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从雷洋案看警察权与中产阶级的焦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5:19:46
中国近日发生的雷洋案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的中产阶级,在面对一个巨大的无所不在的利维坦时的集体焦虑。

雷洋案本不应该成为轰动中国社会的公共事件,因为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天天上演,雷洋不会是最后一个因抓嫖而死亡的嫖客(根据警方说法)。从新闻传播的角度看,雷洋案引发舆论哗然,是因为其身份变成了中国著名大学——人民大学——的硕士而不是政府的雇员。雷洋此时就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是该协会的部门主任。如果媒体报道一名官员因嫖娼被抓突发心脏病而死,鉴于人们对官员的憎恶,再加上嫖娼的污点,相信舆论多半会冷对。但赋予雷洋著名大学硕士的“标签”,舆论的风向马上就变了,雷洋是否嫖了娼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雷洋是怎么死的。

舆论之所以刻意标示雷洋人大硕士的身份,又与人大校友的声明有关。人大部分校友的声明起了关键作用。在一份措辞激烈的《中国人民大学88级部分校友就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声明》中,雷洋被描述成学有所成的“青年才俊”,他的死,完全是警方的过度执法所致。由此,声明把矛头对准警方,称“雷洋的死绝非意外,而是一场系统性的悲剧”“是一次以普通人、以城市中产阶级为对象、随机狩猎的恶行!”从而将雷洋之死,与中产阶级成功地建立起了联系。除了人大多个年级的校友发出声明外,西安交大的雷洋校友也发出了声明。

声明很容易引起中国的中产阶级共鸣,使他们从埋头发财、营造自身的安乐窝中,不得不审视日渐恶化的处境。当中国的底层劳动者遭遇种种不公时,中产阶级可以麻木不仁;然而,雷洋之死让中产阶级看到,在强大的警察权面前,自己是多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从而不免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此乃雷洋案受到舆论高度关注的社会心理背景。

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警察权是一种被法律授予的强制和强势权力。正因如此,在许多国家,警察权也受到了严格的约束,因为如果随意扩大和延伸,导致警察权的滥用,原本为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个人安全的警权,反而会严重侵犯公民权利。在这种强制性的国家机器面前,公民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渺小的。

但在中国,警察权的滥用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警察不仅拥有包括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等在内的各种强制性手段,还可以实施包括罚款在内的各种行政处罚。所以人们看到,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广泛应用于刑事侦查中。

另外,在公民需要警察保护时,却又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日前一位英国华裔将其遭遇在网上发布。他在一起普通的交通违规事件中,被上海警方拘押在派出所,当成犯人卸掉身上所有饰物,并被没收对外联络工具、搜身,要求按指模。基层警察的这种无法无天,令这位华侨“实在匪夷所思”,但对中国公民来说,却一点也不觉得惊讶。特别是在“卖淫嫖娼”这样的灰色领域,不仅人权得不到保护,嫖客妓女还经常成为基层警察勒索的对象。雷洋案能够引起如此公愤,与警察过往抓嫖的恶行有着直接关系。

随着官方对维稳的一再强化,警察与公民之间的这种极不正常的紧张关系,也向社会各个阶层蔓延,中产阶级有可能首当其冲。这无疑使得中产阶级感到焦虑并起来维权抗争。这里涉及如何看待中产阶级和政权的关系问题。按照亨廷顿的观点,中产阶级既有激进的一面,也有保守的一面,他们对政治稳定的影响则要根据其成长阶段来分析:处于扩张中的中产阶级具有不稳定性和激进性,特别是以知识分子为代表的非官僚性和非商业性的中产阶级,更容易从事反抗、暴力活动;已经壮大并形成规模的中产阶级则一般偏向保守,能够缓和阶级矛盾,充当社会的“稳定器”。另外,在大多数现代化社会中,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中产阶级也真正具有革命性。

中国的中产阶级正处于扩张期,虽然占人口总数的比率还不是很大,但绝对人数很多。各种调查显示,中国的中产阶级同政权的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更多地充当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作用。但随着中产阶级的受益下降,特别是在各种社会问题持续恶化的情况下,一些中产人士选择了移民。如果警察权进一步膨胀,选择移民的会更多。然而,毕竟不是所有的中产阶级都能出去,留下来的将不得不反抗这种环境。

