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铁军:不去夺农民的地,农民就不会反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8:37:05
http://talk.163.com/06/0907/09/2QDHLQJ700301IJT.html
2006-09-07 09:11:52 来源: 北方网

  有人说,只要放开市场,充分加入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三农”问题就会自然解决。也有说,只要进一步推进土地私有化,问题就解决了。还有说,只要把户口取消了,中国的城市化现在就可以提高到50%,就已经解决“三农”问题了。听到这样一些云里雾里的说法,觉得有点困惑。为什么?

  第一,我们现在这种农地制度,真实的制度作用是什么?从制度经济学研究问题的角度来说,是稳定;获取这种制度收益的是这个国家。在如此庞大的人口压力、如此短缺的资源矛盾之下,仍然能够基本维持安定,靠什么?根本就不可能靠警力。

  农民在自己本社区基本上不犯大罪,小偷小摸、调戏妇女可能有,但是大的刑事犯罪很少。为什么?首先是地权在起约束作用。很多基层治理依据的乡规民约都明确,一旦刑事犯罪,其地权或者村社内部的福利丧失。尤其是在那些有一定工业的乡村,实行的是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把村社土地做股,把社区的工业资产也做股,每户都得到股权。这种制度是经过大多数村民同意的,其中一条约定就是,如果有刑事犯罪,股权取消。

  其二,传统农村社区是具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环境,有天生的“低成本”监督的特殊作用,如果一旦打破社区制约,那么流动人口犯罪必然增加。从1992年前后流动人口开始大量增加,流动人口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重从不到50%到现在的超过80%。刑事犯罪发案率进入高峰,不再是一般规律:随着经济形势好转下降,随着经济箫条上升,有波峰就有波谷;而是进入一个斜坡式的不断增长。尽管司法部门调整刑事犯罪发案标准,从原来报案50块钱可以立案,现在500块钱以上才可以立案,是过去的10倍,犯罪率仍然处于高峰。

  为什么主要是流动人口犯罪?这应该属于一种社会性犯罪,因为大批农村人口离开了社区财产关系制约,离开了社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制约,离土离乡出来后受到歧视,又没有组织,任何个人的冲动都可能导致犯罪。而且原来是“个体复仇”,现在变成群体性的。例如万州事件,就是典型的从个体性的冲突演变成群体性的事件,短时间就出现社会暴乱,最后不得不出动武警,使用催泪瓦斯,橡皮子弹……

  农村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户占有产权,这种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拴住了农民人口,使之不至于形成大规模流动条件下的贫民窟,不至于引发社会性犯罪和动乱。但是流动人口增加所导致的刑事犯罪增加是必然规律,不是教育问题、法制建设问题。所谓约束,在农村社区内部是自然天成的,而一旦变成流动人口,进入所谓现代社会之后,必须有一个庞大的警察制度维系的社会治理,导致高成本的政治制度,但那也未必能管得住。

  人们说美国的制度好,我去美国十多趟了,有一回开车迷了路,在一个小区里转不出来,转了刚第二圈,两辆警车把我截住。他怎么知道我在那儿转呢?可见警察系统很灵敏。还有一回我过十字路口,稍微速度慢了一点,被别人撞了,我下来刚想跟他“理论”几句,警车来了。谁报案了?警察登记后是保险公司来解决问题。现代法治社会就是靠这种警制维持,高效,却也是极高成本的。

  法治社会靠警制支撑。如果照搬这种事情,我们有钱撑得起高成本的警制吗?没有警制,这套现代法治怎么玩?所以我们看农村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单纯谈中国的农业问题谈不清楚。小农平均占用土地这种基本制度的作用根本就不在农业上,而在维持社会基本安定,这是它最大的制度效益。

  20世纪前50年打了三次仗,后50年经历了三次所谓改良式的改革,为什么领导人都坚持给农民平均分地,而且说“土地不许动”?领导人明白,动则大乱。只要不去夺农民的地,不去抢人家媳妇,不给人加重负担,农民就不反抗,大部分是在村里呆着。这是一个多大的社会蓄水池,蓄积着多少矛盾不爆发?

