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原工商总局长)别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2:59:52
王**别传
王氏**,湘之安化人也,性温平。少时聪颖,曾入庠长沙铁道学院。出则从军,役毕执技工业。后从仕,任长沙州司马一十一载,政无可述。

恰国家变法,行改革开放之风,世势焕然。王奉令迁深圳州司马,颇有绩。旋入阁,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侍郎。工商行政管理局者,非古之工部也,实职市贸之序;侍郎者,非尚书之附也,实工商行政管理局乃侍郎衔也。

凡国之变革,市序必混,厉整治乃治世之道。王上任伊始,意风发,亲率数十万属繁市建市,打假治劣,甚得众欢。相悦,曰:“汝可领尚书衔。”王喜甚。

工商建市督市,兼重职,自征捐赋,财丰势强。相虑之,曰:“市之管办脱钩,赐尔皇粮。”王诺。市井既去,皇粮不至,工商势减。王奏曰:“皇粮乎?”曰:“汝可自食。”王不敢言。

变革既久,贫富已悬。工商征捐赋,取弱之个体,民本有怨。然皇粮已亡,工商之卒无饱食,地方之吏欲难平,益横征暴敛,更立捐赋科。王力禁之,而属吏阴违之。民怒,舆大哗。王顿足曰:“奈何?奈何!”

时商务、质监诸部闻工商失庞,亦火中取粟,夺工商之职,分一羹肴,工商势日孤。

未几,满桃源事件发于前,哈药假劣踵于后,工商之属被问责。时工商复为众矢之的矣。

相不悦,以岁高罢之。

王怅然出京,长驱深圳州。召旧部,洒泪而别。

异史氏曰:否极泰来,势锐易挫,居安当思危,古今之理一也。观王主工商一十二载,碌碌无为。深圳州乃变法之源,王居司马竟不谙竞争之术。其盛也,内不修工商政理,外不固工商之位,沈沈醉醉;其衰也,内不整肃纪律,外不争权职,恐恐惶惶,焉能久乎?呜呼!王之去也不足惜,然数十万工商之属何往?愿继之者鉴之。王**别传
王氏**,湘之安化人也,性温平。少时聪颖,曾入庠长沙铁道学院。出则从军,役毕执技工业。后从仕,任长沙州司马一十一载,政无可述。

恰国家变法,行改革开放之风,世势焕然。王奉令迁深圳州司马,颇有绩。旋入阁,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侍郎。工商行政管理局者,非古之工部也,实职市贸之序;侍郎者,非尚书之附也,实工商行政管理局乃侍郎衔也。

凡国之变革,市序必混,厉整治乃治世之道。王上任伊始,意风发,亲率数十万属繁市建市,打假治劣,甚得众欢。相悦,曰:“汝可领尚书衔。”王喜甚。

工商建市督市,兼重职,自征捐赋,财丰势强。相虑之,曰:“市之管办脱钩,赐尔皇粮。”王诺。市井既去,皇粮不至,工商势减。王奏曰:“皇粮乎?”曰:“汝可自食。”王不敢言。

变革既久,贫富已悬。工商征捐赋,取弱之个体,民本有怨。然皇粮已亡,工商之卒无饱食,地方之吏欲难平,益横征暴敛,更立捐赋科。王力禁之,而属吏阴违之。民怒,舆大哗。王顿足曰:“奈何?奈何!”

时商务、质监诸部闻工商失庞,亦火中取粟,夺工商之职,分一羹肴,工商势日孤。

未几,满桃源事件发于前,哈药假劣踵于后,工商之属被问责。时工商复为众矢之的矣。

相不悦,以岁高罢之。

王怅然出京,长驱深圳州。召旧部,洒泪而别。

异史氏曰:否极泰来,势锐易挫,居安当思危,古今之理一也。观王主工商一十二载,碌碌无为。深圳州乃变法之源,王居司马竟不谙竞争之术。其盛也,内不修工商政理,外不固工商之位,沈沈醉醉;其衰也,内不整肃纪律,外不争权职,恐恐惶惶,焉能久乎?呜呼!王之去也不足惜,然数十万工商之属何往?愿继之者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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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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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这种网络批评还是容许的。
深有感触啊!别说工商了.现如今哪个机关事业单位不是这样?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一个比一个狠,这种恶性循环何时才到头?
工商本质上应该负责什么的
可以理解LZ的苦心,哈哈,其实也不能怪王**