中产阶级要成为一支反抗的力量,第一步是形成共同体意识,即基于共同的身份、地位、利益、价值观、情感而产生的一种意识。因为中产阶级是一个庞杂体系,如果不能明确意识到自己处于共同体中,就不可能作为一个群体和阶层去行动。在雷洋案中,恰恰有了这种初步但是明确的共同体意识。这种以校友形式显示出来的共同体意识可称为校友共同体。他们不但表达了对雷洋案要独立公开公正地处理,而且直接把“我们要得到最基本可靠的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城市秩序”作为诉求,并表示:“在我们未老的未来,我们不会无所谓的。对恶,我们不会忍太久”。这是雷洋案与此前其他公共事件的最大不同。

如果你不想成为下一个雷洋,就要起来发声,很多人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不愿再沉默。虽然中产阶级对自己的阶级意识是否有足够的自觉性,尚待观察,对中国官方来说,它将面对一个新课题,即如何应对即将升起的中产阶级的抗争。相对于对底层劳动者的抗争,对中产阶级的抗争,官方和民间都缺乏经验。

邓聿文,中国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http://www.zaobao.com/forum/views/opinion/story20160526-621563中国近日发生的雷洋案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的中产阶级,在面对一个巨大的无所不在的利维坦时的集体焦虑。

雷洋案本不应该成为轰动中国社会的公共事件,因为这样的故事在中国天天上演,雷洋不会是最后一个因抓嫖而死亡的嫖客(根据警方说法)。从新闻传播的角度看,雷洋案引发舆论哗然,是因为其身份变成了中国著名大学——人民大学——的硕士而不是政府的雇员。雷洋此时就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是该协会的部门主任。如果媒体报道一名官员因嫖娼被抓突发心脏病而死,鉴于人们对官员的憎恶,再加上嫖娼的污点,相信舆论多半会冷对。但赋予雷洋著名大学硕士的“标签”,舆论的风向马上就变了,雷洋是否嫖了娼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雷洋是怎么死的。

舆论之所以刻意标示雷洋人大硕士的身份,又与人大校友的声明有关。人大部分校友的声明起了关键作用。在一份措辞激烈的《中国人民大学88级部分校友就雷洋同学意外身亡的声明》中,雷洋被描述成学有所成的“青年才俊”,他的死,完全是警方的过度执法所致。由此,声明把矛头对准警方,称“雷洋的死绝非意外,而是一场系统性的悲剧”“是一次以普通人、以城市中产阶级为对象、随机狩猎的恶行!”从而将雷洋之死,与中产阶级成功地建立起了联系。除了人大多个年级的校友发出声明外,西安交大的雷洋校友也发出了声明。

声明很容易引起中国的中产阶级共鸣,使他们从埋头发财、营造自身的安乐窝中,不得不审视日渐恶化的处境。当中国的底层劳动者遭遇种种不公时,中产阶级可以麻木不仁;然而,雷洋之死让中产阶级看到,在强大的警察权面前,自己是多么的脆弱和不堪一击,从而不免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此乃雷洋案受到舆论高度关注的社会心理背景。

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警察权是一种被法律授予的强制和强势权力。正因如此,在许多国家,警察权也受到了严格的约束,因为如果随意扩大和延伸,导致警察权的滥用,原本为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个人安全的警权,反而会严重侵犯公民权利。在这种强制性的国家机器面前,公民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渺小的。

但在中国,警察权的滥用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警察不仅拥有包括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等在内的各种强制性手段,还可以实施包括罚款在内的各种行政处罚。所以人们看到,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等广泛应用于刑事侦查中。

另外,在公民需要警察保护时,却又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日前一位英国华裔将其遭遇在网上发布。他在一起普通的交通违规事件中,被上海警方拘押在派出所,当成犯人卸掉身上所有饰物,并被没收对外联络工具、搜身,要求按指模。基层警察的这种无法无天,令这位华侨“实在匪夷所思”,但对中国公民来说,却一点也不觉得惊讶。特别是在“卖淫嫖娼”这样的灰色领域,不仅人权得不到保护,嫖客妓女还经常成为基层警察勒索的对象。雷洋案能够引起如此公愤,与警察过往抓嫖的恶行有着直接关系。

随着官方对维稳的一再强化,警察与公民之间的这种极不正常的紧张关系,也向社会各个阶层蔓延,中产阶级有可能首当其冲。这无疑使得中产阶级感到焦虑并起来维权抗争。这里涉及如何看待中产阶级和政权的关系问题。按照亨廷顿的观点,中产阶级既有激进的一面,也有保守的一面,他们对政治稳定的影响则要根据其成长阶段来分析:处于扩张中的中产阶级具有不稳定性和激进性,特别是以知识分子为代表的非官僚性和非商业性的中产阶级,更容易从事反抗、暴力活动;已经壮大并形成规模的中产阶级则一般偏向保守,能够缓和阶级矛盾,充当社会的“稳定器”。另外,在大多数现代化社会中,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中产阶级也真正具有革命性。

