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求助』关于工龄买断的税收问题.-->ytgk9999转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20:28:51
我亲戚在一个集体所有制的公司里工作了41年,现在这家公司想改制.有私人想买下来.
但是现在地方上的税务局想收这些被买断的职工的45%的个人所得税.
例如:我亲戚买断的钱是100000 RMB ,45%的税就是45000RMB
请问,这合理吗?请对税法比较了解的兄弟给说说.我亲戚在一个集体所有制的公司里工作了41年,现在这家公司想改制.有私人想买下来.
但是现在地方上的税务局想收这些被买断的职工的45%的个人所得税.
例如:我亲戚买断的钱是100000 RMB ,45%的税就是45000RMB
请问,这合理吗?请对税法比较了解的兄弟给说说.
[此贴子已经被ytgk9999于2005-10-23 16:36:13编辑过]
[B]以下是引用[I]蓝色诱惑[/I]在2005-10-23 2:52:00的发言:[/B][BR]你认为那,这就好比一个老人给自己买了一副寿材,可是突然人家要来在寿材上拿走一块去做起它用,你觉得合理吗?人家那是以后活命的钱,连这也要交税,唉。。。。。。。。。。。。。[em06][em06][em06][em06]

可不是吗!!
对这个的法律不清楚,不知道能不能去打官司.
应该没有这么高吧?
千真万确
不行的,要激起民愤的,那是人家的活命钱![em01]
我来回答:
  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以下一些收入可以免税或者另行征税,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税目:
一、有关奖金:凡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奖金免税;
二、有关利息:免税的利息包括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其他利息则要征税;
三、有关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其他补贴、津贴要征税;
四、有关福利性质收入;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有关离休费、退休费;
八、有关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的所得;
九、有关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规定免税的所得;十是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楼主提到的工龄买断,按照收入性质应当所做上面几种情况的第七种:离休费或者退休费,税法中有单独规定的税率,多少我没查,但绝对不是个人所得税的4.5万~~~
  本贴我已经过回答,转移到社会学、法学版面。
ytgk9999版主
能帮查查吗?这关系到100多下岗职工的切身利益啊.
我看兔子斑竹说的是一个方面,具体的,请楼主请教下注册税务师这一行的朋友,或者搞会计报税方面工作的朋友,实际的操作他们比我们这些啃书的要懂得多

善男不信女    玮哥你丫在武大搞民商法的,别老灌水啊,出来帮忙说说
<p>中央有文件的,前几天才看过。不能收税地。</p><p></p><p>非法的,但是书太厚了,我很忙很忙,没空给你找,好象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的一个文</p>
<p>如果收了拿好收据,到法院告他,不过估计地方法院不受理,直接到省院去告</p>
<p>找到了</p><p>文件名你记一下</p><p>劳社厅函[2001]21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怔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p><p>就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1年的212号文件。</p><p>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强制执行</p><p>企业退钱</p><p></p><p>妈的现在地方都在瞎搞,有文件都不执行,唉</p>
<p>这个通知肯定是发到了地一级的财税部门滴</p><p></p>
<p>正确答案来了:</p><p>我们管它叫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的激励补偿金,这个是按照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部分征税,以下的部分免税。</p>
楼上的,请去看<p>劳社厅函[2001]21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怔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p>
<p>你的解释是违反政策的。</p><p>楼主的意思是指“一次性的买断”而不是普通的接触劳动合同。</p>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killman抛弃舰船</i>在2006-2-23 11:45:00的发言:</b><br/><p>你的解释是违反政策的。</p><p>楼主的意思是指“一次性的买断”而不是普通的接触劳动合同。</p></div><div class="quote">&nbsp;</div><p>同意,另外还要看双方是否签定合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