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天底下居然有这样的畜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4:55:42
<p>《救救我吧!救救我们全家!》 <br/>尊敬的妇联各位领导: <br/>我叫陈晶晶,女,现年21岁,大专毕业家住安康市汉滨区高井五队,2006年3月份,被临时聘用到安康市电信局,在营业厅负责业务受理工作。在工作期间,认识了一位和我同时被聘用到电信局的男青年名叫蔡超,25岁家住汉滨区解放路园东小区39号楼一楼三号,在工作交往中,对他有较好印象,他约我到他们家去了几次,他母亲对我说:“蔡超脾气不好,你不要和他来往”我发现蔡超有时和他母亲对吵对闹,脾气确实太暴,就听了他母亲的话,提出和他终止来往,2006年5月14号晚11点钟蔡超约他的朋友钱广、李鹏三人到我家闹事,我爸爸要报警,他不让报(我父母不认识他),我爸爸劝了他两个多小时,他们才从我家走了,过了一会他就打电话扬言要杀了我们全家。 <br/>5月15日中午约10点多我在电信正在上班,突然蔡超出现到背后,他说有几句话说完就走,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刚起身离开柜台,他一把紧紧抓住我的膀子,避过保安,挟持着我急速走出大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把我拉上出租车,很凶恶地说:“不许说话”随后把我拉到他家,一进门就开始反锁门,把屋子里窗帘全都拉上,我拿起电话正准备拨号,他抢着把电话线拔掉,把我拉到他的屋子,先把我的手机抢过过关机,甩在地上,然后把他身上背包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有一把菜刀,一把长的尖刀,一个铁锤,一捆绳子,一卷宽胶带,他让我脱衣裳,我不脱,他就将我的衣裳全撕烂,并且拿绳子把我按在地上捆住,把袜子塞到嘴里,用胶带封住我的嘴,他拿矿泉水瓶子往下身里面使劲塞,塞不进去,他又换成酒瓶子,使劲往进塞,吼道:“夹紧不准松”,然后他拿尖刀在我左大腿划了两刀,还割一块肉出来,刀口很深,已见骨头,血哗哗直往出冒,他说:“见到血就心顺,好畅快”,然后又在右大腿挖了个洞,在周围划无数条血口,又拿刀在左胸口划了几刀,用刀尖把两个乳头都刺破,然后用烟头将乳头、乳房、胸前、小腹烧烫伤,之后他说:“要烧一锅开水给我洗澡”,他把水烧上,过来还是用刀把我胳膊,大腿多处划伤,随后他拿锤子把我左脚第四个指头砸断,脚指根部充满於血,他还说:“要把我腿砸断”,砸了几下的时候,水烧开了,他端进来一锅开水,用缸子把水舀出来,在我身上来回浇,马上红了,起了很多水泡,由于太痛,酒瓶子掉了,他就打我的脸,并在身上乱踩,又舀来四、五缸子开水浇在我身上。 </p><p><br/>最后,他还把大腿掰开,用开水从小腹一直浇到屁股,马上红了,起很多水泡,他把胶布撕开,让我说话,我问:“你是不是非要弄死我”,他说:“是的”,然后又说:“我把你杀死之后,我也不会活,因为我不想坐牢,所以我会自杀”,我说:“求求你放我一命吧”,他说:“不可能”,他又说:“不玩了,该送你上路了”。于是,他把我抓起来靠到床边,他说:“不许出声”我要给我兄弟打电话,于是他拨通了他朋友钱广(汉滨区组织部工作)的电话,因为他电话声音比较大,屋子里比较安静,所以我能听到对方的讲话,他说:“我杀人了”开始钱广不相信,后来他说:“我真的杀人了”,钱广让他去自首,他说他不想坐牢,钱广说:“我可以帮你”他说:“你是区政府的能帮我啥忙”,钱广说:“还有邱芳,邱芳也可以帮你”,他说:“我知道,邱芳可以帮我少判个三、五年,但是我不想坐牢”,钱广说:“你赶快跑”,他说:“我不想坐牢”,他把电话挂了。