  中国现在13亿人口,将来16亿。这个社会矛盾只会不断增加、不断恶化。谁能稳得住,那是天大的本事。老外不用这样稳,过剩的人口经过殖民化转移出去了。中国人有这本事往外转移吗,没有,只能在这么点地方容纳十几亿人。十几亿人口如果是在欧洲,早打翻天了,在中国却没打翻天,最大的一个稳定器就是现在的土地制度。(经济观察报)http://talk.163.com/06/0907/09/2QDHLQJ700301IJT.html
2006-09-07 09:11:52 来源: 北方网

  有人说,只要放开市场,充分加入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三农”问题就会自然解决。也有说,只要进一步推进土地私有化,问题就解决了。还有说,只要把户口取消了,中国的城市化现在就可以提高到50%,就已经解决“三农”问题了。听到这样一些云里雾里的说法,觉得有点困惑。为什么?

  第一,我们现在这种农地制度,真实的制度作用是什么?从制度经济学研究问题的角度来说,是稳定;获取这种制度收益的是这个国家。在如此庞大的人口压力、如此短缺的资源矛盾之下,仍然能够基本维持安定,靠什么?根本就不可能靠警力。

  农民在自己本社区基本上不犯大罪,小偷小摸、调戏妇女可能有,但是大的刑事犯罪很少。为什么?首先是地权在起约束作用。很多基层治理依据的乡规民约都明确,一旦刑事犯罪,其地权或者村社内部的福利丧失。尤其是在那些有一定工业的乡村,实行的是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把村社土地做股,把社区的工业资产也做股,每户都得到股权。这种制度是经过大多数村民同意的,其中一条约定就是,如果有刑事犯罪,股权取消。

  其二,传统农村社区是具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环境,有天生的“低成本”监督的特殊作用,如果一旦打破社区制约,那么流动人口犯罪必然增加。从1992年前后流动人口开始大量增加,流动人口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重从不到50%到现在的超过80%。刑事犯罪发案率进入高峰,不再是一般规律:随着经济形势好转下降,随着经济箫条上升,有波峰就有波谷;而是进入一个斜坡式的不断增长。尽管司法部门调整刑事犯罪发案标准,从原来报案50块钱可以立案,现在500块钱以上才可以立案,是过去的10倍,犯罪率仍然处于高峰。

  为什么主要是流动人口犯罪?这应该属于一种社会性犯罪,因为大批农村人口离开了社区财产关系制约,离开了社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制约,离土离乡出来后受到歧视,又没有组织,任何个人的冲动都可能导致犯罪。而且原来是“个体复仇”,现在变成群体性的。例如万州事件,就是典型的从个体性的冲突演变成群体性的事件,短时间就出现社会暴乱,最后不得不出动武警,使用催泪瓦斯,橡皮子弹……

  农村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户占有产权,这种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拴住了农民人口,使之不至于形成大规模流动条件下的贫民窟,不至于引发社会性犯罪和动乱。但是流动人口增加所导致的刑事犯罪增加是必然规律,不是教育问题、法制建设问题。所谓约束,在农村社区内部是自然天成的,而一旦变成流动人口,进入所谓现代社会之后,必须有一个庞大的警察制度维系的社会治理,导致高成本的政治制度,但那也未必能管得住。

  人们说美国的制度好,我去美国十多趟了,有一回开车迷了路,在一个小区里转不出来,转了刚第二圈,两辆警车把我截住。他怎么知道我在那儿转呢?可见警察系统很灵敏。还有一回我过十字路口,稍微速度慢了一点,被别人撞了,我下来刚想跟他“理论”几句,警车来了。谁报案了?警察登记后是保险公司来解决问题。现代法治社会就是靠这种警制维持,高效,却也是极高成本的。

  法治社会靠警制支撑。如果照搬这种事情,我们有钱撑得起高成本的警制吗?没有警制,这套现代法治怎么玩?所以我们看农村问题不能就事论事,单纯谈中国的农业问题谈不清楚。小农平均占用土地这种基本制度的作用根本就不在农业上,而在维持社会基本安定,这是它最大的制度效益。

  20世纪前50年打了三次仗,后50年经历了三次所谓改良式的改革,为什么领导人都坚持给农民平均分地,而且说“土地不许动”?领导人明白,动则大乱。只要不去夺农民的地,不去抢人家媳妇,不给人加重负担,农民就不反抗,大部分是在村里呆着。这是一个多大的社会蓄水池,蓄积着多少矛盾不爆发?

  中国现在13亿人口,将来16亿。这个社会矛盾只会不断增加、不断恶化。谁能稳得住,那是天大的本事。老外不用这样稳,过剩的人口经过殖民化转移出去了。中国人有这本事往外转移吗,没有,只能在这么点地方容纳十几亿人。十几亿人口如果是在欧洲,早打翻天了,在中国却没打翻天,最大的一个稳定器就是现在的土地制度。(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