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朝鲜遭美打击 中国按国际法有责任援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1:01:57
沈丁立(军备控制与地区安全研究专家、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

    随着朝鲜掌握钚材料,它试验核武器,已成为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朝鲜是否试验核武器,显然是从它的利益出发,衡量利弊得失,而不是首先从其他国家的利益出发。

    本文将分析朝鲜试验核武对它究竟有什么益处,以及各有关国家在这个问题上为何不太可能有所作为。

    获得终极安全

    自核武器诞生以来的国际关系史表明,美国从来没有对有核武器国家使用过武力,对苏联没有,对中国没有,对其他核武器国家也没有。

    这不是由于美国不想,而是因为美国不敢。据解密档案表明,美国曾计划对新生的中国核力量实施先发制人,但是最后克制了。当今美国也同情甚至支持“台独”,但它还得作反“台独”状,因为它知道若因“台独”引发中美武力对抗,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给美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这是因为中国具备一定规模的核力量,由于核武器所具有的威慑作用,美国无法在政治上接受对其本土和其海外驻军的核打击。与遭受核打击相比,“9·11”恐怖袭击对美国造成的损失,就可以忽略不计。

    这些事实教育着朝鲜:国家安全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上。美国对有核武器国家不敢发动战争,但对于没有核武器的伊拉克就敢,对于没有大规模毁伤性武器的南联盟更是肆无忌惮。这促使朝鲜一定要发展导弹携带的核武器,对美国的亚太目标实施核威慑,从而把国家安全的命脉把握在自己手上,真正实现“主体思想”——既不依赖同美国可能建立的正常或者友好关系,也不依赖同中俄等国所发展的特殊关系。

    美国不会对朝鲜动手

    五大原因促使朝鲜作出美国不会动手的判断:朝鲜的核威慑作用;朝鲜的常规威慑;盟国韩国和日本的反对;中俄等国家的反对;美国同时受伊拉克局势、伊朗核挑战以及黎以乱象牵制。

    其中核武器的威慑作用,这是能使美国认真考虑的主要因素。朝鲜的常规力量也构成威慑,朝鲜有100万正规军,500万准武装力量,地面部队的攻势部署构成了对韩国及驻韩美军的常规威慑,其“劳动”系列导弹则足以对日本起到警示作用。因此,若是美国考虑对朝动手,它必然遭到来自韩国甚至日本的反对。

    同时,美国对朝先发制人还必然遭到中俄的强烈反对。中朝订有友好互助合作条约,此同盟合作迄今在国际法上仍然有效。如果朝鲜遭美国打击,中国在国际法上有责任援助朝鲜。鉴于这些考虑,美国不会得到中国对它侵略朝鲜的支持,它更不愿为了朝鲜发展核武而同中国再度交战。俄罗斯也与朝鲜保持着微秒的关系,基于地缘安全考虑,俄罗斯也会极力反对美国动武。

    全球政治上,美国面临重重掣肘。美国在阿富汗的战事尚未结束,对伊朗在核发展的强硬叫板束手无策。比这些更为迫切的,是伊拉克局势的稳定与否将牵制美国政局的走向。美国即将举行国会中期选举,布什政府如何迅速稳定伊拉克局面,对这次选举有着重大影响。美国深陷伊战泥淖,已经付出2500多军人的生命,3000亿美元。在政治信任面临选择的重大关头,布什政府绝无可能冒共和党政治前途之风险而在今年内对朝鲜动手,这就给了朝鲜又一段发展甚至试验核武的安全机遇期。沈丁立(军备控制与地区安全研究专家、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

    随着朝鲜掌握钚材料,它试验核武器,已成为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朝鲜是否试验核武器,显然是从它的利益出发,衡量利弊得失,而不是首先从其他国家的利益出发。

    本文将分析朝鲜试验核武对它究竟有什么益处,以及各有关国家在这个问题上为何不太可能有所作为。

    获得终极安全

    自核武器诞生以来的国际关系史表明,美国从来没有对有核武器国家使用过武力,对苏联没有,对中国没有,对其他核武器国家也没有。

    这不是由于美国不想,而是因为美国不敢。据解密档案表明,美国曾计划对新生的中国核力量实施先发制人,但是最后克制了。当今美国也同情甚至支持“台独”,但它还得作反“台独”状,因为它知道若因“台独”引发中美武力对抗,在最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给美国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这是因为中国具备一定规模的核力量,由于核武器所具有的威慑作用,美国无法在政治上接受对其本土和其海外驻军的核打击。与遭受核打击相比,“9·11”恐怖袭击对美国造成的损失,就可以忽略不计。

