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察下跪案处理结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2:30:23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佳)北京籍中年女人刘某,在广州酒后和女邻居吵架,广州民警接警后到场处理。刘某招来20余人殴打民警,后刘某等人逼民警哭着给她下跪。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br/><br/>  民警讲述挨打下跪之事<br/><br/>  下跪民警赖某说,去年7月22日22时许,他们接到报警称,广州天河区某楼道,49岁的刘某酒后拍打邻居202房门,称那家女主人勾引自己的丈夫。双方争吵,互相泼水。<br/><br/>  天河区公安分局林和街派出所接警后指派当晚值班警察赖某、温某到现场处理。<br/><br/>  当时两人身穿警服佩带警枪开着警车就去了。<br/><br/>  民警赖某证实,到现场时,刘某从204房出来,他们马上表明身份,刘没理会,端了一盆水想泼向202房,他立即上前制止,并夺下她手中的盆。刘见状便骂他们,并说她认识公安部门很多领导,威胁要处理他们,后再次端起一盆水想泼向202房,他再次夺过那盆水,该楼甘保安说,刘对赖说,“我不要你们警察管,我认识你们领导,我打电话给他们。”说完就打电话。<br/><br/>  民警温某说,刘某打电话喊人称自己被警察欺负。<br/><br/>  两名男子随后赶到,对民警赖某说,“你知不知道她什么背景?今天你们领导不处理你,明天我们就搞掂你。”两人按住赖某,刘某用手扯赖某的头发、打他的脸、撕扯他的警服。刘某说,“我丈夫官至副部级,我儿子的官都比你大,打你就打你啦。”民警赖某打电话回派出所要求增援。<br/><br/>  打人者称认识高官<br/><br/>  不久,林和街派出所所长郭某来到现场。一男子对郭所长发火:“你是怎么做所长的,你信不信我整得你明天就没所长当。”<br/><br/>  民警谭某证实,当时刘某走到赖某旁边,用手扯住赖的耳朵说:“明天打个电话给你们部长,把你的职撤了。”赖某没反抗也没说话。<br/><br/>  十余分钟后,又来了约20名男子,抓赖某的头发、扼他脖子,赖某连喊“救命”。<br/><br/>  随后,赖某被反扣双手拉上一面包车带走。期间,车上有人接了个电话,答说:“好,我回来。”接着面包车驶回刘所住的楼盘。<br/><br/>  赖某随后被押下车,有人按住他的头,要他向刘下跪认错,并用力踢他,使他跪倒在地。赖哭着说:“我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我下跪?”<br/><br/>  后来赖忍受不了踢打,就向刘说:“大姐,对不起,请你原谅,我错了。”随后,那些人就放了他。赖某在同事的搀扶下上了警车离开。经鉴定,赖、温均为轻微伤。<br/><br/>  两民警心理受伤已调岗<br/><br/>  天河公安分局有关人士介绍,下跪事件发生后,赖某和温某等民警心理受到很大冲击。<br/><br/>  也给其他民警带来了压力。<br/><br/>  赖某昨天说,自己从警已有十几年。温也是1997年前后从警的,算是老警察了。<br/><br/>  现在,赖和温已被调离原派出所。<br/><br/>  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刘某,高中文化,北京户籍,现住广州天河区林和路某楼204房。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刘佳)北京籍中年女人刘某,在广州酒后和女邻居吵架,广州民警接警后到场处理。刘某招来20余人殴打民警,后刘某等人逼民警哭着给她下跪。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br/><br/>  民警讲述挨打下跪之事<br/><br/>  下跪民警赖某说,去年7月22日22时许,他们接到报警称,广州天河区某楼道,49岁的刘某酒后拍打邻居202房门,称那家女主人勾引自己的丈夫。双方争吵,互相泼水。<br/><br/>  天河区公安分局林和街派出所接警后指派当晚值班警察赖某、温某到现场处理。<br/><br/>  当时两人身穿警服佩带警枪开着警车就去了。<br/><br/>  民警赖某证实,到现场时,刘某从204房出来,他们马上表明身份,刘没理会,端了一盆水想泼向202房,他立即上前制止,并夺下她手中的盆。刘见状便骂他们,并说她认识公安部门很多领导,威胁要处理他们,后再次端起一盆水想泼向202房,他再次夺过那盆水,该楼甘保安说,刘对赖说,“我不要你们警察管,我认识你们领导,我打电话给他们。”说完就打电话。