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了设计师屠基达的另一篇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4:06:02
今天到航空路附近的旧书店去逛了逛,发现了一本2005/08的《航空档案》,原想这是WH接之前的书,应该没有什么的,随便翻了翻,却发现了设计师屠基达的一篇文章《逼上梁山背水一战---歼七M型飞机诞生记》,后面还有一篇原中航技总公司原总经理、副总经理孙肇卿、李周书写的一篇《改装歼七M亲历记》。文章没有细看,但屠基达的风格没有什么不同。
    老的《航空档案》在封面后有8张彩图,质量也还不错,也有彩插,较小而已,印刷显得比较粗糙,纸质也不行,文章也多半是官样居多,我想这恐怕就是老的《航空档案》没有引起军迷们重视的原因吧。今天到航空路附近的旧书店去逛了逛,发现了一本2005/08的《航空档案》,原想这是WH接之前的书,应该没有什么的,随便翻了翻,却发现了设计师屠基达的一篇文章《逼上梁山背水一战---歼七M型飞机诞生记》,后面还有一篇原中航技总公司原总经理、副总经理孙肇卿、李周书写的一篇《改装歼七M亲历记》。文章没有细看,但屠基达的风格没有什么不同。
    老的《航空档案》在封面后有8张彩图,质量也还不错,也有彩插,较小而已,印刷显得比较粗糙,纸质也不行,文章也多半是官样居多,我想这恐怕就是老的《航空档案》没有引起军迷们重视的原因吧。
哦,以前看过没有注意,有点像80年代的杂志。
虽然别的网站早就发过来,还是转过来吧。

逼上梁山      背水一战
歼7M型飞机诞生记:背水一战

1978年科学的春天来临之后,我们技术人员摆脱了20年来的重负,又还未套上名利的枷锁,心情的确陶醉在春天的芬芳之中,不知道什么叫困难,没有后顾之忧地大踏步往前走。
  1979年2月21日,我带着厂设计所和特设科的7位同志,应部里安排,赴京参加为歼-7改装引进平视显示器等航电设备的对英谈判。出发时我脑子里全是歼-7Ⅲ的事,我当时是厂副总工程师兼歼-7Ⅲ第二总设计师,刚率小组从国外考察和要了两架飞机(米格-21МФ和УС)、收集了不少部件残骸回来,没有任何主持引进航空电子设备的思想准备。原来厂里定的是由主管特设的设计所副所长陈志立同志等去谈判,临行前不久,谢明同志接到部里电话,指定要我带队去主谈,于是补买了火车票,就和陈志立、邱普达等同志一起出发了。
  在硬卧车厢坐定之后,我向军械设计员高维勤同志借了一本载有介绍平显的“航空设备”,开始从书本上了解什么是平视显示器,临阵磨枪,仓促上阵。
  在此之前,1978年11月,吕东部长及段、陈、徐副部长率20余名专家去西欧考察,这是有史以来航空工业部部长到西方的第一次考察,考察中决定首先从西欧引进电子火控设备,以提高我们航空电子的起点。春节前在北京开过一次考察后的情况介绍会,我没有参加。之后,部里决定首先邀请英国马可尼航电公司来京谈判,以后还要与斯密斯公司、费伦梯公司以及法国的汤姆逊公司谈。引进设备先在歼-7上改装,改装工作定在成都飞机厂,成都飞机厂对外开放。引进后确认好,再改歼8。我们一行到京后,听了主管这项引进的外事局魏祖冶局长和随吕部长一起赴西欧考察过的杨光中处长介绍了情况和设想后,就与谈判组全体同志一起投入了准备工作。
  谈判组除部、院机关的有关领导同志以外,共有三、四机部所属18个单位42人组成。陈少中副部长指定由我牵头和部机关的苏大鲁、杨光中、顾伟豪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由我对外主谈。改装歼-7是为了装备空军,空军派出科研部章克文、唐志坚同志参加。
第一次和“魔鬼”打交道   我虽然已出过几次国,但面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老奸巨滑久战沙场的英国佬谈生意,却是第一次,更何况要谈的是现代化的航空电子,我还是一个门外汉。
  马可尼公司派出了由一、二把手常务董事彼得曼和助理常务董事兼技术董事马利纳率领的12人庞大代表团,包括公司内雷达、无线电、平显、惯导、飞行控制各分部的经理和专家。这阵势显示了他们在我国开始对外开放后率先步入中国市场的决心。
  谈判虽然有段子俊、陈少中两位副部长作后盾,但出面主谈,对我来说压力是很大的。这一轮谈判,预定中间还要去一次成都看工厂的飞机,这是我们厂第一次接待西方国家,如何安排好,我也得一起考虑。因此在谈判前,关于谈判方案的书面请示中,同时纳入了关于工厂对外的口径。我在报告中考虑到开放的长期性,建议工厂对外叫成都飞机公司,地名作公司名容易记,也不叫制造公司,公司不应该光搞制造;第二,从生产能力、机构、人物到产品都如实讲,只是厂长改叫总经理。这个书面请示,当时即经段、陈副部长同意并报吕东部长批准了。
