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为何步履维艰--谈刘涌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22:13:50
“打黑除恶”为何步履维艰--谈刘涌案
“打黑除恶”为何步履维艰

顾威


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与此同时,犯罪团伙的其他22名罪犯也分别被判刑,涉嫌黑社会性质的、以刘涌为首的犯罪团伙彻底覆灭。

然而,揭开打掉刘涌犯罪团伙的内幕,人们或许会发出如此感慨———“打黑除恶”为何步履维艰?

“保护伞”依旧施威

刘涌,1962年出生,沈阳嘉阳集团总裁,原沈阳市人大代表。

刘涌的罪行令人发指,其犯罪团伙多达51人,先后作案42起,打伤41人,致死1人,重伤16人。

对刘涌的罪行,沈阳市公安局用32个字进行了归纳:暴敛钱财,不择手段;流氓成性,滥杀无辜;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心狠手毒,凶残报复。

2000年7月,沈阳警方将逃往黑龙江的刘涌抓获,押回沈阳。当地百姓欢欣鼓舞,通往公安局的一段路几乎被围得水泄不通,公安局院里摆满了老百姓送来的锦旗、条幅和鲜花。

然而,沈阳当时的“上层”对抓获刘涌却不像老百姓那么高兴。

在破获涉嫌黑社会性质的刘涌犯罪团伙过程中,沈阳市公安局出动警力之多,耗时之长,耗资之巨,都是少有的。为了鼓舞士气,安定民心,沈阳市公安局准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张旗鼓地宣传一下,并且准备好了材料,发出去了通知。

但是,“上面”来了通知:“暂不要开”。沈阳市公安局3次通知记者,3次都没开成。第4次,新闻发布会终于开了,记者得到的却只是一份简单的“通稿”。公安局长杨加林念完稿后即宣布散会,无论记者如何追问详情,只告知“按稿子发”。

沈阳市公安局准备搞一个刘涌罪行大型图片展,汇报了四五次,拖了半年多才准许展出。

破获刘涌案耗用了不少资金,沈阳市公安局打了3次报告,申请拨款50万元。但是,时任沈阳市长的慕绥新直到下台的时候,也没有批下来。

“刘涌案是黑社会性质的吗?”慕绥新问杨加林。市长有疑问,一些权势部门也随之发出疑问。

为了搞清刘涌案到底是不是黑社会性质,沈阳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了一次研讨会。“有组织犯罪,组织内有等级,组织内有一定的分工,有一批配备一定武器、专门施暴的打手,通过暴力及行贿等手段敛财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大肆行贿,触角已伸向政府一些部门”……按照专家、学者们的论证,刘涌犯罪集团已经具备了“黑社会性质”。这样,形形色色的疑问才少了一些。

刘涌案牵涉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6名民警,其中3人被移交检察院。一个分局就出了这么多败类,可见领导班子明显存在管理问题。但是,沈阳市公安局决定调整分局领导班子的计划没有得到批准。随后,社会上很快传出这样的风言风语:不是调整分局班子,而是要调整市局班子;沈阳市的大好形势都让杨加林搞坏了,一个“上层”领导怒不可遏……

打黑除恶为何遇到这么大的阻力?随着刘涌案调查的深入,一个个与刘涌有牵连的官员浮出水面: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当时的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周伟、还有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局长凌德秀、副局长高明贤……

刘涌用金钱编织了一张巨大的“保护伞”。难怪他狂妄地说:沈阳市的“一把手”都是我的朋友。

打黑有了“尚方宝剑”

本来只想打掉刘涌犯罪团伙,却牵扯出这么多问题。杨加林回忆说,2000年9月和10月,是沈阳市公安局最困难的时期。

开弓没有回头箭。再难,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2000年11月,杨加林请了3位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希望他们将打掉刘涌犯罪团伙及从刘涌交待发现的的腐败官员问题写成“内参”。记者们得到的条件是:可以采访刘涌,可以采访所有办案人员。

两份手写的题为《黑老大自述状发人深省》的“内参”,送到两名国家最高领导人手里。“内参”中,当时还在任上的慕绥新等10余人均有涉及。

毕竟,慕绥新等人无法一手遮天。这份“内参”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不久,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这是对沈阳市公安局的最好声援。

11月28日,公安部部长贾春旺颁发了《关于给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侦破“5·25”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件集体一等功的命令》。嘉奖令中“克服困难,顶住压力”的8个字,曾使慕绥新等大为恼火。

中纪委也给沈阳市公安局以巨大支持。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听完杨加林的汇报后,明确表态:和平分局领导班子要调整,市局的班子不能动。

与此同时,公安局几次召开干部会,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杨加林说,“虽然困难重重,但我们要信心百倍”,“好戏还在后头”。