<br/><br/>  民警温某说,刘某打电话喊人称自己被警察欺负。<br/><br/>  两名男子随后赶到,对民警赖某说,“你知不知道她什么背景?今天你们领导不处理你,明天我们就搞掂你。”两人按住赖某,刘某用手扯赖某的头发、打他的脸、撕扯他的警服。刘某说,“我丈夫官至副部级,我儿子的官都比你大,打你就打你啦。”民警赖某打电话回派出所要求增援。<br/><br/>  打人者称认识高官<br/><br/>  不久,林和街派出所所长郭某来到现场。一男子对郭所长发火:“你是怎么做所长的,你信不信我整得你明天就没所长当。”<br/><br/>  民警谭某证实,当时刘某走到赖某旁边,用手扯住赖的耳朵说:“明天打个电话给你们部长,把你的职撤了。”赖某没反抗也没说话。<br/><br/>  十余分钟后,又来了约20名男子,抓赖某的头发、扼他脖子,赖某连喊“救命”。<br/><br/>  随后,赖某被反扣双手拉上一面包车带走。期间,车上有人接了个电话,答说:“好,我回来。”接着面包车驶回刘所住的楼盘。<br/><br/>  赖某随后被押下车,有人按住他的头,要他向刘下跪认错,并用力踢他,使他跪倒在地。赖哭着说:“我犯了什么错,为什么要我下跪?”<br/><br/>  后来赖忍受不了踢打,就向刘说:“大姐,对不起,请你原谅,我错了。”随后,那些人就放了他。赖某在同事的搀扶下上了警车离开。经鉴定,赖、温均为轻微伤。<br/><br/>  两民警心理受伤已调岗<br/><br/>  天河公安分局有关人士介绍,下跪事件发生后,赖某和温某等民警心理受到很大冲击。<br/><br/>  也给其他民警带来了压力。<br/><br/>  赖某昨天说,自己从警已有十几年。温也是1997年前后从警的,算是老警察了。<br/><br/>  现在,赖和温已被调离原派出所。<br/><br/>  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刘某,高中文化,北京户籍,现住广州天河区林和路某楼204房。
<p>tom&nbsp;<a href="http://bbs.news.tom.com/forum/view_thread.php?forumid=211&amp;threadid=28127&amp;page=#"><font color="#0000ff">新闻论坛</font></a>&nbsp;<a href="http://bbs.news.tom.com/users/userinfo.php?username=devil901"><font color="#0000ff">devil901</font></a></p><p></p><p>相信大家都在各种媒体上看到有关的新闻报道了吧(大家搜一搜《南方都市报》2月25至3月2日的电子版,上面写得比较详细),只不过大家只能从中略知一二,因为那些媒体不敢披露真相(这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吧)!作为一个知道一些真相的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有责任把自己知道的真相告诉大家,借用陈大导演的那句名言:“XXX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大家应该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来表达我的心情。<br/>这里有件事想要先给大家澄清一下。初初看到此事件的大部分人可能都会责备那个警察和天河林和街派出所,有人这么说:“cao,警察对妨碍公务的人的执法力度就是这样?如果是普通人他会不会下跪?会不会认错?极力谴责悍妇的行为,但不同情该警察。其他警察干什么吃的?你的同事的执法行为遇到了危险,你就会站在一边看着?”,还有人说:“为何不对普通老百姓下跪?!我倒是多次看到所谓“嫌疑犯”对警察下跪!对普通老百姓,他们的膝头硬得很,他们的拳头硬得很,他们的枪杆子硬得很!可是一个“副部级官员的太太”,他们就软了!软到下跪!!”,等等...可是大家知道吗?自从“孙志刚事件”之后,现在在广州,乃至全国,警察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一个执法环境吗?尤其在广州(因为孙志刚事件就发生在广州),如果你是一个广州市民,你如果再不幸是个广州警察的话,你就明白了,为什么这样的事会发生在广州?说到这里,还得先说说广州的一霸,生活在广州的老百姓心中的“大哥大”,作家魏巍当年称赞为“最可爱的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下称PLA)!以前广州人把部队、武警、公安叫做“老大、老二、老三”,其中的含义不言自明。