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失踪”真相大白:系11年前交通肇事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8:08:11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题: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桂敏海“失踪”事件调查

  “在外面这么多年,我一直处在惶恐不安当中,经常做噩梦,也经常梦到自己回家乡,看见那些熟悉的亲人……”

  1日13日,在某羁押场所内,桂敏海如是说。

  身为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的桂敏海,近日成为境外舆论关注的焦点--“铜锣湾书店老板失踪”的消息被香港和国外的一些媒体热炒,还有人发起“寻找桂敏海”行动。桂敏海是什么人?他所谓失踪的真相究竟又是什么?

  醉驾肇事 花季少女骤然凋谢

  走进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座居民楼,一处60平方米的小房子内,83岁的沈某和65岁的周某老夫妻就住在这里。房子虽小,却有一间专门留出的卧室,里面摆满了一个年轻女孩生前的照片。几丛素菊,还有儿时的玩具,映衬着照片中曾经灿烂的笑脸。

  “我丈夫从来不敢进来,一进来就想到女儿小时候,从小到大的经过在脑海中出现。我一天到晚都在房间里陪伴女儿……11年了,我们的心是什么样的痛?”谈到女儿,周某难掩悲恸。她说,房间是按照女儿生前喜好来布置的,每逢过年,她还会把给女儿买的新衣挂在床头,仿佛女儿从未离去。

  11年前的一场车祸,夺去了老两口唯一爱女的生命。而车祸肇事者正是桂敏海。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宁波,1996年取得瑞典国籍。2003年12月8日,在宁波经商的桂敏海组了一个饭局,席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饭局结束时,桂敏海做了一个让他后悔至今的决定,就是自己开车送朋友回家。

  当晚21时17分,桂敏海驾车从宁波市江东区驶往镇海区途中,经过宁波某大学时,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在校女大学生撞倒致其死亡。

  “我视力不好,只听见‘砰’的一声,就出了这个车祸。”桂敏海痛苦回忆。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经检测,事发时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桂敏海负事故全部责任。

  被撞身亡的女大学生沈某正值二十出头的青春年华,其家庭更是不易:父亲年过半百才有了这个宝贝女儿,一直视为掌上明珠,眼见孩子长大成人,期盼着她成家立业,岂料美好希望无情破灭,变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断肠之痛。

  “这个家一下子塌了。”周某说,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她夫妻二人双双病倒,特别是当时年过七旬的丈夫,从此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出现精神恍惚、抑郁,甚至一度要自杀。

  害怕坐牢 缓刑期间偷渡潜逃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对于上述判决,受害者家属提出异议,强烈要求给予桂敏海严厉惩处。

  因为自己一次醉驾,让一个幸福家庭瞬间支离破碎,这令桂敏海痛悔不已。但是,他更担心自己真的因此入狱服刑。于是,在法院判决后不久、民事赔偿还未全部执行完的时候,桂敏海做出了另一个错误选择。

  “我就开始害怕了,害怕坐牢。而且出了这么一档事,我在国内实在没法发展下去了,所以我想我还是走吧。”桂敏海说。

  2004年11月,还处于缓刑期间、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设计的计划,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以出境旅游的名义偷越国边境,辗转多国,一直潜逃在外。

  针对桂敏海畏罪潜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销对罪犯桂敏海宣告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公安机关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桂敏海的出逃也让受害者一家再遭打击。多年来,两位老人把生活的重心几乎全部放在这起案件上,心中的执念就是希望已被判刑的桂敏海归案,以慰女儿在天之灵。

  潜逃11年 生离死别之痛让他决心自首

  潜逃的日子并不好过。期间,桂敏海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但与日俱增的财富却难以掩盖与日俱增的负罪感和愧疚感。提起逃亡生涯,他用得最多的词就是“惶恐”和“内疚”。

  “出国以后,我本来以为心理压力能够缓解,但事实上反而是加重了。”桂敏海说,“一方面,我逃避责任,对于受害者家属是心理上进一步的打击;另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仅没有接受原来的处罚,又进一步触犯了中国法律,是罪上加罪。”

