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无人岛托起一个海洋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16:24:40
由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中国6000多个无居民海岛将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租用时间最长50年。该规定显示了中国加大力度开发海洋经济的决心,也为有争议海岛的主权维护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可能。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无居民海岛管理的国家法规,其核心内容是:中国6000多个无居民海岛将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短短四个多月来,一股“开发海岛热”在我国一些沿海地区悄然而至。过去常听说“守海岛”,如今又出现了“租海岛”。

  众所周知,我国不仅是个陆地大国,也是岛屿众多、海岸线漫长的海洋大国。如海岛数量居全国第一的浙江省海域内,就密布着数千个大小岛屿,其中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就有3061个,无居民海岛约有2800多个。长期以来,我国军民坚守海防的思想根深蒂固,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仅仅守住这些海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进一步地开发海岛、建设海岛。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新法规,也是对“以岛为家”、强边固防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

  海岛虽小,却事关领土得失、国家安全,也事关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在军事上,那些处于重要地理位置或战略要地的岛屿,被誉为“不沉的航空母舰”。据有关资料,我国现在公布的78个领海基点中,有67个为无居民海岛。而领海基点是划定领海的起始点,如果领海基点消失,将意味着基点周围海域主权的丧失,真可谓区区海岛,沉沉分量。从发展经济角度看,海岛又是走向海洋的“桥头堡”和通向内陆的“岛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把海岛作为划分国家内水、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等管辖海域的重要标志,一个普通如圆桌大小的岛屿或者岩礁就可以拥有1550平方公里的领海海域,而拥有一个孤立小岛的领土主权,就拥有其周围43万平方公里海域丰富的海洋生物和海底油气资源的捕捞、开采等主权权利。可见,海岛与国土资源一样,既特别需要守卫,又非常值得开发建设。

  此外,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在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至今还有1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与相邻各方存有争议。从这个角度讲,开发无居民海岛又是一种彰显国家主权的行为。南海海域是我国最大的海域,其海底石油资源储量高达200亿吨,但目前一些条件较好的岛礁却被周边国家侵占。《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中的无居民海岛显然包括这些岛礁,按照这一法规,我国的个人或机构均可对这些海岛进行开发,这些行动完全可以看作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守海防”。

  我们还应看到,我军戍守的岛屿,其中有一部分就是无居民居住的,面临着被命名、“租用”、开发等新的情况。《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颁布,同时为我军海防建设提出新的课题。由于无人居住海岛今后可以由私人管理“租用”,也可能出现无序、过度的开发。而近年来不时发生的炸岛、炸礁、炸山取石等严重改变海岛地貌和形态的事件,就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国领海基点的安全,可能导致我国主权和管辖海域丧失的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维护国家权益、巩固国防和军事安全,守岛官兵必须肩负守海岛与建海岛的双重历史重任,既要满腔热情地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开发海岛,建设海岛,又要义无反顾地履行职责,确保海岛寸土不丢,主权完整。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将空前地依赖海洋。谁拥有海洋,谁就拥有更广阔的生存空间。我们只有充分重视“蓝色国土”,人人懂得经略海洋,才能真正从海洋大国走向海洋强国,中华民族复兴梦想也才能在“海洋世纪”里真正得以实现。


[em08][em08][em08][em08][em08][em08]由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的核心内容是:中国6000多个无居民海岛将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租用时间最长50年。该规定显示了中国加大力度开发海洋经济的决心,也为有争议海岛的主权维护行为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可能。

  
  《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无居民海岛管理的国家法规,其核心内容是:中国6000多个无居民海岛将允许个人或机构开发利用。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短短四个多月来,一股“开发海岛热”在我国一些沿海地区悄然而至。过去常听说“守海岛”,如今又出现了“租海岛”。

  众所周知,我国不仅是个陆地大国,也是岛屿众多、海岸线漫长的海洋大国。如海岛数量居全国第一的浙江省海域内,就密布着数千个大小岛屿,其中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就有3061个,无居民海岛约有2800多个。长期以来,我国军民坚守海防的思想根深蒂固,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仅仅守住这些海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进一步地开发海岛、建设海岛。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和军队出台的新法规,也是对“以岛为家”、强边固防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

  海岛虽小,却事关领土得失、国家安全,也事关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在军事上,那些处于重要地理位置或战略要地的岛屿,被誉为“不沉的航空母舰”。据有关资料,我国现在公布的78个领海基点中,有67个为无居民海岛。而领海基点是划定领海的起始点,如果领海基点消失,将意味着基点周围海域主权的丧失,真可谓区区海岛,沉沉分量。从发展经济角度看,海岛又是走向海洋的“桥头堡”和通向内陆的“岛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把海岛作为划分国家内水、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等管辖海域的重要标志,一个普通如圆桌大小的岛屿或者岩礁就可以拥有1550平方公里的领海海域,而拥有一个孤立小岛的领土主权,就拥有其周围43万平方公里海域丰富的海洋生物和海底油气资源的捕捞、开采等主权权利。可见,海岛与国土资源一样,既特别需要守卫,又非常值得开发建设。

  此外,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在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至今还有100多万平方公里海洋国土与相邻各方存有争议。从这个角度讲,开发无居民海岛又是一种彰显国家主权的行为。南海海域是我国最大的海域,其海底石油资源储量高达200亿吨,但目前一些条件较好的岛礁却被周边国家侵占。《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中的无居民海岛显然包括这些岛礁,按照这一法规,我国的个人或机构均可对这些海岛进行开发,这些行动完全可以看作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守海防”。

  我们还应看到,我军戍守的岛屿,其中有一部分就是无居民居住的,面临着被命名、“租用”、开发等新的情况。《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的颁布,同时为我军海防建设提出新的课题。由于无人居住海岛今后可以由私人管理“租用”,也可能出现无序、过度的开发。而近年来不时发生的炸岛、炸礁、炸山取石等严重改变海岛地貌和形态的事件,就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国领海基点的安全,可能导致我国主权和管辖海域丧失的严重后果。

  因此,为了维护国家权益、巩固国防和军事安全,守岛官兵必须肩负守海岛与建海岛的双重历史重任,既要满腔热情地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开发海岛,建设海岛,又要义无反顾地履行职责,确保海岛寸土不丢,主权完整。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将空前地依赖海洋。谁拥有海洋,谁就拥有更广阔的生存空间。我们只有充分重视“蓝色国土”,人人懂得经略海洋,才能真正从海洋大国走向海洋强国,中华民族复兴梦想也才能在“海洋世纪”里真正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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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脑袋总算有点开壳了。
真是大大的好消息啊。各位有钱的资本家们都去买啊。
好消息呀,值得庆幸
这个办法好!总比政府老发个什么“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之类苍白无力的声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