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菜头答网友:什么是“网络暴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22:12:22
2006-09-07 09:35:02 来源: 南方网 
http://talk.163.com/06/0907/09/2QDJ07OO00301IJI.html

  菜头,
  从杨丞林到孟广美事件,最近还有“粉丝暴民论”总有人说网络暴民,难道我们真的成了暴民了?
  
回答:
  
  在说“网络暴民”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先讲一下什么叫“网络文盲”。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我们每日的面条和豆浆。网络世界慷慨地敞开大门,和所有网民一起分享信息。很不幸的是,有一小部分媒体人员也随之而来。
  
  这帮人根本不懂网络为何物,但是又无法弥补文人的致命天真,所以就经常发明创造一些词汇,来定义一些他们根本不了解的网络现象。这种衰人,就叫“网络文盲”。
  
  网络文盲在“白烨合战”结束后不久,就推出了“网络暴民”这一新概念。在他们的理解里,凡是去白、韩、高、陆等人BLOG里留言,进行辱骂、挖苦、讽刺的网友,由于人数众多,言辞粗暴,就是所谓“网络暴民”。
  
  说起来还真是让人惊讶,身为媒体从业者都不知道“言论自由”为何物,无怪乎总能看到“庭外和解”的各色声明。单从网络的角度上说,“网络文盲”们连什么叫“网络暴力”都不知道。
  
  暴力如果没有对现实造成实质性的威胁,那就不是暴力。正如爱国贼们经常在网上叫嚣的“血洗东京,吊死小泉”一样,中国之去东京,不知要走多少天山路,带多少干粮。东京之大,要想找到小泉无疑是大海捞针,更何况找不到那么矮的电线杆子。所以,“干你娘”一类的粗口,并非暴力。一群人大爆”干你娘“的粗口,那叫集体意淫,是为了抒发情怀,和暴力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我们用分布式攻击,令到报社网站服务器崩溃;如果我们用后门入侵,把报社网站首页换成裸女;如果我们暴力破解记者的信箱,把他们和女读者的春光照放出;如果我们用木马盗得记者银行帐号,公布他们的收入远远超过工资和稿费。。。。。。那么,这才叫“网络暴力”。
  
  而在网络上集体对某人某种行为表示不满,绝大多数人都采取了言论的方式。细腻如我这样的人,大多写一篇作文表达自己的看法。但是,你不可能要求一亿两千万网民都细腻如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和选择。因此,对于粗人来说,惟有一操以表达自己全部的情绪。无论是写作文,还是“干你娘”,它们都在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不能因为“干你娘”不够驯雅,就要把它排除在外。否则,迟早连细腻都会变成“直露”,一并在禁止之列,那么最后大家最好都闭嘴。
  
  因此,把网络上的言论自由行为单列为“网络暴力”,把这种发言人单列为“网络暴民”,这不是极端的无耻无知,那就是极度的无耻。
  
  当然,存在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暴民”?有,虽然数量极少。在上文我已经提到了暴力构成的要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网上打游戏,和网友发生口角,然后找到别人物理地址,直接对人饱以老拳的,这种人就是网络暴民。以道德的名义,用舆论压制网友,纠集人手,使用所谓“调查”的手段威压,造成网络求援的女网友不得不把母亲提前送上手术台造成死亡的,这种人就是网络暴民。以民族主义为旗帜,以道德大棒为武器,在网络上发“追捕令”,寻求网友物理地址,试图把别人递解出境,甚至送进牢狱的,这种人就是网络暴民。
  
  所谓“网络暴民”应该有以下几个特征:
  
  1、怀有主观上的恶意。
  2、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
  3、煽动和纠集人群,有精心的策划和良好的组织。
  
  以上三点都具备,那么也就形成了真正意思上的“网络暴民”。除此而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网络暴力”。
  
  最后,我觉得也有必要提出一个新词:媒体暴民。就是利用传统媒体的优势,对网民乱扣帽子,乱抡棍子的人,但是网民却又因为媒体的强势而无法反击。这种人,就叫做“媒体暴民”。
  
  = =同学,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你满意。2006-09-07 09:35:02 来源: 南方网 
http://talk.163.com/06/0907/09/2QDJ07OO00301IJI.html

  菜头,
  从杨丞林到孟广美事件,最近还有“粉丝暴民论”总有人说网络暴民,难道我们真的成了暴民了?
  
