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东莞"抛尸"奇案》---一个记者的无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11:38:29
"调查东莞'抛尸'奇案"(上)这是一篇没有能发表出来的报道。
        --我从羊城晚报报料热线每天一堆堆的报料记录中,沙里淘金发现了这样一条线索:一名打工仔在东莞被治安员打至假死状态,以为他已死去的治安队员伪造现场后,将他抛"尸"至15公里外的邻镇,而打人者却仍然正常上下班。从死亡线上检回半条命的打工仔愤而索赔百万,但迟迟未见答复。
        通过报料人留下的联系方式通了电话,他是那民工的雇主小老板,他说他也是能力有限,东莞地方警员包庇打人的派出所治安联防,被打的民工躺在医院里连医疗费都快没了,现在要不到钱,而他实在能力有限,因此致电媒体希望曝光黑幕。
        我很奇怪晚报怎么没有其他记者去跟踪调查此案,这可是很好的调查性题材啊!于是我按报料上留的手机与报料人联系上了,他是被打者的雇佣小老板,见工仔被无端打成这样,而他对当地的权力部门无能为力,又不忍眼见被打者几乎丧失后半生劳动能力,因此想到投书致电媒体。我到东莞作了前期调查,他说的基本属实,但内里隐情与司法卖放让人惊悚。为了做下这个题材和有可能发出稿件,回来后我把《焦点访谈》给说动了。央视《焦点访谈》派出记者黄剑和我在东莞联袂7天进行了深入的明查暗访,案由前后调查得相当充分,却终于没能发表出来!《焦点访谈》的报道也没能播出来,只作了内参。我这篇文章曾经在《羊城晚报》上了焦点新闻版,都已经出了小样,却给领导在开机印刷前抽了下来。
        后来我把它投给了《南方周末》,调查版编辑小万没有用,他的理由是"不能用一个大版面去拍苍蝇"。意思这只是一个个案,个案再奇做得再好也只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意义。他在说这话时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因为他有用稿权,结果他枪毙了这篇稿件。
        但很多时候处于强势却未必代表正确和真理。我认为这也许代表《南方周末》自从换了领导和几经整肃后,新闻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不再象以往那样以民间视角关注弱者了!
        我的看法是:这是一名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民工被严重伤害且无法自保,事后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执法犯罪者不不到应有的惩罚,他的遭遇反映了现行社会甚层法制的缺损,或者至少反映了在东莞这样的打工阶层云集的地方,是打工者弱势群体之孤独无助的真实写照。记者的深入调查揭出了这个地方很多体制上的弊端和执法腐败,虽然此表现的只是一个个案,其实是被伤害的民工兄弟族群的一个创口,个案做得如此充分当然具有普遍意义。
        于是我再投给了《南风窗》,总编秦朔认为肯定具有普遍意义,于是上了版。却再次遭遇了和在《羊城晚报》上版一样的命运,被分管《南风窗》的《广州日报》某领导抽了下来,原因是因为东莞的富甲天下和在广东省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领导怕给东莞的政府部门告上来。
        但它所起的实际效果,可能比公开发表差不了许多。在记者的努力下,被伤害者终于从绝对强势者那里讨还了公道,而且从速从快地获得了40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
透视该案发生的社会心态,如何对待外来工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劳动力流动是一个国家由封闭走向开放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可以说,广东今天的繁华,是外来工撑起了一片天。可惜有些人不理会这些,他们宁愿相信外来工是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甚至把外来工等同于潜在的犯罪人口。外来工受不公平的甚至粗暴对待也就成了常见现象。
        对待外来工的歧视首先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小小的暂住证上,其后并演变成了某些权力部门创收的重要途径。在广东,治安队问题与暂住证创收问题是乱中之乱。每逢年关将近,贼人和基层治安机构一同进入"偷扒抢劫"和"象抓猪仔一样肆意抓人创收"的过肥年高潮。这些年引发的一起又一起恶性事件,使得人们对暂住证的另类价值有了深刻认识:
        --1999年7月的一天,湖南少妇苏萍(化名)刚出广州火车站,就被人抢走行李。警察来了不但没有帮她找回行李,把她送进一家收容性质的精神病医院,投进关有数十名男人的屋子。在接下来的两天两夜里,她被多名歹徒轮奸。(多家媒体报道)