  1979年3月3日在北京饭店第一轮谈判开始了。由彼得曼全面介绍马可尼公司开始,然后其他人分别介绍他们的产品。我们在谈判开始详细介绍了歼-7型飞机,使英方感到我们要引进他的设备是有诚意的,因此明显地感到振奋。讨论越来越深入和有针对性。看样子,彼得曼这个老板,技术上还是有一定水平的。在第二天讨论中,比如谈到飞机空间紧张时,他建议换一个小的无线电罗盘,飞机电源紧张,他建议改用效率高的静止变流器;他还提出小飞机航程短不必用惯导等等,而无线电罗盘、静止变流器都不是马可尼的产品,惯导却是马可尼管的产品,使我感到他们还是实事求是的,谈问题有分寸,并不像我年轻时在上海看到的滑头商人样子。
  谈了三天之后,我们感到好些事与我们原来设想不符合。一是原来设想买现成品,当年即可开始改装,实际不可能那么快开始;二是想通过他们引进脉冲多卜勒雷达技术,英方认为歼-7机头空间太小,且明确提出这要政府专门批,即一下子不容易引进;三,我们想引进惯导技术,英方主动说歼-7这一级飞机不必用惯导,我们不顾实际,硬要装,也不合适;四,我们原想先拿设备来试改,飞机改成后再谈订货,他们说不可能,单引进技术,不买成批产品不可能。这就必须修改我们原来的设想了。另外,我考虑到由歼-7一家对付几个外国公司,去货比三家,担子太重,因此建议段、陈副部长考虑扩大一个机种谈对外引进。
  陪英国客人到成都看了一天工厂和飞机,又返回北京继续谈判。他们看了我们成飞公司后,首先一个主要印象是中国的航空工业规模不小。对飞机他们立即看出我们的歼-7Ⅱ型飞机和米格-21型飞机不一样,座舱盖不一样,防弹玻璃取消了等等。为了处理好雷达受进气道影响产生假截获,马利纳问我,可不可以把进气道唇口有一段改成非金属的?为了提高雷达罩的效能,能否把锥形改为球形的?我当场从技术上说明不可能,把球踢回去了。
  回到北京,部长们已研究决定歼-7型飞机就不引进惯导了,雷达改为测距雷达;此外,歼8型飞机已经上级批准可以对外开放谈引进,惯导及脉冲多卜勒雷达由歼8引进。
  整个活动到3月17日才完,谈判有一个纪要由彼得曼和中航技副总经理江同共同签的字。这一轮谈判时间达半月之久,参加单位及人数多是很突出的,加以事先的组织工作比较仓促,中间的变化又大,外事工作也缺乏经验,虽然园满结束,但教训也不少。
  回到成都,我身上仍主要担的歼-7Ⅲ型飞机的担子,主要抓落实部党组关于歼-7Ⅲ的决定。3月初4月中又先后接受叶正大、曹里怀首长来成都检查落实歼-7Ⅲ的工作。5月初成都飞机设计所王南寿第一总设计师病后,我只好先挑着,按原定计划去京向部、工办、空军等领导机关汇报歼-7Ⅲ的方案,6月初汇报完后又随崔副部长陪张廷发司令员来成都观看样机,等等,我处在两栖的状态。
  直至1980年初,部决定我正式退出歼-7Ⅲ设计工作,虽然我为歼-7全天候已花了五、六年的时间,离开有些舍不得,但可集中搞引进了,也好。
令人烦恼的十轮谈判   怪不得王震副总理对歼-7型飞机引进改装的谈判太慢发过脾气,我们也没有估计到谈判那么费口舌。
  马可尼公司的谈判方针,是先把技术状态弄清楚,然后开始谈合同文本,最后谈价格,在此过程中技术规范逐步成熟一致,这也是合乎情理的。谈判中,我方虽处在“顾客是王”的位置上,但实际上有两大固有难处:一是技术业务水平处于劣势,二是语言障碍。
  技术上,什么平视显示/武器瞄准计算机,什么数字电路,我方可以说还没有入门,第一次谈判我们向马可尼提出各项设备的技术要求,集中三、四机部和空军的专家,只写出了10页纸的要求,对比于最后合同签字时经过双方一字一句反复细扣长达三百页的技术规范文本,不太可怜了吗?在谈判中,既要设法弄懂又不能太示弱于人,又要避免吃亏或让人牵了鼻子走,难啊。
  惟一的办法是天天开夜车,应付白天的谈判。至于谈合同,合同稿是英方提供的,我们几个人,中航技的商价处长罗毅,我们厂的王孝业,部机关的顾伟豪和我,只好头天晚上一起消化谈论,研究好几条,第二天罗毅出面谈,谈完一天,晚上再讨论第二天谈的内容。语言障碍,在20世纪70年代年那个时候,更是可以想见的。英方用的是本国语言,我方必须用英文,无论技术语言、合同法律语言,我方花的功夫就成倍地增加了。因为稍有不懂,一句话未看懂,一句话未说透,就表示YES,就要出问题。好在1979年中开始孙肇卿同志以中航技副总经理身份来主持这个项目,他谈判打交道比较有经验,我从他那里也学到不少东西。
  1979年3月开始谈,到1980年6月签订合同,前后历时16个月,不计领导层的活动,具体谈判英方来华8次,共70人次,我方去英二次,共43人次,一共谈了十轮。其中酸甜苦辣样样都有,我为此出差200天以上,再加上1979年还有歼-7Ⅲ型飞机的出差,妻子叫苦不迭。
  谈判中有时往往谈得脸红耳赤,不欢而散,第二天还得耐着性子再谈。比如有一次谈雷达性能,英方回去做了工作后想往后退,就耍赖说当初谈的性能是不带雷达罩的,想一下子退30%,而且由道貌岸然有学者风度的技术董事出面谈,幸好过去文字上我们已扣死了的,才把他们压了下去;电磁兼容的责任问题,则反复争论了好几次,直到合同签字前夕才谈妥。最伤脑筋的一次,是1980年4月在上海国际饭店谈价格,谈判双方气都很大,本来预定晚上由孙肇卿请耐罗吃饭,也撤消了,从来不动摇的我,那晚也感到谈不下去,吹了拉倒。且不料第二天耐罗转变了态度。
