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之新译新解 第二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0:41:12
                                                                作战篇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我的译文】孙子说:一般动用军队作战的规律是:需要四马快速战车千辆、辎重车千辆、全副武装的十万军队,还需要长途运送粮草;那么里里外外的费用,招待各国使节的开支,维修保养各种战具所需胶漆等的材料费,以及将士的俸禄,每天要耗费千金。只有准备好这些后,十万大军才能出征。
译文说明:
       “用”应该理解为动用,启用。
       “兵”应该理解为军队。
       “车甲”应理解为乘车的将领、穿甲的士兵。这样才与“奉”相呼应。“奉”同“俸”。现在的书籍都没有这样翻译的。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我的译文】十万大军用于远征作战的目的是为了速胜,如果战事拖得太久,就会使军队士气低下,锐气挫伤。如果强攻城池,必然会导致兵力大量损耗。如果军队长期在外作战,就会使国家开支不足。如果军队士气低下、锐气挫伤、兵力损折、物资耗尽,那么敌对国家就会利用此次危机起兵发难,那时,即使有足智多谋的人,也无法处理好它所造成的后果。所以,关于远征作战,只听说过虽然战术笨拙但力求速战速决的战例,却没有见过因为战术巧妙而故意拖延时间的战例。远征作战久拖不决会对国家有利的情况,是不曾有过的。所以,不完全了解使用军队的害处,也就不能完全了解使用军队的好处。
译文说明:
      “诸侯”应该理解为敌对国家。如果不是敌国也不会起兵了。“诸侯”在本兵法中基本都指敌对国家。
      “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中的“兵”应该理解为远征作战合理。因为在战争中,远征攻击的一方往往希望速战速决,而防守的一方往往拖时间拼消耗。比如八年抗日,久拖为我国赢得了最后胜利。本段中其余的“兵”都应指军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
     【我的译文】善于使用战术的将帅,兵员不会二次从国内征集,粮草不会再三从国内长途运送;在敌国当地获取物资,征用人员,从敌军手里缴获粮草,这样军队的粮食供给就可以满足了。
译文说明:
      “兵”应该理解为战术。
      “者”应该理解为有决定权的人。
      “国”应该理解为敌国。现在的书籍都翻译成国内,这显然与前面的叙述相矛盾。

  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于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财殚,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车罢马,甲胄矢弩,戟盾蔽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
    【我的译文】国家贫困是由于军队远征,远征又会使百姓贫穷。因为军队所到之处,商家会乘机抬高物价卖货,高价卖货就会使百姓钱财用尽,钱财用尽又会使百姓迁怒于赋税劳役,导致民怨沸腾。军队兵力折损、军资耗尽,国内又家家囊中空虚。百姓的钱财耗去十分之七;国家的经费,由于车辆破损,马匹疲惫,铠甲、头盔、箭枝、弓弩、战戟、盾牌、帐篷、高台、牛车等军需品的损失,也消耗掉十分之六。
译文说明:
      “近于师”直译是靠近军队,但军队是运动的,所以译成“军队所到之处”更合理。
      “财竭则急于丘役”,现在的书籍都基本翻译成“钱财用尽导致加重赋役”,这实在难于理解,两者之间毫无因果关系,根据前文,这里的钱财用尽是指百姓钱财用尽。如果硬说是国家钱财用尽,那么加重赋税又有何用呢?百姓拿得出吗?所以我的译文应该是合理的。“急”指恼火,发怒。

      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忌”上有艹)秆一石,当吾二十石。
    【我的译文】所以,明智的将帅都务求从敌方取得粮草。吃敌方一钟粮食,就相当从本国运输二十钟;用敌方一石草料,就相当从本国运输二十石。
译文说明:
      “食”应该理解为取食。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我的译文】因此,要使将士们奋勇杀敌,就必须激励他们;要使将士们勇于夺取敌方的军需物资,就必须奖励他们。所以,在车战中,缴获战车十辆以上的,就要奖赏首先夺得战车的人,同时更换这些战车上的旗帜,再将这些战车混合编入我方战车,从而供我军使用。如果降兵归顺,我方要收养,训练他们,从而为我军效力。这就叫做战胜敌人的同时又使自己更强大。
译文说明:
      “卒”指降卒,降兵,俘虏。“善”指友善,友好,归顺。

  故兵贵胜,不贵久。
    【我的译文】综上所述,战争最好速战速胜,最不宜久拖不决。
译文说明:
      “兵”应理解为作战,战争。“贵”指重要,好。

  故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我的译文】所以,懂得用兵的将帅,是士兵命运的掌握者,是国家安危的主宰者。
译文说明:
      “兵”应理解为用兵。包括指挥管理,战术使用,计谋措施等等。
      “生民”指活着的士兵。本篇主要写作战,所以“民”理解为士兵合理。
      “司命”指命运的掌握者。

