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卖仿真枪案6年7审终撤诉:已申请国家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3:16:08
http://shehui.china.com.cn/2016-02/19/content_37829484.htm

今年一月末,因售卖玩具枪入狱四年的商贩王国其,在获得无罪认定之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就在昨天,王国其拿到了广州中院的受理通知书。六年间经历七次审理,案件对于王国其个人和他的家庭都产生了无法逆转的影响,王国其提出了怎样的赔偿要求?获赔可能性有多大?

出狱之后的王国其主要生活来源,是在工地上干活,尽管如今国家赔偿申请已经被受理,面对未来,王国其依然有些不知所措。他说,当时他家也不是很富裕,但是自己有正常收入,孩子和家庭正常开支都没问题。但是因为这件事,自己的家庭全部都乱套了。

2008年底,家住河北的王国其来到广州,最初卖玩具、气球等喜庆用品,生意一直不好,后来才转卖帽子、军鞋等军品,其中包括仿真枪。

2009年10月,他去货运站给客户发仿真枪,货运站跟他说货单有问题,王国其回去之后,就被警察带走。

检方指控称,经鉴定,缴获的枪支中,18支属于非制式枪,2支属于仿真枪,1支无法鉴定。

当时正是广州市打击枪支违法犯罪的行动高峰期,尽管王国其一再辩称自己贩卖的是玩具枪,但2010年5月13号,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依然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处王国其有期徒刑十年。王国其说:“刚进到看守所的时候,第一个月我都不知道怎么过去,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整天迷迷糊糊的。在看守所也好在监狱也好,警察肯定要了解案情吧,我说我是卖了玩具枪,他说那不可能,你卖玩具枪当时判十年嘛,绝对不可能,你绝对卖的是真枪,我说那就没办法跟你们解释了,东西这上面都有。包括警察,包括里面的人,我跟谁说他们都不相信。”

被判刑之后,王国其不断通过司法途径,坚持自己无罪:“一审的时候,那个法官就说,你这是第一个案例,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你上诉不上诉,我说判了我十年,那肯定上诉,他说我也希望你上诉,上诉了以后对我们也是一个帮助,再遇到这个案子也知道怎么办。”

经过二审、两次再审、改判四年之后再审以及上诉,2016年1月25号,越秀检察院发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

尽管如今已经出狱,但王国其和家人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两个儿子也早早的辍学:“老大初中二年级当时16岁就辍学,老二小学六年级12岁家里也没人管,当时我老婆在广东帮我跑这个事也没人管。孩子都打工,也挣不了什么钱,家里面因为这个事也欠下一大笔钱。”

2016年1月27号,王国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代理律师周玉忠说,总共要求赔偿67万元,其中人身损害赔偿金32万,精神损害赔偿35万元,同时也要求办理这起案子的广州中院二审合议庭的工作人员和广州中院要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对申请人进行赔礼道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工作人员今天向记者表示,已经向王国其送达《受理请求作出赔偿决定申请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院决定予以受理”:“我们要实体审理,就是请求赔偿的事项成不成立、请求赔偿的数额符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要经过审理才行。”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工作人员说:“国家赔偿也是有决定书的,如果是决定国家赔偿那就是有一个决定国家赔偿的采纳文书,如果决定不同意的话那也有另外一个文书,跟一个案件是一样的。”

王国其的代理律师周玉忠对结果持乐观态度:“我们认为是必须要进行赔偿的,因为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王国其的案件经过六年七审撤诉以后,检察院也做出了一个认为不构成犯罪、不起诉的决定。”http://shehui.china.com.cn/2016-02/19/content_37829484.htm

今年一月末,因售卖玩具枪入狱四年的商贩王国其,在获得无罪认定之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就在昨天,王国其拿到了广州中院的受理通知书。六年间经历七次审理,案件对于王国其个人和他的家庭都产生了无法逆转的影响,王国其提出了怎样的赔偿要求?获赔可能性有多大?

