的行动都是没有任何报酬的
他们的所做所为都是隐姓埋名的 他们的单位 父母 朋友都不知道  偷窃团伙的打击报复 是非常嚣张的  他们不得不有所顾及
在我们被偷时  在发现被偷却被小偷威胁时  ....在我们最无助的时候  也许就有默默无闻的联盟志愿者站出来帮助你 声援你 这样一个尴尬地位的明间组织 在默默忍受着各种不公 无私的为各位提供各种帮助 在他们面临困难的时候 我们也不应该旁观  我们也应该有所行动 我们应该用自己的行动向所有小偷表明自己严正的立场.你们不是诬陷他们吗?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人民来辨别是非!你们不是要求赔偿吗?人民来陪!可恶的小偷们 马上收起你罪恶的双手 否则人民不答应!
尊敬的"罐子" 你受委屈了 请不要气馁 我们一致站在你的身边
尊敬的联盟志愿者们 请继续保持下去 我们需要你的存在 感谢你们 谢谢!!
尊敬的各位    在志愿者需要我们的时候 我们不能集体失声 法律无情 人不能无情 请伸出援助之手 救救我们的"罐子" !!
顶他个肺...!
真正的社会志愿者是不会去干抓小偷这类事的.帮助弱势群体就好.在香港,就有社工,或义工.维护社会秩序这类事是警察干的.国家也没给普通公民执行的权力.还是等待法律公正的审判吧.
真要做的话,为啥活动时未通知警方,由警方派人指导监督.
我打着替天行道的名号完全就可以去杀人放火了  建议下次谁在超大犯错误一律封IP永世不允许登陆超大
貌似在西方小偷入室盗窃事主发现击毙是不负责的!
---以上是在部队听一23号院的人说的!
在美国闯入私人领地(不一定是住宅),在警告(Dont move)后,如果有动作,就可能被击毙.

所以在美国听到Dont move就千万不要动,拿钱包掏手机掏护照都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对于楼主所贴的事情,我认为根本不是件事,不理解警方的思路,就算是两个人打架也不过是拘留了事,根本没必要处罚.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7-1-2 16:51 发表
我打着替天行道的名号完全就可以去杀人放火了  建议下次谁在超大犯错误一律封IP永世不允许登陆超大


说这话的人太没血性了,,,中国的警察能干点事,小偷们能那么猖狂?!用得着他们在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打人来过瘾?!
原帖由 中国sunyan 于 2007-1-2 16:51 发表
我打着替天行道的名号完全就可以去杀人放火了  建议下次谁在超大犯错误一律封IP永世不允许登陆超大

麻烦你仔细看看志愿者的规章和纪律 别以为就你懂法
原帖由 rfzzzzzzzz 于 2007-1-2 16:37 发表
真要做的话,为啥活动时未通知警方,由警方派人指导监督.

警方?新疆小偷杀死地质大学生 被抓后 结果又是怎么样?法律这个时候在那里?
原帖由 痴者 于 2007-1-2 18:06 发表

麻烦你仔细看看志愿者的规章和纪律 别以为就你懂法



黑帮还讲忠义 是否他就是合法的?  大秦让你们别把煽情当论据都教育你们几年了怎么还不见成效“?
原帖由 痴者 于 2007-1-2 18:18 发表

警方?新疆小偷杀死地质大学生 被抓后 结果又是怎么样?法律这个时候在那里?


又来了 中国没查出来的贪官更多 你认为不爽的都一砖头拍死?
原帖由 amu66666666 于 2007-1-2 17:53 发表


说这话的人太没血性了,,,中国的警察能干点事,小偷们能那么猖狂?!用得着他们在冒着被打击报复的风险打人来过瘾?!