    这些事实教育着朝鲜:国家安全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上。美国对有核武器国家不敢发动战争,但对于没有核武器的伊拉克就敢,对于没有大规模毁伤性武器的南联盟更是肆无忌惮。这促使朝鲜一定要发展导弹携带的核武器,对美国的亚太目标实施核威慑,从而把国家安全的命脉把握在自己手上,真正实现“主体思想”——既不依赖同美国可能建立的正常或者友好关系,也不依赖同中俄等国所发展的特殊关系。

    美国不会对朝鲜动手

    五大原因促使朝鲜作出美国不会动手的判断:朝鲜的核威慑作用;朝鲜的常规威慑;盟国韩国和日本的反对;中俄等国家的反对;美国同时受伊拉克局势、伊朗核挑战以及黎以乱象牵制。

    其中核武器的威慑作用,这是能使美国认真考虑的主要因素。朝鲜的常规力量也构成威慑,朝鲜有100万正规军,500万准武装力量,地面部队的攻势部署构成了对韩国及驻韩美军的常规威慑,其“劳动”系列导弹则足以对日本起到警示作用。因此,若是美国考虑对朝动手,它必然遭到来自韩国甚至日本的反对。

    同时,美国对朝先发制人还必然遭到中俄的强烈反对。中朝订有友好互助合作条约,此同盟合作迄今在国际法上仍然有效。如果朝鲜遭美国打击,中国在国际法上有责任援助朝鲜。鉴于这些考虑,美国不会得到中国对它侵略朝鲜的支持,它更不愿为了朝鲜发展核武而同中国再度交战。俄罗斯也与朝鲜保持着微秒的关系,基于地缘安全考虑,俄罗斯也会极力反对美国动武。

    全球政治上,美国面临重重掣肘。美国在阿富汗的战事尚未结束,对伊朗在核发展的强硬叫板束手无策。比这些更为迫切的,是伊拉克局势的稳定与否将牵制美国政局的走向。美国即将举行国会中期选举,布什政府如何迅速稳定伊拉克局面,对这次选举有着重大影响。美国深陷伊战泥淖,已经付出2500多军人的生命,3000亿美元。在政治信任面临选择的重大关头,布什政府绝无可能冒共和党政治前途之风险而在今年内对朝鲜动手,这就给了朝鲜又一段发展甚至试验核武的安全机遇期。
中俄难下决心制裁

    当前中国的核心利益不仅在于经济发展,还包括国家统一,现阶段主要是反“台独”,最终实现国家统一。在这方面,朝鲜至少牵制着数万驻韩美军,减轻了中国在反“独”和统一过程中面临的来自美国的军事压力,一定程度上为中国分担着美国亚太军事力量所造成的武力威胁,作为盟国协助我国镇守着中国的东北大门。这是朝鲜认定的它对中国国家安全的贡献,中国因此不可能放弃朝鲜,绝不可能因为朝鲜核试而对它采取根本性制裁。

    朝鲜可能判断中国更在乎朝鲜不出现“体制变化”,更在乎朝鲜半岛局势稳定,因此中国只能被迫接受朝鲜核试的结果。朝鲜可能类似地认为,俄罗斯虽然对核试可能表示不满,但也不会真正进行制裁。

    有利于改善朝鲜处境

    如上所述,朝鲜判断如果它试验核武,它目前既不会遭到美国军事打击,也不必担心国际社会对它实施实质性的经济制裁,因此,朝鲜试验核武对它坏处不多。

    相反,如果朝鲜成功地进行了核试验,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国际制裁后,它将作为事实上的有核武器国家被接受,如同印度、巴基斯坦在1998年核试验的几年后,就重新被美国等国际社会主流国家接受。得失相比,得大于失。

    朝鲜通过核试而成为核武器国家,还能大大减少朝鲜在常规武装上的投入,以节省更多的资源用于经济发展。因此,从国防经济上,朝鲜也需要试验核武器。

    考验美日、美韩同盟

    国际社会一个经典的担心,是朝鲜核武器试验将刺激日本、韩国独立发展核武。这种看法的基础,是不太相信美国与这些东亚伙伴的同盟可靠性。这种可能性虽难以排除,但机会不大。