出狱之后的王国其主要生活来源,是在工地上干活,尽管如今国家赔偿申请已经被受理,面对未来,王国其依然有些不知所措。他说,当时他家也不是很富裕,但是自己有正常收入,孩子和家庭正常开支都没问题。但是因为这件事,自己的家庭全部都乱套了。

2008年底,家住河北的王国其来到广州,最初卖玩具、气球等喜庆用品,生意一直不好,后来才转卖帽子、军鞋等军品,其中包括仿真枪。

2009年10月,他去货运站给客户发仿真枪,货运站跟他说货单有问题,王国其回去之后,就被警察带走。

检方指控称,经鉴定,缴获的枪支中,18支属于非制式枪,2支属于仿真枪,1支无法鉴定。

当时正是广州市打击枪支违法犯罪的行动高峰期,尽管王国其一再辩称自己贩卖的是玩具枪,但2010年5月13号,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依然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判处王国其有期徒刑十年。王国其说:“刚进到看守所的时候,第一个月我都不知道怎么过去,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整天迷迷糊糊的。在看守所也好在监狱也好,警察肯定要了解案情吧,我说我是卖了玩具枪,他说那不可能,你卖玩具枪当时判十年嘛,绝对不可能,你绝对卖的是真枪,我说那就没办法跟你们解释了,东西这上面都有。包括警察,包括里面的人,我跟谁说他们都不相信。”

被判刑之后,王国其不断通过司法途径,坚持自己无罪:“一审的时候,那个法官就说,你这是第一个案例,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你上诉不上诉,我说判了我十年,那肯定上诉,他说我也希望你上诉,上诉了以后对我们也是一个帮助,再遇到这个案子也知道怎么办。”

经过二审、两次再审、改判四年之后再审以及上诉,2016年1月25号,越秀检察院发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

尽管如今已经出狱,但王国其和家人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两个儿子也早早的辍学:“老大初中二年级当时16岁就辍学,老二小学六年级12岁家里也没人管,当时我老婆在广东帮我跑这个事也没人管。孩子都打工,也挣不了什么钱,家里面因为这个事也欠下一大笔钱。”

2016年1月27号,王国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代理律师周玉忠说,总共要求赔偿67万元,其中人身损害赔偿金32万,精神损害赔偿35万元,同时也要求办理这起案子的广州中院二审合议庭的工作人员和广州中院要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对申请人进行赔礼道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工作人员今天向记者表示,已经向王国其送达《受理请求作出赔偿决定申请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院决定予以受理”:“我们要实体审理,就是请求赔偿的事项成不成立、请求赔偿的数额符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要经过审理才行。”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工作人员说:“国家赔偿也是有决定书的,如果是决定国家赔偿那就是有一个决定国家赔偿的采纳文书,如果决定不同意的话那也有另外一个文书,跟一个案件是一样的。”

王国其的代理律师周玉忠对结果持乐观态度:“我们认为是必须要进行赔偿的,因为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王国其的案件经过六年七审撤诉以后,检察院也做出了一个认为不构成犯罪、不起诉的决定。”
仿真枪和玩具枪在法律上怎么鉴别?
卖西瓜是不是属于卖玩具地雷啊。
这条路还长啊,
其实可以放开公私靶场,允许个人在靶场玩枪存枪,不许场外持有携带,这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
同时也要求办理这起案子的广州中院二审合议庭的工作人员和广州中院要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对申请人进行赔礼道歉。
扯淡
人家公务员代表的是国家执法机关依法执法,人家执法过程没问题凭什么给你个人道歉,还全国媒体
人无完人,就算真办错案也分性质
2000年为基准,前后各10年,特别是向前10年20年,很大部分冤假错案都是大环境决定的,要道歉也该23号院制法的人道歉
大家可以注意下
一些逆转的案件都是这个时期集中爆发,过早的由于证据,档案的缺失,特别是时间的流逝不可能复查。
10年的各单位都开始终身制,特别一大批所谓的“良心”出现,于是各单位另可放过也不可判错,大不了按照程序推责任。
而就是在过去5年在这些代表良心媒体以及代表法制律师,才是正真摧毁中国法制道路的中坚力量
还登报道歉,这律师拿着情怀文装13想赚声望想过头了吧
我们国家的仿真枪规定标准,真是太操了!
AAAAA007 发表于 2016-2-19 22:20
我们国家的仿真枪规定标准,真是太操了!
什么仿真枪标准啊,那就是枪支标准,拿一般BB来说虽然打在皮肤上就是一个红点,可按咱们的标准来说那就是真枪啊,对社会危害极大的
折腾了四年      
中国枪支认定的尺度,其实是偷换概念。