--仅仅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广西青年农民张森被收容,其后离奇死亡。地点是从广州市收容站到指定的"盲流"收治医院。(见2001年8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到深圳打工的湖南青年张正海也因为没带暂住证,在东莞一下汽车立即被当作"盲流"送进该市樟木头收容所,后被转送至广东乐昌市坪石收容站,不幸卷入一场5人死亡、4人失踪的逃跑事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参与调查的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以前不了解收容站的情况,这次去调查时,我当面对他们(收容者)说,你们的指导思想有问题,是在搞创收!"(2000年9月6日《中国青年报》)。
        2003年1月26日,5名被广州市白云区庆丰村治保队搜查出没有暂住证的外来工,被押上收容车后,驶入高速公路后,从收容车上接连掉了下来,除1人受轻伤当场"逃跑"外,2人送医院证实死亡。
        --终结收容恶法的孙志刚,生前任职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2003年3月17日22时许,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执行统一清查任务的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地"作为"三无"人员收容,后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转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广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20日凌晨1时13分至30分期间,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当日10时20分,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死因据称是其不服被非法收容,幕后有人指使遭毒打致身亡。
        --2002年12月上旬,我报道过番禺祈福新村工地发生的一起查民工暂住证致人死亡的案件:《只因没有一张50元的暂住证 民工冤枉丢了命》。
      湖南新邵县巨口铺镇马落桥村9组的青年农民肖平国,今年从家乡来到广州打工,没想到仅仅因为一张价值"50元"的暂住证,2002年12月6日晚在番禺一石场送了性命。
        26岁的肖平国,在家乡时做得一手好木工。据出事后赶来料理儿子后事的肖父肖满生说,因为家乡穷,做木工常常收不到钱,所以儿子不听老人的劝,执意跟着老乡们到广州番禺区钟村镇打地盘工(做建筑工人)。
       据多名民工回忆说,出事的那天傍晚,肖平国和几名老乡一起从工地走路回住所工棚,突遇石场所在地派出所治安队的人拦在小道上查暂住证。工人说,当时已见到有不少老乡被抓起来,肖就和另两名年纪大一些的民工拐道往山上跑。但治安队在山腰树丛里也埋伏着人,草丛里一下子蹦出五名穿着迷彩服的治安队员朝他们扑过来,他们三个拐个弯再逃,两名逃得慢些的年长民工被三名队员揪住,上了手铐,关上"囚车"。
       其中一名被抓的民工说,当时他看到跑在前面的肖平国藏进一处草丛中,另两名治安队员到处在找他,而抓他的三名队员在把他们两人关进车后,又折回山上去帮助搜人,然后肖就失去了下落。两名民工在交了50元罚款后,当晚被放了回来。7日早上7-8时,肖所在的住友建筑公司清点人数时,发现少了肖平国。工友们到处找肖,结果在山脊另一边一处采石场采挖形成的几十米高的悬崖绝壁下发现了肖。
      工友们仔细查看了肖的尸体,发现肖所躺之处不见血迹,手里还"紧紧抓着"下班时拿着的锤子,另一只手里"拿着"安全帽,他的饭盒也很听话地"掉在"脚边一米处。他背部有擦伤痕,一条腿断了,肋骨也断了,但致命伤是后脑部的一个几寸深的洞。
      工友们说,肖是因为暂住证而出事的。但到底是他杀还是失足误坠石场山崖?工人们质疑现场:一个人从高处摔下,怎么可能头部没有一点伤痕,现场怎么不见摔死的血迹?坠地后还能牢牢抓住安全帽、锤子,而且饭盒都能"恰到好处"地落到坠地处一米内?如果肖是"自己失足掉下山崖"的,那追捕民工的治安队员为什么不报警?不救人?  
        愤怒的工友们在7日上午发现肖死在石场后,在山上找到查暂住证的治安员穿的染血的迷彩服,认为肖是被打死的,然后移尸石场,造成是他失足跌落山崖的假象。民工们与前来拉走尸体的派出所警员、治安队员发生了冲突,并捣毁了部分工棚。他们担心作为当事一方的派出所治安队会在处理调查事件上做手脚。
        民工们说,他们捣毁部分工棚的愤怒不是没来由的:他们所住的工棚是由派出所治安队搭建并以300多元/月的价格出租的。原来租住时,治安队的人说,租工棚住,可以免交办暂住证的50元钱,而且也不查证,安全"有保证","但没想到年关将近,治安队要搞创收,不好公然违反'承诺'到工棚查证、罚钱,就选在上下工时段,在工棚与工地间的路上设埋伏,罚我们这些租他们工棚住的民工的款。"
      据了解,在肖出事后,治安队开始给被罚款的民工退钱,只要能拿出盖了章的罚款条的民工,都退还了50元钱。但民工手里目前还保存着数张作为证据,没有全部去兑还。他们要求有关方面尽早放人,并对肖的死因作出权威解释。
   