  因为负案在逃,桂敏海不敢回家乡,无法在父母身边尽孝。“没有国,没有家,没有故乡……古人说,我心安处是故乡。心不安,哪里都不是故乡。”他说,“我的内心是很痛苦的,我经常用物质享受去排解这种痛苦,实际上是排解不了的。我长期受到心理折磨,整日做噩梦,引发高血压、心脏病,痛苦不堪……”

  桂敏海说,这些年虽然逃到境外,但心里始终感觉漂泊无根。特别是得知父亲病重,身为家中唯一的儿子,无法在老人身边照料,自己不止一次地想回国自首,却始终无法鼓起勇气走出这一步。

  就在他午夜惊梦,纠结于是否该自首的时候,2015年6月,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只能寄情纸笔,在《祭父亲》的长文中倾诉哀伤:“我宁愿死了以后埋在父母坟的下面,死的时候能够陪陪他们。我不知道死的时候葬在什么地方,那是很可悲的。”

  桂敏海说,这一刻,他才开始真正反省自己,也切身体会到,11年前,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漠视,给另一个家庭带来的生离死别,是多么痛彻心扉。这促使他下定决心、回国自首。

  “父亲去世我不能奔丧这件事情,对我是很大的触动。我的母亲也80多岁了,已经是风烛残年,我百般思念、日夜煎熬,心里总是有一种很强烈的愧疚不安。我会经常突然感到非常压抑,非常难受。所以我一直在考虑回国自首这条路,想把我这件事情解决了,能够在母亲的有生之年再见她一面。”说到此处,桂敏海泪流满面、深深埋下了头。“之前一直没有勇气迈出这一步,我想现在是迈出这一步的时候了。”

  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郑重声明:“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以来,桂敏海写下多份悔过书。他说,在下决心回国投案自首的那一刻,自己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我要承担我自己的法律责任,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得知受害者家庭的凄凉境遇后,桂敏海更加愧疚难当,希望向他们转达自己的深深歉意。“我要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最诚挚的道歉,对不起!我知道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和痛苦是没法弥补的。我会尽有生之年来赎罪,哪怕只能给他们带来一丝一毫的安慰。”

  得知自己回国自首被境外炒作为“失踪”事件后,桂敏海郑重声明:“我回国投案自首是我个人自愿的选择,和任何人无关。这是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不希望任何个人和机构介入或者干预我回国的事情,甚至进行恶意炒作。”

  桂敏海还表示,“我虽然有瑞典国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还是一个中国人,我的根还是在中国。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够尊重我个人的选择,尊重我的权利和隐私,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经侦查,桂敏海还涉嫌其他犯罪。相关涉案人员正在配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1-17/doc-ifxnqrkc6550878.shtml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题: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桂敏海“失踪”事件调查

  “在外面这么多年,我一直处在惶恐不安当中,经常做噩梦,也经常梦到自己回家乡,看见那些熟悉的亲人……”

  1日13日,在某羁押场所内,桂敏海如是说。

  身为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的桂敏海,近日成为境外舆论关注的焦点--“铜锣湾书店老板失踪”的消息被香港和国外的一些媒体热炒,还有人发起“寻找桂敏海”行动。桂敏海是什么人?他所谓失踪的真相究竟又是什么?

  醉驾肇事 花季少女骤然凋谢

  走进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座居民楼,一处60平方米的小房子内,83岁的沈某和65岁的周某老夫妻就住在这里。房子虽小,却有一间专门留出的卧室,里面摆满了一个年轻女孩生前的照片。几丛素菊,还有儿时的玩具,映衬着照片中曾经灿烂的笑脸。

  “我丈夫从来不敢进来,一进来就想到女儿小时候,从小到大的经过在脑海中出现。我一天到晚都在房间里陪伴女儿……11年了,我们的心是什么样的痛?”谈到女儿,周某难掩悲恸。她说,房间是按照女儿生前喜好来布置的,每逢过年,她还会把给女儿买的新衣挂在床头,仿佛女儿从未离去。