比如有记者采访民警展示其缴获的仿真枪,用来射击五六米外易拉罐的,塑料弹珠给打破了铝易拉罐,以此来展示“枪支”危害力。给一般人感觉这东西真的很危险。

而测试物易拉罐,我仔细看了竟然是没打开的可乐,里面是碳酸饮料,很容易膨胀喷溅的液体,而且本身易拉罐瓶内压强就高,罐壁如此薄,受到撞击冲击很容易将内部液体喷出,压力顺裂口膨胀外泄,连续击中肯定是破坏面越大冒的饮料越多。

我在想,为什么警察不把没开启的可乐易拉罐换成矿泉水瓶试试?或者是啤酒瓶试试?看看塑料弹珠的质量可否洞穿?

实际上被测试物本身就是很脆弱的材料。易拉罐、纸箱、灯泡甚至鸡蛋这些经常拿来做仿真枪危害性测试的物体,本身就十分脆弱。易拉罐你用手就可以捏变形、灯泡你一脚也可以踩碎、纸箱你也可撕碎。

为什么不换成钢板?也不需要太厚的,一个毫米的钢板就够了。用大多数塑料珠弹打打看能透了吗?然后换54手枪试试能穿透吗。

拿本身就脆弱的物体去测试威力,给人直观的视觉欺骗,引起许多人的敏感,至于这种威力对活体动物乃至人体有无穿透效力,却一直没见公安拍摄一段测试视频公开。
路还很长,后面还一个四川判无期的小子的案子呢。

PLA8341 发表于 2016-2-19 21:15
同时也要求办理这起案子的广州中院二审合议庭的工作人员和广州中院要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对申请人进行赔礼道 ...


第一、你不知道司法赔偿按照国家规定是要赔礼道歉的?只要走了国赔程序,侵犯人身权赔钱和赔名就是要并用的,何况他这种已经属于造成严重后果,还需要另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至于提的要求有没有瑕疵,那是赔委会的事情。
第二、提什么,怎么提,赔偿请求人委托的代理人也只是按照请求人的要求提。一下子就把帽子扣律师身上,不知道你是真不懂呢还是假不懂,提出要求后法院赔委会审,这期间本身就是一个依照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摆事实、讲道理,遵照法律规定,双方协商解决的事情,怎么到了一些人口中就是冒犯政府权威的不当行为了?都21世纪了,还要讲什么民告官,有罪推定先来,未审之前先打板子、滚钉板?而且就算是决定书出来了,法律规定请求人也可以申诉。国家在制定国赔制度,和如何避免实际运行中的弊端问题上,可清醒得很。
PLA8341 发表于 2016-2-19 21:15
同时也要求办理这起案子的广州中院二审合议庭的工作人员和广州中院要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对申请人进行赔礼道 ...