      相关链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在今年接受媒体有关暂住证采访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住三天以上就应该申报暂住户口,暂住证申领办法就是根据这个条例制定的。他说:"没领暂住证的就申报暂住户口、申领暂住证就可以了。发现(没有暂住证)了,劝你登记,拒不登记的,再处罚。给一个警告罚款的处罚,在50元以下,并不是一查出来就罚,原则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看以上相关链接,事实上在广东,哪有教育这一说?哪怕你刚一查出来即主动要求补办也不行,一定会被罚款,因为这才是他们"执法"真正目的和原动力。如**嫖娼的治安处罚,公安部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本来处罚只是一种教育的辅助手段,但事实上基本都以最高上限为处罚目的,在没有关系的前提下,几曾见过只罚三千二千的?有的地方甚至以一万两万的罚,形成只有罚款创收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普遍局面。通观上面我的这个调查,借收容创收的目的更是暴露得无比清晰。
        为了掩盖收容恶行致死人命,番禺警方报道曝光后,拿出新闻通稿开了个发布会,说据法医鉴定:死者肖平国系因为自身失足从高处坠落致严重颅脑损伤伴多发性脏器挫伤死亡。到会的当然都是广州各报的跑线记者,其中就有我的同事、《羊城晚报》的跑线记者。那新闻通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二天即在《羊城晚报》发出来了。连后来捅出孙志刚案的《南方都市报》也发了此通稿。我认为发稿单位都只听警方的一面之词,没有深入调查采访多方,这样发稿是极不严肃的。
        该稿没有敢指我的报道不实,却利用他们掌握话语权来发布这种消息,只字不提"民工在山上找到的染血迷彩服"的事(我稿件发表时这一小段被编辑卫生掉了)。其实这事是很易查清的,那血迹是谁的?如果是死者的,那又怎么会染上治保员服装上?这服装是谁穿的?治保员为什么要脱下染血服装?即或民工是自己摔下山崖,追赶的治保员为什么不呼不救就走了?为什么公安为什么连这些简单明白的疑点都不调查?匆匆发布新闻这不是遮丑又是什么?后来我找到跑线的这名同事提出抗议。他也没什么话好说。
此案可鉴,这就是新闻被权力培训出来的奴性。
        《调查东莞"抛尸"奇案》的案例,就是这种对外来工歧视和创收背景下催生出来的恶性产物。"调查东莞'抛尸'奇案"(上)这是一篇没有能发表出来的报道。
        --我从羊城晚报报料热线每天一堆堆的报料记录中,沙里淘金发现了这样一条线索:一名打工仔在东莞被治安员打至假死状态,以为他已死去的治安队员伪造现场后,将他抛"尸"至15公里外的邻镇,而打人者却仍然正常上下班。从死亡线上检回半条命的打工仔愤而索赔百万,但迟迟未见答复。
        通过报料人留下的联系方式通了电话,他是那民工的雇主小老板,他说他也是能力有限,东莞地方警员包庇打人的派出所治安联防,被打的民工躺在医院里连医疗费都快没了,现在要不到钱,而他实在能力有限,因此致电媒体希望曝光黑幕。
        我很奇怪晚报怎么没有其他记者去跟踪调查此案,这可是很好的调查性题材啊!于是我按报料上留的手机与报料人联系上了,他是被打者的雇佣小老板,见工仔被无端打成这样,而他对当地的权力部门无能为力,又不忍眼见被打者几乎丧失后半生劳动能力,因此想到投书致电媒体。我到东莞作了前期调查,他说的基本属实,但内里隐情与司法卖放让人惊悚。为了做下这个题材和有可能发出稿件,回来后我把《焦点访谈》给说动了。央视《焦点访谈》派出记者黄剑和我在东莞联袂7天进行了深入的明查暗访,案由前后调查得相当充分,却终于没能发表出来!《焦点访谈》的报道也没能播出来,只作了内参。我这篇文章曾经在《羊城晚报》上了焦点新闻版,都已经出了小样,却给领导在开机印刷前抽了下来。
        后来我把它投给了《南方周末》,调查版编辑小万没有用,他的理由是"不能用一个大版面去拍苍蝇"。意思这只是一个个案,个案再奇做得再好也只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意义。他在说这话时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因为他有用稿权,结果他枪毙了这篇稿件。
        但很多时候处于强势却未必代表正确和真理。我认为这也许代表《南方周末》自从换了领导和几经整肃后,新闻观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不再象以往那样以民间视角关注弱者了!
        我的看法是:这是一名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民工被严重伤害且无法自保,事后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执法犯罪者不不到应有的惩罚,他的遭遇反映了现行社会甚层法制的缺损,或者至少反映了在东莞这样的打工阶层云集的地方,是打工者弱势群体之孤独无助的真实写照。记者的深入调查揭出了这个地方很多体制上的弊端和执法腐败,虽然此表现的只是一个个案,其实是被伤害的民工兄弟族群的一个创口,个案做得如此充分当然具有普遍意义。
        于是我再投给了《南风窗》,总编秦朔认为肯定具有普遍意义,于是上了版。却再次遭遇了和在《羊城晚报》上版一样的命运,被分管《南风窗》的《广州日报》某领导抽了下来,原因是因为东莞的富甲天下和在广东省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领导怕给东莞的政府部门告上来。
        但它所起的实际效果,可能比公开发表差不了许多。在记者的努力下,被伤害者终于从绝对强势者那里讨还了公道,而且从速从快地获得了40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