全篇解读:
     本篇作者从军事策略层面,阐述了在军队远征作战中,速胜的重要性和就地取材的必需性。
                                                                作战篇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我的译文】孙子说:一般动用军队作战的规律是:需要四马快速战车千辆、辎重车千辆、全副武装的十万军队,还需要长途运送粮草;那么里里外外的费用,招待各国使节的开支,维修保养各种战具所需胶漆等的材料费,以及将士的俸禄,每天要耗费千金。只有准备好这些后,十万大军才能出征。
译文说明:
       “用”应该理解为动用,启用。
       “兵”应该理解为军队。
       “车甲”应理解为乘车的将领、穿甲的士兵。这样才与“奉”相呼应。“奉”同“俸”。现在的书籍都没有这样翻译的。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我的译文】十万大军用于远征作战的目的是为了速胜,如果战事拖得太久,就会使军队士气低下,锐气挫伤。如果强攻城池,必然会导致兵力大量损耗。如果军队长期在外作战,就会使国家开支不足。如果军队士气低下、锐气挫伤、兵力损折、物资耗尽,那么敌对国家就会利用此次危机起兵发难,那时,即使有足智多谋的人,也无法处理好它所造成的后果。所以,关于远征作战,只听说过虽然战术笨拙但力求速战速决的战例,却没有见过因为战术巧妙而故意拖延时间的战例。远征作战久拖不决会对国家有利的情况,是不曾有过的。所以,不完全了解使用军队的害处,也就不能完全了解使用军队的好处。
译文说明:
      “诸侯”应该理解为敌对国家。如果不是敌国也不会起兵了。“诸侯”在本兵法中基本都指敌对国家。
      “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中的“兵”应该理解为远征作战合理。因为在战争中,远征攻击的一方往往希望速战速决,而防守的一方往往拖时间拼消耗。比如八年抗日,久拖为我国赢得了最后胜利。本段中其余的“兵”都应指军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
     【我的译文】善于使用战术的将帅,兵员不会二次从国内征集,粮草不会再三从国内长途运送;在敌国当地获取物资,征用人员,从敌军手里缴获粮草,这样军队的粮食供给就可以满足了。
译文说明:
      “兵”应该理解为战术。
      “者”应该理解为有决定权的人。
      “国”应该理解为敌国。现在的书籍都翻译成国内,这显然与前面的叙述相矛盾。

  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于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财殚,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车罢马,甲胄矢弩,戟盾蔽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
    【我的译文】国家贫困是由于军队远征,远征又会使百姓贫穷。因为军队所到之处,商家会乘机抬高物价卖货,高价卖货就会使百姓钱财用尽,钱财用尽又会使百姓迁怒于赋税劳役,导致民怨沸腾。军队兵力折损、军资耗尽,国内又家家囊中空虚。百姓的钱财耗去十分之七;国家的经费,由于车辆破损,马匹疲惫,铠甲、头盔、箭枝、弓弩、战戟、盾牌、帐篷、高台、牛车等军需品的损失,也消耗掉十分之六。
译文说明:
      “近于师”直译是靠近军队,但军队是运动的,所以译成“军队所到之处”更合理。
      “财竭则急于丘役”,现在的书籍都基本翻译成“钱财用尽导致加重赋役”,这实在难于理解,两者之间毫无因果关系,根据前文,这里的钱财用尽是指百姓钱财用尽。如果硬说是国家钱财用尽,那么加重赋税又有何用呢?百姓拿得出吗?所以我的译文应该是合理的。“急”指恼火,发怒。

      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忌”上有艹)秆一石,当吾二十石。
    【我的译文】所以,明智的将帅都务求从敌方取得粮草。吃敌方一钟粮食,就相当从本国运输二十钟;用敌方一石草料,就相当从本国运输二十石。
译文说明:
      “食”应该理解为取食。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故车战,得车十乘已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我的译文】因此,要使将士们奋勇杀敌,就必须激励他们;要使将士们勇于夺取敌方的军需物资,就必须奖励他们。所以,在车战中,缴获战车十辆以上的,就要奖赏首先夺得战车的人,同时更换这些战车上的旗帜,再将这些战车混合编入我方战车,从而供我军使用。如果降兵归顺,我方要收养,训练他们,从而为我军效力。这就叫做战胜敌人的同时又使自己更强大。
译文说明:
      “卒”指降卒,降兵,俘虏。“善”指友善,友好,归顺。

  故兵贵胜,不贵久。
    【我的译文】综上所述,战争最好速战速胜,最不宜久拖不决。
译文说明:
      “兵”应理解为作战,战争。“贵”指重要,好。

  故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我的译文】所以,懂得用兵的将帅,是士兵命运的掌握者,是国家安危的主宰者。
译文说明:
      “兵”应理解为用兵。包括指挥管理,战术使用,计谋措施等等。
      “生民”指活着的士兵。本篇主要写作战,所以“民”理解为士兵合理。
      “司命”指命运的掌握者。

全篇解读:
     本篇作者从军事策略层面,阐述了在军队远征作战中,速胜的重要性和就地取材的必需性。
现在其他书籍的大致译文
孙子说:要兴兵作战,需做的物资准备有,轻车千辆,重车千辆,全副武装的士兵十万,并向千里之外运送粮食。那么前后方的军内外开支,招待使节、策士的用度,用于武器维修的胶漆等材料费用,保养战车、甲胄的支出等,每天要消耗千金。按照这样的标准准备之后,十万大军才可出发上战场。

