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以受贿罪一审判死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3 22:09:41
 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田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5日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



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桂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韩桂芝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故依法对韩桂芝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记者田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5日依法对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韩桂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韩桂芝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



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桂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韩桂芝因涉嫌受贿被审查后,如实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故依法对韩桂芝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MD,又是死缓!难道不能来个立即执行?
哈,那就是死不了了~~~简直是混蛋判决。
<P>我看这案子的关键不是死刑还是死缓</P>
<P>而是这人是由其他案子牵出来的,而且牵出一大串,说明上层都烂透了</P>
[B]以下是引用[I]levins[/I]在2005-12-15 22:46:00的发言:[/B][BR]<P>我看这案子的关键不是死刑还是死缓</P><P>而是这人是由其他案子牵出来的,而且牵出一大串,说明上层都烂透了</P>
同意~~

那个级别的贪的至少也上亿,才700万。呵呵
近年查出的贪官,死缓过不了几年送点钱就保外就医了,没判一样
[B]以下是引用[I]lncycld[/I]在2005-12-15 23:20: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levins[/I]在2005-12-15 22:46:00的发言:[/B][BR]<P>我看这案子的关键不是死刑还是死缓</P><P>而是这人是由其他案子牵出来的,而且牵出一大串,说明上层都烂透了</P>



</div>同意~~

那个级别的贪的至少也上亿,才700万。呵呵
近年查出的贪官,死缓过不了几年送点钱就保外就医了,没判一样




[em06][em06][em06][em06]
<P>大家要知道,</P>
<P>关键时刻,党员多条命。</P>
[B]以下是引用[I]作战参谋[/I]在2005-12-16 9:47:00的发言:[/B][BR]<P>大家要知道,</P><P>关键时刻,党员多条命。</P>

我靠,我也是党员,可是我还是一条命!!
<P>那是你还没到有两条命的地步.</P>
[B]以下是引用[I]共饮一江水[/I]在2005-12-16 10:02: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作战参谋[/I]在2005-12-16 9:47:00的发言:[/B][BR]<P>大家要知道,</P><P>关键时刻,党员多条命。</P></div>
我靠,我也是党员,可是我还是一条命!!


这说明你好需要努力啊
这也说明,你是有良心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16 11:02:14编辑过]
...............大家都是中国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P>动点脑子,韩在调查中还算配合,赃款全部追回,这样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对其它还没落网大贪官是什么影响呢。</P>
[B]以下是引用[I]alextoYin[/I]在2005-12-16 11:08:00的发言:[/B][BR]<P>动点脑子,韩在调查中还算配合,赃款全部追回,这样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对其它还没落网大贪官是什么影响呢。</P>

你的意思是
贪了没关系,只要不给发现就行,
发现了没关系,退了就行。
这就是贪官越来越多的原因。
试想一下,
只要贪,就杀,
还会不会有那么多贪官。
[B]以下是引用[I]为国而战[/I]在2005-12-16 11:06:00的发言:[/B][BR]...............大家都是中国人,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一个统治阶层,一个被统治阶层
有时觉得GUOGUO说的也没错.就是有这么多不要脸的人.
怪不得没有人放鞭炮!
<P>死缓就是说上面还有人,这个结果是个交换。</P>
<P>政府就是黑社会,就是这样,绝对不要抱有任何正面的期望。大家努力靠自己吧。</P>
楼上强人啊.敢说.
[B]以下是引用[I]智动铅笔[/I]在2005-12-17 8:28:00的发言:[/B][BR]<P>死缓就是说上面还有人,这个结果是个交换。</P><P>政府就是黑社会,就是这样,绝对不要抱有任何正面的期望。大家努力靠自己吧。</P>