透视该案发生的社会心态,如何对待外来工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劳动力流动是一个国家由封闭走向开放过程中必然出现的现象。可以说,广东今天的繁华,是外来工撑起了一片天。可惜有些人不理会这些,他们宁愿相信外来工是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甚至把外来工等同于潜在的犯罪人口。外来工受不公平的甚至粗暴对待也就成了常见现象。
        对待外来工的歧视首先淋漓尽致地表现在小小的暂住证上,其后并演变成了某些权力部门创收的重要途径。在广东,治安队问题与暂住证创收问题是乱中之乱。每逢年关将近,贼人和基层治安机构一同进入"偷扒抢劫"和"象抓猪仔一样肆意抓人创收"的过肥年高潮。这些年引发的一起又一起恶性事件,使得人们对暂住证的另类价值有了深刻认识:
        --1999年7月的一天,湖南少妇苏萍(化名)刚出广州火车站,就被人抢走行李。警察来了不但没有帮她找回行李,把她送进一家收容性质的精神病医院,投进关有数十名男人的屋子。在接下来的两天两夜里,她被多名歹徒轮奸。(多家媒体报道)
--仅仅因为没有随身携带暂住证,广西青年农民张森被收容,其后离奇死亡。地点是从广州市收容站到指定的"盲流"收治医院。(见2001年8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到深圳打工的湖南青年张正海也因为没带暂住证,在东莞一下汽车立即被当作"盲流"送进该市樟木头收容所,后被转送至广东乐昌市坪石收容站,不幸卷入一场5人死亡、4人失踪的逃跑事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参与调查的领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以前不了解收容站的情况,这次去调查时,我当面对他们(收容者)说,你们的指导思想有问题,是在搞创收!"(2000年9月6日《中国青年报》)。
        2003年1月26日,5名被广州市白云区庆丰村治保队搜查出没有暂住证的外来工,被押上收容车后,驶入高速公路后,从收容车上接连掉了下来,除1人受轻伤当场"逃跑"外,2人送医院证实死亡。
        --终结收容恶法的孙志刚,生前任职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2003年3月17日22时许,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在天河区黄村大街被执行统一清查任务的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地"作为"三无"人员收容,后送至天河区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转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广州市卫生部门负责的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20日凌晨1时13分至30分期间,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当日10时20分,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死因据称是其不服被非法收容,幕后有人指使遭毒打致身亡。
        --2002年12月上旬,我报道过番禺祈福新村工地发生的一起查民工暂住证致人死亡的案件:《只因没有一张50元的暂住证 民工冤枉丢了命》。
      湖南新邵县巨口铺镇马落桥村9组的青年农民肖平国,今年从家乡来到广州打工,没想到仅仅因为一张价值"50元"的暂住证,2002年12月6日晚在番禺一石场送了性命。
        26岁的肖平国,在家乡时做得一手好木工。据出事后赶来料理儿子后事的肖父肖满生说,因为家乡穷,做木工常常收不到钱,所以儿子不听老人的劝,执意跟着老乡们到广州番禺区钟村镇打地盘工(做建筑工人)。
       据多名民工回忆说,出事的那天傍晚,肖平国和几名老乡一起从工地走路回住所工棚,突遇石场所在地派出所治安队的人拦在小道上查暂住证。工人说,当时已见到有不少老乡被抓起来,肖就和另两名年纪大一些的民工拐道往山上跑。但治安队在山腰树丛里也埋伏着人,草丛里一下子蹦出五名穿着迷彩服的治安队员朝他们扑过来,他们三个拐个弯再逃,两名逃得慢些的年长民工被三名队员揪住,上了手铐,关上"囚车"。
       其中一名被抓的民工说,当时他看到跑在前面的肖平国藏进一处草丛中,另两名治安队员到处在找他,而抓他的三名队员在把他们两人关进车后,又折回山上去帮助搜人,然后肖就失去了下落。两名民工在交了50元罚款后,当晚被放了回来。7日早上7-8时,肖所在的住友建筑公司清点人数时,发现少了肖平国。工友们到处找肖,结果在山脊另一边一处采石场采挖形成的几十米高的悬崖绝壁下发现了肖。
      工友们仔细查看了肖的尸体,发现肖所躺之处不见血迹,手里还"紧紧抓着"下班时拿着的锤子,另一只手里"拿着"安全帽,他的饭盒也很听话地"掉在"脚边一米处。他背部有擦伤痕,一条腿断了,肋骨也断了,但致命伤是后脑部的一个几寸深的洞。
      工友们说,肖是因为暂住证而出事的。但到底是他杀还是失足误坠石场山崖?工人们质疑现场:一个人从高处摔下,怎么可能头部没有一点伤痕,现场怎么不见摔死的血迹?坠地后还能牢牢抓住安全帽、锤子,而且饭盒都能"恰到好处"地落到坠地处一米内?如果肖是"自己失足掉下山崖"的,那追捕民工的治安队员为什么不报警?不救人?  