如今公安的地位是今不如昔,江河日下,但部队的霸气照样如日中天,因为没有部队版孙志刚,因为地方法律机关管不了部队,军人自有军法“保护”(大家不要奇怪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太多的“因为”...讲一件97、98年(具体时间记不住了)发生在广州的真实的事。97、98年那会儿还没发生“孙志刚事件”,那时警察的“江湖地位”还过得去(虽然大家听起来似乎比较“别扭”,但现实是这样的),执起法来也不会象现在这样缩手缩脚的,但毕竟是“老三”,于是看似不该发生的事却发生了:因为一辆军牌车不服从管理而被天河区沙河街派出所扣押,“老大”的“老虎屁股”被“老三”不小心给摸痛了,于是一辆满载着全副武装的军人的军车“怒气冲冲”地“杀”到派出所,这架势,相信各位少见吧。结果是代表国家法律执行机关的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被砸得稀烂,所长被部队开枪打断了腿,差点吓得没了老命!各位可能会问,那后来怎么处理的?送大家八个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什么?!您就别问了,因为肇事者是PLA,因为这是在中国)。一个执法机关都如此下场,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这次这件“警察被逼下跪”的事发生在广州,就不足为奇了。大家请看在此事件中各个角色扮演者的真实身份吧,相信大家会同情那个下跪警察的,毕竟<u>他也是人,他也上有老下有小,他也要保住手中的饭碗</u>。<br/><b>事件的始作俑者——刘姓女人:刘小丽(音同),在广州经商;<br/>事件中的“副部级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办公厅主任,刘的老公;<br/>事件中的“打手”——PLA(广空);<br/>“打手”们的带队人——广空某部少将,刘的姐夫。</b><br/>这件事发生在2005年7月,到现在半年有余了,拖了这么久,才勉强有个结果向公众交代,想必其中的各种势力的“博奕”过程一定十分精彩吧。可惜这不是我等草民可以得知的了,更加不是我等草民能有“发言权”,能发挥民主力量的时间和空间了。刘姓“官太太”是给法院判了两年半(听说还是缓刑),但大家别忘了,我们共和国改造人的地方是司法部管辖的。至于那些“打手”是怎么处理的,我们更是不得而知了,只听说少将姐夫调去湖南一军分区做司令了(现在大家该不会再奇怪我刚才为什么那样赞美“军法”了吧)。<br/>我不知道其他省市的部队是不是也跟广州的一样“伟大”,但广州的现实的确如此。再借用那句臭命昭著的日本鬼子丰田公司的车子广告:“霸道,你不得不尊敬!”来表达我对我们“最可爱的人”的滔滔江水般的景仰之情!<br/>不知道各位对当时接到群众报警并依法出警的那两位警察和派出所还是否“痛恨”,是否会“怒其不争”?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警察不掏枪?可以肯定,如果当时那样做的话,不仅于事无补(枪能吓住他们吗?一个是管枪的权力象征——官太太,一个是本身就拥有武器的部队),相反很可能有人就会立马成为枪下鬼(我相信是POLICE),而且事态将无法控制。所以后来赖和温当时的“忍辱负重”和“忍气吞声”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认同,还因此立了功。因为没给他们捅娄子,虽然丢尽了警察的脸和尊严,但保住了多少领导的乌纱帽啊。<br/>好了,暂时说这么多吧,如果各位看了有何想法和问题,我们再交流吧。</p>
<p>呵呵</p><p>你说的是真的吗?</p><p>不是吧。</p>
一楼新闻肯定是真的,二楼还待高人分析。
<p>不过。我说实话</p><p>广州的警察是很垃圾的。</p><p>被打也活该。</p>
<p><font size="7">狗咬狗~!</font></p>
这个社会怎么回事?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cy1222</i>在2006-3-8 19:47:00的发言:</b><br/><p><font size="7">狗咬狗~!</font></p></div><p></p><p>也不能这样讲</p><p>怎么也一 个是威风的大狼狗</p><p>一个也不过是个欺负小孩子的赖皮狗而已。</p><p>所以,就是这样的啊。</p><p>呵呵</p><p>不好意思,我家就部队的</p><p>恰巧是空军的</p><p>更巧的是家族的一位就在广空,一小干部而已。</p>
  这几个警察很尽职尽责。明知道这案难办,还是出警了。挨打不还手,也是为了以后好处理。几个小警察做到了他们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了。
真是郁闷.