    如果日韩不顾与美国的军事同盟关系,由于朝鲜试验核武而去发展自己的核武,无非表明它们不再相信美国的军事保护,在防务问题上要搞独立化。这势必侵蚀它们与美国的同盟关系,使美国主导东亚安全局面的意图受到更大挑战。美国可能无法控制朝鲜试验核武器,但它还是有能力制止其东亚盟国走独立发展核武的道路的。
朝鲜核试和中朝关系

    考虑到朝鲜拥有制造几枚至十枚左右广岛/长崎级别核弹的裂变材料,用化学法提取武器级钚早已在其能力范围内;加之第一代核武之设计已是公开的秘密;而且朝鲜被认为已掌握爆轰技术,所以,它设计出核武装置并实施核试,应不太存在技术困难。

    朝鲜认为进行核试,将可能引起如下后果:国际社会的有限制裁;迫使中国接受并参与对朝鲜的有限制裁;促使美国加强与其东亚盟国的军事合作;导致东北亚安全形势更复杂化。

    但朝鲜认为它的国家利益高于和中国的关系,它不会因为中国的利益关切和对它可能施加压力而放弃通过试验核武而获得国家安全的独立保障,因为它的终极安全应该掌握在自己手上,而不是依赖同盟关系。朝鲜因此必然认为它试验核武是利大于弊,因此将一往无前。

    中国的选择

    朝鲜是否进行核试,我国没有多少选择。因为中朝安全关系不是单向的,中国不可能向朝鲜过分施加压力。我们不可能做到在妨碍朝鲜实现其根本利益的同时,不损害我国的根本利益。这种利益的均衡性,过去是这样,在“台独”严重的今天,仍然是这样。在朝鲜发展核武的过去12年中,我国对朝鲜的劝阻工作基本是失败的,原因概出于此。

    朝鲜一旦试验核武,我国只需象征性地参与国际社会必将提出的对朝制裁,包括对其核技术进口的限制,但需阻止经济制裁。在不制裁不足以显示我国是负责任的大国和严厉制裁将逼使朝鲜走极端甚或“体制改变”之间,我国只能两害相较取其轻,排除后者。

    总之,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对朝鲜核试既要充分重视,也不必盲目悲观。

    作者简介

    沈丁立,现为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军备控制与地区安全研究项目主任。研究方向为中美关系、军备控制与不扩散、地区安全、中国与美国的核武器政策。曾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从事军备控制与国际安全研究。目前主要兼职有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的战略计划顾问、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会员、中国南亚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亚太学会理事等。他每年都担任我国赴美军控博士后人员遴选委员会主席的工作。
  原来是沈院长啊,佩服。对日亲善妥协派。鼓吹对日友好谈判解决东海问题,反对激化东海矛盾。
国际问题专家沈丁立:博弈在拥核与弃核之间



■背景:朝核问题六方会谈复会在即,伊朗与欧盟之间的核谈判再度中断,风起云涌的核危机背后埋藏着什么样的伦理之争和政治博弈:有没有权利发展核武器?为什么要发展核武器?凭什么要放弃核武器?能不能防止核武器扩散?如何化解核危机?
  ■核危机 美国的三种选择

  ◆主持人:朝核问题、伊核问题以及先前的伊拉克和利比亚核问题,都与美国有关。是否可以这样说,美国比任何其他国家都要更加关注核问题?

  ◆沈丁立:确实如此,原因有三方面。其一,作为核武器国家,美国不希望被其他核武器国家所威慑,作为对外采取军事行动最多的国家,美国绝不希望自己的对外行动自由受其他国家的核武器所制约。其二,美国有着超强的常规战争能力,然而敌对方的核武能力却会有助于缩小对方同美国的军事差距,这是美国十分忌讳的。其三,作为超级大国,美国将从塑造一个防止和逆转核武器扩散的国际秩序中获益。

  ◆主持人:如果朝伊继续目前的强硬立场,美国能够采取何种措施而不致使“问题”变成“危机”?

  ◆沈丁立:美国将有三种政策选择。一是继续与伊朝强硬对话,但不动用武力,其结果是目前的两个核僵局无法打破,朝鲜将扩大其核武能力,而伊朗铀浓缩能力得到加强,并将掌握浓缩铀。这个局面,随着时间拖延对美国是十分不利的。

  选择二是美国作出妥协,不仅接受伊朗发展民用核能,而且允许伊朗进行铀浓缩,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甚至伊朗国内的反对派合作,严密监视伊朗的核活动,确保伊朗不在短时间内迅速转化其核能力为军用服务。对朝鲜,美国也可考虑进行战略交换,通过安全承诺、经济和能源合作、以及允许保留有限的民用核活动,寻求朝鲜放弃核武器,并接受国际核查。

  选择三则是走向军事对抗,但在政治上这种做法目前缺乏可行性,在美国政策辩论中尚未占上风。

  ■拥核的效应

  ◆主持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从1970年生效至今,逐渐获得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同,包括伊朗在内的188个国家已经加入条约。但是,朝鲜却先签后拒,另外还有几个国家则迄今未签。这到底是为什么?