呵呵,不赞成你的观点啊
从社会学角度讲,政府只有一种颜色,那就是白的。
如果,你认为是黑的,有两种情况:
1:黑白颠倒了,是非不分了,这种情况不好;
2:黑社会进步了,这种情况,不知到好不好。
纯属学术讨论啊,
好事者,爱国者不要把我放黑名单啊
我怕怕
[B]以下是引用[I]alextoYin[/I]在2005-12-16 11:08:00的发言:[/B][BR]<P>动点脑子,韩在调查中还算配合,赃款全部追回,这样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对其它还没落网大贪官是什么影响呢。</P>

先抄家。后杀头。
”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分明就是在糊人,请问它花掉吃掉爽掉的是0么? 莫非所有东西都能增值变现再补窟窿?反正我是不信的,简单地说要我把过去几年挣的工资现在拿出来,根本没戏,因为花掉了,除非你不过是让我拿出帐上的余额才能做到
[B]以下是引用[I]alextoYin[/I]在2005-12-16 11:08:00的发言:[/B][BR]<P>动点脑子,韩在调查中还算配合,赃款全部追回,这样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对其它还没落网大贪官是什么影响呢。</P>


抢劫盗窃犯也可以全部退回赃款赃物,却不可以因此赎罪,对其他罪犯是什么影响呢?
[B]以下是引用[I]bigcall[/I]在2005-12-17 18:51:00的发言:[/B][BR]<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alextoYin[/I]在2005-12-16 11:08:00的发言:[/B][BR]<P>动点脑子,韩在调查中还算配合,赃款全部追回,这样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对其它还没落网大贪官是什么影响呢。</P></div>

抢劫盗窃犯也可以全部退回赃款赃物,却不可以因此赎罪,对其他罪犯是什么影响呢?


影响吗?
不说了,要不这又开始热闹了。
[B]以下是引用[I]智动铅笔[/I]在2005-12-17 8:28:00的发言:[/B][BR]<P>死缓就是说上面还有人,这个结果是个交换。</P><P>政府就是黑社会,就是这样,绝对不要抱有任何正面的期望。大家努力靠自己吧。</P>


