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推荐] 怎一个“毒”字了得---台湾与基建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5:40:42
怎一个“毒”字了得


   11月7日下午,南太平洋岛国基里巴斯宣布与台港建交,我两副总理紧急回京,中央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我驻基大使奉命向基政府提出严正交涉,我外交部向基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并指出由此引起的一系列严重后果由基政府负责!

  普通的网友可能会问,一个小小的鸟国,在地图上根本找不到地方的弹丸之地,干嘛如此紧张?真是小题大作!殊不知,基国有中国的海外四个测控站其中的一个,其位置十分重要。它是中国向太平洋发射洲际导弹试验的重要的数据测量站,更是中国在太平洋上的唯一一个固定的监控临近的夸贾林美国海上导弹试验与海上靶场的基地,它与美国夸贾林基地相距不到八百公里。其监控美国NMD导弹试验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美国早就视其为眼中钉,肉中刺。

  美台关系近况大家都知道,台港在美国人眼里,只不过是其遏制中国战略中的一颗棋子。见利忘义的小小岛国被台港银弹击倒,而且巧合的是在中国的神五上天后的仅仅二十二天,这应该说是一个美台合作大的阴谋。这个阴谋的得逞,意味着既打击中方的情报搜集网,拔去了眼中钉刺,让中方的为飞船而建的全球测控网断裂,拖延中国的太空计划。又间接支持台湾当局 ,让其分裂念头与势力膨胀,给中国制造外交难堪,拖延中国的统一大业。真是怎能一个“毒”字了得!

附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基里巴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基里巴斯建立中国航天测控站协定

发布日期:1996-09-23
生效日期:1996-09-23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国政府”)和基里巴斯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基里巴斯政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基里巴斯塔拉瓦岛建立一个中国航天测控站(TT&C)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基里巴斯政府同意中国政府在基里巴斯共和国塔拉瓦岛建立一个中国航天测控站。

  二、该测控站作为中国航天测控网络的组成部分,用于卫星及运载火箭的发射支持服务。中国政府承诺该测控站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并且在任何时候都不用于军事目的。


  三、该测控站内的所有设备包括航天遥测接收设备、卫星轨道测量设备及卫星通信设备等归中国政府所有。

  四、该测控站的管理及运行操作人员由中国政府派出的公务人员担任。

  五、该测控站的建设说明详见本协定附件一。

  六、基里巴斯政府将租给中国政府一块面积一公顷、位于塔拉瓦的土地,其地点对双方都是合适的。土地租用期为十五年,如该协定提前终止,则土地租用期也相应缩短。


  第二条

  一、中国政府应把该测控站操作频率通知基里巴斯政府所属的频率管理部门,基里巴斯政府通过其频率管理部门给该测控站分配专用频率,若申请的全部频率或某频率已被占用时,基里巴斯政府应分配满足该测控站需求的替代频率。


  二、基里巴斯政府参照基里巴斯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依据1983年基里巴斯电信法,向中国政府颁发一个许可证,允许中国政府:


  1.在塔拉瓦建立、使用和拥有用于该测控站的无线电和电信设施;

  2.进口用于该测控站的无线电设备和电信设备。

  三、在基里巴斯使用的所有与该测控站有关的无线电及电信设备以及所使用的操作频率应符合世界无线电行政会议的有关规定。


  四、该测控站使用的设备不会对基里巴斯当地已注册使用的其它无线电及电信设备产生干扰。

  五、在本协定有效期内,上述许可证将一直有效。如本协定到期或因某种原因终止,上述许可证将自动失效。

  六、该测控站的运行不得违反基里巴斯1983年电信法及依据该法制定的规定。

  七、基里巴斯政府不允许基里巴斯当地其他任何人使用已分配给该测控站的操作频率。

  第三条

  一、基里巴斯政府通过基里巴斯公用局尽最大努力保证测控站所在地的水、电供应,并按当地的市场价格收费。

  二、基里巴斯政府指示基里巴斯警察总监与该测控站工作人员合作,根据基里巴斯法律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障该测控站及站内中方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由于第三方的行为或疏忽而对该测控站、站内设备,或属于中国政府的其它财产以及对中方人员的私有财产所造成的破坏或损失,基里巴斯政府不负法律责任。