        愤怒的工友们在7日上午发现肖死在石场后,在山上找到查暂住证的治安员穿的染血的迷彩服,认为肖是被打死的,然后移尸石场,造成是他失足跌落山崖的假象。民工们与前来拉走尸体的派出所警员、治安队员发生了冲突,并捣毁了部分工棚。他们担心作为当事一方的派出所治安队会在处理调查事件上做手脚。
        民工们说,他们捣毁部分工棚的愤怒不是没来由的:他们所住的工棚是由派出所治安队搭建并以300多元/月的价格出租的。原来租住时,治安队的人说,租工棚住,可以免交办暂住证的50元钱,而且也不查证,安全"有保证","但没想到年关将近,治安队要搞创收,不好公然违反'承诺'到工棚查证、罚钱,就选在上下工时段,在工棚与工地间的路上设埋伏,罚我们这些租他们工棚住的民工的款。"
      据了解,在肖出事后,治安队开始给被罚款的民工退钱,只要能拿出盖了章的罚款条的民工,都退还了50元钱。但民工手里目前还保存着数张作为证据,没有全部去兑还。他们要求有关方面尽早放人,并对肖的死因作出权威解释。
   
      相关链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武冬立在今年接受媒体有关暂住证采访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住三天以上就应该申报暂住户口,暂住证申领办法就是根据这个条例制定的。他说:"没领暂住证的就申报暂住户口、申领暂住证就可以了。发现(没有暂住证)了,劝你登记,拒不登记的,再处罚。给一个警告罚款的处罚,在50元以下,并不是一查出来就罚,原则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看以上相关链接,事实上在广东,哪有教育这一说?哪怕你刚一查出来即主动要求补办也不行,一定会被罚款,因为这才是他们"执法"真正目的和原动力。如**嫖娼的治安处罚,公安部规定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本来处罚只是一种教育的辅助手段,但事实上基本都以最高上限为处罚目的,在没有关系的前提下,几曾见过只罚三千二千的?有的地方甚至以一万两万的罚,形成只有罚款创收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普遍局面。通观上面我的这个调查,借收容创收的目的更是暴露得无比清晰。
        为了掩盖收容恶行致死人命,番禺警方报道曝光后,拿出新闻通稿开了个发布会,说据法医鉴定:死者肖平国系因为自身失足从高处坠落致严重颅脑损伤伴多发性脏器挫伤死亡。到会的当然都是广州各报的跑线记者,其中就有我的同事、《羊城晚报》的跑线记者。那新闻通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二天即在《羊城晚报》发出来了。连后来捅出孙志刚案的《南方都市报》也发了此通稿。我认为发稿单位都只听警方的一面之词,没有深入调查采访多方,这样发稿是极不严肃的。
        该稿没有敢指我的报道不实,却利用他们掌握话语权来发布这种消息,只字不提"民工在山上找到的染血迷彩服"的事(我稿件发表时这一小段被编辑卫生掉了)。其实这事是很易查清的,那血迹是谁的?如果是死者的,那又怎么会染上治保员服装上?这服装是谁穿的?治保员为什么要脱下染血服装?即或民工是自己摔下山崖,追赶的治保员为什么不呼不救就走了?为什么公安为什么连这些简单明白的疑点都不调查?匆匆发布新闻这不是遮丑又是什么?后来我找到跑线的这名同事提出抗议。他也没什么话好说。
此案可鉴,这就是新闻被权力培训出来的奴性。
        《调查东莞"抛尸"奇案》的案例,就是这种对外来工歧视和创收背景下催生出来的恶性产物。
2002年11月29日,在东莞寮步镇富竹山村打工开拖拉机的黄明高(湖南郴州市宁远县荒塘瑶族乡杨桂坪村二组人),到相邻的茶山镇看在那边做工的亲哥哥黄明生。30日晚近10时许,他独自一人从哥哥住处走出茶山镇路口,站在横岗村一治安岗亭边等车回寮步。
        一场几乎是杀身之祸的无妄之灾突然降临。因为这段时间东莞市底下各镇查外来工暂住证查得很紧,黄才在那站一小会,横岗管理区的两名治安员就过来查他的暂住证、身份证,黄把齐全的证件拿给他们看。
        其中一名队员突然说:"你为什么抢别人手机?"这时路对面一发廊里突然钻出一高一矮两男子,喊着说:"就是那个人抢了我的手机和摩托车,"黄明高争辩说:"你们认错人了吧?我没有偷过东西",转头就走。
        一高一矮两人与两治安员扭住黄明高就打,一时引来很多村民围观。
        治安员先给黄反臂上了手铐,然后用铁脚圆凳、木板与拳脚,殴打黄。在殴打过程中,又来了两名治安,一起六人对黄殴打施暴,前后持续了约一个多小时,直到黄失去知觉昏死过去。
        期间,有横岗村民看不过眼,多人上前劝解制止,但施暴者根本不听。直到黄被打成假死状。
        我在调查时,村民们和横岗村外来打工者反映说:横岗村的治安经常打人,对待外来人员颇有歧视,动辄打骂,象家常便饭一样。但没有一个肯对着镜头指证当日治安打人。
        在接受我们的采访时,横岗村支书袁旺仔对此有一种说法:"我们本村人才2700多,外来有15000多人,治安混乱,作案的又都是外地人,所以平时治安队管理的时候,不得不对外来人狠一点……"