然后,他说:“咱们该庆贺一下,再送你上路”他拿了一瓶白酒,倒进缸子里,往我嘴里灌,灌完他就用那把长尖刀,猛地向我刺来,顿时我倒在地上,啥也不知道了。等我苏醒过来时,病床边坐着公安局刑警队的叔叔,我才知道我躺在了安康市中心医院监护室的病床上,我全身插满了许多管子,是中心医院胸外科的全体医护人员把我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 <br/>但我高烧39度多,一直不退,每天拉肚子二十几次,医生说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在医生的多次建议转院的情况下,5月29日我爸把我从安康市中心医院转到西安市唐都医院胸外(一)科治疗,听这里的教授医生讲,我的胸腔内感染很严重,血项已达三万多,特别是胰腺管已被刀刺断,一直在漏液,病情极度严重,为了救我的命,爸爸妈妈向所有的亲戚朋友借遍了钱,并把他们的工资卡抵押给银行贷款,药费已花十万余元,爸爸妈妈现已拉借无门,走投无路了,我已到了只能等死的地步了,我才20来岁呀,我不想死,求求各位领导、各位好心人救救我吧, <br/>救救我们全家吧! <br/>受害人:陈晶晶(口述) <br/>受害人母亲:刘晓琴(代笔)<br/></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br/><br/><p>《救救我吧!救救我们全家!》 <br/>尊敬的妇联各位领导: <br/>我叫陈晶晶,女,现年21岁,大专毕业家住安康市汉滨区高井五队,2006年3月份,被临时聘用到安康市电信局,在营业厅负责业务受理工作。在工作期间,认识了一位和我同时被聘用到电信局的男青年名叫蔡超,25岁家住汉滨区解放路园东小区39号楼一楼三号,在工作交往中,对他有较好印象,他约我到他们家去了几次,他母亲对我说:“蔡超脾气不好,你不要和他来往”我发现蔡超有时和他母亲对吵对闹,脾气确实太暴,就听了他母亲的话,提出和他终止来往,2006年5月14号晚11点钟蔡超约他的朋友钱广、李鹏三人到我家闹事,我爸爸要报警,他不让报(我父母不认识他),我爸爸劝了他两个多小时,他们才从我家走了,过了一会他就打电话扬言要杀了我们全家。 <br/>5月15日中午约10点多我在电信正在上班,突然蔡超出现到背后,他说有几句话说完就走,我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刚起身离开柜台,他一把紧紧抓住我的膀子,避过保安,挟持着我急速走出大门,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就把我拉上出租车,很凶恶地说:“不许说话”随后把我拉到他家,一进门就开始反锁门,把屋子里窗帘全都拉上,我拿起电话正准备拨号,他抢着把电话线拔掉,把我拉到他的屋子,先把我的手机抢过过关机,甩在地上,然后把他身上背包里的东西全倒在床上,有一把菜刀,一把长的尖刀,一个铁锤,一捆绳子,一卷宽胶带,他让我脱衣裳,我不脱,他就将我的衣裳全撕烂,并且拿绳子把我按在地上捆住,把袜子塞到嘴里,用胶带封住我的嘴,他拿矿泉水瓶子往下身里面使劲塞,塞不进去,他又换成酒瓶子,使劲往进塞,吼道:“夹紧不准松”,然后他拿尖刀在我左大腿划了两刀,还割一块肉出来,刀口很深,已见骨头,血哗