  第四条

  一、基里巴斯政府应对进出基里巴斯从事与该测控站有关工作的中方人员提供入出境便利。

  二、在本协定有效期内任何时候,若该测控站进口与该测控站有关的设备、部件、零件、专用于测控站的建筑材料及技术资料,应在物品抵基一个月前向基里巴斯有关部门提供上述物品清单。


  三、本条第二款所列清单中该测控站的所有设备、部件、零件、专用于测控站的建筑材料及技术资料,依据基里巴斯有关法律和法规享受免除关税、进口税及其它税收的待遇。


  四、基里巴斯政府应为本条第二款中所列物品的快速通关提供便利。

  第五条

  一、基里巴斯公民在技能、经验及文化程度方面适合从事该测控站的建设工作时,测控站应优先考虑雇佣基里巴斯公民。雇佣基里巴斯公民应依据基里巴斯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该测控站的中方工作人员在基里巴斯逗留期间应遵守基里巴斯的法律。

  第六条

  一、在本协定有效期内,中国政府每年向基里巴斯政府支付服务费,其数额根据本协定附件二中所列算式计算。

  二、从本协定签字之日起满公历十二个月的服务费在本协定生效后三十天之内支付。以后按此方法逐年支付。

  第七条

  一、中国政府保证其发射的运载火箭、卫星以及测控站的运行不会对基里巴斯当地居民及其环境带来任何危害。

  二、如从中国发射的运载火箭、卫星或该测控站的运行危及:

  1.基里巴斯自然环境;

  2.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财产;

  3.居住在基里巴斯的人员及其财产;

  基里巴斯政府有权向中国政府提出赔偿请求。

  三、如给基里巴斯国家财产或自然环境带来危害,基里巴斯政府有权以政府名义向中国政府提出赔偿请求。

  四、如给居住在基里巴斯的个人或其财产带来危害,基里巴斯政府有权代表个人或其财产提出赔偿请求。

  五、中国政府对出现本条第二款情况所赔偿的经费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

  一、双方在本协定有效期内如认为必要,每五年可就协定的执行或执行中产生的问题相互协商,并在任何一方的要求下,指定代表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晤。


  二、如对协定或测控站的运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双方主管部门(中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基方为基里巴斯共和国新闻、通信及交通部)进行磋商。若经主管部门仍不能解决,可通过外交渠道解决。若争议在发生后六个月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在书面通知发出六个月后终止本协定。


  在本协定未终止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定中各自的义务。

  三、如遇下列情况,中国政府和基里巴斯政府经过协商,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定并立即生效:

  1.该测控站违反本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某年的服务费在到支付期限三十天之后还未支付;

  3.一方违犯本协定规定的义务。

  四、如果任一方与另一方中断外交关系,不须任何一方通知,本协定将自动终止。

  第九条

  与本协定有关的所有通知、信函及其它文件,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通过电传、电报、传真或预付邮寄的方式联系,通信地址如下:


  中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基方――基里巴斯共和国新闻、通信及交通部

  第十条

  一、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定有效期为十五年。

  三、本协定有效期满前,双方应就协定的延期问题进行协商。

  本协定于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在北京签订,用中、英文两种语言作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如在本协定的执行或理解方面发生歧义时,以英文文本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基里巴斯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沈荣骏           塞斯南尼库

     (签 字)          (签 字)

  

附二:

台外交部7日宣布和南太平洋岛国「吉里巴斯」建交,成为第27个邦交国,吉里巴斯全国人口仅8万人。

台湾月前才刚与非洲赖比瑞亚断交。

除了「吉里巴斯」之外,台湾目前与世界26国有外交关系,包括:

亚太地区四国:

索罗门群岛Solomon Islands、
吐瓦鲁 Tuvalu、
马绍尔群岛 Republic of The Marshall Islands
帛琉共和国 Palau, Republic of


非洲地区七国:

布吉纳法索 Burkina Faso、
查德共和国 Republic of Chad、
甘比亚共和国 Republic of The Gambia 、
马拉威共和国 Republic of Malawi 、
圣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 Democratic Republic of Sao Tome and Principe 、
塞内加尔共和国 Republic of Senegal、
史瓦济兰王国 Kingdom of Swaziland


欧洲地区一国:

教廷 Holy See、


中南美地区十四国:

贝里斯 Belize、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 Republic of Costa Rica、
多米尼克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
多米尼加共和国 Dominican Republic、
萨尔瓦多共和国 Republic of El Salvador、
格瑞那达 Grenada、
危地马拉共和国 Republic of Guatemala、
海地共和国 Republic of Haiti、
宏都拉斯共和国 Republic of Honduras、
尼加拉瓜共和国 Republic of Nicaragua、
巴拿马共和国 Republic of Panama、
巴拉圭共和国 Republic of Paraguay、
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 Saint Christopher and Nevis、
圣文森及格瑞那丁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8 14:50:00编辑过]
怎一个“毒”字了得


   11月7日下午,南太平洋岛国基里巴斯宣布与台港建交,我两副总理紧急回京,中央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对策,我驻基大使奉命向基政府提出严正交涉,我外交部向基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并指出由此引起的一系列严重后果由基政府负责!

  普通的网友可能会问,一个小小的鸟国,在地图上根本找不到地方的弹丸之地,干嘛如此紧张?真是小题大作!殊不知,基国有中国的海外四个测控站其中的一个,其位置十分重要。它是中国向太平洋发射洲际导弹试验的重要的数据测量站,更是中国在太平洋上的唯一一个固定的监控临近的夸贾林美国海上导弹试验与海上靶场的基地,它与美国夸贾林基地相距不到八百公里。其监控美国NMD导弹试验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美国早就视其为眼中钉,肉中刺。

  美台关系近况大家都知道,台港在美国人眼里,只不过是其遏制中国战略中的一颗棋子。见利忘义的小小岛国被台港银弹击倒,而且巧合的是在中国的神五上天后的仅仅二十二天,这应该说是一个美台合作大的阴谋。这个阴谋的得逞,意味着既打击中方的情报搜集网,拔去了眼中钉刺,让中方的为飞船而建的全球测控网断裂,拖延中国的太空计划。又间接支持台湾当局 ,让其分裂念头与势力膨胀,给中国制造外交难堪,拖延中国的统一大业。真是怎能一个“毒”字了得!

附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基里巴斯共和国政府关于在基里巴斯建立中国航天测控站协定

发布日期:1996-09-23
生效日期:1996-09-23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国政府”)和基里巴斯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基里巴斯政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基里巴斯塔拉瓦岛建立一个中国航天测控站(TT&C)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一、基里巴斯政府同意中国政府在基里巴斯共和国塔拉瓦岛建立一个中国航天测控站。

  二、该测控站作为中国航天测控网络的组成部分,用于卫星及运载火箭的发射支持服务。中国政府承诺该测控站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并且在任何时候都不用于军事目的。


  三、该测控站内的所有设备包括航天遥测接收设备、卫星轨道测量设备及卫星通信设备等归中国政府所有。

  四、该测控站的管理及运行操作人员由中国政府派出的公务人员担任。

  五、该测控站的建设说明详见本协定附件一。

  六、基里巴斯政府将租给中国政府一块面积一公顷、位于塔拉瓦的土地,其地点对双方都是合适的。土地租用期为十五年,如该协定提前终止,则土地租用期也相应缩短。


  第二条

  一、中国政府应把该测控站操作频率通知基里巴斯政府所属的频率管理部门,基里巴斯政府通过其频率管理部门给该测控站分配专用频率,若申请的全部频率或某频率已被占用时,基里巴斯政府应分配满足该测控站需求的替代频率。