         黄在昏死之后,发生了很多围绕他的"大故事"。但他本人却是在"死而复生"后才知晓。
        12月1日上午约8时许,良平派出所上屯治安队四组组长钟兆平和另一名队员巡逻时,在寮步镇上屯管理区公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了仰天躺倒在树荫下草丛里、形同死人的黄明高。由于天下大雨,气温降到只有4度多,是广东当年最冷时,黄浑身湿透,面色青黑,嘴里还被塞了大把泥沙,再用毛巾捂捆着,手用绳索反绑。
        钟兆平他们起先以为发生了凶杀案,立即报告了上级良平派出所。该所刘副所长闻迅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才发现尸体尚存一息。由于黄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在无法确认重伤者身份的情况下,派出所将黄送往寮步医院抢救。
        寮步医院的护工说,他当时所见的黄浑身是血,给他换衣时浑身冰凉,他从黄嘴里挖出了一捧泥沙。据调查,最先发现黄"尸体"的良平派出所钟兆平说,黄被发现时是仰天躺着的,嘴外还捆绑着毛巾,这分明是故意人为的。意在制造黑帮火拼现场,扰乱警方视线。
        据我现场驱车测量,从打人现场到发现黄"尸体"的现场,约有15公里,而且恰好跨镇区警力治安辖地(从茶山镇到寮步镇)。
        一直到12月2日的下午,黄才苏醒过来。良平派出所的警员才从他嘴里得知情况,并立即通知了黄在东莞的哥哥黄明生、弟弟黄明雄。
        黄明高和其兄、弟说,因为人几乎被打得失忆,黄明高半天才能回忆起一件事,很久才能说一句话,警方录口供,从当天下午一直进行到当晚半夜,才艰难地完成。
        良平派出所刘副所长即时通知了横岗治安队所在辖区的京山派出所。钟兆平他们这才回忆起,早在发现黄明高之前,他们就见到横岗村治安队的标有治安巡逻字样的车在他们辖区经过。当时还很奇怪对方怎么这么早(早上6点多)就出来巡逻,而且还巡到了他们的地界上。原来那就是运假死的黄明高来"抛尸"。  
        京山派出所一陈姓警长带着三个人(其中两人为横岗村治安队的人)过来。在双方通报了案情后,治安队长袁晃祺当场承认是该队员所为。
        黄明生揭露说,后来该治安队人员对其行为的认识与解释是:"我们错就错在不该'抛尸'"。
        京山派出所陈姓警员当时问寮步医院方要交多少住院费,院方说先交一万,陈当场让治安队的人拿了身上带着的3000元垫付住院费。据12日记者了解,治安队总预交的治疗费用为58000元,已用去约56000元。
        因寮步医院抢救治疗能力有限,12月2日,黄明高转院到东莞市人民医院心胸外科住院抢救治疗。经全面检查,发现黄右肋2-9的肋骨全部被打断,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右肺实变(功能损坏),脾骨骨折,颅骨破裂。
        12月1日当晚在寮步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5日进入深度昏迷,在东莞人民医院进入了特别监护室抢救,一直抢救到13日才告苏醒。   
        警方调查人员对黄的兄、弟交代说:"你们不要离开黄明高,他随时有生命危险。"直到一个多月后,黄才进入了稳定康复期,但时常神思恍惚。
        转眼20天过去了,黄氏兄弟没有听到一句案情进展的话。
        至于"有没有立案"、"立的是民事案还是刑事案"还成了黄氏兄弟一再追问不得而知的难解之谜。
        2002年12月底,黄氏兄弟商量后,向警方提出"要求对方赔偿100万"的要求。
        这100万索赔的细则是:医药治疗费除开已花用的5万余元外,另赔偿40万元;因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本人与家中老人小孩的抚养费共30万元;误工费5万元;精神与肉体损害费15万,另外有多项杂费10万元。
        赔偿方案交给京山派出所后,派出所说是与治安队商量后,三天内给答复。但那以后,一直拖到记者来访前,没有得到任何说法。
        直到前不久,因为住院治疗费不够了,黄家人通过派出所催横岗治安队交款,黄明生才在医院见到治安队来交款的出纳。问出纳,出纳说队里认为要价太高,他们只能出2-3万元私了。
        到此时,黄明高死里逃生,住院已住了40多天。记者来采访时,他特意到医院的磅秤上磅了一下体重,只有90多斤,比他被打前的130斤体重轻了30多斤。
        治伤养伤需要大量的钱来恢复,想向治安队讨要生活费,治安队只肯出15元/天的费用。元月12日,黄弟再去治安队讨生活费,却没有要到一分钱。
        我到良平、京山派出所,欲了解目前立案与否、警方的调查结论、办案进程等问题,都遭到了软拒绝。因一直无法确证此严重伤害行为,是否按正常接报警予以刑事立案,黄家人一直四处奔走讨说法,却得不到哪怕是一个稍稍明白些的回答。
        我与黄氏兄弟再到横岗村走访,了解到打人的几名治安每天没事一样,仍在正常"上下班"。黄家人为此伤心不已,正准备找律师控告有关人等,用法律替自己讨回公道。
