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摩”“禁电”之后禁什么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7:19:29
据16日《人民日报》报道,自15日起,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报道中没有提及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原因,只有“来自广州市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广州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与2004年度相比,分别上升2.6倍、5倍和1.8倍”。手头没有广州因为其它交通工具引发的交通事故,但我想广州因为汽车等其它交通工具引发的事故绝不会低于上述数字。那么为什么要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呢?可以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政府惰政思维在作祟。

  如果说因为电动自行车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交警部门完全可以对这些车主进行教育、处罚,但不能以牺牲全市数十万人的利益为代价,价值一两千块千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交警部门提议,卖!卖给谁呢?全市都禁止了,卖给谁谁要呢。有的建议,拆下来当自行车骑,姑且不说市民买个“高价自行车”,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构造,根本不适合做自行车骑,因为阻力太大。“禁电”的做法有些类似封建时代的连坐,“一人犯法,株连九族”。

  再说,以后骑电动车的市民怎么办?骑摩托吗?早给禁止了!骑自行车吗?速度太慢。搭公交吗?不准点还不随意。那就买私家车,虽然广州很发达,我不相信广州能每人都能买起私家车。

  第三,对于政府管理来说,很多事情并不是一禁了之的,不可能做到一劳永逸。比如禁止瓜农、果农进城卖瓜果,比如禁止农民焚烧秸秆。相关部门花了不少力气,可结果呢,落得埋怨声一片。这就需要“堵”与“疏”的结合。禁止焚烧秸秆,可以引进秸秆再利用技术,比如新乡。禁止瓜农、果农进城,但可以给他划定相应的位置让他去卖,比如洛阳。缓解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可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和地下轨道交通系统。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这样的成功先例,我们为什么不虚心学习一下呢。据16日《人民日报》报道,自15日起,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报道中没有提及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原因,只有“来自广州市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广州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与2004年度相比,分别上升2.6倍、5倍和1.8倍”。手头没有广州因为其它交通工具引发的交通事故,但我想广州因为汽车等其它交通工具引发的事故绝不会低于上述数字。那么为什么要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呢?可以说,这是一种典型的政府惰政思维在作祟。

  如果说因为电动自行车引发了交通事故,那么交警部门完全可以对这些车主进行教育、处罚,但不能以牺牲全市数十万人的利益为代价,价值一两千块千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交警部门提议,卖!卖给谁呢?全市都禁止了,卖给谁谁要呢。有的建议,拆下来当自行车骑,姑且不说市民买个“高价自行车”,由于电动自行车的构造,根本不适合做自行车骑,因为阻力太大。“禁电”的做法有些类似封建时代的连坐,“一人犯法,株连九族”。

  再说,以后骑电动车的市民怎么办?骑摩托吗?早给禁止了!骑自行车吗?速度太慢。搭公交吗?不准点还不随意。那就买私家车,虽然广州很发达,我不相信广州能每人都能买起私家车。

  第三,对于政府管理来说,很多事情并不是一禁了之的,不可能做到一劳永逸。比如禁止瓜农、果农进城卖瓜果,比如禁止农民焚烧秸秆。相关部门花了不少力气,可结果呢,落得埋怨声一片。这就需要“堵”与“疏”的结合。禁止焚烧秸秆,可以引进秸秆再利用技术,比如新乡。禁止瓜农、果农进城,但可以给他划定相应的位置让他去卖,比如洛阳。缓解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可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和地下轨道交通系统。在很多发达国家都有这样的成功先例,我们为什么不虚心学习一下呢。
忘记发到 太阳下的梦 里了,版主看看怎么办好,不好意思光想别的问题了。:(
在德国,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教徒;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却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马丁·尼莫拉


虽然我所在的城市还没有禁这些,但是我相信,总有一天,走路也会遭到禁止
我能采取什么措施么?
给部门写建议信?:o
原帖由 黑与白 于 2006-11-17 19:25 发表
据16日《人民日报》报道,自15日起,广州将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报道中没有提及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原因,只有“来自广州市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广州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 ...