  因此,军队作战就要求速胜,如果拖的很久则军队必然疲惫,挫失锐气。一旦攻城,则兵力将耗尽,长期在外作战还必然导致国家财用不足。如果军队因久战疲惫不堪,锐气受挫,军事实力耗尽,国内物资枯竭,其他诸侯必定趁火打劫。这样,即使足智多谋之士也无良策来挽救危亡了。所以,在实际作战中,只听说将领缺少高招难以速胜,却没有见过指挥高明巧于持久作战的。战争旷日持久而有利于国家的事,从来没有过。所以,不能详尽地了解用兵的害处,就不能全面地了解用兵的益处。

  善于用兵的人,不用再次征集兵员,不用多次运送军粮。武器装备由国内供应,从敌人那里设法夺取粮食,这样军队的粮草就可以充足了。国家之所以因作战而贫困,是由于军队远征,不得不进行长途运输。长途运输必然导致百姓贫穷。驻军附近处物价必然飞涨,物价飞涨,必然导致物资枯竭,物财枯竭,赋税和劳役必然加重。在战场上,军力耗尽,在国内财源枯竭,百姓私家财产损耗十分之七。公家的财产,由于车辆破损,马匹疲惫,盔甲、弓箭、矛戟、盾牌、牛车的损失,而耗去十分之六。所以明智的将军,一定要在敌国解决粮草,从敌国搞到一钟的粮食,就相当于从本国启运时的二十钟,在当地取得饲料一石,相当于从本国启运时的二十石。所以,要使士兵拼死杀敌,就必须怒之,激励之。要使士兵勇于夺取敌方的军需物资,就必须以缴获的财物作奖赏。所以,在车战中,抢夺十辆车以上的,就奖赏最先抢得战车的。而夺得的战车,要立即换上我方的旗帜,把抢得的战车编入我方车队。要善待俘虏,使他们有归顺之心。这就是战胜敌人而使自己越发强大的方法。.所以,作战最重要、最有利的是速胜,最不宜的是旷日持久。真正懂得用兵之道、深知用兵利害的将帅,掌握着民众的的生死,主宰着国家的安危。▲
孙武(约公元前545年-公元前470年),字长卿,齐国乐安人,春秋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尊称兵圣。后人尊称其为孙子、孙武子、百世兵家之师、东方兵学的鼻祖。

    约活动于公元前六世纪末至前五世纪初。由齐至吴,经吴国重臣伍员举荐,向吴王阖闾进呈所著兵法十三篇,受到重用为将。

    他曾率领吴国军队大败楚国军队,占领楚国都城郢城,几近覆亡楚国。其著有巨作《孙子兵法》十三篇,为后世兵法家所推崇,被誉为"兵学圣典",置于《武经七书》之首。
《孙子兵法》被译为英文、法文、德文、日文,成为国际间最著名的兵学典范之书。
今日在山东、江苏苏州等地,尚有祀奉孙武的庙宇,多谓之兵圣庙。
孙武是兵家流派的代表人物。曾祖、祖父均为齐国名将。自幼喜研兵法,颇有心得。孙武在其18岁时,因齐国内乱不止,他深感无用武之地,便离开齐国去往吴国。
孙子的先祖为陈完,陈厉公之子,妫姓,氏陈。
陈厉公兄陈恒公之少子林杀厉公而自立,是为庄公。
故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庄公卒,立弟杵臼,是为宣公。
宣公二十一年,杀其太子御寇。御寇与完交好,恐祸及己,完故奔齐。
齐桓公素闻陈完之才学,欲使为卿。陈完以“羁旅之臣不可当高位”为由婉拒。
后齐桓公命陈完为工正(掌管百工)。陈完在齐国定居以后,由陈氏为田氏,故他又被称为田完。
顶一下,基本同意lz的解读。
田完的第五世孙田书(即孙子的祖父),原是齐国大夫,在攻打莒国的战争中立下了战功,齐景公便把乐安封给了田书,同时还赐姓“孙”氏。
希望大家从原文和译文的词义,语法,逻辑,修辞出发,探讨译文的合理性。心平气和,对事不对人。
真是自愧不如,楼主太会刷分了……
公元前532年,齐国发生内乱(史称“四姓之乱”),孙子便离开齐国,到了南方的吴国,在吴国的都城梅里(今无锡)过起了隐居生活,潜心研究兵法。在吴国,孙子结识了伍子胥。
据《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载,在诸侯争霸中,南方新兴的吴国国君阖闾,为图霸业,欲攻打楚国,但是,一时难以选出合适的将领。
我怎么没见过楼主的《兵法》啊?是真的吗?
超级感动123 发表于 2016-5-15 17:21
我怎么没见过楼主的《兵法》啊?是真的吗?
有《孙子兵法》在,敢问世间还有谁敢将自己的军事著作,命名为《**兵法》呢?文中的一个“势”字,就将现在的核能,暗能量都包含在内,这是何等的远见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