        1月1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闻迅赶到东莞,与我一起,全程对此案件有关方面进行了明查暗访。
        1月16日,记者一行(未暴露身份以方便偷拍。对方以为我们是伤者家属找来的律师。)来到横岗村治安队,与黄明高的哥哥一起找到了治安队长袁晃祺。袁先是矢口否认打过人,后又改口说打黄是因为"他抢我摩托车、手机。"
        17日,我们与黄明高、其兄一起来到横岗村治安队,再次找到队长袁晃祺。袁这次则称:"我只保证我自己不打人,手下的人打不打人我不知道,我知道也不能说。"
        其后袁与记者一行到村委会,找到村支书袁旺仔,村支书承认治安队员有打人的事,记者反问袁队长:"村支书都说你打了人,你还说没打?"袁队长辨称:"那是他反抗,还打我,我就推了他几把,拿凳子打了几下。"
        18日,人们一行来到打人现场,一餐馆老板承认:打人当晚治安队队长与几名队员在她那里喝了好多瓶酒,听见那边出事了,就赶过去。但她不肯承认目睹了打人过程,她怕作证。
        19日记者就此质证村支书时,袁旺仔承认:"治安队在餐馆喝酒,过去后这个人一拳,那个人一脚的事是有的。"这说明村里人其实知道治安队打人一事的事实。
        19日下午1时半,我们一行来到横岗村治安队,黄明高在门口墙上贴着的治安队员像片中,指认出两名打过他的队员(袁晃祺、袁灿全)。就在记者拍摄时,袁队长骑着摩托车来了,一见记者在治安队办公室拍摄,袁队长一愣之下,立即加大油门逃走了。记者在后边追边喊:"别走",他仅回了回头,逃去无踪。
        在村委,袁旺仔支书这时知道我们是记者的身份后,又见《焦点访谈》记者拿出有央视标志的话筒、大摄像机采访他,竟一改前两天的当面对我们的说法(有偷拍录像记录。)。称是"群众以为是小偷打的。我听说他抢手机、摩托车。"
        《焦点访谈》记者黄剑追问:"如果不是你们治安队打的,那为什么村里要赔钱?"袁说:"我们处理这个事,医疗费、赔偿是放在首要的,因为这是属地管理,反正是在我们地头上出的事,以伤者为重,出于人道主义。"
        我拉过黄明高,亮出他双腕上淤黑手铐的痕迹,再问袁怎么看?袁说:"看这个印,应该是治安队的人干的。"但他辨称:"当时治安队长问他为什么抢他的手机,黄的脑子有问题,连说七遍'你的摩托车是我的',所以后来才说他(指黄明高)抢他摩托车。后来他就跑,给群众抓住了打的。"
        我们与之质证时,袁旺仔又称:"这我都是听来的。"随后袁书记说打不通治安队长手机,关机了,让人去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所以无法接受记者的当面采访。
                     
                         东莞警方将凶手捉拿归案
   
        因为地方出台了相关规定:要到东莞治下的各级公安机关采访,必须得到东莞市公安局的同意许可。我们于是以公开身份与东莞市公安局联系上。该局新闻科李干事陪同我们一起下来采访。
        在镇公安分局派出所,记者想调查此案当时有没有依法。谢所长说有,记者要求查看立案记录,所长推说事的人出去了,而且当天是周末,一般警员不上班,没法联系。记者问:"那如果你的辖区突发重大刑事案件,那你作为所长,到底有没有法子让属下及时赶到办案?"谢所长称:"那当然还是有法子的。"我们要求:"那你就当是你的辖区发生了重大刑事案件,通知管事的人,将立案记录调出来给我们看一看。"
        谢所长没办法,苦着脸答应了。他叫来一个人陪着我们,就出去了。约莫过了近一个小时,他手拿着一张纸进来,递给我们说:"这就是当时的立案记录。"
        经我仔细查看,发现明显是刚刚伪造出具的假立案记录。说它是伪造的假立案记录,是因为纸上刚写上去的字连墨迹都没干,而下边所盖分局大印连印油都没干,手一擦就可以蹭下一块红色。不可能是几个前做的那份。
        我和黄剑商量了一会,一直唱白脸和和气气的黄剑,此时突然变脸了,他很生气拿着那纸问所长:"这到底是不是几个月前的立案记录?"所长当然说是。黄剑质问:"那这笔迹的墨水没干怎么说?这印油没干怎么理解?要不要我们一起送公安部鉴定一下?"所长这时才发现摄像记者的机器早在一边开机拍了半天了,这全过程都录下来了,他实在没话说了,只得低头承认:"是刚刚填写的。"记者问:"那这样做对吗?"所长还在强辩说:"原来是立了案的。现在找不着了。所以才补了一张。"记者追问:"找不见了存根总还有吧?那你把存根找出来看看。"所长讪讪无话。
        眼见搞出大事,陪同我们下来采访的东莞市公安局宣传处李干事忙打圆场。所长也疾忙认错。李干事很快将情况汇报到了东莞市公安局高层那里去了。东莞市公安局欧局长与主管刑侦利焕祥副局长,在1月22日知道详情后,当即下令成立专案组调查。
        经过两天的摸底后,为了不致激化地方势力强大的村里宗族,1月24日,利焕祥副局长亲自带领20余名特警队员,赴横岗村以开会名义把涉嫌打人"抛尸"的五名村治安队员调到村委一举抓捕归案。通过突审,了解到还有一名邻村人也参与了当日行凶,专案组再赴该村将其捉拿归案。
        过了一周左右,欧、利二局长专程派警车到广州请记者再赴东莞,向我通报了办案的最新进程。并表示:在警力不足,外来人口太多,与本地人成6:1的情况下,东莞的社会治安不得不倚靠村、镇与街道治安、护厂队、各单位保安联防。东莞绝不歧视外来人员,东莞的发展与几百万外来务工人员的贡献分不开。此案能从反面起到教育东莞现存有的10余万治安、保安员,可谓坏事变好事。并表示对羊城晚报与央视介入、媒体所起到的舆论监督作用表示感谢。