在我的印象中,这两三个月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上所登载的汽车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就远远大于上面的数字。

其实,广州市禁不禁摩,禁不禁电,对于我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但我实在是看不惯用政府用这些荒诞的理由来做借口。
原帖由 wwffnn11 于 2006-11-17 19:46 发表
我能采取什么措施么?
给部门写建议信?:o

小心把自己写进去。不是没有这样的事情。
哈哈,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禁止步行了:D
等全部都禁了,DG政府猛然发现,有人靠腿走着去打劫,于是,禁止走路上街.....
我就是天天骑电动摩托车上下班
以后,禁汽车,禁步行,奶奶的,出来都给我乘直升飞机。;P :Q :D :') 。偶们是苦笑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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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什么禁啊?把生产摩托的厂子全封了,一个也不批准维修摩托的店开张就OK了嘛。
禁什么禁啊?把生产摩托的厂子全封了,一个也不批准维修摩托的店开张就OK了嘛。

好主意,一劳永逸
禁不禁摩托和电动车对一个城市的交通的治安是不是有用,换句
话讲,广州要不要禁(事实上已经禁了),表面即便有用,但
根本实质是什么呢?

禁摩托和电动车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缓解交通和治安问题,但
这样的代价在于又一次无视公民的权力和法律的尊严,是典型的
专制与行政无能,是对公民基本权力的彻底藐视,注意,我说的
“对公民基本权力”,不是仅仅指使用摩托和电动车的权力,而是
指在整个禁止过程中一个普通公民的基本发言权。

以广州为例禁摩托和电动车,不在于这项地方性法规是否合法,关键
在于这项带法律性质的地方性政策是否是通过一个合法、透明、公证
的程序而产生的。

我自己是有车的,我开车时也挺讨厌禁摩托和电动车的,但是,
禁摩托和电动车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缓解交通和治安问题,
可悲的是,正是这个结果成了懒政与庸政的借口,交通和治安的
局部缓解掩盖了公民基本权力被剥夺的实质!可悲啊!
注意,我不是说禁了摩托和电动车就是不合法,事实上,通过
合法、透明、公证的程序广州可能也是禁了摩托和电动车,问题
在于我看不到这个过程,这才是真正的可悲。

我个人对以广州为代表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禁摩托和电动车看法如下:

1、目前的禁止是没有法律依据与合法程序的,虽然随着禁令的实施,
可以缓解交通和治安问题,但这项带法律性质的地方性政策在过程
与结果上剥夺了公民基本权力。

2、珠江三角洲地区交通和治安问题是行政与管理的无能和不做为,
不是摩托和电动车造成的。

3、如果通过合法、透明、公证的程序,广州市区内可能会禁止
摩托车,我自己虽然有车,但反对完全禁止,我主张有条件的限制。但是,
到目前为止,我看不到支持禁与反对禁的有一个发言的地方。

4、不要跟我说什么听正会,由坚决要禁止摩托和电动车的广州市
交警部门主持召开的“听证会”,从法理上合不合法?从常理
上有没有说服力?这种听证会是典型的晃子。

5、社会在进步,曾经在经济改革大潮中充当先锋的珠江三角洲地区
到了今天居然采用了这么低劣的手段去实施行政与管理,让人深思,
也让人感到失望,同时更让人洞悉到,我们在期盼与创造和谐
社会下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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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  禁摩 禁电,一边是新店开张
这个很想不通啊,
原帖由 新版新号 于 2006-11-17 22:15 发表
禁什么禁啊?把生产摩托的厂子全封了,一个也不批准维修摩托的店开张就OK了嘛。



厚黑厚黑,我还是觉得我这个办法不错。还加上一个,加油站不准给摩托加油!
楼上够狠的。
嘿嘿,不要和老百姓过不去嘛,要跟大企业过不去,按我的办法来就行了,三个月后基本上没一辆摩托可以上路的了吧?
犯罪分子100%是活人,所以,只要城市里把人禁了,就没事了;P
鲁迅先生又在说:喏,喏,这样,这样……
原帖由 匆匆流水 于 2006-11-17 23:33 发表
犯罪分子100%是活人,所以,只要城市里把人禁了,就没事了;P

这个贴最狠:L :L 。
东莞反禁摩电群:31417947
禁摩要支持,还要支持打狗,杀狗,灭狗:@
原帖由 耗子药煮面 于 2006-11-18 11:40 发表
禁摩要支持,还要支持打狗,杀狗,灭狗:@