楼主下次如果说他是地球超人被火星侵略者打伤了所以要募捐是不是你也信?  你应该做个心里测试测测自己的心里年龄
现在好人难做啊
原帖由 lulula 于 2007-1-2 20:18 发表
楼主,和你吵架的某贵宾在超大是有后台的,你还是不要和他吵架的好
我在甩棍论坛也看了你们的帖了,等我发工资了我一定会帮忙的

谢谢您!
感谢!
原帖由 rfzzzzzzzz 于 2007-1-2 16:37 发表
真要做的话,为啥活动时未通知警方,由警方派人指导监督.

警方?他们要是尽心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嚣张的小偷了...
不过刑事案侦察结论很重要,就警方的态度,判缓刑的可能性极大...:)
原帖由 lulula 于 2007-1-2 20:18 发表
楼主,和你吵架的某贵宾在超大是有后台的,你还是不要和他吵架的好
我在甩棍论坛也看了你们的帖了,等我发工资了我一定会帮忙的


呵呵 还真能在旁边充好人 他在那骂我我还没没说什么呢 真有意思
原帖由 痴者 于 2007-1-2 20:04 发表

不捐就滚一边去 别这唧唧歪歪的 想吵架另开贴 滚!!!!!!!!!!!!!!!!!!!!!!!!!!:@ :@ :@ :@ :@ :@

你跟我装什么地痞?  超大你们家开的你让谁滚谁就滚?
同情中,但我认为方向错了。但现在还是救人要紧吧。
你当某贵宾不存在就可以了!
他前面说反对中学生军训,是弱智行为,把中学生训练的学生不是学生军人不是军人,根本培养不了所谓和传说中的吃苦性,说在操场上站几十分钟来回走2步就以为是军人了如何如何之类之类的,他自己军训的时候在看台像看白痴阅兵样看自己的同学阅兵,后有网友在站务区投诉,他又说他不是反对学生军训之类的....
你当他是透明人就可以鸟!
对号入做者活该!
真的不用跟那个某贵宾一般见识了。我现在卡里没钱了。等12号左右发工资捐100吧。不好意思能力有限,信用卡的帐都还有好些没还的。。。
原帖由 PLA8341 于 2007-1-2 23:02 发表
你当某贵宾不存在就可以了!
他前面说反对中学生军训,是弱智行为,把中学生训练的学生不是学生军人不是军人,根本培养不了所谓和传说中的吃苦性,说在操场上站几十分钟来回走2步就以为是军人了如何如何之类之 ...



呵呵 造谣之后 终于开始胡言乱语 信口雌黄了 下一步就是本戏的第4步  马甲群飞了 ;P
原帖由 catzone 于 2007-1-2 23:06 发表
真的不用跟那个某贵宾一般见识了。我现在卡里没钱了。等12号左右发工资捐100吧。不好意思能力有限,信用卡的帐都还有好些没还的。。。


卡里没钱了;P    想捐钱也没看阁下在哪个希望工程敬老院露过脸吧 网上逞什么能
我确实没去过敬老院。不过我捐没捐过希望工程。不用四处嚷嚷吧。
某贵宾到是 在 这些地方露露脸让咱看看啊
“网上逞什么能”
原帖由 catzone 于 2007-1-3 00:14 发表
我确实没去过敬老院。不过我捐没捐过希望工程。不用四处嚷嚷吧。
某贵宾到是 在 这些地方露露脸让咱看看啊
“网上逞什么能”

这位是不是搞错了一个问题?  我说过我要捐款了吗? 我说了我去做善事了么?  你自己吹过的牛然后要别人去实践?
我吹牛了么?你怎么知道我要捐款是吹牛? 以xx之心?
你不做善事也罢,别人要做你还要jjyy?
]]
]]
某贵宾果然能扯啊。
我刚才已经用支付宝把信用卡上的钱转到工行户头上了。
等支付宝给完成了提现就转帐过去。我信用卡没办专业版网上银行不能直接转。

提现流水号 会员开户银行 会员银行账号 申请日期和时间 提现金额(元) 状态
17029370 中国工商银行 xxxxxxxxxxxx7653  2007/01/03 00:35:39 100.00   已申请  

您尽管 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