  二、基里巴斯政府参照基里巴斯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依据1983年基里巴斯电信法,向中国政府颁发一个许可证,允许中国政府:


  1.在塔拉瓦建立、使用和拥有用于该测控站的无线电和电信设施;

  2.进口用于该测控站的无线电设备和电信设备。

  三、在基里巴斯使用的所有与该测控站有关的无线电及电信设备以及所使用的操作频率应符合世界无线电行政会议的有关规定。


  四、该测控站使用的设备不会对基里巴斯当地已注册使用的其它无线电及电信设备产生干扰。

  五、在本协定有效期内,上述许可证将一直有效。如本协定到期或因某种原因终止,上述许可证将自动失效。

  六、该测控站的运行不得违反基里巴斯1983年电信法及依据该法制定的规定。

  七、基里巴斯政府不允许基里巴斯当地其他任何人使用已分配给该测控站的操作频率。

  第三条

  一、基里巴斯政府通过基里巴斯公用局尽最大努力保证测控站所在地的水、电供应,并按当地的市场价格收费。

  二、基里巴斯政府指示基里巴斯警察总监与该测控站工作人员合作,根据基里巴斯法律在最大限度范围内保障该测控站及站内中方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由于第三方的行为或疏忽而对该测控站、站内设备,或属于中国政府的其它财产以及对中方人员的私有财产所造成的破坏或损失,基里巴斯政府不负法律责任。


  第四条

  一、基里巴斯政府应对进出基里巴斯从事与该测控站有关工作的中方人员提供入出境便利。

  二、在本协定有效期内任何时候,若该测控站进口与该测控站有关的设备、部件、零件、专用于测控站的建筑材料及技术资料,应在物品抵基一个月前向基里巴斯有关部门提供上述物品清单。


  三、本条第二款所列清单中该测控站的所有设备、部件、零件、专用于测控站的建筑材料及技术资料,依据基里巴斯有关法律和法规享受免除关税、进口税及其它税收的待遇。


  四、基里巴斯政府应为本条第二款中所列物品的快速通关提供便利。

  第五条

  一、基里巴斯公民在技能、经验及文化程度方面适合从事该测控站的建设工作时,测控站应优先考虑雇佣基里巴斯公民。雇佣基里巴斯公民应依据基里巴斯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该测控站的中方工作人员在基里巴斯逗留期间应遵守基里巴斯的法律。

  第六条

  一、在本协定有效期内,中国政府每年向基里巴斯政府支付服务费,其数额根据本协定附件二中所列算式计算。

  二、从本协定签字之日起满公历十二个月的服务费在本协定生效后三十天之内支付。以后按此方法逐年支付。

  第七条

  一、中国政府保证其发射的运载火箭、卫星以及测控站的运行不会对基里巴斯当地居民及其环境带来任何危害。

  二、如从中国发射的运载火箭、卫星或该测控站的运行危及:

  1.基里巴斯自然环境;

  2.基里巴斯共和国的财产;

  3.居住在基里巴斯的人员及其财产;

  基里巴斯政府有权向中国政府提出赔偿请求。

  三、如给基里巴斯国家财产或自然环境带来危害,基里巴斯政府有权以政府名义向中国政府提出赔偿请求。

  四、如给居住在基里巴斯的个人或其财产带来危害,基里巴斯政府有权代表个人或其财产提出赔偿请求。

  五、中国政府对出现本条第二款情况所赔偿的经费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

  一、双方在本协定有效期内如认为必要,每五年可就协定的执行或执行中产生的问题相互协商,并在任何一方的要求下,指定代表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晤。


  二、如对协定或测控站的运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双方主管部门(中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基方为基里巴斯共和国新闻、通信及交通部)进行磋商。若经主管部门仍不能解决,可通过外交渠道解决。若争议在发生后六个月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在书面通知发出六个月后终止本协定。