  在谈判过程中,我们生活上也很艰苦。好多次住在第二招待所,没合适车坐,每天来回跑路,夜夜加班到12点,还得保持仪容。谈到中午,外国人车子一坐就走了,我们只好买几个面包啃一啃。最有意思的有一次中航技蒋士钊同志给安排在民族展览馆十楼谈判,外边零下20°,谈完出去找中饭吃,碰到刺骨寒风,至今记忆犹新。总之,个人受苦受累甚至受气是不少的,但是为了国防现代化的大目标,为了建设人民空军,这些事也就无足轻重了。
  1980年6月,我们赴英谈判小组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斗,终于达成双方一致的合同文本和技术规范。仅我和邱普达二人经手有帐可查的就谈妥了一百个左右的大小问题,我们付出的心血可见一斑。我国改革开放后对西方的第一个军工合作项目合同终于在英国国防部大厦里签字了。国内派出了以段子俊副部长为首,由工办叶正大副主任、总参装备部崔文波处长、空军订货部范俊秋部长、成飞谢明总工程师以及四机部十院副院长,海航科研部处长等组成的代表团,出席了签字仪式。合同由孙肇卿总经理代表中航技签字,技术附件是由我代表中航技签字的。谈判小组成员11人包括空军科研部章克文同志、总参装备部张之苓同志等,自始至终都参加了。
  合同共为空军装备100架改装的歼-7飞机(国内叫歼-7ⅡA),引进设备外加20%的备件,一二线地面设备按空军科研部代表的意见按三个基地配置。合同里同时达成了引进设备在我国生产的制造许可证转让的条款,转让费为24套设备的价格,因此又增了引进生产线培训所需的20套设备散装件。飞机改型由我们自己负责,设备装机后的试飞双方共同负责。
  飞机改型由谁负责,曾经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担心我们对引进航电设备吃不透引起改型飞机上的失误,因此考虑包给马可尼负责,马可尼公司也认为可以干,他可在英国找飞机公司去合作,当然这要花更多的钱。我考虑到一,飞机究竟是我们最熟悉,拿出去请人家改型,不象话;二,自己干省钱,可为国家节省大量外汇;三,自己改型,虽然有风险,但可逼我们自己在技术上多学一些东西,而熟悉先进航电这条路,迟早要走出来的。因此,在与厂里同志商量以后,我就表态由我们承担不要英方管了。现在看来,连同我在谈判中竭力坚持马可尼应无偿向我提供平显软件并随后有偿培训这件事一起,为我们后来扩大出口改型掌握了主动权。
  从急需改善我空海军装备出发,1979年我国即成立了总参、工办、三、四机部空海军组成的歼-7歼8改装领导小组,由段子俊、曹里怀分任正付组长,中央由王震副总理直接抓。邓副主席曾指示王副总理,要求速办,王副总理十分着急,曾有批评。为了要出国签订合同,三、四机部联合向中央写了报告请示,中央主席、各副主席全部圈阅同意,并有具体批示,如引进生产线的国内建线费用如何处理等,事情办得很慎重的。
  签完合同,我们就回国了,但孙肇卿同志留英长驻了,所以后来在北京向部党组汇报,向歼-7歼8改装领导小组汇报,都是我具体作的。曹里怀等领导同志对合同和引进设备都认为很好,表示同意。我还参加了国防工办叶副主任主持,三、四、五机部、总参装备部参加的7项引进设备国内定点分工和费用的会议。会上研究,大气机由成都航空仪表厂,雷达高度表由782厂,电台及保密机由712厂,静止变流机由秦岭航空电气厂厂,照相枪由248厂,测距雷达由781厂,平显由长风机械厂(电子及总装)及248厂(光学部件)分别定点形成生产线。
  合同签订一个月后,中英双方互相发出了政府批准的文件,合同正式生效了。我们的飞机改型工作、马可尼的研制工作、双方如何合作的谈判、引进生产线的具体条款谈判都接着全面推进了。7项引进设备中,马可尼公司除负责系统综合外,自己生产4项,其中平显是小改型,大气数据计算机是大改型,测距雷达是全新研制的,电台也是全新研制的。此外,静止变流器是购自美国的成件,照相枪是英国另一公司的改型产品,雷达高度表则是由我们单独与斯密斯公司订的合同。总之,马可尼公司的研制工作量也不小。
  合同生效后,北京成立了“歼-7改装联合办公室”,总参、工办、空军、三机部、四机部派人参加,我们部里由杨镛、毛德华同志为首参加。也要求厂里有相应的专职机构。不久我们老厂长孙志端同志调北京,谢明同志就任厂长,我就任副厂长、总工程师,但设计、引进出口仍由我分工负责。我们成立了外事办公室,除一般的外事工作外,并兼引进的项目办,由王寅恭副主任主管引进项目。
天有不测风云   在科学不发达的过去,“天有不测风云”,而今风云早已可以预测,可我们的经济建设反倒象过去的风云变幻莫测了。
  1980年底,严格说12月29日,我接到部办公室电话,急事要我立即赴京,我立即设法坐飞机赶去,31日早上赶到段副部长办公室,陈副部长已在那里了,在座的还有中航技公司引进处长柯德铭。到后才知道要研究上级决定撤消马可尼引进项目的问题,我的脑子里不禁嗡的一声:当初中央催得那么紧的政治任务,现在一下子变得那么快!