中国的中产阶级正处于扩张期,虽然占人口总数的比率还不是很大,但绝对人数很多。各种调查显示,中国的中产阶级同政权的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更多地充当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作用。但随着中产阶级的受益下降,特别是在各种社会问题持续恶化的情况下,一些中产人士选择了移民。如果警察权进一步膨胀,选择移民的会更多。然而,毕竟不是所有的中产阶级都能出去,留下来的将不得不反抗这种环境。

中产阶级要成为一支反抗的力量,第一步是形成共同体意识,即基于共同的身份、地位、利益、价值观、情感而产生的一种意识。因为中产阶级是一个庞杂体系,如果不能明确意识到自己处于共同体中,就不可能作为一个群体和阶层去行动。在雷洋案中,恰恰有了这种初步但是明确的共同体意识。这种以校友形式显示出来的共同体意识可称为校友共同体。他们不但表达了对雷洋案要独立公开公正地处理,而且直接把“我们要得到最基本可靠的人身安全、公民权利和城市秩序”作为诉求,并表示:“在我们未老的未来,我们不会无所谓的。对恶,我们不会忍太久”。这是雷洋案与此前其他公共事件的最大不同。

如果你不想成为下一个雷洋,就要起来发声,很多人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不愿再沉默。虽然中产阶级对自己的阶级意识是否有足够的自觉性,尚待观察,对中国官方来说,它将面对一个新课题,即如何应对即将升起的中产阶级的抗争。相对于对底层劳动者的抗争,对中产阶级的抗争,官方和民间都缺乏经验。

邓聿文,中国察哈尔学会研究员

http://www.zaobao.com/forum/views/opinion/story20160526-621563
做到执法法治化就足够,其他的那些都是无原则的妥协,最好啥也做不到。
坐等楼下评论,我感觉没这么严重
警察权滥用?呵呵,说这话的人是没去看美帝的警察多牛逼哄哄吧
比起美国警察的“力度”,国内警察差距还很大。
展开之前就不能先罗列一下中国中产阶级的标准么?
其余雷洋案,还真不清楚他有没有真的嫖妓了,普通盖地的推理臆测,真真假假,不好说了都。
基层警察是给乡镇领导服务的,又不是独立为法治服务的,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还谈什么
枯骨 发表于 2016-5-26 13:12
比起美国警察的“力度”,国内警察差距还很大。
所以jc打死了一个黑人,其他黑人就敢骚乱起来烧掉整条街,你是不是也想中国这样?
中产最怂了 认得一个讨债公司的瓷器 说这帮人的欠债最好要了 稍微一吓唬就麻爪了
所有的政治问题都是经济问题。面上都是主义,底下都是利益。
雷案和魏案都是以前政府投入不足以支撑现代公共医疗和现代警察制度下“给政策”弥补的后果,放在警察这边,就是通过“床上、桌上、路上”的罚款权来支撑越来越大的警力投入缺口,而这一“政策”被自身逻辑生长壮大后已经威胁到越来越多的不同阶层的利益。这也是坛内警察不自觉的维护或“洗地”的原因,他们也很委屈:这几十年不是都这么过来的吗?没有足够的政府投入,只能靠全社会各类罚款来补充啊。没有我们你们基本的社会治安都没有啊。因此,正如军队必需和有收入的经营切割外,警察也要走到这一步。
南宋能渡过开国时的内忧外患,政府用财政养兵是关键,防止了军阀的坐大,南明政权一年倒下是最好的对比。
麻烦楼主下次转某察学会的文时把出处摆在标题下方第一行,这样大家就不用浪费太多时间了……我三分钟的人生啊……
标题从人大硕士换成国资委领导,效果如何,反正喷子们都可以喷
至少有一点说得对,警察有行政处罚的权力,是否违法,如何惩处,公安一家说了算。

有高效率的优点,也有被滥用的可能,也缺乏必要的制衡手段。

随着法制的进步,应当适当改进,劳教不就被废除了吗?
看着作者是要找事儿
是不是“杀良冒功”,真的确认了么?
那么在“杀良冒功”前提下的议论有意义么?
中产阶级打个飞机用得着去路边摊吗
看到“中国察哈尔学会研究员”这几个字,不看内容都知道他们要说什么。
文章说的好像嫖妓是中产阶级的特权,中产阶级嫖妓是合法的一样。


