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称色情网站案主犯被判无期处罚过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2:52:43
李银河称色情网站案主犯被判无期处罚过重
2006年11月28日 11:49
11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情色六月天”网站老板陈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宣告“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一审告一段落。
11月23日,社会学者李银河在博客(blog)撰文,认为法院对陈辉的判罚“有违法律的公平”,并称“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她呼吁有关部门“认真反省淫秽品法”。
李银河:淫秽品法侵犯言论自由
在题为《太原淫秽网站案质疑》的文章里,李银河猛烈抨击所谓“淫秽品法”,她认为“淫秽品法”应该取消是基于四点原因。
第一点理由是“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没有淫秽品法”,而中国竟然仍保留相关法律,并且继续执行,因此“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
同时她认为“淫秽品法与宪法中的言论及出版自由相冲突”,因为“淫秽品是言论不是行动”,所以要么“取消言论自由权,要么取消淫秽品法。”
第三点原因是“淫秽品法在中国目前已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有100人在做同样的事,只有1个人被判刑”,有违法律公平。
最后李银河还认为淫秽品法带有“阶级偏见”,因为“广大底层群众有消费需求”而“上流社会不屑于观看”,淫秽品法是“按照上流社会的价值和审美观制定的法律”。
网上调查:69%网友认为判决过重
11月27日下午,新民网在某门户网站科技频道看到,有关“您如何看待情色六月天一案?”的网络投票得到了网友的积极响应,在总共2180的总投票中,有69%的网友认为“判得太重了”,只有11%的网友认为“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有18%的网友赞同“ 需要从整个产业链上进行根疗 ”。
李银河称色情网站案主犯被判无期处罚过重
2006年11月28日 11:49
11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情色六月天”网站老板陈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宣告“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一审告一段落。
11月23日,社会学者李银河在博客(blog)撰文,认为法院对陈辉的判罚“有违法律的公平”,并称“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她呼吁有关部门“认真反省淫秽品法”。
李银河:淫秽品法侵犯言论自由
在题为《太原淫秽网站案质疑》的文章里,李银河猛烈抨击所谓“淫秽品法”,她认为“淫秽品法”应该取消是基于四点原因。
第一点理由是“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没有淫秽品法”,而中国竟然仍保留相关法律,并且继续执行,因此“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
同时她认为“淫秽品法与宪法中的言论及出版自由相冲突”,因为“淫秽品是言论不是行动”,所以要么“取消言论自由权,要么取消淫秽品法。”
第三点原因是“淫秽品法在中国目前已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有100人在做同样的事,只有1个人被判刑”,有违法律公平。
最后李银河还认为淫秽品法带有“阶级偏见”,因为“广大底层群众有消费需求”而“上流社会不屑于观看”,淫秽品法是“按照上流社会的价值和审美观制定的法律”。
网上调查:69%网友认为判决过重
11月27日下午,新民网在某门户网站科技频道看到,有关“您如何看待情色六月天一案?”的网络投票得到了网友的积极响应,在总共2180的总投票中,有69%的网友认为“判得太重了”,只有11%的网友认为“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有18%的网友赞同“ 需要从整个产业链上进行根疗 ”。
无期啊......他应该是被用来杀鸡儆猴的,算他倒霉.
支持李银河,反对假道学。这就是典型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就是太重了。
哎,情色六月天啊。
前几年北京市一起"鸡头"案的主犯被判处死刑,如果在现在绝对就死不了!!!轻与重在乎一念之间!!!!但一味的从宽对社会也未必就是好事!!!
我看枪毙都算客气的了!应该阉割!;P :D :b
主要是司法不公吧
外面的色情场所不是满多的嘛,没见几个被判刑呀.

PS:没有了6月去哪里看AA哦,别的地方又小又有毒,哎~~~~
可以去新亲密爱人
有的事情可以做但不好说。。。;funk
囤积片源才是王道!!
  看色情网站,好过去实践……判刑这么重,明显不公。想想看,养情妇有多少?判处无期徒刑了?养情妇比此更加不道德吧?
如果办色情网站都是无期的话,卖黄碟的起码得死缓啊,发黄色信息怎么着也得15年
2006年11月29日14:54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1月29日电 (记者范春生) 辽宁省抚顺市原市委书记周银校任职期间,利用在干部任免上的“提名权”卖官或为请托人办事,为此单独或伙同妻子收受财物达120多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有期徒刑14年的判决。

——————————————————————
还是不应该办色情网站,去受贿赚钱多,判刑少
建议恢复宫刑!!!!!!!!!!!;P
http://news.163.com/06/1130/00/314RM6JJ00011229.html
2006-11-30 00:03:33 来源: 云南信息报

  强奸后挑断受害人手脚筋
  
  两凶残色魔竟是扶贫办职工

  两名镇扶贫办的工作人员,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对一名女孩先猥亵后强奸再挑断手筋、脚筋。昨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对这两名罪犯判以重刑。

  21岁的小芳(化名)是会泽县某镇的一名未婚女孩。 去年10月1日上午,小芳到镇上姑妈开的话吧玩耍时,被镇扶贫办45岁的职工范某摸了一把,不堪忍受调戏的小芳打听到范某的电话后,打电话狠狠指责了范某。

  小芳没有想到的是,她刚出门离开姑妈家,就被范某和一青年男子堵住,强行挟持到附近一山林中,用石块砸伤了她的头部后,趁小芳无力反抗中先后将她强奸。事后,范某2人竟残忍地将芳花手筋、脚筋挑断,致其重伤后逃离现场。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掌握了第一手确凿证据后,于当晚10时将范军抓获,范某交代了自己强奸小芳的经过。

  8天后,警方抓获另一嫌疑人、30岁的王某。据悉,二人均为会泽县某镇扶贫办职工。

  近日,曲靖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小芳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医药、伤残、后期治疗等费用7万余元。面对受害者,两名被告人竟然百般抵赖,范某说他没有实施强奸,王某则直接称他没有参与作案。

  曲靖中院一审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强奸、故意伤害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范某有揭发同案犯的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以强奸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范某有期徒刑16年,王某有期徒刑18年,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受害人小芳4.5万元。《云南信息报》供稿 本报记者霍佳雪
  相比之下,黄色网站的创办人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