  段部长正在工办开会,等他回来前,陈部长和柯处长先向我谈了情况,根据整个国民经济调整的情况,12月23日,张爱萍副总理召开了会议,决定从马可尼公司引进的项目“停止工程,撤消合同,不再谈判。”现在马可尼公司及斯密司的两个合同,预定金已经付出,有关银行的信贷保险、手续费、保函费也已经付出,国内飞机改装等费用已经发出,如果退合同,预定金退不回,约有600多万英镑,加国内费用,损失将达4000万人民币。
  他们算的经济帐,我本能地谈了技术帐:战斗机上装平视显示器是一大技术进步,是世界上的发展趋势,1976年我出国去看米格-23,还是瞄准具,后来报导米格-25也仍是瞄准具,可见苏联在这点上已落后一步,我们歼-7好不容易可以装上这种用数字计算机进行火控计算实现快速热线射击,一旦放弃,何时再成?太可惜了。
  当场,我们议论了经济上要不损失,技术上又能保住希望,只能合同不退,设法把引进设备装上飞机卖出去,以出养进。
  过了一会,段部长开会回来了。他说,上边讨论了国际关系的政治帐,特别是外交部对要退合同很吃惊,认为我国在国际军事贸易中,领导人说了话,不算,现在订了合同又不算,今后国际信誉怎么办?英国对我们是比较开放的,法国的汤姆逊公司就未被政府批准来谈,现在英国谈成了,又要退合同,今后还和西欧打不打交道?会上又提出空军没钱,准许三机部改装了飞机一起卖出去的想法,但曹副司令又不同意。
  接着我们四人就讨论了如何减少引进费用的方案,包括缩小引进数量,减缩引进生产线项目或暂时不引进生产线等。讨论完,我就从部里直接赶机场飞返成都了。
  原来合同预定1981年1月份要去英国讨论接口控制文件等,我们正在积极准备之中,这么一来就出不去了。
  2月12日,毛德华同志自北京给我打电话说,给上边的报告尚未批复,但看来不行了,工厂的飞机改型工作暂停吧。我说,厂里工作早已全面铺开,现在气可鼓而不可泄,要停简单,但再要启动就难了,我的意见,我们工作先不停,等等上边消息吧。
  2月26日,空军科研部章克文同志给总参装备部打电话说:空军看到了三机部给张副总理关于引进马可尼项目的调整方案报告;现提出空军意见如下,大意是,一,建议撤消与英国的改装合同,主要理由是改装的歼-7不能全天候作战;二,若三机部坚持改装下去,则费用由三机部负责解决;三,赔偿英方的费用应由承办单位三机部负责。
  刘华清副总长看了上述电话记录稿后批语:“歼-7引进改装的谈判、考察、签合同、三、四机部、空军都参加的(总参签合同时参加的),去以前和回国后据说都向张司令汇报过,当时都赞成,现在要三机部负责赔偿,将来定要扯皮。”
  话又说回来,在谈判期间,陈少中副部长指定我代表中方与马可尼公司谈引进的技术规范,并由我签字,我曾向陈部长说,要我代表可以,但国内又有四机部,又有空军,部内又那么多厂所,是否以后内部先大家签了字,然后我一个人与外国人签?陈部长笑着说:“老屠,你真顾虑太多,我们共产党办事,一起讨论定的,说话是算数的,用不着办这种内部手续,你就大胆去签吧。”陈部长说了话,我也不再说了。到了这当口,因为国民经济调整,空军没有钱引进,我看大家都是通情达理互相谅解的,你不说这个,而是把要退合同的责任一古脑儿推到没有改装出全天候飞机这技术状态上边来,显然无视合同谈判你自始至终都参加的这个历史事实,是嫁祸于人的。
  接着按照上级的指示,孙肇卿同志出面与马可尼公司谈判终止合同的问题。终止合同当然引起马可尼公司的损失,不仅许多研制工作废于一旦,而且元器件订货、外购设备订货都有合同,他都要退出合同,甚至为了这个项目雇聘的人员都要解聘,这些钱加起来,预定金是远远不够的。以后每谈一次,赔偿金额增加一次,因为他工作仍在按合同进度抓紧进行,什么都未拿到,光往外赔钱,太冤了!
  我一辈子为了改善空军的装备苦苦追求,一不为名二不为利,想到的只是一个革命者的责任所在,现在千辛万苦干,到头来落个技术上不符合事后捏造的空军要求,损失几千万元的罪名,多想不通呀。
  3月中,我去北京,与中航技公司刘国民同志等一起研究了约旦来买歼-7的事情,并决定用文字向约旦推荐用平显等改装的歼-7型飞机,约方4月中可答复我们。4月份,中航技刘国民等去约旦,我们彭仁颖同志参加了,约方正式表示要装有平显的歼-7型飞机,但要同时实现其他改进项目。
绝处逢生
  与约旦的合同,1981年6月签字,8月付预定金后生效。
  1981年7月,我们的一架飞机在外场发生一等事故,最高当局作了严厉的批示。才从“文化大革命”中全国有名的老大难单位复苏过来的我们厂,开始进行全面质量整顿,莫文祥部长率工作组来厂蹲点。飞机生产线上国产雷达出不来,发动机又常出问题,飞机出不了厂;歼-7Ⅲ型飞机的研制进展缓慢,工办很不满意。现在又加上一个出口合同,与引进工作交叉在一起。我们的确处在内外交困之中。好在谢明厂长一贯对我支持和鼓励,使我能沉着应付。
  章克文同志的这个电话,断绝了我们歼-7ⅡA型飞机为空军提供好装备的单相思,只能被迫把劲使在作好善后工作上去。咬紧牙关,不使我们国家的信誉受到损失,不让部里赔冤枉钱,不让引进工作的一切努力付诸东流,最大的风险和担子都要担起来。
  的确,我们的风险够大了。第一,全部引进生产线的7个专业厂和参加学技术的研究所一下子全部退出这个项目了,领导机关的联合办公室也撤消了,全部专业技术工作只能由我们飞机厂自己来承担。如要向英方提供武器弹道参数,本来是有现成的,但兄弟单位退出后不给了,我们只好下决心自己搞,并且逼着我们自己学火控精度计算。我动员陈金琰同志从气动计算专业上转过来带人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约旦要改型的飞机,不仅进度急,而且改型项目多,没有技术鉴定定型的时间,没有回旋的余地,必须一次成功。比如他们坚持在机翼上不仅能装“玛特拉”R550型红外格斗导弹,而且要外加一对挂架增加一对机翼副油箱。5月份我在京参加对约谈判,他们非常明确地说,不加机翼副油箱,飞机就不要了,我们只好咬咬牙,答应他们。我说在技术上加副油箱重心配不过来,必须加配重,他们说宁可加配重也要改,就当场敲定了。我内心想的是进度太紧。