这个中国察哈尔学会是个什么鬼?不是小鬼子控制的神秘组织吧?
involute 发表于 2016-5-26 15:39
至少有一点说得对,警察有行政处罚的权力,是否违法,如何惩处,公安一家说了算。

有高效率的优点,也有 ...
哪个警察滥用权力就会被追究责任,检察院就是管警察的。

对于劳动教养制度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应该保留。
整个文章离开案情胡邹八扯,毫无意义。
看这种无营养文章浪费了我五分钟时间。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5-26 14:54
麻烦楼主下次转某察学会的文时把出处摆在标题下方第一行,这样大家就不用浪费太多时间了……我三分 ...
这是个嘛组织啊?
瓦砾哇刚大木 发表于 2016-5-26 19:09
这是个嘛组织啊?
明面上是国内非官方智库组织,不过组织者是个政协的,上过哈佛开过公司,偶然看见过的几个该组织研究员论调都是一水的公知大V范儿,事情就比较微妙了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6-5-26 16:40
哪个警察滥用权力就会被追究责任,检察院就是管警察的。

对于劳动教养制度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应该 ...
“哪个警察滥用权力就会被追究责任”,说得轻松。

好像检察院会去了解每一宗治安案件似的。
involute 发表于 2016-5-26 19:35
“哪个警察滥用权力就会被追究责任”,说得轻松。

好像检察院会去了解每一宗治安案件似的。
当事人有异议可以向检察院控告警察的不法行为。
江-紫-桉 发表于 2016-5-26 19:35
明面上是国内非官方智库组织,不过组织者是个政协的,上过哈佛开过公司,偶然看见过的几个该组织研究员论 ...
估计就是一个外国基金会控制的非政府组织。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6-5-26 19:52
当事人有异议可以向检察院控告警察的不法行为。

哈哈哈,逗,我对执法有异议,去检察院控告?能别逗了吗?

治安案件,警察即是举证控告方,也是裁决方,你觉得合适?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困难重重。别说什么“向检察院控告”了。


真的中产阶级都忙着挣钱呢,住在北上广地下室里假冒伪劣的引导员们冒充着中产发帖子赚房租和方便面钱呢,一句老话别不爱听x人就是矫情

真的中产阶级都忙着挣钱呢,住在北上广地下室里假冒伪劣的引导员们冒充着中产发帖子赚房租和方便面钱呢,一句老话别不爱听x人就是矫情
involute 发表于 2016-5-26 20:00
哈哈哈,逗,我对执法有异议,去检察院控告?能别逗了吗?

治安案件,警察即是举证控告方,也是裁决 ...
如果警察有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检察院控告。
警察调查卖淫嫖娼案件、对疑犯实施必要的询问和抓捕成了滥用职权?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6-5-26 20:23
如果警察有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检察院控告。
除了违法犯罪呢?大部分“有异议”,可不是异议在警察有没有违法犯罪吧?

如果这套体制运行这么好,要什么法院,警察说了算不就是了。
雷洋案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一头雾水,这文章的背后反映了现在社会阶层的浮躁和不安。
involute 发表于 2016-5-26 15:39
至少有一点说得对,警察有行政处罚的权力,是否违法,如何惩处,公安一家说了算。

有高效率的优点,也有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觉得警察不妥,都可以进行啊
哪个警察滥用权力就会被追究责任,检察院就是管警察的。

对于劳动教养制度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应该 ...
向往劳动教养制度的人有多反人类啊!
警察调查卖淫嫖娼案件、对疑犯实施必要的询问和抓捕成了滥用职权?
人怎么死的搞明白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gersen 发表于 2016-5-26 21:36
人怎么死的搞明白再来讨论这个问题
警察调查卖淫嫖娼案件是依法行事,依照法律有权对疑犯进行必要询问和抓捕。
警察调查卖淫嫖娼案件是依法行事,依照法律有权对疑犯进行必要询问和抓捕。
人死了,先证明警察没问题再说,有问题的话,就不存在依法行事的说法了。
文章在挑拨离间。
oxak47 发表于 2016-5-26 21:31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果觉得警察不妥,都可以进行啊
问题是警方同时充当控告人和裁决人本身就不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难度,大家众所周知。
gersen 发表于 2016-5-26 21:53
人死了,先证明警察没问题再说,有问题的话,就不存在依法行事的说法了。
调查和盘问到采取强制措施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