慕绥新知道后,追问杨加林:“好戏在后头是什么意思”?杨加林回答说:“刘涌案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打完刘涌后就会打腐败,我说的‘好戏在后头’就是指的这个”。

有了“上边”的支持,杨加林底气足多了。

公审刘涌再起风波

2001年8月28日至9月6日,以刘涌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在辽宁省铁岭市公审。

一位参加旁听的人透露,庭审效果不好,22名受审疑犯“纷纷翻供”。

刘涌的辩护律师是从北京请的。回京后,他们起草了《关于沈阳市刘涌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侦查严重违法及其后果的重要情况反映》和《关于刘涌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违法事实的律师汇报》,报给了相关部门。

这两份材料声称,庭审情况大出人们所料。

“22名同案犯绝大多数均受到刑讯逼供,其残忍程度和持续时间令人发指,并对主要被告多次服用致幻剂,属建国以来所罕见”。

“刘涌向法庭陈述,在给其服用一种蓝色小药片后,使其处于半昏迷状态,并拿出一大串省市领导干部和检、法部门领导的名单,让他认定这些人行贿达到2000万元”。

……

辩护律师还邀请一些知名律师对刘涌案进行论证,并形成了《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一时间,沈阳市上下传得沸沸扬扬,“刘涌的案子搞错了”。

律师们的意见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有关方面责成辽宁省公安厅对沈阳市公安局侦查刘涌案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杨加林早有准备。他不只一次地告诫办案人员,一定要依法办案,要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和“精品案”,经得起检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杨加林专门召开办案人员会议,要求每个人对调查一定全力配合,不要有丝毫抵触情绪。

两个调查组100多人在沈阳市公安局工作了一个多月,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刑讯逼供,不影响对刘涌案的审判和量刑。

中纪委、辽宁省纪委等协同作战,慕绥新、马向东等一批贪官陆续被绳之以法,也证明了刘涌“翻供”纯属不实之词。

杨加林提出这样的疑问,刘涌等人大讲特讲的“刑讯逼供”本不值一驳,却在公审后再起风波,又是谁在做文章?

今天,刘涌等人已经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查办刘涌案反映出的种种问题,却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已经开始侵蚀社会肌体,善良的人们万万不可对打黑除恶掉以轻心。


来源:《工人日报》 2002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周贺)“打黑除恶”为何步履维艰--谈刘涌案
“打黑除恶”为何步履维艰

顾威


4月17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刘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与此同时,犯罪团伙的其他22名罪犯也分别被判刑,涉嫌黑社会性质的、以刘涌为首的犯罪团伙彻底覆灭。

然而,揭开打掉刘涌犯罪团伙的内幕,人们或许会发出如此感慨———“打黑除恶”为何步履维艰?

“保护伞”依旧施威

刘涌,1962年出生,沈阳嘉阳集团总裁,原沈阳市人大代表。

刘涌的罪行令人发指,其犯罪团伙多达51人,先后作案42起,打伤41人,致死1人,重伤16人。

对刘涌的罪行,沈阳市公安局用32个字进行了归纳:暴敛钱财,不择手段;流氓成性,滥杀无辜;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心狠手毒,凶残报复。

2000年7月,沈阳警方将逃往黑龙江的刘涌抓获,押回沈阳。当地百姓欢欣鼓舞,通往公安局的一段路几乎被围得水泄不通,公安局院里摆满了老百姓送来的锦旗、条幅和鲜花。

然而,沈阳当时的“上层”对抓获刘涌却不像老百姓那么高兴。

在破获涉嫌黑社会性质的刘涌犯罪团伙过程中,沈阳市公安局出动警力之多,耗时之长,耗资之巨,都是少有的。为了鼓舞士气,安定民心,沈阳市公安局准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张旗鼓地宣传一下,并且准备好了材料,发出去了通知。

但是,“上面”来了通知:“暂不要开”。沈阳市公安局3次通知记者,3次都没开成。第4次,新闻发布会终于开了,记者得到的却只是一份简单的“通稿”。公安局长杨加林念完稿后即宣布散会,无论记者如何追问详情,只告知“按稿子发”。

沈阳市公安局准备搞一个刘涌罪行大型图片展,汇报了四五次,拖了半年多才准许展出。

破获刘涌案耗用了不少资金,沈阳市公安局打了3次报告,申请拨款50万元。但是,时任沈阳市长的慕绥新直到下台的时候,也没有批下来。

“刘涌案是黑社会性质的吗?”慕绥新问杨加林。市长有疑问,一些权势部门也随之发出疑问。

为了搞清刘涌案到底是不是黑社会性质,沈阳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了一次研讨会。“有组织犯罪,组织内有等级,组织内有一定的分工,有一批配备一定武器、专门施暴的打手,通过暴力及行贿等手段敛财并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大肆行贿,触角已伸向政府一些部门”……按照专家、学者们的论证,刘涌犯罪集团已经具备了“黑社会性质”。这样,形形色色的疑问才少了一些。

