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把意见误读为拆全部“小区”围墙比较多,特此转载一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3:38:50


首先,专家就说了,不是所有城市,所有小区都要拆墙。打开小区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交通,不影响交通的没必要拆。住建部也说了,不是一刀切。以下是链接。
http://m.sohu.com/n/438315995/

然后,发改委也出来说了,不是简单的拆墙破院。主旨是解决交通问题,不影响交通的可以不拆。就算是要开放的小区,也不是说所有道路都变成公路了。小区内仍然会有封闭组团。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大小区,拆成小小区。小小区之间的道路是公共道路。连接见下。
http://zx.sina.cn/2016-02-23/zx-ifxprucs6393529.d.html?vt=4

究竟什么是小区?封闭组团又是什么?简单的说,3000户以上才能叫小区。不到3000户只能叫组团,所以担心自己“小区”墙壁的各位,先查查自己“小区”的户数。以下连接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国标,另外感谢微博大V@张七公子HBU科普。
http://www.czs.gov.cn/ghj/zcfg/jsbzygf/content_194949.html

最后以楼主小区的情况为例。楼主的小区有5000多户,又位于城市主干道。本来应属于“逐步放开”的范围。但小区当初设计规划时就分为了ABC三个封闭组团,一条主干道和一条小支路从封闭组团之间经过。所以已经属于开放小区了,应该是不用再改造了。

首先,专家就说了,不是所有城市,所有小区都要拆墙。打开小区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交通,不影响交通的没必要拆。住建部也说了,不是一刀切。以下是链接。
http://m.sohu.com/n/438315995/

然后,发改委也出来说了,不是简单的拆墙破院。主旨是解决交通问题,不影响交通的可以不拆。就算是要开放的小区,也不是说所有道路都变成公路了。小区内仍然会有封闭组团。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大小区,拆成小小区。小小区之间的道路是公共道路。连接见下。
http://zx.sina.cn/2016-02-23/zx-ifxprucs6393529.d.html?vt=4

究竟什么是小区?封闭组团又是什么?简单的说,3000户以上才能叫小区。不到3000户只能叫组团,所以担心自己“小区”墙壁的各位,先查查自己“小区”的户数。以下连接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国标,另外感谢微博大V@张七公子HBU科普。
http://www.czs.gov.cn/ghj/zcfg/jsbzygf/content_194949.html

最后以楼主小区的情况为例。楼主的小区有5000多户,又位于城市主干道。本来应属于“逐步放开”的范围。但小区当初设计规划时就分为了ABC三个封闭组团,一条主干道和一条小支路从封闭组团之间经过。所以已经属于开放小区了,应该是不用再改造了。
我把话放这儿 这政策对已开发的小区不具备可执行性
地方政府一没钱回购 二没好处可拿 三还要背黑锅
这政策也不知道是哪个天才想出来的
再好的经也怕歪嘴和尚
2016-2-24 10:51 上传

以我家附近的 小区为例  图中街区周长1.7公里 周围除了靠丰体东侧路 非常拥堵

大井北中南三里和丰体时 ...
该小区居民同意就没问题啊
我把话放这儿 这政策对已开发的小区不具备可执行性
地方政府一没钱回购 二没好处可拿 三还要背黑锅
这政 ...
“人民的父亲”、“思想的扬子江”、“工农兵中的天才”、“抵抗所有敌人的共产主义捍卫者”、“带领国家实现所有梦想的领导人”、“星辰大海的舵手”、“所有小组的小组长”
今天的标准是3000户,不等于明天的标准也是3000户。
爱无限马甲2 发表于 2016-2-24 10:36
我把话放这儿 这政策对已开发的小区不具备可执行性
地方政府一没钱回购 二没好处可拿 三还要背黑锅
这政 ...
话说回来,如果只是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先试点,也不会搞出来这么大的风波
浪漫冷月 发表于 2016-2-24 10:56
该小区居民同意就没问题啊
同意到一定比例即可 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的事情 原则上不会有人阻拦