回答:
  
  在说“网络暴民”之前,我觉得有必要先讲一下什么叫“网络文盲”。互联网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我们每日的面条和豆浆。网络世界慷慨地敞开大门,和所有网民一起分享信息。很不幸的是,有一小部分媒体人员也随之而来。
  
  这帮人根本不懂网络为何物,但是又无法弥补文人的致命天真,所以就经常发明创造一些词汇,来定义一些他们根本不了解的网络现象。这种衰人,就叫“网络文盲”。
  
  网络文盲在“白烨合战”结束后不久,就推出了“网络暴民”这一新概念。在他们的理解里,凡是去白、韩、高、陆等人BLOG里留言,进行辱骂、挖苦、讽刺的网友,由于人数众多,言辞粗暴,就是所谓“网络暴民”。
  
  说起来还真是让人惊讶,身为媒体从业者都不知道“言论自由”为何物,无怪乎总能看到“庭外和解”的各色声明。单从网络的角度上说,“网络文盲”们连什么叫“网络暴力”都不知道。
  
  暴力如果没有对现实造成实质性的威胁,那就不是暴力。正如爱国贼们经常在网上叫嚣的“血洗东京,吊死小泉”一样,中国之去东京,不知要走多少天山路,带多少干粮。东京之大,要想找到小泉无疑是大海捞针,更何况找不到那么矮的电线杆子。所以,“干你娘”一类的粗口,并非暴力。一群人大爆”干你娘“的粗口,那叫集体意淫,是为了抒发情怀,和暴力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我们用分布式攻击,令到报社网站服务器崩溃;如果我们用后门入侵,把报社网站首页换成裸女;如果我们暴力破解记者的信箱,把他们和女读者的春光照放出;如果我们用木马盗得记者银行帐号,公布他们的收入远远超过工资和稿费。。。。。。那么,这才叫“网络暴力”。
  
  而在网络上集体对某人某种行为表示不满,绝大多数人都采取了言论的方式。细腻如我这样的人,大多写一篇作文表达自己的看法。但是,你不可能要求一亿两千万网民都细腻如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和选择。因此,对于粗人来说,惟有一操以表达自己全部的情绪。无论是写作文,还是“干你娘”,它们都在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不能因为“干你娘”不够驯雅,就要把它排除在外。否则,迟早连细腻都会变成“直露”,一并在禁止之列,那么最后大家最好都闭嘴。
  
  因此,把网络上的言论自由行为单列为“网络暴力”,把这种发言人单列为“网络暴民”,这不是极端的无耻无知,那就是极度的无耻。
  
  当然,存在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暴民”?有,虽然数量极少。在上文我已经提到了暴力构成的要件:对现实产生实质性的威胁。网上打游戏,和网友发生口角,然后找到别人物理地址,直接对人饱以老拳的,这种人就是网络暴民。以道德的名义,用舆论压制网友,纠集人手,使用所谓“调查”的手段威压,造成网络求援的女网友不得不把母亲提前送上手术台造成死亡的,这种人就是网络暴民。以民族主义为旗帜,以道德大棒为武器,在网络上发“追捕令”,寻求网友物理地址,试图把别人递解出境,甚至送进牢狱的,这种人就是网络暴民。
  
  所谓“网络暴民”应该有以下几个特征:
  
  1、怀有主观上的恶意。
  2、谋求网络问题的现实解决。
  3、煽动和纠集人群,有精心的策划和良好的组织。
  
  以上三点都具备,那么也就形成了真正意思上的“网络暴民”。除此而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形式“网络暴力”。
  
  最后,我觉得也有必要提出一个新词:媒体暴民。就是利用传统媒体的优势,对网民乱扣帽子,乱抡棍子的人,但是网民却又因为媒体的强势而无法反击。这种人,就叫做“媒体暴民”。
  
  = =同学,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你满意。
http://talk.163.com/06/0616/09/2JNR0KSJ00301IJV.html

2006-06-16 09:17:36 来源: 东方网

  日前,一起疑似偷情引起“网民大追杀”的“铜须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媒体创造的“网络暴民”一词也由此不胫而走,几乎成为内地网民代名词。