禁钱了就没有腐败了:D :D :D
还是把人禁了好,一了百了,什么事情都没有了;funk
大家都搬回洞里去吧,把城市留给当官
毫无疑问,之后就是禁止行走。
禁止包二奶,禁止贪污,禁止。。。
看看,官们倒是禁啥干啥。
原帖由 f22 于 2006-11-18 16:35 发表
禁止包二奶,禁止贪污,禁止。。。
看看,官们倒是禁啥干啥。
说的好
原帖由 耗子药煮面 于 2006-11-18 11:40 发表
禁摩要支持,还要支持打狗,杀狗,灭狗:@

面叔,我永远支持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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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虽然这几年国内的基础设施投入很大。上海,广州北京很多酒店机场都建设的非常好。歌剧院啊体育场什么的都很先进很豪华。
但去过香港的人可能都会留意到。无论内地的建设投入多少钱。上海也好,广州深圳也好一样比不上香港。正所谓民生无小事只要咱们的部门不能做到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注重管理的细节我们永远落后于人家。
现在咱们的官员总觉得有钱投入就可以把表面的繁荣建立起来了,还引以为政绩。真是可笑哦。
原帖由 killyourdog 于 2006-11-18 17:57 发表
说实在虽然这几年国内的基础设施投入很大。上海,广州北京很多酒店机场都建设的非常好。歌剧院啊体育场什么的都很先进很豪华。
但去过香港的人可能都会留意到。无论内地的建设投入多少钱。上海也好,广州深圳也 ...

人家官员搞建设根本不是为了小民,首先是为自己的官位,其次是为自己的口袋。。。
原帖由 dula 于 2006-11-17 22:20 发表
在禁摩托和电动车问题上我和总版主看法相左,
但是如果广州市是通过一个完全合情、合理、合法、
公证而透明的过程制定的一个地方性法规,把
禁摩托和电动车禁止了,我也没话说,可是是这样吗?
日常生活中我 ...

支持dula

任何涉及公众利益的措施出台,程序比结果重要。这就是所谓程序正义。

仅以禁摩为例,如果一个是正常程序,首先就是舆论广泛参与的讨论,分析各种利弊,权衡各方利益,充分调动民意,鼓励各种声音,禁有禁的理,不禁有不禁的理。

再分析讨论,不禁,现在存在的问题改如何讨论
禁,禁后的后遗如何收拾。等等

政治,众人之事。牵涉每个人,成熟的民主,不是少数服从多数,更不是多数人剥夺少数人的权利,而是互相妥协、共存共赢。

在制度完善的国家,民意由选民代表——议员在议会传达,也有媒体发出,也有各种民间组织发出,公民个人也可以自行发出。

有了这些充分表达的民意作为基础,接下去的听证、形成决议,就很顺利。结果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

这个完全合法合理的决策过程才是最重要的。
禁言好啊,那样世界就清净了。
http://www.jrj.com  2006年11月20日 17:05 中国保险报

□耿海军

  伦敦对在周一至周五白天进入伦敦市中心等拥堵区域的大排量汽车征收的进城费从每天8英镑提高到25英镑。与伦敦限制大排量汽车相反,我国却有多达80个城市限“小”,甚至禁“小”。比如,前段时间,广州市宣布即将全面禁行电动车,让许多骑电动车上班的平民叫苦不迭。

  伦敦市“限大”,是为了更环保;国内一些城市“限小”,最初给出的理由也是为了环保、安全或交通效率。然而,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水平已经大幅度提升,完全能够达到政府对于乘用车所制定的通用标准。因此,安全、环保或交通效率的理由就越来越站不住脚。

  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说法,国内各城市之所以限制小排量汽车,最主要的考虑是为了塑造城市的现代化形象。一个满街跑的都是奔驰、宝马、皇冠等豪华大车的城市,当然显得比遍地都是QQ的城市气派和富足。但是,英国满街都跑大车是因为有能源充足的底气,而中国城市也追求这样的“形象”,透出的却是虚荣败家的傻气。况且,英国从不拒绝小排量汽车的使用,相反还一直积极地推广污染少的电动车和混合燃料车。

  伦敦是全球数一数二的国际大都市,为了环保节能,其尚且能不顾“面子”地推广小排量汽车和电动车,我们的一些城市管理者,难道不该为此深思吗?
  
中国保险报

http://news1.jrj.com.cn/news/2006-11-20/000001792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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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某年后某地户户有车是怎么回事了:到时没车的禁止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