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6岁男生当街捅死13岁学生 事发地距派出所仅几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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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nr.cn/native/gd/20160514/t20160514_522142654.shtml


湖南16岁男生当街捅死13岁学生 事发地距派出所仅几百米


2016-05-14 14:44:00 来源:京华时报

  湖南两初中生约架 一人持刀将另一人捅伤致死

  昨天,湖南永州市祁阳县八宝镇中学两初中生当街约架。其中一男生拿出预先准备的刀追砍另一男生,被砍男生满身是血。当地政府通报,犯罪嫌疑人杨某(16岁,在校学生)因过节持水果刀将邓某(13岁,在校学生)捅伤致死。

  昨晚,一段两少年当街打架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在斗殴中,一名少年突然从随身携带的手提袋中取出一把水果刀,将另一名少年捅倒在地。据记者了解,该事件发生在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八宝镇,两少年都是未成年人,被捅伤者已经死亡。当地一位居民向记者确认了这段视频的真实性。

  据祁阳县委宣传部通报,死者邓某某,男,系祁阳县八宝镇中学初二学生,犯罪嫌疑人杨某,男,系祁阳县八宝镇中学初三学生,在校期间双方有过节。5月13日下午3时30分,八宝镇中学放学后,双方在路上相遇,相互扭打。嫌疑人杨某没有打赢,气急败坏之下,用水果刀将受害人邓某某捅伤,八宝镇医院接到报告后赶到现场,诊断受害人已当场死亡。

  据事发地附近一名居民介绍,事发地距派出所“仅几百米”。








http://news.cnr.cn/native/gd/20160514/t20160514_522142654.shtml


湖南16岁男生当街捅死13岁学生 事发地距派出所仅几百米


2016-05-14 14:44:00 来源:京华时报

  湖南两初中生约架 一人持刀将另一人捅伤致死

  昨天,湖南永州市祁阳县八宝镇中学两初中生当街约架。其中一男生拿出预先准备的刀追砍另一男生,被砍男生满身是血。当地政府通报,犯罪嫌疑人杨某(16岁,在校学生)因过节持水果刀将邓某(13岁,在校学生)捅伤致死。

  昨晚,一段两少年当街打架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在斗殴中,一名少年突然从随身携带的手提袋中取出一把水果刀,将另一名少年捅倒在地。据记者了解,该事件发生在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八宝镇,两少年都是未成年人,被捅伤者已经死亡。当地一位居民向记者确认了这段视频的真实性。

  据祁阳县委宣传部通报,死者邓某某,男,系祁阳县八宝镇中学初二学生,犯罪嫌疑人杨某,男,系祁阳县八宝镇中学初三学生,在校期间双方有过节。5月13日下午3时30分,八宝镇中学放学后,双方在路上相遇,相互扭打。嫌疑人杨某没有打赢,气急败坏之下,用水果刀将受害人邓某某捅伤,八宝镇医院接到报告后赶到现场,诊断受害人已当场死亡。

  据事发地附近一名居民介绍,事发地距派出所“仅几百米”。








关派出所什么事?
一个小镇,有多少地方距离派出所超过几百米?
辽海秋风起 发表于 2016-5-14 15:09
关派出所什么事?
一个小镇,有多少地方距离派出所超过几百米?
你纠结这个干什么?早就应该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严重落后于时代了。
这标题起的……不过楼上说的在理,不要学欧萌圣母
习惯就好了 当年就怕跟半大孩子打架 没深浅
小事而已~你看行凶者的未成年保护法的护身符还在呢.
羽彧由 发表于 2016-5-14 15:59
小事而已~你看行凶者的未成年保护法的护身符还在呢.
前些天,那几个杀老师的小孩,去了工读学校,一点事都没有
刘中玉 发表于 2016-5-14 17:10
前些天,那几个杀老师的小孩,去了工读学校,一点事都没有
工读学校还在啊,我还以为和劳改一个下场了呢。
居然还有工读学校——看来工作不彻底,未保法快加上一条!


呵呵,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小县城一般除了当地的几所重点中小学外,其他中小学基本上都黑社会化,留守儿童大部分就是在这些黑社会化的中小学成长起来的

呵呵,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小县城一般除了当地的几所重点中小学外,其他中小学基本上都黑社会化,留守儿童大部分就是在这些黑社会化的中小学成长起来的
zg6196 发表于 2016-5-14 18:30
呵呵,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小县城一般除了当地的一两所重点中小学外,其他中小学基本上都黑社会化,留守儿童大 ...
那是哟,2002我初二,有个家伙上课拿个木棍打物理老师,物理老师刚毕业不久,他以为好欺负,另外这家伙也是个傻逼,我们学校的混混都当他是个打手。
刘中玉 发表于 2016-5-14 18:40
那是哟,2002我初二,有个家伙上课拿个木棍打物理老师,物理老师刚毕业不久,他以为好欺负,另外这家伙也 ...
以前还有一些宗族势力约束,现在是青壮年大部分外出,老一辈又年老体衰,基本上这帮小王八蛋是完全没人管,敢管的命都可能不保,一个个仗着自己未成年下手可比成年人黑多了
装逼不成反被日了…早个七八年前,我们这边也因为小混混长期收保护费,激起反抗,捅死了三个…
刘中玉 发表于 2016-5-14 15:22
你纠结这个干什么?早就应该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严重落后于时代了。
这个确实是,
时代不同了
zg6196 发表于 2016-5-14 18:30
呵呵,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小县城一般除了当地的几所重点中小学外,其他中小学基本上都黑社会化,留守儿童大部 ...
连村委都快黑社会化了,
何况学校
刘中玉 发表于 2016-5-14 18:40
那是哟,2002我初二,有个家伙上课拿个木棍打物理老师,物理老师刚毕业不久,他以为好欺负,另外这家伙也 ...
然后呢,后续有吗?
我这里以前派出所距离学校不过两百米,不照样捅人,哪里有功夫报警
有些小混混真的下手黑啊!各种打人重伤,有时候同学打架,直接动刀子,还有的凳子就往头上砸~表示惹不起!上学的时候惹不起,毕业真么多年了还是惹不起……
linbiaoyzy 发表于 2016-6-1 14:19
连村委都快黑社会化了,
何况学校
所以说发生这些事情一点儿都不稀奇
刘中玉 发表于 2016-5-14 15:22
你纠结这个干什么?早就应该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严重落后于时代了。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也护不了他。

刑法规定:
在刑事责任方面,14岁以上就可以对八种重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十六岁以上对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称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hhffcc 发表于 2016-5-14 17:41
工读学校还在啊,我还以为和劳改一个下场了呢。
攻读学校当然要有啊,那就是一个事实上的监狱,只是自带教育功能。
jnjn9988 发表于 2016-6-1 15:21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也护不了他。

刑法规定:
只是不适用死刑罢了,这年头少杀慎杀,所以差别也不大

没有脱胎换骨改造的话,就关到老死吧。
我上小学6年级的时候,有一个12、3岁的同学拿刀把别人的耳朵砍下来了。
jnjn9988 发表于 2016-6-1 15:21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也护不了他。

刑法规定:
然而,进的未必是监狱
未成年罪犯保护法也护不了他。

刑法规定:

未满十八岁,不判死刑
仅几百米怎么了?警察也不会天天站门口看着,楼主想把小孩子杀人的责任往哪引导?用心不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