体制改革把工商的监督权划出去了只有发证权。发证权和监督权要是在一起搞钱是很容易的,但是分开了搞钱就有点难度了。听说基层工商所的连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了。其实象工商、质监这些垂管部门(税务海关除外)看起来很牛B,如果不自己搞钱实际上穷的很。
王xx就是头脑不好,自己份内的维护市场秩序和打假不好好管,杂七杂八的乱伸手,什么红盾扶农,这个那个的没用的破玩意搞得一身劲。
搞的下面人疲于奔命,还不讨好。
个体管理费不但不取消,还加任务,典型的冒着炮火往上冲
打假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事,工商配合质监搞。
工商的监督权没有取消,
现在倒是有意无意的在弱化自己,
质监,药监,商务的手常常捞过界,工商居然还要大力配合,
见了鬼了
原帖由 killman抛弃舰船 于 2006-10-3 18:42 发表
打假是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事,工商配合质监搞。


no,no,
质检只能负责生产范围的打假,
工商是负责流通领域的打假
其实原来质监没成立之前都是工商负责的。
现在倒是质监常常捞过界,直接到市场上抽查产品。

奇怪的是,阜阳奶粉事件明明是质监的责任,最后板子打到工商屁股上去了,
工商居然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打架确实是质监的事情,工商只是配合,请去总局网站的机构职能设置栏去看看。没有取消?那就是准备取消。下一轮机构改革经委口要大动。国家经委已经撤消了,地方经委还在,工商质监都要改,具体怎么个改法还不知道。
阜阳奶粉事件质监也有人被处理了,总局的情况通报上有。不过没工商处分的厉害,不知道为什么。
原帖由 killman抛弃舰船 于 2006-10-3 18:45 发表
打架确实是质监的事情,工商只是配合,请去总局网站的机构职能设置栏去看看。没有取消?那就是准备取消。下一轮机构改革经委口要大动。国家经委已经撤消了,地方经委还在,工商质监都要改,具体怎么个改法还不知道。



无语,如果真的取消,工商彻底歇菜,干脆早点解散,
俺还能找份新工作
http://www.saic.gov.cn/gpjyj/zzjg/zzjg.htm

总局的职能里还有的,
我觉得取消暂时还不可行
质监毕竟没有基层组织。
呵呵,楼上的心态要端正啊,富衙门能待,穷衙门也要能待啊。
个人估计工商的监督权还有经委的部分职能要划到商务局。经委的其他职能也要划到国资委和发改委。另外有小道消息说质监和工商部分职能合并,不过不知道到底是划到质监还是划到工商。
工商何去何从,其实,几年前就有人提出来了
取消个体收费,
以加大打假力度和知识产权保护为主导。
强化这方面的职能,
弱化其他方面
商标采用商业化模式运作,彻底脱钩,
公司登记采用备案制,重在监管。
各类协会彻底转为民间组织,

可惜。。。。。。。

王xx能耐得住,国家耐不住。
工商,一步步走向死亡。
质监有基层组织,不过个别地方没有设立。

质检总局有明确的打假职能。http://www.aqsiq.gov.cn/cms/template/item.html?did=29&cid=29\2895
第11条
国务院交办的事项属于质检部门的职能范围。质检总局“三定”方案(国办发�2001�56号)第一条第二款,明确了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时明确规定:质检总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二条第十六项);组织协调全国有关专项打假活动(第三条第十二项)。这一规定表明,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既包括“三定”方案中明确的十五项具体职责,又包括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由质检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的食品、棉花等专项打假活动,当属国务院交质检部门承办的具体事项。
    在“三定”方案印发前后,国务院办公厅均有明文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牵头食品专项打假斗争。2001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1�32号),明确规定“食品专项打假斗争由卫生部、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重点查处制售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食品”。2001年8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质检总局“三定”方案。2002年2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15号),要求“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同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38号),要求“质检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质量欺诈和强制检验的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上述规定均赋予了质检部门在食品等有关专项打假活动中进入流通领域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职能。、

这是个典型的质监捞过界,然后强迫工商承认的事例,
哎,王xx,感谢你啊。
以前总说工商税务,现在工商和税务的待遇简直是天壤之别。不过王局长搞的那个红盾护农确实有点搞笑。那些农资商们更买农业局的面子而不是工商局的面子。
原帖由 killman抛弃舰船 于 2006-10-3 18:55 发表
质监有基层组织,不过个别地方没有设立。

质检总局有明确的打假职能。http://www.aqsiq.gov.cn/cms/template/item.html?did=29&cid=29\2895
第11条


质检的腿,只到县一级,
乡镇基本没有,
改革之前,说谁捞过谁的界还很难啊,说不定都改没了呢,呵呵
原帖由 killman抛弃舰船 于 2006-10-3 18:59 发表
以前总说工商税务,现在工商和税务的待遇简直是天壤之别。不过王局长搞的那个红盾护农确实有点搞笑。那些农资商们更买农业局的面子而不是工商局的面子。


还有什么合同,商标。。。。。。
扰民,
扰自己。
质监的事业单位,那些质检所,计量所都要改成公司制了。如果这样改很有可能质监和工商要合并。
原帖由 killman抛弃舰船 于 2006-10-3 19:00 发表
改革之前,说谁捞过谁的界还很难啊,说不定都改没了呢,呵呵


其实你看那个法院的判决文书,也是有很大问题的,
按照那几个文件,质监也只能在集贸市场之类的场所进行检查,
何况,文件不能大于法,
工商管理条例的法律权限明显高于那几个文件
郑宇民局长浙江工商是全国工商的骄傲郑宇民局长、浙江工商频频亮剑!!!