<p>呵呵</p><p>为什么要跪?</p><p>怕死,还是怕丢官?</p>
也只能在这里说点风凉话了
<p>不是我说风凉话啊</p><p>我说个故事给你们听啊</p><p>为什么我看不起广州的警察</p><p>先明确啊,是广州的警察</p><p>92年,我和我同学在广州火车站的站西路(街)</p><p>大中午的给人抢劫,7到8个人抢我们两个人。</p><p>在我们边上就有治安岗亭,</p><p>里面有两警察,丫的看见我们干起来了</p><p>跑的比兔子还快。</p><p>好在我们刚从拳击队下来</p><p>还算能打,在格斗的过程中</p><p>打倒了几个。</p><p>到我和同学得胜离开的时候</p><p>我没看见在有警察出现。</p><p>连广州没事的时候到处都有的保安都看不见了</p><p>回到司令部,大家都很惊奇</p><p>惊奇我和同学能平安的回来。</p><p>到现在,这个故事还在广空司令部流传。</p><p>呵呵</p><p>这就是我说他们活该的原因。</p><p></p>
<p>警察也是人吗 谁都怕死吗</p><p>&nbsp;要是被那群流氓打残了多可以了</p><p>我支持警察同志 生命是没有什么东西可替代的</p><p></p>
<p>呵呵</p><p>是啊,警察也是人啊</p><p>人啊</p>
<p>我看还是老美的警察够威,连从伊拉克回来的兵也敢揍.</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9 2:36:40编辑过]
<p>包子出来做证了</p><p></p>
<p>不过</p><p>说个实话啊</p><p>我对广州的特警队,还是很佩服的。</p><p></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爱人你好吗</i>在2006-3-8 22:20:00的发言:</b><br/><p>警察也是人吗 谁都怕死吗</p><p>&nbsp;要是被那群流氓打残了多可以了</p><p>我支持警察同志 生命是没有什么东西可替代的</p><p></p></div><p>好歹空开一枪壮壮胆子也好啊, 也太窝囊点了.</p>
<p>16楼的我想请教下你听说美国的警察打从伊拉克回来的兵,我倒是不信就没有兵打警察的,其实哪里都一样,人跟人之间总有冲突发生的,军人的狠说句难听的是必须的否则怎么对付敌人,跟敌人讲所谓的民主?我们是来拯救你们的?所以,在地方和部队发生冲突的时候明显是部队的出手狠.</p><p>所谓的一个巴掌拍不响,打起来不一定是一个人造成的,两方面肯定都有问题,但也不排除一边太那个的,如果是后者那只能说是素质太低,但这种情况因该是没有前者多的</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一样爱国</i>在2006-3-9 8:18: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爱人你好吗</i>在2006-3-8 22:20:00的发言:</b><br/><p>警察也是人吗 谁都怕死吗</p><p>&nbsp;要是被那群流氓打残了多可以了</p><p>我支持警察同志 生命是没有什么东西可替代的</p><p></p></div><p>好歹空开一枪壮壮胆子也好啊, 也太窝囊点了.</p></div><p>枪不是想开就开的</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碧落黄泉</i>在2006-3-8 18:21:00的发言:</b><br/><p>tom&nbsp;<a href="http://bbs.news.tom.com/forum/view_thread.php?forumid=211&amp;threadid=28127&amp;page=#"><font color="#0000ff">新闻论坛</font></a>&nbsp;<a href="http://bbs.news.tom.com/users/userinfo.php?username=devil901"><font color="#0000ff">devil901</font></a></p><p></p><p>相信大家都在各种媒体上看到有关的新闻报道了吧(大家搜一搜《南方都市报》2月25至3月2日的电子版,上面写得比较详细),只不过大家只能从中略知一二,因为那些媒体不敢披露真相(这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吧)!作为一个知道一些真相的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有责任把自己知道的真相告诉大家,借用陈大导演的那句名言:“XXX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大家应该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来表达我的心情。<br/>这里有件事想要先给大家澄清一下。初初看到此事件的大部分人可能都会责备那个警察和天河林和街派出所,有人这么说:“cao,警察对妨碍公务的人的执法力度就是这样?如果是普通人他会不会下跪?会不会认错?极力谴责悍妇的行为,但不同情该警察。其他警察干什么吃的?