但是具体实施细节上 往往无法调和

这几个小区 其实停车位还是相对比较多的 新小区有集中绿地 而老小区密度又低一些

如果能内部贯通 新小区的的人来老小区上学 或者穿过去丰体健身
老小区的人去新校区底商 吃饭购物
都不用绕外面的大圈 堵在路上了
Walter.Bishop 发表于 2016-2-24 10:58
“人民的父亲”、“思想的扬子江”、“工农兵中的天才”、“抵抗所有敌人的共产主义捍卫者”、“带领国家 ...
586还没下台你就给他加谥号2333333333
影不影响交通这个随意性太大,最现实的执行情况就是闹得凶的小区不影响交通,不闹的小区就影响交通。出台这个政策已经是脑残,实际执行中再搞选择性执行就更是唯恐天下不乱。实在不知是哪个天才想出来的主意
有的大的吓人的小区这样做有好处,对于居民来说增加了出入方便性
我把话放这儿 这政策对已开发的小区不具备可执行性
地方政府一没钱回购 二没好处可拿 三还要背黑锅
这政 ...
对占地以平方公里计的小区,政府回购部分土地建公共道路,完全应该,完全有能力。
呵呵,直接解读成拆围墙的可是人民日报啊,你让老百姓相信谁?论舆论导向,发改委未必比人民日报权威吧。
至于网络上的争论,大部分都很理性,少数特别癫狂地支持的估计以小偷和人贩子居多,他们看到了自己职业安全得到改善的机会了。
平流层2.1 发表于 2016-2-24 11:04
对占地以平方公里计的小区,政府回购部分土地建公共道路,完全应该,完全有能力。
如果不需要大拆大建  其实也不需要回购

就是强制四边都开门  允许社会车辆临时穿行即可

同时圈里和义务要对等 也要给予小区一定的授权和便利  
呵呵,直接解读成拆围墙的可是人民日报啊,你让老百姓相信谁?论舆论导向,发改委未必比人民日报权威吧。
...
也不想想谁负责拆围墙。你愿意拆,找人民日报拆啊,看他拆不拆。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23日   02 版)

又如,《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过去我们喜欢建封闭小区,认为这样更安全。但封闭的小区和大院阻断了城市道路微循环,不利于土地节约利用。其实,安全问题完全可以通过精细化管理来解决。”杨保军说,“社区开放建议先易后难,先是新建小区不再采用大院模式。而对已建成的小区大院,可以先允许行人穿行、之后允许非机动车穿行、最后再彻底消除围墙。政策也具有可操作性,即在土地出让时,把大块土地切成若干小块分别出让,各小地块之间的空间就可以作为公共空间进行建设,各个小地块由不同主体进行开发,也有利于城市建筑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人民日报的解读  可没说区分城市    而且赤裸裸表示最后就是要彻底消除围墙
xenodragon 发表于 2016-2-24 11:16
也不想想谁负责拆围墙。你愿意拆,找人民日报拆啊,看他拆不拆。
呵呵,谁负责拆围墙。中央拆围墙小组成立了?你到说说看具体哪个部门负责?倒是在传达党的声音方面,人民日报是负责的。
如果不需要大拆大建  其实也不需要回购

就是强制四边都开门  允许社会车辆临时穿行即可

用益物权是排他性的使用权,什么叫排他性。
freewrd 发表于 2016-2-24 11:08
呵呵,直接解读成拆围墙的可是人民日报啊,你让老百姓相信谁?论舆论导向,发改委未必比人民日报权威吧。
...
你有本事让日人民报自己上街拆 上面那些人都是不食人间烟火 想一出是一出 哪里知道基层的难处
以我家附近的 小区为例  图中街区周长1.7公里 周围除了靠丰体东侧路 非常拥堵

大井北中南三里和丰体时 ...
为什么不在你家门口开条路
如果不需要大拆大建  其实也不需要回购

就是强制四边都开门  允许社会车辆临时穿行即可

万一搞出游行集会怎么办?
死人怎么办?小区物业费还交不交?
同意到一定比例即可 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的事情 原则上不会有人阻拦