  在本协定未终止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定中各自的义务。

  三、如遇下列情况,中国政府和基里巴斯政府经过协商,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定并立即生效:

  1.该测控站违反本协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2.某年的服务费在到支付期限三十天之后还未支付;

  3.一方违犯本协定规定的义务。

  四、如果任一方与另一方中断外交关系,不须任何一方通知,本协定将自动终止。

  第九条

  与本协定有关的所有通知、信函及其它文件,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通过电传、电报、传真或预付邮寄的方式联系,通信地址如下:


  中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基方――基里巴斯共和国新闻、通信及交通部

  第十条

  一、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定有效期为十五年。

  三、本协定有效期满前,双方应就协定的延期问题进行协商。

  本协定于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在北京签订,用中、英文两种语言作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如在本协定的执行或理解方面发生歧义时,以英文文本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基里巴斯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沈荣骏           塞斯南尼库

     (签 字)          (签 字)

  

附二:

台外交部7日宣布和南太平洋岛国「吉里巴斯」建交,成为第27个邦交国,吉里巴斯全国人口仅8万人。

台湾月前才刚与非洲赖比瑞亚断交。

除了「吉里巴斯」之外,台湾目前与世界26国有外交关系,包括:

亚太地区四国:

索罗门群岛Solomon Islands、
吐瓦鲁 Tuvalu、
马绍尔群岛 Republic of The Marshall Islands
帛琉共和国 Palau, Republic of


非洲地区七国:

布吉纳法索 Burkina Faso、
查德共和国 Republic of Chad、
甘比亚共和国 Republic of The Gambia 、
马拉威共和国 Republic of Malawi 、
圣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 Democratic Republic of Sao Tome and Principe 、
塞内加尔共和国 Republic of Senegal、
史瓦济兰王国 Kingdom of Swaziland


欧洲地区一国:

教廷 Holy See、


中南美地区十四国:

贝里斯 Belize、
哥斯达黎加共和国 Republic of Costa Rica、
多米尼克 Commonwealth of Dominica、
多米尼加共和国 Dominican Republic、
萨尔瓦多共和国 Republic of El Salvador、
格瑞那达 Grenada、
危地马拉共和国 Republic of Guatemala、
海地共和国 Republic of Haiti、
宏都拉斯共和国 Republic of Honduras、
尼加拉瓜共和国 Republic of Nicaragua、
巴拿马共和国 Republic of Panama、
巴拉圭共和国 Republic of Paraguay、
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 Saint Christopher and Nevis、
圣文森及格瑞那丁 Saint Vincent and The Grenadines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8 14:50:00编辑过]
分析的有道理,顶!!!!!
不知大家有无注意,新闻并无我国宣布同基断交的消息,而按照惯例如基宣布与台湾建交我们则应该马上宣布与基断交,看来我国政府还有意要挽回此事!
直接把台湾收了~
省的烦~
以下是引用tiy_wong在2003-11-8 16:01:00的发言:
直接把台湾收了~
省的烦~

同意!
大国难以用那点金钱买来外交,小国则不同,钱能分下来,在争取“外交”空间、“国际承认”的窘境里,台湾当局也只能做到这点了,而这些见利就倒的袖珍国,总拿台湾做摇钱树,给钱就好,没钱就吹,反复无常,这类事例屡见不鲜了。除了在“友好国家”的数目上为台执政、“外交”政绩添点噱头外,没有太大的分量或实质意义。如同其政客的高喊“正名”、“修宪”、“公投”口号一样,不是台湾它毒不毒的问题,那是混政治“资本”的场面需要,不同的是,这些是对外的,“银弹外交”,只是一种低等的国际政治“秀”而已。
以下是引用wangchen_2001在2003-11-8 14:41:00的发言:
不知大家有无注意,新闻并无我国宣布同基断交的消息,而按照惯例如基宣布与台湾建交我们则应该马上宣布与基断交,看来我国政府还有意要挽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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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国虽小,可在联合国也有一票表决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