你的同事的执法行为遇到了危险,你就会站在一边看着?”,还有人说:“为何不对普通老百姓下跪?!我倒是多次看到所谓“嫌疑犯”对警察下跪!对普通老百姓,他们的膝头硬得很,他们的拳头硬得很,他们的枪杆子硬得很!可是一个“副部级官员的太太”,他们就软了!软到下跪!!”,等等...可是大家知道吗?自从“孙志刚事件”之后,现在在广州,乃至全国,警察面对的是什么样的一个执法环境吗?尤其在广州(因为孙志刚事件就发生在广州),如果你是一个广州市民,你如果再不幸是个广州警察的话,你就明白了,为什么这样的事会发生在广州?说到这里,还得先说说广州的一霸,生活在广州的老百姓心中的“大哥大”,作家魏巍当年称赞为“最可爱的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下称PLA)!以前广州人把部队、武警、公安叫做“老大、老二、老三”,其中的含义不言自明。如今公安的地位是今不如昔,江河日下,但部队的霸气照样如日中天,因为没有部队版孙志刚,因为地方法律机关管不了部队,军人自有军法“保护”(大家不要奇怪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太多的“因为”...讲一件97、98年(具体时间记不住了)发生在广州的真实的事。97、98年那会儿还没发生“孙志刚事件”,那时警察的“江湖地位”还过得去(虽然大家听起来似乎比较“别扭”,但现实是这样的),执起法来也不会象现在这样缩手缩脚的,但毕竟是“老三”,于是看似不该发生的事却发生了:因为一辆军牌车不服从管理而被天河区沙河街派出所扣押,“老大”的“老虎屁股”被“老三”不小心给摸痛了,于是一辆满载着全副武装的军人的军车“怒气冲冲”地“杀”到派出所,这架势,相信各位少见吧。结果是代表国家法律执行机关的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被砸得稀烂,所长被部队开枪打断了腿,差点吓得没了老命!各位可能会问,那后来怎么处理的?送大家八个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什么?!您就别问了,因为肇事者是PLA,因为这是在中国)。一个执法机关都如此下场,普通老百姓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这次这件“警察被逼下跪”的事发生在广州,就不足为奇了。大家请看在此事件中各个角色扮演者的真实身份吧,相信大家会同情那个下跪警察的,毕竟<u>他也是人,他也上有老下有小,他也要保住手中的饭碗</u>。<br/><b>事件的始作俑者——刘姓女人:刘小丽(音同),在广州经商;<br/>事件中的“副部级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办公厅主任,刘的老公;<br/>事件中的“打手”——PLA(广空);<br/>“打手”们的带队人——广空某部少将,刘的姐夫。</b><br/>这件事发生在2005年7月,到现在半年有余了,拖了这么久,才勉强有个结果向公众交代,想必其中的各种势力的“博奕”过程一定十分精彩吧。可惜这不是我等草民可以得知的了,更加不是我等草民能有“发言权”,能发挥民主力量的时间和空间了。刘姓“官太太”是给法院判了两年半(听说还是缓刑),但大家别忘了,我们共和国改造人的地方是司法部管辖的。至于那些“打手”是怎么处理的,我们更是不得而知了,只听说少将姐夫调去湖南一军分区做司令了(现在大家该不会再奇怪我刚才为什么那样赞美“军法”了吧)。<br/>我不知道其他省市的部队是不是也跟广州的一样“伟大”,但广州的现实的确如此。再借用那句臭命昭著的日本鬼子丰田公司的车子广告:“霸道,你不得不尊敬!”来表达我对我们“最可爱的人”的滔滔江水般的景仰之情!<br/>不知道各位对当时接到群众报警并依法出警的那两位警察和派出所还是否“痛恨”,是否会“怒其不争”?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警察不掏枪?可以肯定,如果当时那样做的话,不仅于事无补(枪能吓住他们吗?一个是管枪的权力象征——官太太,一个是本身就拥有武器的部队),相反很可能有人就会立马成为枪下鬼(我相信是POLICE),而且事态将无法控制。所以后来赖和温当时的“忍辱负重”和“忍气吞声”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认同,还因此立了功。因为没给他们捅娄子,虽然丢尽了警察的脸和尊严,但保住了多少领导的乌纱帽啊。<br/>好了,暂时说这么多吧,如果各位看了有何想法和问题,我们再交流吧。</p></div><p></p><font size="6">空军少将到军分区作司令?你当都跟你一样弱智啊。编圆了再出来。</font>
<p><font size="6">空军少将到军分区作司令?你当都跟你一样弱智啊。编圆了再出来。</font></p><p><font size="6">。。。。。。。。。。。。。。。。。</font></p><p><font size="6">就当笑话看了啊</font></p><p></p>
<p>大刘原来是广空难怪难怪~~</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0 8:40:14编辑过]
真的又怎么样?假的又怎么样?[em06]