第一、你不知道司法赔偿按照国家规定是要赔礼道歉的?只要走了国赔程序,侵犯人身权赔钱和赔名就是要并用的,何况他这种已经属于造成严重后果,还需要另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至于提的要求有没有瑕疵,那是赔委会的事情。
第二、提什么,怎么提,赔偿请求人委托的代理人也只是按照请求人的要求提。一下子就把帽子扣律师身上,不知道你是真不懂呢还是假不懂,提出要求后法院赔委会审,这期间本身就是一个依照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摆事实、讲道理,遵照法律规定,双方协商解决的事情,怎么到了一些人口中就是冒犯政府权威的不当行为了?都21世纪了,还要讲什么民告官,有罪推定先来,未审之前先打板子、滚钉板?而且就算是决定书出来了,法律规定请求人也可以申诉。国家在制定国赔制度,和如何避免实际运行中的弊端问题上,可清醒得很。
吸血鬼骑士 发表于 2016-2-20 03:50
第一、你不知道司法赔偿按照国家规定是要赔礼道歉的?只要走了国赔程序,侵犯人身权赔钱和赔名 ...
1,你先看看人律师要求赔礼道歉的方法。
我杀人了,法律保护我可以用各种理由开脱
人踩我脚了,法律保护我可以骂他没长眼
你觉得这2条的行为那条不依法或者违法?
2,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是对当事人负责,而负责之后是要获取利益的。
你说  在合理范围内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   这律师说办案个人直接登报道歉?你去买菜,人一斤白菜说5毛一斤你可以回答说太贵不买,人开口500一斤,我不知道你如何回答,换我说直接神经病。
还有
1,人家要求的是审判机构道歉,你搞清楚,枪支鉴定的标准关法院毛线
2,一审的时候法官就告诉他,他们也觉得有问题,支持上诉,
3,这案就跟本坛那个贵宾一样,属于大环境下的结果,而且本案过程根本就没任何错误,错的是法律标准
而律师这么直接针对法院,无非就是以后代理刑事案件的事后有资本在当事人哪里炫耀
刑事赚名,民事赚钱,多了解下律师吧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2-20 02:07
中国枪支认定的尺度,其实是偷换概念。

比如有记者采访民警展示其缴获的仿真枪,用来射击五六米外易拉罐 ...
你这才叫偷换概念!!!威力大不大是按照枪口动能来判定的!
没看明白 鉴定标准是具体客观明白无误的 符合真枪标准就依法判刑 怎么上诉以后又无罪了 难道经鉴定又不是真枪了?要是判重了减刑还好理解 是不是真枪难道还有主观判定标准?
tt1314 发表于 2016-2-20 11:02
没看明白 鉴定标准是具体客观明白无误的 符合真枪标准就依法判刑 怎么上诉以后又无罪了 难道经鉴定又不是真 ...
这是因为上面的人也知道那个鉴定标准是具体客观明白无误的操蛋,当年的鉴定并没有出错,但你一定要按那个鉴定结果来判那就是昧着良心办案了……
q457 发表于 2016-2-20 10:34
你这才叫偷换概念!!!威力大不大是按照枪口动能来判定的!
那请问如何判定枪口动能呢?

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tt1314 发表于 2016-2-20 11:02
没看明白 鉴定标准是具体客观明白无误的 符合真枪标准就依法判刑 怎么上诉以后又无罪了 难道经鉴定又不是真 ...
王国其案发的年代,新旧枪支认定标准更迭,案发时旧标准还没有废止。检察院根据有利于被告的原则,认为案发时所查扣“枪支”可以按照旧规定来(按旧标准普通仿真枪动能不可能算真枪),遂做出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的结论。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2-20 12:33
那请问如何判定枪口动能呢?

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前阵子论坛讨论过。具体数值记不得了,但动能相当于你尿尿时的动能,可以说按这个动能标准鉴定为真枪的话,那么每个男性公民,包括法院,公安办案人员,直至当初定这个操蛋标准的人,统统时时刻刻都在非法持枪。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2-20 12:33
那请问如何判定枪口动能呢?

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前阵子论坛讨论过。具体数值记不得了,但动能相当于你尿尿时的动能,可以说按这个动能标准鉴定为真枪的话,那么每个男性公民,包括法院,公安办案人员,直至当初定这个操蛋标准的人,统统时时刻刻都在非法持枪。