但是具体实施细节上 往往无法调和  ...
反正我在我们小区Q群里问了一下,有说死也不同意的,有说谁敢就以死相拼的,几百人里同意的,说这个政策好话的一个也没有。
反正我在我们小区Q群里问了一下,有说死也不同意的,有说谁敢就以死相拼的,几百人里同意的,说这个政策 ...
为了整体牺牲屁大点利益就如此鬼哭狼嚎,知道反腐阻力有多大了吧
eeyylx 发表于 2016-2-24 11:23
为什么不在你家门口开条路
这就是我家门口啊
不急。看看执行效果吧。成都倒是有几个地方开始试点了。而且标准比中央高。
为了整体牺牲屁大点利益就如此鬼哭狼嚎,知道反腐阻力有多大了吧
腐败利益和政府收钱买给百姓的合法权益是一回事?!
浪漫冷月 发表于 2016-2-24 11:26
反正我在我们小区Q群里问了一下,有说死也不同意的,有说谁敢就以死相拼的,几百人里同意的,说这个政策 ...
你这个小区具体是什么情况 如果要大通 方案是什么 后续保障手段是什么

没有具体细节 有什么可说的
腐败利益和政府收钱买给百姓的合法权益是一回事?!
给你是合法,收回去也是合法的
同意到一定比例即可 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的事情 原则上不会有人阻拦

但是具体实施细节上 往往无法调和  ...
老子花钱买地 修的设施。你国家一句话

就变成公有了。以后谁来维护设施?保证

安全?
eeyylx 发表于 2016-2-24 11:25
万一搞出游行集会怎么办?
死人怎么办?小区物业费还交不交?
游行集会干什么? 什么诉求

不急。看看执行效果吧。成都倒是有几个地方开始试点了。而且标准比中央高。
我就是成都的,别信喉舌宣传。
Walter.Bishop 发表于 2016-2-24 10:58
“人民的父亲”、“思想的扬子江”、“工农兵中的天才”、“抵抗所有敌人的共产主义捍卫者”、“带领国家 ...
这尊号都赶上金太阳了
浪漫冷月 发表于 2016-2-24 11:22
用益物权是排他性的使用权,什么叫排他性。
这和用益物权有什么关系?
我就是成都的,别信喉舌宣传。
不是听信。所以要看看呢。

zhepro 发表于 2016-2-24 11:01
同意到一定比例即可 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的事情 原则上不会有人阻拦

但是具体实施细节上 往往无法调和  ...


超大小区可以分割成几个小区来保证交通
但是分割的小区还是应该封闭起来,保证安全

另外我们这里,临街房的价格比里面的低,如果增加道路,里面变临街的如何补偿
道路占用的土地如何补偿

zhepro 发表于 2016-2-24 11:01
同意到一定比例即可 与人方便自己也方便的事情 原则上不会有人阻拦

但是具体实施细节上 往往无法调和  ...


超大小区可以分割成几个小区来保证交通
但是分割的小区还是应该封闭起来,保证安全

另外我们这里,临街房的价格比里面的低,如果增加道路,里面变临街的如何补偿
道路占用的土地如何补偿
这和用益物权有什么关系?
你以为政府卖地卖的是什么?
eeyylx 发表于 2016-2-24 11:31
老子花钱买地 修的设施。你国家一句话

就变成公有了。以后谁来维护设施?保证
你不准别人穿行 别人也准你穿行 到头来是大家都不方便

国家做出协调 让大家都妥协一点才行
游行集会干什么? 什么诉求
不同意拆围墙。就这么简单。到时候微信直播 youku youtube 直播。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6-2-24 11:34
超大小区可以分割成几个小区来保证交通
但是分割的小区还是应该封闭起来,保证安全
小区本来就应该封闭管理

现在的核心问题是 过去的封闭范围太大 不够街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