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禁娼令解除之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23:14:28
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她表示﹕「我的具体建议是,废除《刑法》第358条中关于『组织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她解释说,要对卖淫嫖娼行为规范管理,「如果不去掉刑法中的这一条,实在实行不了」。不过,她同时补充道,对于逼妇女卖淫者仍须惩处,也不能容许雏妓。迟夙生说﹕「老师也要做身体健康检查呢,小姐、暗娼也是从业者,如果她们的职业合法化了,对她们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将有效预防性病、爱滋病的传播。」 <br/><br/>  嘿嘿~~俺举双手双脚赞成! <br/><br/>  娼妓活动的重新泛起已经成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之一,很多地方管理者也默认着“繁荣娼盛”的潜规则,早已将《刑法》第358条视为无物。只有某些部门完不成罚款指标的时候才会采取些打黑扫黄的“行动”。这实在有点不公平、也缺乏公正性:官员们的嫖资都可报销了,凭什么“运动”一来就抓人、罚款?当然这不是俺主要想说的问题,虽然咱们的全国人大代表将娼妓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放在了同一的位置上,有点太侮辱人了,不过也许在她的眼里教师与娼妓本没啥区别——都是社会底层的渣滓! <br/><br/>  俺想要说的问题是禁娼令一旦解除之后的“好处”。有人说了好处是国家可以名正言顺地收税了,这么大一块蛋糕竟不能收到点税收,实在是国家的一大损失。咱不妨算一笔帐:据报道称全国现在有几千万娼妓,就算平均每天每人卖一次,每次只一百元钱(其实有些应该远远不止这数,咱姑且按小的算。)一天的“营业额”就是几十个亿哦!除了正常的这税那税之外,光累进制的所得税应该就是个不小的数目,这还仅只一天!一年365天乘一下,该是多巨大的一个数字? <br/><br/>  这且不说它,明眼人一算都可以算出来。还更有许多无法估算的潜在“好处”咱不妨再算算。 <br/><br/>  比如“医改”,禁娼令解除以后又可找到一个新的突破方向——娼妓职业医院,这个市场一定潜力巨大。普通老百姓不会喜欢与娼妓在同一个医院由同一个医生看病,任何正常的人都会产生一种心理障碍。于是医院建设、职业医生的就业,都将得到一块巨大的蛋糕。还有咱们的卫生职能系统又可以成立一个新的衙门——“娼妓健康管理中心”,很多正愁没官可卖的权力者又拓宽了一条生财之道,官场这块萝卜地里又多了好多的坑。 <br/><br/>  当然其它部门也不甘落后,比如教育。娼妓既然解禁了,合法了,为培养娼妓的“职业技术学校”、“学院”也会应运而生,或许将来她们中有拿着性服务“本科”、“研究生”、“博士”文凭者咱就不必太大惊小怪了,她们也会因此而身价倍增。咱不是现在就有性学博士么?这将会让他们大展抱负、大展宏图。“性学院院长”、“名誉院长”、“兼职院长”这样的头衔让他们弹冠相庆,呵呵~~中国大陆终于又进了一步了。 <br/><br/>  还有、还有!比如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毕竟这是一种“特种行业”,没有专业化的市场监管人才是不行的,现行没一个相对应的部门可以来管这档性交易的事,除非设立一个专职的新机构。这可也是大好事一件!既扩大了公务员队伍,又可解决现代大学生就业难的窘境。反正财政收入的预期已经大大增加,何必怕多了些吃公务员饭的人?只要全社会85%以上的人都觉得“性福”了,官民比例超过些又何妨? <br/><br/>  俺忽然为消协的官员们犯上了愁。咱中国的消费者已经被假货锻炼得非要知识万能不可,其实消协与消费者同样犯了这愁。难怪人们说什么315的电话很难打,俺想想他们也不易:什么事都要找他们讨个说法,他们也不是万能的哦!从电子产品到轻纺;从旅游服务到中西医药;从营养食品到假冒卷烟……他们都懂?现在新增加了个“性服务消费纠纷”,不知他们拿什么标准来衡量?什么叫“高潮”?什么叫“性满足”?如果还有姿势不对之类……想想都晕哦~~ <br/><br/>  如果啥时候看到咱们政府大门口那么多牌子中间夹了一块新牌子——“某某市红灯区管理中心”,咱不必太奇怪了。这才叫“与时俱进”,这才叫“改革开放”。否则“开放”点啥?全民“性福乐淘淘”了,社会问题、贫富问题,权力寻租引发的其它恶性社会事件都会大大降低。人们除了寻欢作乐的,就是因此而正大光明地参与“社会再分配”的,共同走向了社会主义金光大道。这是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打破脑袋想不出来的妙策。俺一定选举提出这条妙策的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当国家总理,如果俺真正拥有名副其实的选举权的话。 <br/><br/>[em06][em06][em06]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她表示﹕「我的具体建议是,废除《刑法》第358条中关于『组织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她解释说,要对卖淫嫖娼行为规范管理,「如果不去掉刑法中的这一条,实在实行不了」。