  第三,进度问题更突出的是引进航电设备满足不了飞机出口的进度,研制批新设备试飞时还不知道会出什么问题,暴露出来的问题,能及时处理好吗?指标精度能达到吗?新设备投入生产后没有我们先用一段时间的熟悉考验期,会出洋相吗?更何况合同订的飞机出口时间要早于引进合同的设备进口时间半年。但飞机出口时间晚了约旦就不要飞机了,这个风险,陈部长说就冒了,我们看也只能如此。我们飞机厂答应的话是简单的,但这是一付千斤重担。
  两个合同如此复杂交叉,我们并不愿意,但又是自愿的,我们没有向部里讨价还价,我们甘冒风险。
  1981年9月10日,陈少中副部长带工作组来厂,在我们招待所召开有20个厂所参加的歼-7B型和M型飞机技术经济协调会,即有名的7819会议。
  在此以前,9月1日莫文祥部长即对我们说“出口约旦的合同,是逼上梁山背水一战,必须统一思想,打好这一硬仗。” 事实上的确如此。要救活引进合同,只能抓住唯一的出口机会,而要达成出口合同,又必须答应对方的进度和技术要求。三机部和我们厂都被逼上了梁山。
  所以陈部长在7819会议上说:“歼-7B型机和歼-7M型机,要一次试成,要冒这个风险。总设计师要给下边承担责任,部长要给总设计师承担责任。无限风光在险峰。搞成了,工厂算闯了路子,要请国务院给你们半吨重的勋章。做好这篇文章,要打105分。”
  挂半吨重的勋章,我们没有这个奢望,我们国家也不兴这个,但争取打105分,倒是有此雄心的。实际我们厂面临的这个工程,不是两个改型机型而是三个改型机型(还有歼-7ⅡA)同时并进。要搞好它,不象放原子弹、放卫星那样一鸣惊人,但摆在一个厂的力量面前,是够掂量的。何况我们厂还有企业整顿、Ⅲ型研制、批生产等等任务。
  出口合同的16个月内即1982年,就要交付20架歼-7B型机。B型机要改进飞行员弹射救生性能,要提高飞机成附件寿命,并必须装上红外格斗导弹。当时我们国内没有“玛特拉”红外格斗导弹,处理设计交联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而且,我们出口的飞机即能装它,就应该试验验证,不能一挂了事。
  试什么呢?导弹挂架是改型的,转接具是我们新设计的,悬挂后外形、气动性能、重量均起了变化,电源系统采用了静止变流器,这些,要进行风洞试验,系统功能试验、强度试验、地面共振试验、空中投放试验等。而更重要的,要进行防止空中停车和武器发射的一系列试验。格斗导弹采用丁羟复合炸药,总冲和比冲高,烟雾大,对我们泼辣性不好的涡喷7乙发动机易于引起空中停车,所以必需采取防止空中停车的措施,即飞机上有一套联锁点火装置,发动机改为煤油启动,以避免汽油在高空产生气塞。设计的联锁点火装置连同改装的发动机,由设计所副所长沈泳沅同志主管,去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作了18次地面小火箭吞烟试验,24次空中吞烟试验,结果可行之后,再改装上飞机,由我们厂自己作实弹试飞。
  1982年10月,歼-7B型机由副总陶发宽同志带队转场至西昌试飞。不料,第一次发射火箭弹即发生了空中停车。幸而改型的发动机我们已进行4次空中停车后一次启动成功的试验,这次意外的停车,空中启动也成功了,飞机安全返航了。但如吞烟后会空中停车,打起仗来是不容许的。这事可大了,年底要交出20架飞机呀。我带着铅块似的心情,赶到了西昌。
  试飞员李湘君大队长反映,发射导弹后,飞机被黑烟罩住约一秒钟,飞机颠簸似骑野马约10秒钟,并且风档一片模糊,影响进场着陆。我看了飞机:发射架、进气道、中锥、垂尾前部、风档玻璃有一片白色沉淀物,发射架前端有局部烧蚀痕迹。查看了仪器纪录后与大家分析停车原因,原来一是联锁点火时间稍晚于飞机吞烟时间,二是飞行员没有掌握好发射导弹后的飞行姿态,飞机大量地吞了烟。这些,都是可以改进的,但是改进再试,年底交飞机,来不及了。我们决定冒一次风险,飞机改进后先交出去再补做试验,于是把我们的技术分析报告给部里。经部批准,20架歼-7B型飞机年底按合同交付装箱发运。以后在1983年8月,我们转场至一基地进行了5次空中实弹射击,都未发生空中停车,我们这才放了心。
  两架改型的歼-7ⅡA型飞机,除装备从马可尼等公司引进的7项航电设备以外,还装有7项国产新设备,飞机上作了上移空速管等11项改进。1979年10月三机部在我厂召开了有空军、四机部及其它厂所参加的方案论证会和成品协调会。1980年7月引进合同签订后,三机部于1980年10月向我厂下达了歼-7ⅡA改型任务,并同意我厂上报歼-7ⅡA型飞机总方案向总参转报。
引进工作中,合同签订后我们与英方进行了5轮技术协调,签署了接口控制文件,讨论和制订了设备试飞的大纲,向英方提供了各项武器的弹道参数,核算了系统精度;通过预研机的试飞,向英方提供了空速管激波修正量、改进传感器修正曲线,雷达高度表天线造型、电台天线配置方案;审签了马可尼起草的飞机安全试验程序等4类程序;派人参加了英方的各项试验及4套预生产型设备及地面系统试验台的验收,按英方技术要求在我厂建立了一个系统试验的工程试验室。所有这些,对我们厂来讲都是全新的业务,如果引进工作按原定计划进行,其中很多工作可以依靠各设备的引进厂和专业研究所,但现在不行了,逼着我们自己一边学一边干,在探索中一步一步前进。
  1982年10月,两架全新的歼-7ⅡA型飞机,经过工厂调整试飞后,转场去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进行全面鉴定试飞。国内第一架装平视显示器的飞机首飞的飞行员是我们试飞大队副大队长余明文同志。在我厂及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共试飞212个起落,包括在大连的雷达精度试飞。事先有4名试飞员曾赴英接受培训。