[em17][em17][em17][em17]
现实就是这样,别发牢骚,努力朝“中国第一贪”前进!
[B]以下是引用[I]et39[/I]在2005-12-17 21:15:00的发言:[/B][BR]现实就是这样,别发牢骚,努力朝“中国第一贪”前进!
大了也就没事了,怕就怕不大不小的.
<P>楼上的各位兄弟姐妹啊</P>
<P>不赞成你们的说法啊</P>
<P>大刘知道你们说的是气话。</P>
<P>可也不能把咱自己的层次降到和那些杂碎一样啊。</P>
<P>你们说是不是啊?</P>
当然死缓了,只要她没把有关人员共出来就可以了!
<P>呵 ?  </P>
<P>考虑对其他贪官的影响,考虑什么?</P>
<P>贪他1亿 准备1千万交代并缴回  对吗?</P>
指出人人都知道的“政府是黑社会”还需要任何勇气吗?不就是封帖吗?当然,超大斑竹为这种“没技术含量”的抱怨封帖我也理解,这个茶馆办得也不容易。但是无论如何,政府有组织犯罪的事实是存在,并继续存在着。
<P 0cm 0cm 0pt">就说说我所在的地区吧,整个区政府因为廉价出卖土地而集体倒掉,贪者甚众,可是居然一个死刑都没有!!连赃款都没有追回来!!!!对哦,钱追回来就真得死了,恰恰是那些没了下落的巨款在四处积极奔走保他们的命啊!!“亲爱的,我拿什么来拯救你”……废话,当然是赃款啦!</P>
我所在小区外的酒楼里,一到天黑就满座,楼下停的尽是公车,尤其是那些公检法的车辆,怎一个“情何以堪”了得。那些混蛋们吃我们用我们还玩我们,可我们就是拿他们没办法,还得低三下四的去求他们,办他们本应该办或早应该办的事情,他们都不是黑社会谁是!!
<P 0cm 0cm 0pt">另外,大家不要忘记了,韩巨贪一家倒掉后,居然毫无道理的保留了一个漏网之鱼,也就是她男人。他至少有知情不报的问题吧,那么多年知情不报并共同享受赃款,算不算共犯??该不该也意思意思,可就这么一个混蛋,居然被媒体说得冰清玉洁整个一出淤泥而不染啊,那当然是啥事情木有罗。什么叫黑白颠倒,这个就是黑白颠倒的又一例证!!</P>
<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o:p></o:p></FONT></P>
<P 0cm 0cm 0pt">所以,再看巨贪本人的发落,扳子自然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啦……真为那些小偷心酸,要真偷到几百万,不死刑来回几遍了吗?对哦,这里有个学法律的斑竹,今次未见有何高论,想必也是无话可说了吧。再次表示理解。</P>
<P 0cm 0cm 0pt">中国国内的问题很严重。</P>
<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o:p></o:p></FONT></P>
<P 0cm 0cm 0pt">火山孕育在越来越多的人心中,刻意回避做鸵鸟,除了真傻的,真别有用心的,谁又能视而不见呢。今天中国问题的解决,到底是主动还政于民,以低成本的方式从社会的两头往中间挤压,还是任由盲目的群众运动,以最不计成本的方式进行自发的社会变革?这个问题,不仅摆在各阶层的面前,更摆在新领导的面前,那些胡言乱语高歌盛世的人也请三思吧。</P>
<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o:p></o:p></FONT></P>
<P 0cm 0cm 0pt">新一界政府上台以后,连烧几把亮亮的大火,虽然烧得不透,烧得不好,大家也已经对胡温抱有了极高的期望。但变革谈何容易,偌大一个中国,偌大一个腐败低效愚蠢无能的政府机构,个人的力量,即使贵为党魁元首又能怎么样?多少有为青年栽了进去,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所以新领导言谈中也提到中国要搞民主,恐怕并非虚言。安泰脚踏大地母亲才能获得力量,有着拳拳爱国心的胡温二位,何尝不想真正成为能一呼百应千应万应的民众领袖呢?</P>
<P 0cm 0cm 0pt"><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o:p></o:p></FONT></P>
<P 0cm 0cm 0pt">路漫漫其修远兮。<FONT face="Times New Roman"> </FONT></P>
<P 0cm 0cm 0pt"></P>
<P>共产党的党章是好的</P>
<P>就是有些党员不太好 啊</P>
<P>不好意思,本人不是党员,可能没有发言权。</P>
<P>共产党是中国的主心骨!!!共产党员更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P>
<P>犯了点错可以改,为什么要判刑了??</P>
<P>大了也就没事了,怕就怕不大不小的.</P>
<P>================</P>
<P>错,不是大了没事,而是大了,那大蛋糕就不是你一个人吃的了,而是上面一票人吃了那蛋糕,所以没事</P>
<P>如果你小气到一个人把大蛋糕全吃了别人一点都没留下,那你贪污的越大死的越快</P>
[B]以下是引用[I]killman抛弃舰船[/I]在2005-12-18 19:40:00的发言:[/B][BR]<P>大了也就没事了,怕就怕不大不小的.</P><P>================</P><P>错,不是大了没事,而是大了,那大蛋糕就不是你一个人吃的了,而是上面一票人吃了那蛋糕,所以没事</P><P>如果你小气到一个人把大蛋糕全吃了别人一点都没留下,那你贪污的越大死的越快</P>


哈哈
终于说到点子了。
这就是法律上的
个体犯罪和团伙犯罪
<P>哈哈<BR>终于说到点子了。<BR>这就是法律上的<BR>个体犯罪和团伙犯罪</P>
<P>=============</P>
<P>呵呵</P>
<P>对团伙犯罪GCD好象有个“首犯必办、胁从不究”的原则,不止对贪污,对抢劫、轮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也有这个原则</P>
<P>唉,GCD的事情,说不清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