1,你先看看人律师要求赔礼道歉的方法。我杀人了,法律保护我可
果然是外行的法盲。第一,这个根本就不是走刑事,这是行政法律关系。不要谈什么民诉为钱刑诉为名。第二,现在的情况是属于法院错判,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法院是必须公开道歉并给予赔偿的。第三,不要把帽子随便乱扣,国赔案件基本就是走非诉程序,律师在其中只是起代理人的作用,提出申请帮助办理手续,根本不涉及到名利问题。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法院自己介绍的法援机构的律师。第四,因为是错判,判决撤销后,法院不仅有义务告知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力,而且在之后的程序中,基本是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范围内能做到的,都按申请人的要求做了,以我国民告官胜诉率不足10%的情况,不然你以为国赔为啥只要法院告知申请权后都能赔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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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这对中国仿真枪的发展是个好事。
不管怎么说,这对中国仿真枪的发展是个好事。
没有什么用,斗胆猜猜即便将来修法仿真枪不入罪,也不会在中国开禁。

多数人不理解仿真枪、多数人希望安宁祥和的生活。一个已经标签化、脸谱化的事物,终究还是不会被大多数人认同。

几万军迷同更多对枪不敏感的人相比,力量太过弱小,而且开放后相关违法风险还是令许多人忌惮。

只要政策对绝大多数人有利,那就无关乎少数人的爱好去决定其存废。没有多少老百姓关心这东西。开禁,难。
路还很长,后面还一个四川判无期的小子的案子呢。
这B是活该,台湾走私,网上售卖,跟这个性质不一样卖的东西也不一样。
花季护航 发表于 2016-2-20 23:29
这B是活该,台湾走私,网上售卖,跟这个性质不一样卖的东西也不一样。
新的枪支认定标准比过去的严格了很多,王国其要是按现在新标准来鉴定的话,说不定也是个无期徒刑。
四川那小子的罪名好像是走私“军火”,也就是说他买的那些仿真枪都按军火算的。呵呵
当然也许其中有些不是BB蛋的,可能是高压气瓶的或铅弹的了,即便是这样被判个无期也是够冤的。
要知道国内真正网上贩卖高压铅弹气枪的被逮到,很多也就是判个三年五载的,
况且这小子有没有网上售卖还不知道,我看报道好像说根本就还没收到货就案发了。纯粹一倒霉蛋。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EzMjg3NA==&mid=403066649&idx=1&sn=8bd1ca39b20bc1262ae233d19c50882c&scene=2&srcid=0219cVKVWNvQkODNSadSdhKv&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location=35这个案子有一些新变化

@kagayaki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zEzMjg3NA==&mid=403066649&idx=1&sn=8bd1ca39b20bc1262ae233d19c50882c&scene=2&srcid=0219cVKVWNvQkODNSadSdhKv&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location=35这个案子有一些新变化

@kagayaki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2-20 23:02
没有什么用,斗胆猜猜即便将来修法仿真枪不入罪,也不会在中国开禁。

多数人不理解仿真枪、多数人希望 ...
至少开了一个头吧,让水弹枪和软蛋枪被禁的可能性降低一些。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2-20 23:02
没有什么用,斗胆猜猜即便将来修法仿真枪不入罪,也不会在中国开禁。

多数人不理解仿真枪、多数人希望 ...
是啊,这样的大趋势,那些无头无脑唯利是图见风使舵的各媒体2B记者们功不可没。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2-20 02:07
中国枪支认定的尺度,其实是偷换概念。

比如有记者采访民警展示其缴获的仿真枪,用来射击五六米外易拉罐 ...
这还是好的哪,过去还有用A4纸测试的哪,背景还有记者的大呼小叫:“一下子就穿透了……”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2-20 23:02
没有什么用,斗胆猜猜即便将来修法仿真枪不入罪,也不会在中国开禁。

