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杀之”滥用职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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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是主题发布者,张冠李戴。
第二:未告知处罚原因。
  请“”杀之“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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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是主题发布者,张冠李戴。
第二:未告知处罚原因。
  请“”杀之“纠正错误。
不仅仅如此,问个为什么立马就警告,为什么不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新侨联委员 在服从管理的情况下能不能询问违规的原因
别说话,吻我 发表于 2016-8-21 23:47
不仅仅如此,问个为什么立马就警告,为什么不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手机操作没有办法发送理由。当事人有权询问版主操作理由@杀之
  手机操作没有办法发送理由。当事人有权询问版主操作理由@杀之

你看一下187楼为何会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