  不能否认,由于网络具有一定的虚拟性,个人言论一般难以受到有效约束,因此难免出现一些非理性言论和不负责的行为,还有不少网民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网络生存方式为乐。凡此种种,从近来发生的“陈易风波”、“虐猫事件”、“韩白PK”等网络事件,大抵可以窥见一斑。
  即便如此,我们认为,以“网络暴民”形容这一部分网络群体,并不准确和恰当。可以说,网上出现的这部分声音,绝非网络舆论的全部,也非网上言论的“主流”。因为,并没有准确数据可以证明,中国上亿网民中具有所谓暴力(语言)倾向占多少比例,也没有任何专项调查可以支持这种结论。而作为一个描述性词语,在媒体举出的不同案例中,其内涵也非常不一致。比如在“铜须事件”中,那些所谓的“网络暴民”,指的是对事件一方片面采取道德谴责姿态的网友;而在“韩白之争”中,“网络暴民”一词则被用来描述那些满嘴“网络粗口”的网友。由此可见,“网络暴民”的说法不仅没有数据支撑,而且不无想象成分。

  另一方面,我们同样可以从“小思怡事件”、“孙志刚事件”和大量网络募捐活动中,看到网络舆论的正义一面。网络具有一定虚拟性,同时也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正如现实社会一样,在万千网络世界里,相信更多的人是期望通过网络平台,合理表达意见———无非因为眼球效应,在网络上越是激烈,言论越容易引起关注,以至于合理、理性的声音反而显得有些消沉。

  进而言之,网络舆论固然“鱼龙混杂”,但这恰恰是一个正常的、开放社会的特征。一个现代社会,就应当允许不同阶层和群体的不同声音,而有不同声音,就难免会出现所谓过激言论。如果因为存在部分“不和谐”声音而以“暴民”称之,显然与开放社会的本质背道而驰。

  当然,慎言“网络暴民”,并不意味着可以忽略中文网络上一些不理性声音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早在“9·11”期间,中文论坛上充斥一时的过激言论,当时就引起了一批知识分子的忧虑。而最近发生的“铜须事件”,部分网民的言行也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关注。网络舆论往往被视作一种“民间表达”,网上非理性言论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还可能影响公众意见的理性表达。

  对此,我们认为,应当倡导和发展“网络民主”,以此推动网络舆论步上理性、法治的轨道。所谓“网络民主”,同样包括言论表达的开放性和法治化两方面重要内容。一方面,要进一步鼓励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网络言论平台。通过论坛、博客等载体,公众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只要其言行合乎法律规范,哪怕观点本身不无错误和偏激之处,也不能被横加干涉。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网络法治建设和提倡网民道德自律等手段,推动网络法治化进程。也就是说,网络并非“世外桃源”,仍然(也应该)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

  此外,对于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话题,还应提倡以理性的声音进行充分辩论和澄清。在这方面,作为社会理性的代言人,专家和学者应当发挥激浊扬清的作用,成为网络的“舆论领袖”,而不是对网络舆论大肆贬低乃至“一棍子打死”。此前有学者认为,不能让网上言论左右国家政策,这种论调实际上也是一种不理性的声音,而且反映了个别学者缺失必要的公共精神。

  客观而言,“网络暴民说”表明部分公众对网络上一些不理性声音的忧虑,也说明有些人对“网络民主”的不适应。这就需要个人应以宽容、冷静心态对待信息芜杂的网络舆论,既不能妖魔化网络,也不必过于在意一些(正常的)过激言论。媒体更不能以偏概全,任意夸大网络舆论的某些特征以博取读者注意,这对于培育和发展“网络民主”,并无多少益处。(社论)
http://talk.163.com/06/0616/08/2JNO0PAE00301IJV.html
2006-06-16 08:25:15 来源: 南方报业



    编者按:针对虐猫、铜须等网络事件引发的“网络暴民”现象,专栏版已刊发鄢烈山《网民“力比多”何处释放》、徐来《“网络暴力”的前世今生》两文,本文是系列反思的第三篇。明日本版还将刊发长平的同题文章。