哗直往出冒,他说:“见到血就心顺,好畅快”,然后又在右大腿挖了个洞,在周围划无数条血口,又拿刀在左胸口划了几刀,用刀尖把两个乳头都刺破,然后用烟头将乳头、乳房、胸前、小腹烧烫伤,之后他说:“要烧一锅开水给我洗澡”,他把水烧上,过来还是用刀把我胳膊,大腿多处划伤,随后他拿锤子把我左脚第四个指头砸断,脚指根部充满於血,他还说:“要把我腿砸断”,砸了几下的时候,水烧开了,他端进来一锅开水,用缸子把水舀出来,在我身上来回浇,马上红了,起了很多水泡,由于太痛,酒瓶子掉了,他就打我的脸,并在身上乱踩,又舀来四、五缸子开水浇在我身上。 </p><p><br/>最后,他还把大腿掰开,用开水从小腹一直浇到屁股,马上红了,起很多水泡,他把胶布撕开,让我说话,我问:“你是不是非要弄死我”,他说:“是的”,然后又说:“我把你杀死之后,我也不会活,因为我不想坐牢,所以我会自杀”,我说:“求求你放我一命吧”,他说:“不可能”,他又说:“不玩了,该送你上路了”。于是,他把我抓起来靠到床边,他说:“不许出声”我要给我兄弟打电话,于是他拨通了他朋友钱广(汉滨区组织部工作)的电话,因为他电话声音比较大,屋子里比较安静,所以我能听到对方的讲话,他说:“我杀人了”开始钱广不相信,后来他说:“我真的杀人了”,钱广让他去自首,他说他不想坐牢,钱广说:“我可以帮你”他说:“你是区政府的能帮我啥忙”,钱广说:“还有邱芳,邱芳也可以帮你”,他说:“我知道,邱芳可以帮我少判个三、五年,但是我不想坐牢”,钱广说:“你赶快跑”,他说:“我不想坐牢”,他把电话挂了。然后,他说:“咱们该庆贺一下,再送你上路”他拿了一瓶白酒,倒进缸子里,往我嘴里灌,灌完他就用那把长尖刀,猛地向我刺来,顿时我倒在地上,啥也不知道了。等我苏醒过来时,病床边坐着公安局刑警队的叔叔,我才知道我躺在了安康市中心医院监护室的病床上,我全身插满了许多管子,是中心医院胸外科的全体医护人员把我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 <br/>但我高烧39度多,一直不退,每天拉肚子二十几次,医生说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在医生的多次建议转院的情况下,5月29日我爸把我从安康市中心医院转到西安市唐都医院胸外(一)科治疗,听这里的教授医生讲,我的胸腔内感染很严重,血项已达三万多,特别是胰腺管已被刀刺断,一直在漏液,病情极度严重,为了救我的命,爸爸妈妈向所有的亲戚朋友借遍了钱,并把他们的工资卡抵押给银行贷款,药费已花十万余元,爸爸妈妈现已拉借无门,走投无路了,我已到了只能等死的地步了,我才20来岁呀,我不想死,求求各位领导、各位好心人救救我吧, <br/>救救我们全家吧! <br/>受害人:陈晶晶(口述) <br/>受害人母亲:刘晓琴(代笔)<br/></p><!--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br/><br/><br/>
<p>抓回来阉掉!</p><p>把JB缝他脸上!!</p>
不要怕他.坚决报警
<p>这个畜生,落在老子手里就废了他!让他站着进来服刑,躺着光荣出狱。</p><p>&nbsp;</p>[em06][em13][em16][em30][em42][em49][em18]
杀了太便宜 现在这种人渣太多了
<p>这男的还是人吗??</p>
<p>先别急着骂,给出新闻链接来</p>
<p>看过了,一句话:禽兽不如</p>
<p>照片看起很KB 着急 但也帮不上!</p>
乳房还是满丰满的嘛!