  试飞中,各项引进设备不断发现故障。这些从客观上讲,也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平显显示重影、抖动、中断;雷达高度表低高度及高高度乱告警;照相枪卡片漏光;静止变流器三相不平衡;大气计算机输出达不到警告范围;电台发射时啸叫等等,特别是测距雷达截获进气道和截获地杂波两大难题,解决它们真是费了不少周折。解决这些引进设备故障主要要英方处理,但是有时扯皮扯得很厉害。他们往往要找飞机或飞行中的毛病,说你飞机有干扰呀,安装得不好呀!或者干脆说这不是问题,想蒙混过关。反正我们要卡住试飞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也得有技术上的说服力,客观上逼着我们的技术人员往技术深度钻。
  1983年7月,我们飞机在大连试飞,我率人去大连与英方谈判,10月又去北戴河与英方谈判,1984年1月去英国催促验收,往往都是在几天的唇枪舌剑之后,才最后碰杯谈友谊了事的。在大连那次,英方善于扯皮的技术经理硬说雷达是好的,只是飞机在航路上遇到了山头或大树,所以截获了不应有的地杂波,而且逼着我们马上把数据从西安送来,可是我们分析飞行线路上没有那么高的山,决不是这个原因。后来他又说除非是脉冲多卜勒雷达,否则总会有地杂波,好象技术规范不对。我们分析后要他改进内部线路,他又说了可以改,但一要有足够时间,二要影响距离分辨率和试飞结果扯皮扯得没完没了。我们必须在卡住质量和保证进度之间作出最好的选择,因为飞机出口进度等着要合格的装机设备。改进,再试飞,再讨论,几次一反复,而且设备改进只能在英国,进度拖了。
  向英方交待他们拖了进度,他们拿出日记说,你们试飞拖了进度,哪到哪天本来可以飞,你没有飞,使我们哭笑不得。英国佬的工作比我们细,习惯也好,他们出差在中国,每天都有详细的工作日记,而且每天要中方代表审定认可,日后可以作为正式依据。而我们往往忙了一天之后,就只想明天如何了,不严密。后来谈的过程中,他们又把开始执行合同时,我们国内动摇,与他们几次说退合同,我方推迟派人出国、谈接口拖后5个月等原因,认定导致合同拖进度是中方的过失,我们哑巴吃黄连,有苦不好说。
  在装机试验前,我们及时发现了飞机上的国产风档玻璃光学质量差,用平显较靶镜校靶不行,于是决定紧急从英国“三重”公司引进光学质量较好的风档防鸟撞玻璃,这就又增加了一项配套引进。
背水一战
  打不好歼-7M型飞机首次出口这一仗,我们将连同航电引进一起全军覆没,这的确是前临大敌后无退路的背水之战。
  歼-7M型飞机是要装全套引进航电设备和配备红外格斗导弹的飞机,所以要全部继承歼-7ⅡA及歼-7B的改进成果,此外按合同还要进行其他改进。所以我们通常讲歼-7M型飞机即广义的包涵了歼-7ⅡA及歼-7B的共同成果。
  歼-7M出口合同签订之后,我们在抓引进及歼-7ⅡA的同时,立即就着手改歼-7M的其他改进项目。提高外挂能力、增加续航时间和距离,是歼-7M另一项重大改进。这要求飞机机翼增加一对挂点,使全机增加外挂能力,可同时外挂三个副油箱,也可加挂火箭炸弹。这样,燃油系统、武器系统都要改进,机翼结构既要改进又要加强,重量大了,前、主起落架要相应加强。由宋开基同志主持机翼改进设计就是很成功的一个例子。从飞机制造经济性和缩短研制周期出发,要求改进有最大的继承性,设计的结果达到新7M型机翼与Ⅱ型机翼有75%零组件是通用的。由于设计上掌握得好,1981年11月即发出了改型图纸,副总工艺师姜诚豪和副生产长胡勋琪等率领广大干部工人奋力拼搏,1982年底即完成了首批两架份的机翼试制。以后经过9项强度试验、机翼油箱的振动寿命试验、机翼的共振试验、全机的共振试验等,终于达到可以装机试飞的要求。
  火箭弹射救生系统的提高指标,是在谈判中逼出来的。约方本来要求达到零高度零速度安全救生,这涉及火箭弹射座椅和座舱盖两方面的问题。火箭弹射座椅可设想买个马丁贝克零零座椅,但座舱盖要达到零零指标也不容易。何况国外采购座椅要花很多钱,我们自己的座椅又出不了口。因此,我们耐心地和约方谈,最后达成零高度小速度130公里/小时的协议。我们原来的座椅是零高度250公里/小时的指标,要提高。130公里/小时的小速度指标是苏联米格-21MO和米格-23型飞机的指标,所以约方能够接受,我们根据过去的试验分析感到也是可行的。
  有速度弹射试验要由航空救生研究所组织去兰考试验场作火箭滑轨试验,所需人力物力及费用都很大,我们座椅设计组研究后提出请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协作用轰5型飞机地面滑跑进行小速度试验的大胆建议,我很支持这种首创精神。经派人与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商定后,由设计所副所长杜志光同志带人去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不仅很快完满地完成改进指标的目的,而且节省了费用和时间。
  机翼上加挂副油箱后,要改变全机的输油控制,我们在一年的时间里,对四种设计原理方案用简陋的设备进行了四轮地面试验,分工这方面工作的副总设计师彭仁颖同志为此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地面试验成功之后,26次地面开车测试试验,空中设放了14个副油箱,终于认可了设计方案。
没有装引进设备的歼-7M型飞机,1983年8月30日首飞上天。又用改装飞机作了其他项目试飞,初步判断飞机结构及系统改型是可行的情况下,1983年10月我们就决定冒险投入10架份飞机的零件生产,抢出口飞机的周期。