不过,她同时补充道,对于逼妇女卖淫者仍须惩处,也不能容许雏妓。迟夙生说﹕「老师也要做身体健康检查呢,小姐、暗娼也是从业者,如果她们的职业合法化了,对她们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将有效预防性病、爱滋病的传播。」 <br/><br/>  嘿嘿~~俺举双手双脚赞成! <br/><br/>  娼妓活动的重新泛起已经成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之一,很多地方管理者也默认着“繁荣娼盛”的潜规则,早已将《刑法》第358条视为无物。只有某些部门完不成罚款指标的时候才会采取些打黑扫黄的“行动”。这实在有点不公平、也缺乏公正性:官员们的嫖资都可报销了,凭什么“运动”一来就抓人、罚款?当然这不是俺主要想说的问题,虽然咱们的全国人大代表将娼妓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教师放在了同一的位置上,有点太侮辱人了,不过也许在她的眼里教师与娼妓本没啥区别——都是社会底层的渣滓! <br/><br/>  俺想要说的问题是禁娼令一旦解除之后的“好处”。有人说了好处是国家可以名正言顺地收税了,这么大一块蛋糕竟不能收到点税收,实在是国家的一大损失。咱不妨算一笔帐:据报道称全国现在有几千万娼妓,就算平均每天每人卖一次,每次只一百元钱(其实有些应该远远不止这数,咱姑且按小的算。)一天的“营业额”就是几十个亿哦!除了正常的这税那税之外,光累进制的所得税应该就是个不小的数目,这还仅只一天!一年365天乘一下,该是多巨大的一个数字? <br/><br/>  这且不说它,明眼人一算都可以算出来。还更有许多无法估算的潜在“好处”咱不妨再算算。 <br/><br/>  比如“医改”,禁娼令解除以后又可找到一个新的突破方向——娼妓职业医院,这个市场一定潜力巨大。普通老百姓不会喜欢与娼妓在同一个医院由同一个医生看病,任何正常的人都会产生一种心理障碍。于是医院建设、职业医生的就业,都将得到一块巨大的蛋糕。还有咱们的卫生职能系统又可以成立一个新的衙门——“娼妓健康管理中心”,很多正愁没官可卖的权力者又拓宽了一条生财之道,官场这块萝卜地里又多了好多的坑。 <br/><br/>  当然其它部门也不甘落后,比如教育。娼妓既然解禁了,合法了,为培养娼妓的“职业技术学校”、“学院”也会应运而生,或许将来她们中有拿着性服务“本科”、“研究生”、“博士”文凭者咱就不必太大惊小怪了,她们也会因此而身价倍增。咱不是现在就有性学博士么?这将会让他们大展抱负、大展宏图。“性学院院长”、“名誉院长”、“兼职院长”这样的头衔让他们弹冠相庆,呵呵~~中国大陆终于又进了一步了。 <br/><br/>  还有、还有!比如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为此设立专门的机构。毕竟这是一种“特种行业”,没有专业化的市场监管人才是不行的,现行没一个相对应的部门可以来管这档性交易的事,除非设立一个专职的新机构。这可也是大好事一件!既扩大了公务员队伍,又可解决现代大学生就业难的窘境。反正财政收入的预期已经大大增加,何必怕多了些吃公务员饭的人?只要全社会85%以上的人都觉得“性福”了,官民比例超过些又何妨? <br/><br/>  俺忽然为消协的官员们犯上了愁。咱中国的消费者已经被假货锻炼得非要知识万能不可,其实消协与消费者同样犯了这愁。难怪人们说什么315的电话很难打,俺想想他们也不易:什么事都要找他们讨个说法,他们也不是万能的哦!从电子产品到轻纺;从旅游服务到中西医药;从营养食品到假冒卷烟……他们都懂?现在新增加了个“性服务消费纠纷”,不知他们拿什么标准来衡量?什么叫“高潮”?什么叫“性满足”?如果还有姿势不对之类……想想都晕哦~~ <br/><br/>  如果啥时候看到咱们政府大门口那么多牌子中间夹了一块新牌子——“某某市红灯区管理中心”,咱不必太奇怪了。这才叫“与时俱进”,这才叫“改革开放”。否则“开放”点啥?全民“性福乐淘淘”了,社会问题、贫富问题,权力寻租引发的其它恶性社会事件都会大大降低。人们除了寻欢作乐的,就是因此而正大光明地参与“社会再分配”的,共同走向了社会主义金光大道。这是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打破脑袋想不出来的妙策。俺一定选举提出这条妙策的这位全国人大代表当国家总理,如果俺真正拥有名副其实的选举权的话。 <br/><br/>[em06][em06][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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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对头,可以增加gdp.</p><p>增加gdp的更好方法是两个百万富翁吃米田共。哈哈哈。</p>
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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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10 18:04:37编辑过]
进来看看淫民的反映[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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