刘涌案牵涉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6名民警,其中3人被移交检察院。一个分局就出了这么多败类,可见领导班子明显存在管理问题。但是,沈阳市公安局决定调整分局领导班子的计划没有得到批准。随后,社会上很快传出这样的风言风语:不是调整分局班子,而是要调整市局班子;沈阳市的大好形势都让杨加林搞坏了,一个“上层”领导怒不可遏……

打黑除恶为何遇到这么大的阻力?随着刘涌案调查的深入,一个个与刘涌有牵连的官员浮出水面: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当时的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周伟、还有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局长凌德秀、副局长高明贤……

刘涌用金钱编织了一张巨大的“保护伞”。难怪他狂妄地说:沈阳市的“一把手”都是我的朋友。

打黑有了“尚方宝剑”

本来只想打掉刘涌犯罪团伙,却牵扯出这么多问题。杨加林回忆说,2000年9月和10月,是沈阳市公安局最困难的时期。

开弓没有回头箭。再难,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2000年11月,杨加林请了3位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希望他们将打掉刘涌犯罪团伙及从刘涌交待发现的的腐败官员问题写成“内参”。记者们得到的条件是:可以采访刘涌,可以采访所有办案人员。

两份手写的题为《黑老大自述状发人深省》的“内参”,送到两名国家最高领导人手里。“内参”中,当时还在任上的慕绥新等10余人均有涉及。

毕竟,慕绥新等人无法一手遮天。这份“内参”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不久,一场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这是对沈阳市公安局的最好声援。

11月28日,公安部部长贾春旺颁发了《关于给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侦破“5·25”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件集体一等功的命令》。嘉奖令中“克服困难,顶住压力”的8个字,曾使慕绥新等大为恼火。

中纪委也给沈阳市公安局以巨大支持。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听完杨加林的汇报后,明确表态:和平分局领导班子要调整,市局的班子不能动。

与此同时,公安局几次召开干部会,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杨加林说,“虽然困难重重,但我们要信心百倍”,“好戏还在后头”。

慕绥新知道后,追问杨加林:“好戏在后头是什么意思”?杨加林回答说:“刘涌案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打完刘涌后就会打腐败,我说的‘好戏在后头’就是指的这个”。

有了“上边”的支持,杨加林底气足多了。

公审刘涌再起风波

2001年8月28日至9月6日,以刘涌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在辽宁省铁岭市公审。

一位参加旁听的人透露,庭审效果不好,22名受审疑犯“纷纷翻供”。

刘涌的辩护律师是从北京请的。回京后,他们起草了《关于沈阳市刘涌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中侦查严重违法及其后果的重要情况反映》和《关于刘涌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违法事实的律师汇报》,报给了相关部门。

这两份材料声称,庭审情况大出人们所料。

“22名同案犯绝大多数均受到刑讯逼供,其残忍程度和持续时间令人发指,并对主要被告多次服用致幻剂,属建国以来所罕见”。

“刘涌向法庭陈述,在给其服用一种蓝色小药片后,使其处于半昏迷状态,并拿出一大串省市领导干部和检、法部门领导的名单,让他认定这些人行贿达到2000万元”。

……

辩护律师还邀请一些知名律师对刘涌案进行论证,并形成了《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一时间,沈阳市上下传得沸沸扬扬,“刘涌的案子搞错了”。

律师们的意见引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去年12月,有关方面责成辽宁省公安厅对沈阳市公安局侦查刘涌案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杨加林早有准备。他不只一次地告诫办案人员,一定要依法办案,要把这个案子办成“铁案”和“精品案”,经得起检查,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杨加林专门召开办案人员会议,要求每个人对调查一定全力配合,不要有丝毫抵触情绪。

两个调查组100多人在沈阳市公安局工作了一个多月,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刑讯逼供,不影响对刘涌案的审判和量刑。

中纪委、辽宁省纪委等协同作战,慕绥新、马向东等一批贪官陆续被绳之以法,也证明了刘涌“翻供”纯属不实之词。

杨加林提出这样的疑问,刘涌等人大讲特讲的“刑讯逼供”本不值一驳,却在公审后再起风波,又是谁在做文章?

今天,刘涌等人已经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查办刘涌案反映出的种种问题,却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已经开始侵蚀社会肌体,善良的人们万万不可对打黑除恶掉以轻心。


来源:《工人日报》 2002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周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