  按照飞机制造的规律,飞机型号的研制,除了指标方案论证报批以外,首先要通过完整的定型试飞,暴露设计中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然后进行设计定型。定型以后又要以几十架飞机分成若干小批生产反复进行工艺鉴定,最后达到生产定型,才能成批生产,以保证稳定的产品质量,这就是生产飞机的四阶段。但是出口飞机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充许我们走完四阶段,而出口飞机的质量又必须得到充分保证。所以除了设计上必须反复论证、精心从事、严格试验、避免差错以外,制造上只能设法通过这10架飞机的制造,作好1300多项新零件的工艺签定工作。这样的做法,对我们广大工艺人员来讲既是空前的又是责任重大的。
  从技术上解决这个工程错踪复杂的矛盾,我们采取了分散矛盾逐个吃掉的方法。除了设计、试制、地面试验以外,不算开始飞天线的试验机,我们先后共用8架飞机进行验证鉴定试飞,共飞了489个起落。除用两架歼-7B型机飞挂装格斗导弹及防停车措施、两架歼-7ⅡA型飞机飞引进设备外,又用一架改装飞机飞外挂物投放及武器发射,另一架改装飞机飞燃油系统,用两架M型原型机飞飞机性能、操稳特性,之后再补装上引进设备作歼-7M型飞机的全面试飞。除两架歼-7ⅡA外,其余6架飞机都是工厂自己飞的。我们使出了浑身解数,拳打脚踢,全面开花,从而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为了保证出口工程的完成,部里对我们首次实行了技术经济总承包,这项改革的尝试,也是歼-7M研制的一大特点。在与部机关协议好总承包的条件后,我们首先组织了一个“BM工程技术经济联合办公室”,由设计、外事、计划、财务等部门抽人组成,由设计所技术室主任许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我和经营副厂长张建勋同志直接领导,副总会计师王恩荣同志也积极支持。
  我们制定了研制费用内部包干的管理条例,应用网络管理,落实各子项目的承包,建立严格的费用核算程序和合理的奖励制度,设立攻关奖和节约奖,推动所有研制人员人人当家理财,事事节约算帐,使技术方案尽量优化。如上边说的用轰5型飞机地面滑行代替低速度火箭滑车试验的建议落实后,不仅抢前了半年时间,而且节约了20万元研制费,B型机试飞承包后,试飞大队、飞行试验室和设计所科学按排,节约了十个试飞超落,节约研制费3万多。我们都给有关人员发了节约奖。小头给个人,大头在工厂,我们最后算账,整个引进及出口工程承包总费用中,大约节约出了2千万元成为纯利,为工厂的发展和集体福利在资金上作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1984年3月我们在英国接收了第一套生产型设备,比预定的速度拖后了11个月。不管怎样,万事开头难,以后就可以陆续交付了,陈志立同志作为我们的总代表留在英国。第一套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运回国,在厂内作了预定的地面试验之后,1984年4月完成了第一架完整的歼-7M型飞机的总装,1984年7月第一小批飞机经过出厂试飞胜利地装箱发运出口,同年底完成第一个30架飞机的出口,1985年5月前全部60架出口飞机已发运完毕。这一惊人的速度,是在任何重大步骤都保证一次成功、紧张的组织工作和确保质量的技术工作作后盾的情况下,广大职工辛勤劳动的成果。也是在上级正确领导和兄弟单位大力协作下全厂上下决心为国争光为民争气的一曲胜利凯歌。
  我国和我们部的国际信誉保证了。引进合同和2亿多美金的出口合同保住了。背水之战胜利了。歼-7M型号飞机在严峻的条件下诞生了。适应国际市场剧烈竞争需要的冒险路子走通了。
  这里要说清楚的,完成出口的时间,大致也比开始预定的时间晚了11个月,但这是中航技公司副总经理刘国民同志不断与约旦谈判后取得约方认可的,他为此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正象陈少中同志在1984年11月歼-7M型飞机鉴定大会上所说的:“歼-7M型飞机是我们拿在手里的轻型歼击机中最好的飞机。它从开始下决心到现在研制成功,是一个大胆尝试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一个果断的决定,表现出勇敢的进取精神,可以说是在特定条件下执行特定的任务。高镇宁副部长出席了鉴定会,代表航空工业部宣读了贺信。外事局孙肇卿局长以十分激动的心情回顾了5年多来的艰难历程,满怀信心地展望了歼-7M型成功后出口的前景。并特别向他任外事局长三年多来在精神上给他以支持的同志表示衷心地感谢。
  是的,没有这五年生死与共的共同奋斗是难于体会他的心情的。此时,我这被历史推上了马可尼引进项目和歼-7M型飞机改型出口的主角,激动的眼眶充满了泪水,5年的辛苦总算有了结果,国外的压力和国内的危难,此时都抛向了九霄云外。支持我们这个工程的的领导包括有段子俊、陈少中副部长,还有崔光炜、何文治副部长,飞机局的张金波、毛德华、李周书、陈宝琦,各位局长都先后管过我们这个工程,支持我们的兄弟单位,除中航技公司外,如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黎阳公司等,就更多了,他们为工程都尽了很大的努力。
  这时,陈少中同志已经从副部长岗位退下来了,我也不可能为在整个工程完成过程中作过巨大贡献的同志向陈部长要求他兑现过去的许诺:“请国务院给你们半吨重的勋章”。我向高部长请示,可否给立些功,但没有成功。歼-7M型出口,此时只剩下了中航技公司一级的经济意义,失去了主要装备我们空海军本应有的政治意义,因此没有嘉奖,没有颂歌,没有鲜花。