    作者:李方

    我也不喜欢“网络话语暴力”和“网络暴民”,特别是最近他们有从公共事务领域转向攻击个人私生活的趋势。但是,当我们使用这种明显带有负面评价色彩的词汇时最好谨慎小心,否则我们自己也可能坠入其中。
  
    相信“网络暴民”现象世界各地都有。一个最近的例子,世界杯日本队输给澳大利亚队后,日本国内互联网上发生的口水战,比我们这里并不逊色。如果能够有一个可信的统计,网络暴民在各国都占有什么比例,就可以判断我国的网络暴民是不是特别可恶,是不是特别值得拿来口诛笔伐。遗憾的是,我相信永远不会有这样的统计数据。一个原因是人都有冲动的时候,你不能说他“一次做贼,一辈子都是贼”。英国一直在抓足球流氓,但真正的足球流氓很少,多数人只是偶尔跟着起起哄,起完哄该干啥干啥去。一样的道理。另一个原因是网络暴民现象跟他们受到的刺激有关。日本队不输球,日本网民吃饱了撑的才会去搞网络话语暴力。我们这里也一样,没那么多烦心事招惹他,他们吃饱了撑的才会去干网络暴民这份很没前途的职业。说白了,网络暴民只是现实的一面镜子。
  
    网络暴民之所以引起注意,除了他们让网络阅读者不爽,也由于某种程度上他们被视为负面民意,有可能影响稳定。我觉得,在他们是否可以代表民意这件事上我们也要小心。王小波谈到过“沉默的大多数”,而对于言论市场感兴趣的人想必也听说过所谓“二八定律”:80%的声音往往只由20%的人发出。我们应该承认,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愿意说话。而且,正如葛鲁夫所说,“网络时代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网络话语环境浮躁、快节奏的特点,使得仅仅“正确”的言论未必能够达到人们期望的传播效果,更要看你的观点是不是简洁、鲜明。很大程度上网络暴民是被这种环境“培养”出来的,只不过他们选择了一种恶劣的表达方式,但的确得到了目的。
  
    我不反对适当的教育甚至管制,但这不是治本之策。根本上,还是应该创造条件,让“沉默的大多数”有更多更好的渠道来表达他们的意见。也就是说,更全面的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可以冲淡、中和那些极端言论,使我们社会的民意表达更接近于真实,也使人们由于得到更广泛的信息而在判断上趋于理性。
  
    举个例子。我在网络公司上班,最近经常有一个民间组织防自杀协会的人打电话来,要求上我们的访谈节目。近年来我国自杀人数已经上升到世界首位,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他们的努力是有功德的。成天嚷嚷要自杀的人其实并不想死,倒是那些不言不语的人,说不定哪天就真的告别了。也就是说,这些“潜在者”缺乏沟通渠道,缺乏一个合适的表达空间。试想,如果他们把心事拿到网上来说会是什么效果。由这个例子说明,开拓言论渠道并不仅仅意味着政府自身作出更多的保证和承诺,同时也应该鼓励在不同层面上扩大民间交流渠道,使得不同的问题在不同层面上得到解决,而不是最后都积压到政府那里。这样把言论渠道分散开了,网络暴民现象也有望得到某种程度的缓解。网络话语暴力也好网络暴民也罢,本质上是由于缺乏出口儿,使得言论压力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点”上。这跟大禹治水应该是一个道理。
  
    所以我认为,网络暴民是一个伪命题。如果我们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这个词汇本身,不但偏离解决问题的方向,而且我们自己也容易陷入以暴易暴的尴尬境地。
http://talk.163.com/06/0428/16/2FQFPD4Q00301IJV.html
2006-04-28 16:56:20 来源: 南方报业

  我国的网民已过亿,网上风波一起接一起,仅今年前几个月就有“馒头案”、“虐猫案”、“韩白之争”等多次。网络“风潮”经传统媒介传递,对全社会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于是,看不惯某些网络言论(行为)的人们,忍不住要对网络和网民发出批判的声音了。这种批判(中性的非“文革”语义的),如果是旨在兴利除弊的忠告和警醒,可收曲突徙薪防范未然或剔疽消痈扶正祛邪之效,是应当肯定的;如果激愤太甚,指斥过火,适得其反徒惹被批者反感,亦自伤情志,于事无补。

  最近,“反思”网络言论、网络事件的报刊文章不少。4月17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封面专题是《博客病了》。一组7篇文章,首篇是《博客如何成了垃圾场?》;主打文章是《网络的自由幻象》;最后一篇是以台湾同胞为“前车之鉴”的《从“全民开讲”到“乱民全讲”》。专题文章的报道与分析不能说没有根据和道理,心忧天下之心够“长”的了,而出语就更是够“重”的了:中国可能出现一伙“乱民”!

