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患儿家长伤医事件剧情反转 院方被疑夸大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2:48:28
苏州患儿家长伤医事件剧情反转 院方被疑夸大真相


2016年01月31日  来源:新华报业网



  1月28日晚,一则关于“苏州儿童医院护士被家长拿刀片划伤颈部”的消息在网络发布并迅速传播开来,引发关注。

  事发后,苏州警方立即介入。但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后,剧情却出现了反转,舆论也不再“一边倒”。

案件回放

  医院:王某伤医外逃

  29日下午,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1月28日我院伤医事件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1月28日晚,王某带7个半月的女儿到苏大附儿院景德路院区就诊输液。约20:30左右,急诊室当班护士侯某准备为患儿打头皮针。因患儿出汗头发潮湿,侯某剃发时未能将头发剃干净。因此,侯某向家属解释后更换刀片,准备再一次操作。此时,王某情绪暴躁,用操作台上的剃刀对侯某造成伤害。侯某颈部被剃刀划伤,非常危险。

  在这份说明中,苏大附儿院同时呼吁一线医务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强烈谴责任何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期待相关部门能依法严肃处理此案,维护受害者和全体医务人员应有的权利和尊严。

  警方:王某已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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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晚上11点12分,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桃花坞派出所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016年1月28日20时54分,我所接儿童医院景德路急诊观察室报警,称护士被家属打伤。民警当即赶到场。经了解,王某与妻子陈某带七个月大的儿子去看病挂水,护士侯某在为婴儿剃发时不顺利,王某为此情绪激动,拿起观察室桌子上的剃须刀朝侯某扔过去,砸到了侯某左侧脖子致其受伤。医院保安将王某拉出医院,民警到达现场时王某已离开医院。警方于30日将王某从外地追回。

  现场无监控

  医院与警方说法有出入

  然而不少网友发现,对比医院与警方的公告,部分措辞存在出入。

  其一,被伤护士侯某如何受伤?

  警方通报中称,王某“拿起观察室桌子上的剃须刀朝侯某扔过去,砸到了侯某左侧脖子致其受伤”。同时警方表示,事发当时,现场并没有监控。

  医院的情况说明中并没有交代如何受伤,但此后却被以讹传讹理解为拿刀“割伤”。

  其二,被伤护士侯某伤情如何?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表述是“侯某颈部被剃刀划伤,非常危险”。而警方的表述是“砸到了侯某左侧脖子致其受伤”,并发布一张被伤护士侯某的颈部照片。单纯这张照片上来看,侯某颈部有两道轻微的伤痕,表面不算严重。有网友“vi-vi-wu”表示,“别喷我,可我真没看到护士的伤口啊。”

  但伤势到底如何,“眼见”并不“为实”,而是要经过检查才能知晓。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暂未出面回应此事。

  剧情反转

  网络舆论两级分化

  诚然,正如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所通报的那样,任何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应被强烈谴责。但比起之前“指责肇事者、同情被伤护士”的“一边倒”舆论,警方发布通告后,网络上也出现了不少不一样的声音。

  新浪微博网友“潮人基多”表示,儿童医院的官方情况说明和苏州公安的案情通报有出入,砸伤与割伤有本质区别。“护士被侵害值得同情,但是刻意夸大事实真相,自我炒作博取同情心,不可取!”

  “不停地把问题放大,这样的放大不只是简单的放大她的委屈,而是给整个中国的医生造成恐怖心理,医患关系只会越来越糟。”新浪微博网友“火星老鼠z”留言说,警方也在积极处理,“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警察最后的公正的结论”。

  苏州警方表示,警方将一如既往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此案。交汇点将继续关注。

  交汇点记者孟旭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1-31/7741501.shtml


苏州患儿家长伤医事件剧情反转 院方被疑夸大真相


2016年01月31日  来源:新华报业网



  1月28日晚,一则关于“苏州儿童医院护士被家长拿刀片划伤颈部”的消息在网络发布并迅速传播开来,引发关注。

  事发后,苏州警方立即介入。但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后,剧情却出现了反转,舆论也不再“一边倒”。

案件回放

  医院:王某伤医外逃

  29日下午,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1月28日我院伤医事件的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称,1月28日晚,王某带7个半月的女儿到苏大附儿院景德路院区就诊输液。约20:30左右,急诊室当班护士侯某准备为患儿打头皮针。因患儿出汗头发潮湿,侯某剃发时未能将头发剃干净。因此,侯某向家属解释后更换刀片,准备再一次操作。此时,王某情绪暴躁,用操作台上的剃刀对侯某造成伤害。侯某颈部被剃刀划伤,非常危险。

  在这份说明中,苏大附儿院同时呼吁一线医务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强烈谴责任何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期待相关部门能依法严肃处理此案,维护受害者和全体医务人员应有的权利和尊严。

  警方:王某已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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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晚上11点12分,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桃花坞派出所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016年1月28日20时54分,我所接儿童医院景德路急诊观察室报警,称护士被家属打伤。民警当即赶到场。经了解,王某与妻子陈某带七个月大的儿子去看病挂水,护士侯某在为婴儿剃发时不顺利,王某为此情绪激动,拿起观察室桌子上的剃须刀朝侯某扔过去,砸到了侯某左侧脖子致其受伤。医院保安将王某拉出医院,民警到达现场时王某已离开医院。警方于30日将王某从外地追回。

  现场无监控

  医院与警方说法有出入

  然而不少网友发现,对比医院与警方的公告,部分措辞存在出入。

  其一,被伤护士侯某如何受伤?

  警方通报中称,王某“拿起观察室桌子上的剃须刀朝侯某扔过去,砸到了侯某左侧脖子致其受伤”。同时警方表示,事发当时,现场并没有监控。

  医院的情况说明中并没有交代如何受伤,但此后却被以讹传讹理解为拿刀“割伤”。

  其二,被伤护士侯某伤情如何?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表述是“侯某颈部被剃刀划伤,非常危险”。而警方的表述是“砸到了侯某左侧脖子致其受伤”,并发布一张被伤护士侯某的颈部照片。单纯这张照片上来看,侯某颈部有两道轻微的伤痕,表面不算严重。有网友“vi-vi-wu”表示,“别喷我,可我真没看到护士的伤口啊。”

  但伤势到底如何,“眼见”并不“为实”,而是要经过检查才能知晓。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暂未出面回应此事。

  剧情反转

  网络舆论两级分化

  诚然,正如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所通报的那样,任何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应被强烈谴责。但比起之前“指责肇事者、同情被伤护士”的“一边倒”舆论,警方发布通告后,网络上也出现了不少不一样的声音。

  新浪微博网友“潮人基多”表示,儿童医院的官方情况说明和苏州公安的案情通报有出入,砸伤与割伤有本质区别。“护士被侵害值得同情,但是刻意夸大事实真相,自我炒作博取同情心,不可取!”

  “不停地把问题放大,这样的放大不只是简单的放大她的委屈,而是给整个中国的医生造成恐怖心理,医患关系只会越来越糟。”新浪微博网友“火星老鼠z”留言说,警方也在积极处理,“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警察最后的公正的结论”。

  苏州警方表示,警方将一如既往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此案。交汇点将继续关注。

  交汇点记者孟旭



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01-31/7741501.shtml


医患矛盾这个梗何时能解
希望不是只有夸大事实才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坚决支持取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