<p>这个事情背后绝对不是一个警察下跪那样简单的问题。一个可以迅速动员起来进行团体暴力犯罪的组织,怎么可能只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随便就敢公然袭警的团伙,一定是被巨大的物质利益聚集在一起,这个利益体系,凭正常渠道也是断然不可能成立的……对军队的黑暗略有些皮毛之感官认识,但其腐蚀到灵魂的罪恶源头,却从未见有过暴光,此处必然也将以不了了之而告终。</p><p></p><p>国家的灭亡,人民的不幸,明朝是自军队丧失战斗力始,清朝是子八旗子弟堕落始。今天又将从何开始呢?</p>
大鱼吃小鱼 小鱼吃虾米 虾米吃老百姓······人祸
现在已经没有所谓“军分区”,只有省军区。<br/>省军区司令是少将这是标准军衔,因为那是正军。<br/><br/>
警察下跪也很正常嘛,<br/>当年某邓女还迫使广州军区一少将下跪求饶呢。<br/><br/>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odgod</i>在2006-3-11 14:12:00的发言:</b><br/>警察下跪也很正常嘛,<br/>当年某邓女还迫使广州军区一少将下跪求饶呢。<br/><br/></div><p>&nbsp; </p><p>万历十五年</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智动铅笔</i>在2006-3-11 3:58:00的发言:</b><br/><p>这个事情背后绝对不是一个警察下跪那样简单的问题。一个可以迅速动员起来进行团体暴力犯罪的组织,怎么可能只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随便就敢公然袭警的团伙,一定是被巨大的物质利益聚集在一起,这个利益体系,凭正常渠道也是断然不可能成立的……对军队的黑暗略有些皮毛之感官认识,但其腐蚀到灵魂的罪恶源头,却从未见有过暴光,此处必然也将以不了了之而告终。</p><p></p><p>国家的灭亡,人民的不幸,明朝是自军队丧失战斗力始,清朝是子八旗子弟堕落始。今天又将从何开始呢?</p></div><p></p>什么意思?开始什么?"国家的灭亡,人民的不幸"?怎么那么别扭呢?
<p>挨打是情有可原,但是下跪认错就太没骨气了。</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12 2:54:25编辑过]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walthouse</i>在2006-3-11 17:15: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智动铅笔</i>在2006-3-11 3:58:00的发言:</b><br/><p>这个事情背后绝对不是一个警察下跪那样简单的问题。一个可以迅速动员起来进行团体暴力犯罪的组织,怎么可能只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随便就敢公然袭警的团伙,一定是被巨大的物质利益聚集在一起,这个利益体系,凭正常渠道也是断然不可能成立的……对军队的黑暗略有些皮毛之感官认识,但其腐蚀到灵魂的罪恶源头,却从未见有过暴光,此处必然也将以不了了之而告终。</p><p></p><p>国家的灭亡,人民的不幸,明朝是自军队丧失战斗力始,清朝是子八旗子弟堕落始。今天又将从何开始呢?</p></div><p></p>什么意思?开始什么?"国家的灭亡,人民的不幸"?怎么那么别扭呢?</div><p>军队的腐败是国家灭亡的开始,你听不明白可以翻书,翻书看不懂就看看国民党败亡台湾的历史!!只要你确定自己不是很无聊的文盲,就不会有什么“什么意思”的可笑问题!</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碧落黄泉</i>在2006-3-11 14:19: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godgod</i>在2006-3-11 14:12:00的发言:</b><br/>警察下跪也很正常嘛,<br/>当年某邓女还迫使广州军区一少将下跪求饶呢。<br/><br/></div><p>&nbsp; </p><p>万历十五年</p></div><p>有这样的事情?好象带传奇色彩了</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新侨联委员</i>在2006-3-8 20:16:00的发言:</b><br/>  这几个警察很尽职尽责。明知道这案难办,还是出警了。挨打不还手,也是为了以后好处理。几个小警察做到了他们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了。</div><p></p>敢还手么?
还是老话,执法被人骂?服务被人夸
中国特色的执法环境!!!老百姓挨打有地方诉苦!警察挨打无处申诉!!!长此下去我看中国的执法体系早晚崩溃!!!那些狗屎人大;政协代表们有功夫提那些弱智无聊的提案就不能提出一部<<国家执法机关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