        媒体介入后,东莞公安很快层层问责有了行动,村委也很快赔付给了被打者黄明高伤残补助、生活费、医疗费共40万元现金。这样一笔钱,对于一个农民工来说,意味着是一生的财富与后半生的保障。因为据法医鉴定,由于被打得太过严重,黄明高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了。
        黄明高拿到钱后专门给记者打来一个电话,说等他伤好透了,一定要专程来广州谢我,还要送记者一份大礼。我拒绝了。说你还是好好养伤吧,稿子没发出来,但给你解决问题了,我前后十天的工作也算没白费。
        这就是有时候记者应该承担的不计发稿与否的工作态度和应有的职业态度。
黄明高此案中,偷拍是我和焦点访谈记者最成功的地方。在采访的前几天,我们利用夹包针孔式偷拍机进行了深入采访和取证,然后再以公开身份拿大机器进行质证采访。各式舆论监督采访对象权力机关工作人员,在地下隐蔽时和在公开场合采访时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画面给出了真实性和答案。但这类成功从另一方面给记者的职业工作造成了恶性循环:隐性偷拍采访越多,被拒绝正常采访的时 候就会越多;拒绝采访的越多,使用隐性偷拍采访才能成功行使舆论监督、获得新闻。
        前不久,央视《焦点访谈》节目制片人在一次座谈会上说:目前他们最大的困难是获取事实之难,因为拒绝接受采访的情况越来越多。在2002年8月的一次研讨会上,访谈的另一位制片人透露,刚刚研究过的一批节目选题中,有2/3要采取偷拍采访。这说明,在以《焦点访谈》为代表的舆论监督媒体的节目里,偷拍正在成为主要的采访手段,这种现象是新闻职业的一种无奈的悲哀。新闻工作者本身不是密探,新闻媒体基本职责是公开报道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事实。而现实中的新闻工作某种程度上演变成了类似公安侦察工作,已局部改变了新闻媒体本身的社会职责。这是新闻的最大悲哀。
        是什么造成媒体工作如此困顿的境遇?我认为原因有三:其一,现在各种违法和知法(执法)犯法现象较普遍,有些法不责众,难以真实再现和取证的情况。另一个原因在于,发生的问题通常不是孤立的,由于利益相关,地方各级主管(包括党政部门)的地方保护使公开采访几乎不可能正常实现。其三,受众方饱受此类行为之害却无能为力,因此对之极为痛恨,加上偷窥权力下的隐秘的普遍心理,希望通过直观的画面目睹这些违法现象和恶人坏事被揭露,看到他们丑陋尴尬的嘴脸而大快人心。这是暗访和偷拍逐渐成为《焦点访谈》以及一些媒体主要舆论监督采访非正常采访方法的三方面原因。
为什么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还要办暂住证,难道租界还存在吗?孙志刚的悲剧怎么还要上演下去吗?这就是我们无比优越的制度吗?
生活中无奈的事情太多了,也就习惯了,麻木了。现在社会,各人自求多福吧。:(
我反对暂住证制度, 但是另一方面看, 见到发展中国家比较发达地区如墨西哥城和南非首都贫民区那种无序状态, 又觉得无限制让不发达地区的人涌到发达地区, 一样会产生很多问题, 也不是一时三刻可以以解决.;funk
太黑暗了。
都是事实呀,多有报道。黑就黑在这里,而不是发生了。
当越来越多的人受到这种待遇的时候,当他们无法通过所谓的“公正的法律”讨回自己应有的“中国人的人权”的时候..................
原帖由 su30mkk386 于 2006-12-20 14:56 发表
为什么中国人在自己的国土上还要办暂住证,难道租界还存在吗?孙志刚的悲剧怎么还要上演下去吗?这就是我们无比优越的制度吗?


文不对题!!!
别的支持.但是南方周末有点被错怪了.不做新闻的人不明白新闻人的苦."不能用大版面拍苍蝇"是正确的.南方周末这样的报纸,它的地位决定了它一定要用宝贵的版面做更"大"的题材.当然你要说,人命关天不是大事?但是你要知道,南方的编辑每天都要面对许多这样的大事,他们必须把版面留给“更”有面意义的事件。另外,在中国做媒体,不能大事小事都去摸老虎屁股,而只能在适当的时候去摸。

前阵子禁摩,南方周末的文章没有出,但是在摄影版的照片倾向性有多强,看过的人都知道。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6-12-20 16:11 发表
我反对暂住证制度, 但是另一方面看, 见到发展中国家比较发达地区如墨西哥城和南非首都贫民区那种无序状态, 又觉得无限制让不发达地区的人涌到发达地区, 一样会产生很多问题, 也不是一时三刻可以以解决.;funk

把垃圾扫到地毯底下,眼不见为净是吧?
有中国特色
暂住证对当地治安有一定的帮助,只是希望当地政府不要无限扩大化,不要滥用或非法使用
原帖由 feahu 于 2006-12-21 09:06 发表
暂住证对当地治安有一定的帮助,只是希望当地政府不要无限扩大化,不要滥用或非法使用
你的希望注定是落空的: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