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新规:天气原因航班延误旅客食宿自理(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3:09:51
交通部新规:天气原因航班延误旅客食宿自理(图)



2016-07-18

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


天气原因航延 旅客食宿自理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3月24日经交通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与民航局2014年5月发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区别不大。关于航班延误或取消,《规定》中明确,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关于近几年屡见不鲜的机坪长时间延误,《规定》中明确,发生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机坪延误期间,航空公司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此外,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收到旅客投诉起7日内,向旅客作出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延误超3小时 需安排旅客下机


该《规定》与民航局2014年5月发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区别不大。关于航班延误或取消,《规定》中明确,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关于近几年屡见不鲜的机坪长时间延误,《规定》中明确,发生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机坪延误期间,航空公司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此外,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收到旅客投诉起7日内,向旅客作出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的内容并未实际发布,但从民航局此前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不难发现,备受关注的航班延误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来源:中国航空新闻网



交通部新规:天气原因航班延误旅客食宿自理(图)


2016-07-18

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


天气原因航延 旅客食宿自理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3月24日经交通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与民航局2014年5月发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区别不大。关于航班延误或取消,《规定》中明确,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关于近几年屡见不鲜的机坪长时间延误,《规定》中明确,发生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机坪延误期间,航空公司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此外,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收到旅客投诉起7日内,向旅客作出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延误超3小时 需安排旅客下机


该《规定》与民航局2014年5月发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区别不大。关于航班延误或取消,《规定》中明确,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关于近几年屡见不鲜的机坪长时间延误,《规定》中明确,发生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机坪延误期间,航空公司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坪延误超过3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此外,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收到旅客投诉起7日内,向旅客作出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的内容并未实际发布,但从民航局此前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不难发现,备受关注的航班延误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来源:中国航空新闻网



协助安排 机场里的 都不咋样啊
这是妥妥的学了MD啊,去年在dallas折腾了我一周,也就这结果……
现在国内的机场也太繁忙了, 主要机场都是排队起飞, 要是延误了都是一大串, 或者等好久才能再找个起飞窗口。
保险公司可以退出航班延误险,市场很大啊。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的出台,有解决乘客与航空公司、空管部门争端、明确权责之意,但在落实之前,需要航空业各相关部门在提升乘客出行体验、保障乘客权益等方面拿出更加积极的态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否则,《规定》中的一些条款看起来更像是某些部门在为逃避责任开“后门”,不仅无助于破解航空业的矛盾,反而会引发新的争议。

航班因天气等延误 为啥要旅客“自行承担食宿”

2016年07月25日  来源:经济日报


  交通运输部日前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并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日前专访了参与起草该《规定》的中国民航大学民航发展政策与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刘光才、民航局消费者事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洪涛,对《规定》进行解读。

  记者:《规定》公布后,引起社会公众和舆论最大争议的是“对于由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等非承运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而产生系列责任问题交由消费者自己承担”这一条,对这一规定您怎么看?
  刘光才:从历史的角度看,早在1996年民航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五十八条就提到,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可由旅客自理。这次《规定》只是将以前的规定用法律的形式写进了规章中。
  这个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关键在于我们的关注点到底是航空安全更重要还是航空补偿更重要。的确,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约定,所以规章也表示因航空公司方面引起的航班延误由航空公司进行补偿。
  但是,诸如天气原因,航空公司不起飞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旅客的安全,避免航空安全事故。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航班延误或者取消,国际上均明确航空公司可不担负相关费用。本规章的规定,可以理解为最低要求,但航空公司可以自行决定高于这个要求。
  记者:很多公众认为在航班延误中,消费者一直是弱势群体。《规定》中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体现在哪些方面?
  李洪涛:虽然在《规定》中并没有出现“投诉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字样,但其内容可以说竭尽全力,力求全面地保护航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统计显示,旅客对航班问题类的投诉占总投诉的50%以上,投诉已经成为旅客在航班延误后最重要的维权手段。目前规范旅客投诉工作的依据是《公共航空运输服务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效力级别低,适用范围无法涵盖外国承运人。同时,规范性文件不能设定法律责任,对被投诉主体缺乏约束力。基于以上考虑,《规定》对旅客投诉受理、处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此次在《规定》中独立一章专题投诉管理,并将外国承运人和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共同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