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收红包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1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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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工作亚? 不能做违法的事情,一定要管住自己!
估计楼主是记者~~
奶奶的,一个红包就是我的一个月血汗……[em07] [em07]
不是记者,也不要猜测我是什么职业了.......我只能说别人硬塞过来的红包,根本无法拒绝,而且对方也是不好得罪的人
刚上班就能收红包?什么职业这么牛B啊?
"业主"?????????????送红包?想不通!
上交CD,算你功德一件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如果楼主真的把这笔钱留下了,那么请你期待以后不要遇见我!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6-9-17 22:48 发表


  搂主有很高的概率是工商、税务系统的。

  我现在很严肃的和楼主来谈这个问题:

  首先,公务员不是那么好当的,如果管不住自己就不要当,现在给你两千,以后两万、二十万,两百万都有可能,我见 ...



兄弟是廉政公署滴?
好好好~~~~~~
大家怎么这么天真啊,包括小二.明显是来活跃气氛的
原帖由 大侠随风飘 于 2006-9-17 23:08 发表
大家怎么这么天真啊,包括小二.明显是来活跃气氛的


  也许小二最近的确比较缺乏幽默元素,但是.......从我个人而言,我很想尽我个人所能尽的任何一点力。
  只要你不是所在部门的一把手,有什么不好意思退的?难道你们部门每个人都收到红包?
  如果你是关键岗位,而且是第一个月就收到钱的关键岗位,你还是小心点好,老江湖栽在这里的都不少,你一个新兵蛋子,人家吃定你了。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象我这种老油条,别人想做一块钱的事,得给我十块钱;你这种没经验的,给你一块钱,他们会让你做十块钱的事,给你两千块钱,你自己估量着办吧,别以为一年两年没事就暗自庆幸了,一辈子他们都会记得的
  教你一招,再送来,就说:哼,哈,嘿,交个朋友可以,东西就拿回去吧,老子随便出去喝次酒都千儿八百的,没意思...
  什么,你说我的钱哪来的?我晚上出去做鸭兼职不可以啊?包我的富婆给的零花钱啊?[em04]
  他们一听,2000还嫌少啊?你一个新人,又没多少根基,送你十万八万的他又觉得不划算,这球不就踢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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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方都有这种事
^_^ 案例看多了。。一些东西知道接下来会怎么发展!~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6-9-17 23:13 发表


  也许小二最近的确比较缺乏幽默元素,但是.......从我个人而言,我很想尽我个人所能尽的任何一点力。

小二素正直滴 有颗善良的心[em20]
小2,大海里的一粒沙子啊!
想法是好滴,但是这在中国..
从自己做起,让别人说去.
我小姑是药监局的.每个药店看到她都怕
我开玩笑说,是不是当年想去人事局开后门没有通.现在自己做上主任了,也要狠一把.
收红包的行业很多的,国内的有权利各机关单位不用讲了。
国外的驻华商检机构也是会经常受到红包的。
袋袋平安!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6-9-17 23:13 发表


  也许小二最近的确比较缺乏幽默元素,但是.......从我个人而言,我很想尽我个人所能尽的任何一点力。

我是支持你的小二!不过……怎么说呢……这个题目太大了……
只说一句:谁都希望社会和谐!
[em02] 既收之则按之。这才好点小钱,怕的不是收,怕的是以权谋私。
楼主,危险!!![em02] [em02] [em02]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原帖由 masonrab 于 2006-9-18 15:16 发表
既收之则按之。这才好点小钱,怕的不是收,怕的是以权谋私。


受人钱财,替人消灾,没有人会白送钱给你的.收了人的钱,你拿什么去还?还不是手中的权力
楼主,你的生活才刚开始哦
  不要太紧张,看人家怎么办.如果人家都退你一个人收,你想想后果吧,如果人家都收了你一个人退,也想想后果吧!2000元不算什么!评论的同志也不要太天真,靠工资怎么发展,还有很多地方要用钱的.但楼主最好还是厚道点,讲点良心,做到差不多,不要唯利是图就好了.
  这里不是小学生园地,不要在这搞法制讲座.都懂的!
最后忠告楼主一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如果楼主真的把这笔钱留下了,那么请你期待以后不要遇见我!-----------------------------------冲小二这句话 强顶他一次!
看过小二的相关司法解释.

我觉得楼主还是清廉一点好,等到官当大了,有待遇了就不会想着去贪钱了.
如果实在想要钱,就挪用公款吧.性质是不一样的.刑罚也低很多.

现在一定要做个好人啊,对社会是贡献,对自己也是帮助.
原帖由 找相机的熊 于 2006-9-18 20:39 发表
看过小二的相关司法解释.

我觉得楼主还是清廉一点好,等到官当大了,有待遇了就不会想着去贪钱了.
如果实在想要钱,就挪用公款吧.性质是不一样的.刑罚也低很多.

现在一定要做个好人啊,对社会是贡献,对自己也是 ...


  摆脱.........挪用公款和贪污是不同的罪名........如果用到自己身上的话那就是贪污罪了,判得很重的。
腐败是润滑剂```行贿受贿是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
楼主,仔细考虑一下你的工作环境和资金流动规模,记住这句话:

小便宜无论再如何轻松安全都不要贪,大便宜如果有机会一定不可放过。
原帖由 2000wcw 于 2006-9-19 01:04 发表
楼主,仔细考虑一下你的工作环境和资金流动规模,记住这句话:

小便宜无论再如何轻松安全都不要贪,大便宜如果有机会一定不可放过。


  这种话最让我恶心。
世界上没有白来的钱。

给你钱的是什么目的?要么是务虚拉关系,要么是务实托事情。如果是务虚,最好客客气气把钱退回去,不用为了钱损害关系;如果是务实,那该办的事情一定要办,不该办的还是不能办,钱还是别收——不说什么清廉,少惹麻烦是真的。

说到红包,有的无非是给正常事务加保险,比如动手术给医生红包[em09]
莫以小恶而为之。
结果还是顶不住业主的攻势

这个应该是物业管理?或者媒体
原帖由 bjnr 于 2006-9-19 15:30 发表
结果还是顶不住业主的攻势

这个应该是物业管理?或者媒体


  不一定,税务、工商有时候也称他们的行政相对人为业主,环保、卫生部门有时候也是同样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