  ◆沈丁立:当今世界主要有四个国家游离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之外,它们是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朝鲜,其中朝鲜是在加入后又于2003年初退出的,而另三个国家从未加入过。这四国拒绝放弃发展核武器的选择,根本原因还是为了国家安全的考虑。取得核武器有助于振奋国民人心,有利于执政党威望的提高,有利于国力强盛,无论是美国还是当年的苏联,都是这样。

  核武器给其拥有国带来的最大益处,是对潜在的敌对国可能发动损害己方核心利益的行为实施威慑,而不是保障一项侵略行为的成功。对于上述的印巴以朝四国,它们面对外部安全压力而寻求核武,无一例外地是为了解决各自的国家安全问题。对于它们,无论发展核武能否提升它们的国力,自己拥有核武及其威慑力,总要比以放弃核武发展来换取空洞的安全保证,要来得更加实在可行。
■弃核六动因

  ◆主持人:既然核武器作用这么大,为何许多国家还是要放弃核计划?

  ◆沈丁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已承诺放弃核武器发展,这其中有六方面原因。

  首先,一部分国家(如新西兰、墨西哥等)持强烈反对核武器立场,因而不会去发展核武器。

  其次,相当多的国家因受国际社会防止核武器扩散规范的制约和压力,即使它们具有发展核武的技术能力,它们还是决定放弃发展核武。

  第三,不少国家(包括持中立立场的瑞士)并不感觉已经面临非要发展核武的安全压力,因此没有考虑发展核武。

  第四,即使在今天,发展核武还是超出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工业技术能力,所以有些国家对核武器是敢想但不能为。

  第五,另有一部分国家与地区(如北约国家和日韩等)与有核武器国家结成一定形式的军事同盟,受到所谓“核保护伞”保护,因此不再有必要甚至不被允许发展独立的核武力量。

  最后,根据现在的防扩散机制,放弃核武发展能换取民用核能技术合作的益处,这也成了相应的弃核动因。

  ■核权利 “偷吃禁果”的不同后果

  ●为和平目的发展核技术,这是国际法赋予所有主权国家的权利。

  ●所有国家都被要求不通过任何手段扩散核武,所有非核武国家都被要求不通过任何手段取得核武。

  ●美国不允许朝鲜和伊朗使用这种国际法赋予的权利,是出于深刻的不信任感。

  ●美国在防扩散的实践上长期采用双重甚至多重标准,损害了它所提倡的“核不扩散”准则的严肃和有效性。

  ◆主持人:作为主权国家,朝鲜或者伊朗究竟有没有为和平目的发展核技术的权利?

  ◆沈丁立:当然有。这是国际法赋予所有主权国家的权利。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确实看到像伊拉克这样的个别国家以发展民用核能为掩护,秘密发展军用核计划,试图暗中发展核武器。但即便如此,伊拉克仍有权利发展民用核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第四条规定,“为和平用途而推进核能的研究、生产和使用是全体缔约国不可割让的权利”。应该说,即使某国拒绝放弃发展核武,拒绝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甚至发展了核武器,它仍然有权发展民用核能。现今的所有核武器国家,都在发展核武器的前后,发展了民用核能计划,它们的行为也均非违法。从这个角度讲,朝鲜和伊朗作为主权国家为和平目的发展民用核技术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我们注意到,世界上存在着一个“核供应国集团”,它的成员是有核技术出口能力的国家。这个组织要求成员国在对外出口民用核技术时,对进口国提出“全面安全保障”的先决条件,从而在事实上拒绝向不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提供民用核技术合作,但这不改变即使是发展核武器的国家仍然有权发展民用核技术的基本国际法。

  ◆主持人:但美国并不情愿这两个国家拥有这种权利,认为两国真正目的是要通过发展民用核技术来达到发展核武器的最终目的,况且朝鲜已经宣布拥有核武器。在您看来,美国的这一立场有何法理依据?