楼上的,你妈妈的胸也不小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1 15:54:29编辑过]
确实很违背人伦,没有人性,但是还是要走依法审判的道路,另外中国就算是最高的徒刑也只是20年,要不就是无期了,没有超过20年的
当代中国人的典范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暴风烈火</i>在2006-7-21 10:44:00的发言:</b><br/>当代中国人的典范</div><p>是不是中国人的典范没有定论,但既然你觉得他是典范,看来就是你学习的目标阿,恭喜你,总算找到目标了。</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黄鲁凡</i>在2006-7-20 23:40:00的发言:</b><br/>乳房还是满丰满的嘛!</div><p>CJJ然后示众!!!!!</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蓝儿</i>在2006-7-21 11:07:00的发言:</b><br/><p>CJJ然后示众!!!!!</p></div><p></p><p>我完全同意把这家伙和文章里的变态一起给办了。</p><p>我看了以后非常气愤,也毛骨悚然,毕竟不是人干的事。但我怀疑文章内容是否有夸大,毕竟我没见到被害人的大腿上有一个大洞,因为如果这样,被害人应该已经失血过多而死。但即使这样,对凶手应该严惩,这种人基因有问题,不判死刑,留着对社会是极大的危害。</p><p>另外如果枪毙了这凶手,也绝对不能用他的器官搞什么移植,还是那句话,他基因有问题。移植了也是害人。</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黄鲁凡</i>在2006-7-20 23:40:00的发言:</b><br/>乳房还是满丰满的嘛!</div><p></p>你丫是人么?
这个畜生不能一枪毙了,那样太便宜它了[em16][em16][em16][em16]
<p>强烈呼吁扩大死刑范围!!!</p>
<p>此新闻出来后,我在西安一直很关注,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p><p>受害者现在西安西京医院治疗,伤势稳定!</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暴风烈火</i>在2006-7-21 10:44:00的发言:</b><br/>当代中国人的典范</div><p>你就不是中国人啦</p>
这样严重的故意伤害是可以直接判死刑的,不是可以,也不是应该是,就是要直接判死刑,如果不判,法理不容,民愤难平
<p>然后他拿尖刀在我左大腿划了两刀,还割一块肉出来,刀口很深,已见骨头,血哗哗直往出冒,他说:“见到血就心顺,好畅快”,然后又在右大腿挖了个洞,在周围划无数条血口,</p><p>============================================</p><p>图片上没看到大腿的伤啊,</p><p></p>
呵呵,给个脸看看.
电信上班的姑娘都比较好看,好刺激啊。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暴风烈火</i>在2006-7-21 10:44:00的发言:</b><br/>当代中国人的典范</div><p></p><p>我国的事情就不劳贵国人士来关心啦!</p><p>&nbsp;</p>[em14][em14][em14]
<p>  第一、提醒各位几句:故意伤害罪的最高量刑为死刑,没必要无期、有期的讨论来讨论去的。</p><p>  第二、希望楼主给出来源,超大为求客观,比较热的帖子心中都要有个数。</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1 15:59:44编辑过]
<p>具体联接如下:</p><p>新华网陕西频道:</p><p><a href="http://www.sn.xinhuanet.com/2006-06/25/content_7346113.htm">http://www.sn.xinhuanet.com/2006-06/25/content_7346113.htm</a></p><p>陕西华商报:</p><p><a href="http://hsb.huash.com/2006-06/28/content_5535629.htm">http://hsb.huash.com/2006-06/28/content_5535629.htm</a></p><p><br/>新浪的报道 </p><p><a href="http://news.sina.com.cn/s/2006-06-28/06319314560s.shtml">http://news.sina.com.cn/s/2006-06-28/06319314560s.shtml</a></p><p><br/></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1 18:15:20编辑过]
居然有这种禽兽都不如的东西,这样的人活着并且还披个人皮,简直就是侮辱我们这些人。
让法律来严惩这些无耻之徒!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样残忍的对待女性是懦夫的表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p>再次顶起,请求严惩这无耻之徒。</p>
怪胎&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暴风烈火</i>在2006-7-21 15:19:00的发言:</b><br/><p>反正中国人多,枪毙几个无所谓,给地球节约点粮食</p><br/></div><p></p>这畜牲是哪个林子里进钻出来的!
杀掉杀掉,我靠,这样的人比杀人犯还残忍,杀杀杀,一刀一刀割死他
对于这个东西,已经没文字可以形容它的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