多数人不理解仿真枪、多数人希望 ...
认同老兄的看法。
康师傅被抄了之后就知道这个案子要翻,革命之前的三座大山又回来一座了!!
曼陀菲尔 发表于 2016-2-21 13:08
这还是好的哪,过去还有用A4纸测试的哪,背景还有记者的大呼小叫:“一下子就穿透了……”
你OUT了,现在有一些记者是用卫生纸作测试了。
什么仿真枪标准啊,那就是枪支标准,拿一般BB来说虽然打在皮肤上就是一个红点,可按咱们的标准来说那就是 ...
能把人膝盖打碎的弹弓反倒管得没这么严
吸血鬼骑士 发表于 2016-2-20 18:21
果然是外行的法盲。第一,这个根本就不是走刑事,这是行政法律关系。不要谈什么民诉为钱刑诉为名。第二, ...
1,我说走刑事么?
2,法院依据什么错判的?你敢说出来?一审判决依据的是什么,你又知道么?检察院撤诉又依据什么么?光看一审判决的结果,这案件要不是那个脑残的标准还有这个事?
:“一审的时候,那个法官就说,你这是第一个案例,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你上诉不上诉,我说判了我十年,那肯定上诉,他说我也希望你上诉,上诉了以后对我们也是一个帮助,再遇到这个案子也知道怎么办。”
这个是一审法官说道,说实话,这法官已经很不错了,你一律师叫人登报道歉?!读书读傻了吧
3,律师在其中只是起代理人的作用,提出申请帮助办理手续,根本不涉及到名利问题?
哈哈哈,这就是我对你这条的回答
4,你这个跟我说的有关系么?我说2+2=4,你来个因为1+1=2,就证明我错了?
我吐槽的是,
这年头,这种刑事案件的翻案是由于特定历史时期的问题集中爆发,而一帮律师借着这个情况,开始大刷自己的声望,根本就不是以正常社会法律道德标准来代理案件申请赔偿,因为人家根本就不对社会,法律,道德负责
至于法援机构的律师,这个板块不就有位,你问问他,像这种100%赢得案件,说句不好听的,个个律师事务所之前估计就抢的打架,而法律援助的对象,大部分情况下你都知道是什么样鸟人么?
  法官估计也有苦衷,要听院长甚至政法委的意见,最后还是自己背黑锅

PLA8341 发表于 2016-2-21 21:57
1,我说走刑事么?
2,法院依据什么错判的?你敢说出来?一审判决依据的是什么,你又知道么?检察院撤诉 ...



第一、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按照后置原则,这种案件是属于错拘错捕错判中的错判,生效判决已经做出,赔偿义务机关就是作出判决的法院,而且法院是必须道歉的。你复制一大串什么“一审的时候,那个法官就说,你这是第一个案例,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还点评说法官不错了,道歉是什么事,只能证明你根本不懂相关司法程序和法言法语,一下子就露馅了。
第二、国赔赔偿义务机关告知申请人可提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走程序流程请搞清楚,司法程序中代理人的地位。代理人是要在原告方(申请方)委托授权范围内行事。说白了,道歉的要求是申请人提出,而代理人只是将要求传递上去而已。
第三,说什么律师根本就不是以正常社会法律道德标准来代理案件申请赔偿。不好意思,程序就是这么走。我不知道一些人的道德标准就是不按法律规定走,要知道法律本身,已经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了,这种理论也只有出于无知强词夺理的人才会说出来。申请递上去之后,法院会按照国赔法第四章的规定,和申请人在方式、项目、数额上进行协商。请看好协商这两个字,这可是国家许可赔偿请求人在遵照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讨价还价的权利。随后的程序中,为了达到司法公正,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赔偿义务机关能够许可的都会许可,能多赔的一般都会多赔。只有超出规定,而在协商过程中申请人拒绝撤回的相关内容,决定书中才会不予支持。
第四、国赔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代理手续费也是有规定的。而且这类事先就达成基本合意、走固定程序的流程,代理人钱是赚不到的,名也是赚不到的。相关申请,申请人甚至可以口头申请就行,找律师只是让熟悉程序的法律人士代理,减少自己麻烦而已。申请人甚至可以不找代理,自己也可以办。这种律师其起不到多大作用的事情,只要是有脑子的,都看得出并无什么名利可图。
和连程序怎么走都不知道的打这么多字也是累。请不要复制黏贴新闻内容,字多不代表理多。也请学会用法律说话,不要左顾而言它。最后,也请不要在自己不了解的领域发表不合适的言论,如果不懂,请去先自学一下基本规定。
PLA8341 发表于 2016-2-21 21:57
1,我说走刑事么?
2,法院依据什么错判的?你敢说出来?一审判决依据的是什么,你又知道么?检察院撤诉 ...