  ◆沈丁立:美国并未明确表示过这两个国家没有发展民用核能的权利,虽然出于对这两个国家发展核武的担心,美国不认为这两个国家应该运用这种权利。换言之,在处理与它们的双边关系时,美国不允许朝鲜和伊朗使用国际法赋予的权利。自然,美国的做法有霸道成分。

  美国的考虑是,核能具有两用性,过去伊拉克曾经欺骗国际社会,一边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成员承诺不发展核武,另一边却屡次暗中秘密推动核武发展计划。美国怀疑朝鲜在2003年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之前,也曾违约发展核武,因此迄今在关于朝核问题的六方会谈中,美国要求朝鲜放弃民用核能开发,以使朝鲜在放弃核武器后彻底失去将来可能秘密推行核计划民转军的任何机会。美国对伊朗也存有深刻的不信任。美国认为伊朗长期以来具有核武野心,不然油气资源丰富的伊朗没必要开发核能。伊朗虽然有权利为和平利用核能从事铀浓缩工作,但是伊朗过去秘密研发铀浓缩设施却不及时向国际原子能机构申报它的核活动,也拒绝讲清它所获得的用于浓缩的高速离心机的来源。

  ◆主持人:数年前印度和巴基斯坦相继进行了一系列核爆试验。事后美国对这两个国家虽然采取了一些制裁措施,但所有制裁现已取消。而今年美国还与印度签订了范围广泛的民用核技术合作协议。由此便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是否有些无核国家可以发展核武器——虽然不免在最初阶段受到一些制裁——而另一些国家是绝对不能拥有核武器的?

  ◆沈丁立:在理论上,国际法允许除伊拉克以外的所有国家都有权发展核武,但与此同时,所有国家都被要求不通过任何手段扩散核武,所有非核武国家都被要求不通过任何手段取得核武。然而,核不扩散在国际法上不具强制性,它由各国视国家利益综合考量决定是否自愿接受。

  在实际上,希望发展核武的国家不仅包括美国的对手,也包括美国的盟邦,而美国虽不能接受“邪恶”国家扩散核武,但对友邦经由扩散掌握核武却远非厌恶。譬如,以色列掌握核武早为地球人都知道,美国对此虽不乐意,但尚可容忍。韩国在历史上曾发展过核武,美国则直接干涉将其制止,而未施以制裁。对于印度发展核武,美国反感的原因是这将加剧南亚核竞赛,美国因此施以制裁,但美国并不认为一个“民主印度”得到核武就给美国带来直接威胁。相反,对伊朗、伊拉克、朝鲜、利比亚等国发展核武,美国却绝对不能接受。对巴基斯坦取得核武,美国对巴基斯坦是否具有能力维持其核武器的安全与可靠,甚感疑惑。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在防扩散的实践上长期采用双重甚至多重标准,纵容保护以色列的核武存在,这就损害了它所提倡的“核不扩散”准则的严肃和有效性。
■核不扩散 会有第五个国家突破吗?

  ◆主持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一方面要求无核国家不得谋求发展核武器,另一方面也要求有核国家停止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而我们却看到,朝鲜为了发展核武而退出条约,而美国也为了发展导弹防御系统退出了《反弹道导弹条约》。这不能不使人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前景感到忧虑,您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

  ◆沈丁立:《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要求非核武器国家永远不发展核武器,就其本质来讲是歧视性的,国际关系中任何歧视性的制度都是不能持久的,这项条约问世以来的35年来,先后已经有四个国家突破了条约。

  要使不扩散核武器的准则行之有效,人类社会就必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持续有效地裁减核武器,以平衡核不扩散与核裁军间的公平性;二,创造合作安全环境,不将威胁作为处理国际关系的手段;三,在制度上杜绝核武技术的扩散。

  然而现实难使我们乐观。美俄双边核裁军已失去持续性势头,多边核裁军从未摆上国际政治日程。非但如此,有些有核武器国家还在加紧新型“可用”核武器的研发,这使核武国家说教防扩散更显自私。同样,由于国际社会的强权现象,由于合作安全远未进入制度安排,没有安全感的国家不可能不认为发展核武能力是它们可以考虑的反应。鉴于核能的两用性,在技术上彻底杜绝相关技术的扩散,根本是不可能的。以上因素表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正面临严重挑战,前景黯淡。(沈丁立: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
复旦大学物理学博士(1989)
研究方向:  中美关系;军备控制与不扩散;地区安全;中国与美国的核武器政策
dlshen@fudan.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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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丁立,1961年生于上海。1983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物理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89年在复旦大学获理学博士学位。1989—1991年,获美国国际教育研究所美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关系研究委员会博士后基金,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从事军备控制与国际安全研究。1991年回国,在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工作。1993年被聘为副教授,1996年被聘为教授,1998年起任博士生导师,2003年起任政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家组成员。