  11年前的一场车祸,夺去了老两口唯一爱女的生命。而车祸肇事者正是桂敏海。

  桂敏海,1964年5月出生,原籍浙江宁波,1996年取得瑞典国籍。2003年12月8日,在宁波经商的桂敏海组了一个饭局,席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饭局结束时,桂敏海做了一个让他后悔至今的决定,就是自己开车送朋友回家。

  当晚21时17分,桂敏海驾车从宁波市江东区驶往镇海区途中,经过宁波某大学时,将一名横过马路的在校女大学生撞倒致其死亡。

  “我视力不好,只听见‘砰’的一声,就出了这个车祸。”桂敏海痛苦回忆。

  相关法律文书显示,经检测,事发时桂敏海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mg/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桂敏海负事故全部责任。

  被撞身亡的女大学生沈某正值二十出头的青春年华,其家庭更是不易:父亲年过半百才有了这个宝贝女儿,一直视为掌上明珠,眼见孩子长大成人,期盼着她成家立业,岂料美好希望无情破灭,变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断肠之痛。

  “这个家一下子塌了。”周某说,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她夫妻二人双双病倒,特别是当时年过七旬的丈夫,从此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出现精神恍惚、抑郁,甚至一度要自杀。

  害怕坐牢 缓刑期间偷渡潜逃

  2004年8月,桂敏海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对于上述判决,受害者家属提出异议,强烈要求给予桂敏海严厉惩处。

  因为自己一次醉驾,让一个幸福家庭瞬间支离破碎,这令桂敏海痛悔不已。但是,他更担心自己真的因此入狱服刑。于是,在法院判决后不久、民事赔偿还未全部执行完的时候,桂敏海做出了另一个错误选择。

  “我就开始害怕了,害怕坐牢。而且出了这么一档事,我在国内实在没法发展下去了,所以我想我还是走吧。”桂敏海说。

  2004年11月,还处于缓刑期间、依法不能出境的桂敏海,按照精心设计的计划,冒用他人的身份证,以出境旅游的名义偷越国边境,辗转多国,一直潜逃在外。

  针对桂敏海畏罪潜逃,2006年8月,法院裁定撤销对罪犯桂敏海宣告缓刑两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两年。公安机关对其展开网上追逃。

  桂敏海的出逃也让受害者一家再遭打击。多年来,两位老人把生活的重心几乎全部放在这起案件上,心中的执念就是希望已被判刑的桂敏海归案,以慰女儿在天之灵。

  潜逃11年 生离死别之痛让他决心自首

  潜逃的日子并不好过。期间,桂敏海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但与日俱增的财富却难以掩盖与日俱增的负罪感和愧疚感。提起逃亡生涯,他用得最多的词就是“惶恐”和“内疚”。

  “出国以后,我本来以为心理压力能够缓解,但事实上反而是加重了。”桂敏海说,“一方面,我逃避责任,对于受害者家属是心理上进一步的打击;另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仅没有接受原来的处罚,又进一步触犯了中国法律,是罪上加罪。”

  因为负案在逃,桂敏海不敢回家乡,无法在父母身边尽孝。“没有国,没有家,没有故乡……古人说,我心安处是故乡。心不安,哪里都不是故乡。”他说,“我的内心是很痛苦的,我经常用物质享受去排解这种痛苦,实际上是排解不了的。我长期受到心理折磨,整日做噩梦,引发高血压、心脏病,痛苦不堪……”

  桂敏海说,这些年虽然逃到境外,但心里始终感觉漂泊无根。特别是得知父亲病重,身为家中唯一的儿子,无法在老人身边照料,自己不止一次地想回国自首,却始终无法鼓起勇气走出这一步。

  就在他午夜惊梦,纠结于是否该自首的时候,2015年6月,家中传来父亲去世的消息。桂敏海失去了见父亲最后一面的机会,只能寄情纸笔,在《祭父亲》的长文中倾诉哀伤:“我宁愿死了以后埋在父母坟的下面,死的时候能够陪陪他们。我不知道死的时候葬在什么地方,那是很可悲的。”