  而4月17日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封面专题干脆就叫《网络暴民》,讨伐之意跃然纸上。封面人物构图摹仿红卫兵造型,不过他们“造反”用的武器是鼠标、键盘还有一本啥东西。

  我理解媒体的“语不惊人死不休”,但这样夸张的用语是否太过了?“三联”周刊这个专题以“韩白之争”为主要的分析材料。莫非杂志的这些文章和用语正如对白烨讲粗口的韩寒所言,“其实这就是个游戏,许多参与的人根本就是把它当作获得快乐的渠道,所以别太当真”,而我则属于总想“严肃讨论问题”的“老一代”?其实,在我看来,韩白之争中,韩寒的话就其内容来说大多是相当严肃的,不该之处在于把粗野当真率有趣,而白烨的“文坛”论实质上是无聊的。

  无论如何,对“网络暴民”、“乱民”之类的称谓,我是颇不以为然的。套用一个传统说法,网络无疑在中国是“新生事物”,方兴未艾之时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只能在发展中走向规范和有序,我们应当多讲兴利除弊,慎言斗争色彩颇重的“除暴安良”。

  如果是窃取公私钱财、诈骗、做色情交易、泄露国家机密和公民隐私、造谣诬蔑侮辱公民人格等等刑事犯罪,无论是否利用网络这种工具,都可以说是犯罪分子;即使犯罪分子,若不用暴力、不以反社会反国家政权为目的,也不宜统称“暴民”、“乱民”。而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即便用语不文明不道德,那也还是一个批评教育的问题,更不能动辄将人打入“暴民”之列。倘若没有这样的宽容(不等于无原则纵容)态度,中国不仅发展不了互联网技术,而且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力量来建设和谐社会也将是一句空话。须知,在虚拟网络上扔“板砖”、喷“口水”与在现实生活中闹事、施暴,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我猜想,“网络暴民”这样的语词,大约来源于“多数人的暴政”、“暴民专制”之类对“大民主”的担忧。但是轻易给人家戴上“暴民”的荆冠,难道不正是一种语言暴力吗?

  应当承认,作为“文革”遗风的红卫兵思维和大批判语言,以及更早的鲁迅所批评的“水浒气”(江湖流民的暴戾)在中国远未消失,而今利用互联网造谣生事诋毁人又成本极低,制造网络事件容易赚眼球捞名利,起哄发泄可获得某种变态的快感……所以,我们要规范要自律要提倡网络文明。但这一切,都不能构成从整体上贬低网络和网民的理由。毕竟,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现代化潮流,它为普通人提供了参与公共表达的平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交往空间。

  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一些专家学者和文化人远不如有识见的官员开明。据新华社4月18日电,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许可及整顿关闭工作视频会议”上说,“现在开始,凡是媒体、互联网曝光的安全事故,安监系统都有责任查清”。李毅中对网络信息的高度重视不为无因。让1亿网民都成为安监局的“卧底”,随时可以举报安全隐患,这种力量是哪个地方官员和老板能压制住的?我们忘不了,南丹矿难最先就是网上披露的。

  网络不过是技术工具,即便如水如火,为祸为福也事在人为,看我们有无兴利除弊的能力。古语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不慌不惧,趋避有道的自信我们应当具备。(鄢烈山)
2006-09-08 07:36:18 来源: 华西都市报

        
        《天国的阶梯》女主角金泰熙(资料图)
  