现为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主任,军备控制与地区安全研究项目主任。

沈丁立教授在中国大学首先建立军备控制与地区安全研究和教学项目,其内容涵盖中美安全关系、国际核军备控制与裁军、不扩散大规模毁伤性武器及运载工具等领域,包括不扩散出口管制、导弹防御、反恐、禁核试、南亚与东北亚的核扩散、中美核力量与核政策、中国的防务与安全、两岸关系等地区与国际安全问题。主要成果有:主编、合编、参编1990年代数年《中国发展报告》以及《90年代中国与南亚国家关系》和《保守主义理念与美国的外交政策》等,应邀编辑Peace Initiative(印度),在国际安全领域发表各种文章300余篇,其中一半以近十种外文在国外学术刊物与著作中发表。此外,他曾在国内外发表过20多篇物理学论文。

他目前在复旦大学开设博士研究生课程“国际安全:理论与实践”和“地区安全”以及硕士研究生课程“不扩散与国际安全”和“科学技术与国家安全”,并参与本科公共课“中国与世界”和“当代美国概论”的教学。近年来每年以访问教授身份在美国科罗拉多学院讲授中国外交。

沈丁立教授主持并参加过大量国内外科研合作。在国内外组织举办或合办过30多次国际学术研讨会,重要者包括中印巴美核裁军与不扩散对话(“上海倡议”)等。曾多次应邀参加中国代表团,参与我国与美国、印度、以及亚太安全与合作理事会等的对话。曾以访问学者和资深科学家身份多次客座访问普林斯顿大学、史汀森中心及关心世界事务的科学家联盟。他还每年担任我国赴美军控博士后人员遴选委员会主席的工作。

目前国际主要兼职有: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第二任期的战略计划顾问(2002年,全世界40人,中国仅1人),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会员,美国科学促进协会会员,美国太平洋国际政策理事会创始会员,美国对外政策研究所通讯成员,美国海军研究所海外会员,美国化学与生物武器军控研究所国际研究顾问理事会理事,美国佐治亚大学国际贸易与安全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美国挪迪勒斯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国际顾问,美国太平洋冲突与侵略研究所顾问,美国《华盛顿观察周刊》顾问,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与约克大学亚太研究联合中心顾问等。自“工程师和科学家反扩散国际网络”于1993年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其协调委员会成员。现任《当代亚太》[中国]、《南亚研究》[中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美国]、Nonproliferation Literature Review [美国]以及Journal of East Asian Studies [韩、日、(中国)台湾]等国内外学术刊物的编委。
曾任INESAP Information Bulletin [德国]的编委(1994-2002)。

目前国内主要兼职有:中国南亚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亚太学会理事,中国亚非发展交流协会理事,上海国际关系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台湾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国际关系学会南亚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南亚中亚研究所副所长,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理事,上海东亚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国家人文与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俄罗斯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济大学国际政治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华东理工大学战争与文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四川大学南亚与中国西部合作发展研究中心理事等。担任《东方早报》学术顾问、国际时评专栏作者和《新民周刊》国际专栏作者。

作为优秀回国人员,曾受到国家主席的接见(1993年)。曾获上海市三好学生(1979年),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1995年),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1997年)等称号。1997年获美国艾森豪威尔Fellowship,1998年被国务院发给政府特殊津贴,以表彰对发展中国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

曾任复旦大学外事处处长和复旦大学发展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曾任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常务理事并兼教育界组长、上海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理事。

                                             (2004年4月2日)
  好好好,“援助”,可是怎么“援助”就看我们的了~~
p.s很久不来了,这次改编太乱了,老人家有点不适应了[em15] [em10] [em08] [em13] [em17] [em11] [em12] [em07] [em02] [em20]
  是老沈的文章啊……
原帖由 新侨联委员 于 2006-9-7 14:27 发表
  是老沈的文章啊……

不大了解他啊.不知道是他的观点一贯如此,还是说话比较有背景,这个东西算是一点舆论准备.
  沈教授对上头把脉不太准确……上次沈教授鼓吹东海为谈判解决,结果影响不了胡锦涛的决策。东海问题,我们谈判不过是拖延时间而已,他还当真了?
  沈教授的水平可见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