  桂敏海说,这一刻,他才开始真正反省自己,也切身体会到,11年前,因为自己对法律的漠视,给另一个家庭带来的生离死别,是多么痛彻心扉。这促使他下定决心、回国自首。

  “父亲去世我不能奔丧这件事情,对我是很大的触动。我的母亲也80多岁了,已经是风烛残年,我百般思念、日夜煎熬,心里总是有一种很强烈的愧疚不安。我会经常突然感到非常压抑,非常难受。所以我一直在考虑回国自首这条路,想把我这件事情解决了,能够在母亲的有生之年再见她一面。”说到此处,桂敏海泪流满面、深深埋下了头。“之前一直没有勇气迈出这一步,我想现在是迈出这一步的时候了。”

  2015年10月,桂敏海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郑重声明:“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以来,桂敏海写下多份悔过书。他说,在下决心回国投案自首的那一刻,自己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我要承担我自己的法律责任,我也愿意接受任何处罚。”

  得知受害者家庭的凄凉境遇后,桂敏海更加愧疚难当,希望向他们转达自己的深深歉意。“我要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最诚挚的道歉,对不起!我知道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和痛苦是没法弥补的。我会尽有生之年来赎罪,哪怕只能给他们带来一丝一毫的安慰。”

  得知自己回国自首被境外炒作为“失踪”事件后,桂敏海郑重声明:“我回国投案自首是我个人自愿的选择,和任何人无关。这是我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不希望任何个人和机构介入或者干预我回国的事情,甚至进行恶意炒作。”

  桂敏海还表示,“我虽然有瑞典国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还是一个中国人,我的根还是在中国。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够尊重我个人的选择,尊重我的权利和隐私,让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经侦查,桂敏海还涉嫌其他犯罪。相关涉案人员正在配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1-17/doc-ifxnqrkc6550878.shtml
醉驾撞死人,缓刑2年,没有赔偿,拜托讲故事也要自圆其说。
醉驾撞死人,缓刑2年,没有赔偿,拜托讲故事也要自圆其说。
“……民事赔偿还未全部执行完”
醉驾肇事,判2缓2,服就一个字
ssnhssnh 发表于 2016-1-17 20:48
“……民事赔偿还未全部执行完”
嗯,数额没有,就等大家评论或后填上去。
2015年 四名大陆警察在曼谷警察的陪同下乔装打扮成游客来到桂民海家中接受了他的自首
经侦查,桂敏海还涉嫌其他犯罪。相关涉案人员正在配合调查。
2015年 四名大陆警察在曼谷警察的陪同下乔装打扮成游客来到桂民海家中接受了他的自首
信息量不小
2015年 四名大陆警察在曼谷警察的陪同下乔装打扮成游客来到桂民海家中接受了他的自首
哈哈,真的很好玩


李波呢?在大陆也撞死人了?
应该说,写书的那个人是个无赖级人物,本来有一百种解决的方法,偏偏强力部门选择最蠢的一种方法,蠢的都让人无法吐槽@

李波呢?在大陆也撞死人了?
应该说,写书的那个人是个无赖级人物,本来有一百种解决的方法,偏偏强力部门选择最蠢的一种方法,蠢的都让人无法吐槽@
李波呢?在大陆也撞死人了?
应该说,写书的那个人是个无赖级人物,本来有一百种解决的方法,偏偏强力部门 ...
说香港不跟大陆一条心,这种事一出人家能跟你一条心吗?还有国台办,被一个黄安玩弄于股掌,简直就是帮蔡大妈拉选票啊,真是愚蠢到了极点
抓了就抓了,怎么着。就是偷渡回大陆买春被抓。
搞这些东西多此一举。
民月几时还?又绿江南案。
其他人可能不清楚桂失踪原因,怕被绑架,自己躲起来了。
看后续发展


我就想问一句,大家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作不知道?