第一、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按照后置原则,这种案件是属于错拘错捕错判中的错判,生效判决已经做出,赔偿义务机关就是作出判决的法院,而且法院是必须道歉的。你复制一大串什么“一审的时候,那个法官就说,你这是第一个案例,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办“还点评说法官不错了,道歉是什么事,只能证明你根本不懂相关司法程序和法言法语,一下子就露馅了。
第二、国赔赔偿义务机关告知申请人可提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走程序流程请搞清楚,司法程序中代理人的地位。代理人是要在原告方(申请方)委托授权范围内行事。说白了,道歉的要求是申请人提出,而代理人只是将要求传递上去而已。
第三,说什么律师根本就不是以正常社会法律道德标准来代理案件申请赔偿。不好意思,程序就是这么走。我不知道一些人的道德标准就是不按法律规定走,要知道法律本身,已经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了,这种理论也只有出于无知强词夺理的人才会说出来。申请递上去之后,法院会按照国赔法第四章的规定,和申请人在方式、项目、数额上进行协商。请看好协商这两个字,这可是国家许可赔偿请求人在遵照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讨价还价的权利。随后的程序中,为了达到司法公正,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赔偿义务机关能够许可的都会许可,能多赔的一般都会多赔。只有超出规定,而在协商过程中申请人拒绝撤回的相关内容,决定书中才会不予支持。
第四、国赔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代理手续费也是有规定的。而且这类事先就达成基本合意、走固定程序的流程,代理人钱是赚不到的,名也是赚不到的。相关申请,申请人甚至可以口头申请就行,找律师只是让熟悉程序的法律人士代理,减少自己麻烦而已。申请人甚至可以不找代理,自己也可以办。这种律师其起不到多大作用的事情,只要是有脑子的,都看得出并无什么名利可图。
和连程序怎么走都不知道的打这么多字也是累。请不要复制黏贴新闻内容,字多不代表理多。也请学会用法律说话,不要左顾而言它。最后,也请不要在自己不了解的领域发表不合适的言论,如果不懂,请去先自学一下基本规定。
吸血鬼骑士 发表于 2016-2-21 22:41
第一、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按照后置原则,这种案件是属于错拘错捕错判中的错判,生效判决已经做出 ...
你赢
数字补丁
依法治国就是笑话中的笑话。为啥又是广州背这个黑锅?
1、就算是法定验枪的标准有问题,应该找标准的制定方。广州地方的公检法只是执行方,标准是啥就执行啥,何错之有?为啥要赔钱?
2、判决的时候他的行为是违法,就应该判啊。 案发的时候,判案的时候,枪支检验标准就认定那是真枪,就应该当真枪来判。至于现在是什么标准是现在的事,怎么能推翻之前的判决?法律成儿戏了,朝令夕改? 以前流氓、反革命、投机倒把是犯罪,现在刑法里面没有了,难道以前判过的,处理过的,枪毙过的,都得平反赔钱不成?
3、好了,退一步说,是枪支检测标准有问题,是不是应该倒查标准是怎么出来的,追责相关标准制定人员呢?
能把人膝盖打碎的弹弓反倒管得没这么严
我手指头还能把眼睛戳瞎哪,哈哈…
我手指头还能把眼睛戳瞎哪,哈哈…
现在弹弓的射程和威力都超过仿真枪了好不好。
朕,君临天下 发表于 2016-2-20 23:02
没有什么用,斗胆猜猜即便将来修法仿真枪不入罪,也不会在中国开禁。

多数人不理解仿真枪、多数人希望 ...
我看多数人对玩具枪也没什么反应么,我还没见过有人对气枪大惊小怪的
我看多数人对玩具枪也没什么反应么,我还没见过有人对气枪大惊小怪的

你如果设置投票,仅仅开禁塑料BB枪(有限合法开放、持证、不开放真气枪),你看看投票结果就知道了。

建议你去铁血论坛、飞扬论坛试试看。支持禁仿真枪的起码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