  从另一方面看,最大的收获是否定了一路上的各种非议和可能遭到的厄运,因为如果不成功,还不知道单位和个人的风险有多么大。
  1983年初,航空部召开企业领导干部会议,大会上张爱萍副总理讲了话,批评航空部引进上的三件大事,第一是引进斯贝,第二是引进马可尼的航电,要求吸取教训。我当场听了,脑子里才有些清醒:为什么不少原来参与这项目的同志后来与我们保持距离不积极了,原来领导上对没有退掉合同,意见还很严厉呀!后来,部里组织了三项引进的调查组下来调查,我只能如实向调查组作了汇报,他们怎么向副总理作出交待,我不知道。但至少让我预感到在向歼-7M型飞机成功的顶峰攀登的时候,弄得不好,大约会掉下深渊,粉身碎骨的。因为全局性的不成功可能是存在的:引进工作上技术失控、或不适用或质量很差或吃了大亏;出口改型不能一次成功、出现大问题,或性能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进度严重拖后或质量太差,导致卖方终止合同要求赔偿——这一切,恐怕就不仅是技术问题经济问题了,还可能成为政治问题上纲呀。
歼-7M型飞机诞生记:柳暗花明
  为了在文字上留下航电引进和飞机改型出口中的技术经验,我组织了歼-7M等3个机型的经验总结,出版了两册研制文献。在没有更高的上级鼓励我们,整个工程还处于低谷的1984年6月,我为文献写了一篇代序“成绩和光明”,用我微薄的力量努力鼓励我们有些精疲力竭的技术人员,提出了平显等航电设备,在歼击机上将必不可少,包袱会转化成起飞的助力,特别是在出口机型上。5年后的今天,令人欣慰的是:事实证明这是对的。
  1983年7月,歼-7ⅡA在大连试飞,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为主,我们参加,条件是很艰苦的。我们正在孙肇卿同志主持下与马可尼的人谈预生产型设备试飞的问题时,刘国民同志陪着巴基斯坦空军参谋长贾玛尔中将来大连看歼-7ⅡA型飞机了。在听了我和邱普达同志介绍飞机及引进设备情况以后,在机场停机坪上,贾玛尔看了飞机上装的平显等,连声说歼-7飞机改装了先进的航电设备,太好了,符合歼击机的发展方向。当场表示了要这种飞机的意向,二个月后将派飞行员来中国飞这种飞机,但是有二点要求:一、飞机试飞之后最终要以实弹靶来验证火控系统水平,二、希望英国设备在中国有生产线,这样比较放心。
  以后巴军的确派出二位有经验的飞行员来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试飞歼-7ⅡA型飞机,共飞19个起落。
  在中航技公司积极推销活动中,1984年4月及11月,埃及也两次派飞行员来我厂试飞歼-7M型飞机,主飞的是参加过中东战争年近50的给克里少将,试飞以后,他向空军司令希勒米中将报告说:“这实在是一种极好的飞机,好极了,”“飞机操纵性能好;在空中使用平显,字符清晰,性能很好;机翼上增加一对副油箱航程加大了;换了新导弹,增强了攻击能力。我从内心里喜欢这种飞机。”
  外国人买飞机,可苛刻了,在我们国内飞还不够,还要送到他国内去飞。1984年6月,应巴基斯坦空军的要求,两架歼-7M型飞机转场到巴基斯坦白沙瓦基地,开始由一名上校和一名中校飞行员进行实弹打靶和对抗飞行。陈宝琦副局长和我厂谢安卿副总工程师率我厂和西安飞行试验研究所等兄弟单位一行人共30人一同前往。
  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共组织了20个飞行日,40个起落的飞行。分别进行了空军机炮、空地机炮、空地火箭和空地炸弹的实弹打靶,以及与歼6、“幻影”5、F-16型战斗机的积极对抗飞行。这是歼-7M型飞机的第一次实弹打靶和与西方飞机实战模拟,也是西方飞行员第一次在歼-7M型飞机上进行这类飞行。即便如此,打靶结果还是证明歼-7M型的火控系统精度比原歼-7M的瞄准具精度提高一倍。至于飞机,巴方飞行员认为“幻影”5飞机除续航性能外,空战是打不过歼-7M型飞机的,与F-16比,雷达和机动性都不如F-16,但可以与之周旋。后来贾玛尔中将对刘国民同志说:“歼-7M型飞机在巴基斯坦打靶结束后,我召集有关军官认真地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各试飞科目进行得很顺利,飞机很好,加深了我们对歼-7M的了解,飞机打靶非常成功,你们专家工作很好”。
  歼-7M飞机这次出国亮相,对阿拉伯世界的各国空军,也产生了良好的影响,为歼-7M的继续出口,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前景。
  1986年,第一批可挂装PL-8导弹的歼-7M型飞机交付了我国空军。
  几年以后,1989年12月,我们出口的歼-7P(给巴基斯坦的歼-7M)在巴基斯坦一次大规模空军军事演习中,创造了意想不到好的成绩。
  1、 在18架歼-7P和6架F-16均每隔10秒钟起飞一架的情况下歼-7P连续起飞成功率为100%,F-16为80%;
  2、 空中远距搜索,F-16大大优于歼-7P;
  3、 空中近距对抗格斗,F-16和歼-7M评分成绩基本相等;
  4、 紧急起飞,评分成绩歼-7P优于F-16。歼-7M型飞机在外国飞行员手里发挥出了巨大的潜力。它已成为我国军机出口的支柱,创造了一个机型出口创汇最多的记录。
  1985年,歼-7M飞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作者注:在申报获奖人名单时,我曾建议加上中航技公司有关同志,但此事无果而终)。
  开始谈判航电引进后的第10个年头,1988年,歼-7M型飞机获得国家质量金奖。这是国家给予10年来一切为它出过力的全体人员的最高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