我就想问一句,大家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作不知道?
这新闻真有点喜感。
这个新闻有点...
建国几十年,第一次发生这种事吧,不知道到底是大老板的意思,还是底下人为了邀功做的
这新闻真有点喜感。
羽彧由 发表于 2016-1-17 21:26
这个新闻有点...
  这就叫“隔壁阿二不曾偷”。
这个瑞典人受良心煎熬,偷渡回大陆自首的情节还是太离奇了点儿~~
从不泡妞 发表于 2016-1-17 20:52
2015年 四名大陆警察在曼谷警察的陪同下乔装打扮成游客来到桂民海家中接受了他的自首
猎狐行动的模式?
这就叫“隔壁阿二不曾偷”。
有时候真是想不明白,新华社发这篇报道的目的是什么?对外?香港人信吗?对内?了解情况的大概都有自己的判断吧,不了解情况的会因为这篇报道反而产生兴趣一探究竟,有点类似于当年的陈瞎子。
有时候,我个人觉得,官煤的某些报道,不是为了搞宣传,而是为了糊弄领导
dizangli1 发表于 2016-1-17 21:53
有时候真是想不明白,新华社发这篇报道的目的是什么?对外?香港人信吗?对内?了解情况的大概都有自己的 ...
  掩耳盗铃
猎狐行动的模式?
猎狐是劝说归国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16-1-17 21:12
李波呢?在大陆也撞死人了?
应该说,写书的那个人是个无赖级人物,本来有一百种解决的方法,偏偏强力部门 ...


应该说,偏偏强力部门选择最蠢的第一百零一种方法。而后新华社还发这么一个东西,此地无银啊。
revolutionzz 发表于 2016-1-17 21:12
李波呢?在大陆也撞死人了?
应该说,写书的那个人是个无赖级人物,本来有一百种解决的方法,偏偏强力部门 ...


应该说,偏偏强力部门选择最蠢的第一百零一种方法。而后新华社还发这么一个东西,此地无银啊。
发这篇文章给全国人民怎么看啊,就因为是外国人,酒驾撞死一个人,没有民事赔偿和受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况下,居然判二缓二,对外太奴才了吧?

熬锅肉 发表于 2016-1-17 21:18
抓了就抓了,怎么着。就是偷渡回大陆买春被抓。
搞这些东西多此一举。


不多说了。
熬锅肉 发表于 2016-1-17 21:18
抓了就抓了,怎么着。就是偷渡回大陆买春被抓。
搞这些东西多此一举。


不多说了。
dizangli1 发表于 2016-1-17 21:53
有时候真是想不明白,新华社发这篇报道的目的是什么?对外?香港人信吗?对内?了解情况的大概都有自己的 ...
难怪人人都说

天下无人不通共 唯有中宣领美分
这么孝顺为啥不能把父母接到香港?父母可没罪随便出国
当年的新闻,也看看。
熊胆 发表于 2016-1-17 23:13
这么孝顺为啥不能把父母接到香港?父母可没罪随便出国
他是用假身份出国的,不可能把父母接除去的。
尼康小猫 发表于 2016-1-17 22:55
发这篇文章给全国人民怎么看啊,就因为是外国人,酒驾撞死一个人,没有民事赔偿和受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况下, ...

请看清新闻内容,是判刑后,用假名出国潜逃的,然后再获得外国国籍。
李波呢?在大陆也撞死人了?
应该说,写书的那个人是个无赖级人物,本来有一百种解决的方法,偏偏强力部门 ...
这个无赖是深青社人员

老大的事情也不是多大个事情大家可以理解
这故事讲的。。。。三百两银子呢?
一点震慑力也没有,潜逃就应该罪加一等,判个十年再说。难道因为现在是洋大人身份就怂了?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6-1-17 21:57
掩耳盗铃
掩耳盗铃声大作
这儿的人立场很坚定:不管你做了什么事,只要反共,那就是好人,警察抓你就是政治迫害
dizangli1 发表于 2016-1-17 21:18
说香港不跟大陆一条心,这种事一出人家能跟你一条心吗?还有国台办,被一个黄安玩弄于股掌,简直就是帮蔡 ...
NC儿童欢乐多! 也不看看现在WW的舆情?就一个黄安,爱国贼?
zkf81 发表于 2016-1-17 21:43
这个瑞典人受良心煎熬,偷渡回大陆自首的情节还是太离奇了点儿~~
是的,这个时间点,翻四年前的账,只能说呵呵!

反正,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不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