从国际名牌品牌肯德基苏丹红致癌、国际名牌品牌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国际名牌品牌索尼相机、国际名牌品牌鲨鱼牌、都彭牌、雨果·博斯牌、博柏利牌、雅格狮丹等牌服装(含毒)、国际品牌日本寿司产品等国际名牌品牌产品质量不合格到中国第一广告欺诈(华夏医院)犯罪刑事移交追诉、国际名牌品牌SK-II化妆品浙江无条件退货。。。。。。。。。。。。。。。中国浙江工商,成为中国敢于频频叫板世界、国际名牌品牌产品,叫板中国权附部门,不迷信洋品牌不馁协权势部门的中国第一敢吃螃蟹的超执法部门!

中国浙江工商,震响中国工商执法权威,挥出中国打假执法利剑。中国浙江工商及郑宇民局长,全国工商的骄傲!!!
原帖由 killman抛弃舰船 于 2006-10-3 18:51 发表
呵呵,楼上的心态要端正啊,富衙门能待,穷衙门也要能待啊。
个人估计工商的监督权还有经委的部分职能要划到商务局。经委的其他职能也要划到国资委和发改委。另外有小道消息说质监和工商部分职能合并,不过不知 ...


也就是图个离家近稳定吧了,
否则出去当个程序员或者网管什么的,
一个月4-5000应该没问题的。
周伯华,男,1948年7月生,汉族,湖南湘潭人,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1965.09-1968.09湖南株洲粉末冶金学校稀冶专业学习;1968.09-1968.12留校待分配;1968.12-1971.12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员、厂革委会办公室秘书;1971.12-1978.01株洲硬质合金厂车间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1978.01-1981.06株洲焊接器材厂党委副书记、书记;1981.06-1982.01株洲市经委副主任(其间:1980.09-1981.10湖南省委党校学习);1982.01-1986.08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其间:1983.09-1986.07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1986.08-1990.06株洲市委常委、副市长;1990.06-1993.01株洲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1993.01-1995.10湖南省副省长;1995.10-2001.11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2001.11-2003.03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2003.03-2004.01湖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04.01-2006.09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2006.0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九届、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又一个老王出现了!!!!:') :') :')
原帖由 自由如风 于 2006-10-3 19:14 发表
周伯华,男,1948年7月生,汉族,湖南湘潭人,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1965.09-1968.09湖南株洲粉末冶金学校稀冶专业学习;1968.09-1968.12留校待分配;1968.12-1971.12株洲 ...


总局的网站上还是王。。。。。。

强烈要求薄西来兼任工商总局局长!
楼上的兄弟,红盾论坛里早就公开了!现在只是还没正式公布而已!
原帖由 snb 于 2006-10-3 19:20 发表


总局的网站上还是王。。。。。。

强烈要求薄西来兼任工商总局局长!

薄西来???
拉到吧!典型的一个官僚。。。。。。。
周伯华任工商总局局长,不久就要下文件了。不过他也是去养老的,搞一届就要退了,所以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周的身上。
SNB兄弟的消息太不灵通了啊。
经济落后消息就封闭啊。
没办法。哎
强烈要求由浙江工商郑宇民局长升任总局长,我们不是养老院!!
说归说,还是认命吧:')
经济落后消息就封闭啊。
没办法。哎
强烈要求由浙江工商郑宇民局长升任总局长,我们不是养老院!!
说归说,还是认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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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历不是本科,就这条就不够破格提拔的条件了。破格提拔要四个条件,少一个都不行的啊。
王众孚在长沙市任上无任何作为,居然先深圳后北京,指望这类庸人励精图治,嘿嘿......
    真正有能力者如张云川,于幼军最终还是斗不过周伯华等乡镇干部,离湘北上.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案涉及158人,抄家搜出3000多万现金及两大车赃物,剩两块价值700万的玉石(重3吨)丢在其宅.中央此次一举换掉湖南正付省长(周伯华/郑茂清),派年轻的周强来,显示了胡温的铁腕,大快人心啊.让周伯华去当工商总局长,说明工商局/质监局的改革为期不远了!
原创?精彩的文言,支持一下。
这位搂主,我注意一段时间了,她必然是工商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