  以一部《天国的阶梯》而被中国观众所熟知的韩国“广告天后”金泰熙终于洗去“不白之冤”。昨日获悉,韩国警方针对日前在网上散布关于金泰熙与某财阀二世结婚的谣言一案,搜查结果已经水落石出,被告的11名网民已被拘留。无独有偶,在中国,也时有类似网络名誉侵权案的发生,诸如在前不久发生的“极品男事件”,以及正闹得沸沸扬扬的16岁少年网上散布“女歌手靠卖身赚签约”事件,通过网络散布的“网络暴民”越来越引起人们的警惕。
  
  A面:韩国
  被诬已婚金泰熙打官司
  
  凭借《天国的阶梯》一炮而红的金泰熙,成为韩国演艺圈炙手可热的人物。作为汉城大学的高材生,“才貌双全”的金泰熙今年以来就代言了信用卡、服装、饮料等多种领域的广告,被誉为韩国“广告天后”。在人造美女大行其道的韩国,金泰熙是集现代美和古典美于一身的未经修凿的自然美人,因而获得观众青睐。在韩国一项针对未婚男性进行的调查中,金泰熙成为韩国男性“最想与其结婚的艺人”和“最想与其谈恋爱的艺人”。
  
  据韩国媒体报道,早在6月,韩国网上就流传金泰熙跟财阀二世结婚的传闻。传闻说金泰熙跟某财阀二世处于同居状态,文章中还提到人物的实名,因此引起不小的风波。网民之间也对这件事的真伪展开了激烈的争论。6月8日,金泰熙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向首尔警署网络调查部提出控告,控告恶意散布自己结婚怀孕谣言等恶性言论的40余名网民。
  
  水落石出11网民被拘
  
  金泰熙起诉的第二天,调查部门就成立了专案小组展开调查。随后,金泰熙所属的Namuactors公司发表声明:“不能再放任匪夷所思的传言和没有根据的推测继续扩散,否则将诉诸法律。”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如今终于水落石出。金泰熙所属的公司表示:“虽然当初是对34人提起了诉讼,但是对年幼或情节较轻的人我们已经撤诉。而对于已经被拘留的这11个人,到底是要怎么处理,要不要撤诉,我们还在考虑之中。”
  


  

  B面:中国
  网上被传“卖身签约”女歌手10万“缉凶”
  
  对于金泰熙通过法律手段“讨回清白”,许多粉丝拍手称快之余,也对“网络暴民”———在网络上造谣生事者进行了痛斥。有专家称:目前,中国部分“网络暴民”最可恶之处就是以键盘为武器,对他人隐私权和名誉权肆意蹂躏与金泰熙类似,目前中国冒出几起“网络暴民”事件,令人关注,但受害者却没有金泰熙那么幸运。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王奔(化名)因为学校BBS上关于他的一系列帖子称他为“极品男”,绘声绘色地描写了他这位“极品男”在火车上与邻座女生搭讪的种种不堪情形,还伴有侮辱性的语言。因涉嫌“侮辱伤害”的原帖及相关讨论已被删除,王奔报案无门。
  
  因被指名道姓地称是靠出卖身体才获得签约机会,歌手张可可曾于今年6月底在媒体上悬赏十万元寻找“爆料”网民。在“捉”到“菜霸”———16岁的辍学少年鄢某后,因对方年纪尚小且因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被警方抓获,张可可便将网络论坛“天涯社区”推上法庭。目前,宣武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律师支招:直接可告运营商
  
  面对日趋普遍的网络暴民现象,如果遭遇网络暴民,当事人该如何保护自己?昨晚,记者连线了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马律师。马律师表示,就中国的现行法律而言,针对网络上的名誉侵权尚无法可依。对如今网络名誉侵权,马律师建议:“第一,可以要求运营商停止、禁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即若发现有人恶意撒布谣言就禁止其内容的发布;其二,若当事人无法找到准确的侵权行为人,可将运营商作为共同侵权告上法庭。”

  

  记者马丹
中国禁锢的太深、太久了,那些被禁锢的已经习惯了的人,看到言论自由逐渐到来,发现自己已无话可说,已经落伍于时代了,于是产生一种发自内心的莫名恐慌,便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来压制、来混淆~~~~~~~~~~~~~~~其实,这些人挺可悲的
   最近的功夫比基尼事件,还不是依靠我们这么网络暴民伸张了正义,有关体育职能部门都不愿意先借入了。只有依靠网民的人肉引擎才找到了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