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那个自杀的小女孩事件开了一个坏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4:45:31
现在已经变成群体性事件,据报道上千围观人员与警方发生严重冲突

如果这事不坚决追究打砸暴徒及无理取闹死者家长刑责,坚决力挺超市,还是老办法又来玩和稀泥那套,让超市赔偿,今后真正的受害者估计是更多本来可以教育挽救的下一代!

——个人估计从此以后,全国各地超市抓住小偷小摸的学生,不再会通知家长,而是“依法办事”,直接送派出所和学校!!!送派出所和通知学校,这种处置对孩子来说,绝对比通知家长来私下教育解决糟糕得多得多!!!!很可能这个孩子从此在学校抬不起头,被学校和周围其他孩子贴上“坏孩子”、“小偷”等等标签,非常非常容易造成破罐破摔心理,对孩子今后人生的影响根本不是一个层次!!!!

——可叹的是,那些本来是偶尔小偷小摸,完全可以在家长这个层面予以教育改正的孩子,从此不再有这条出路

呜呼~~~哀哉~~~现在已经变成群体性事件,据报道上千围观人员与警方发生严重冲突

如果这事不坚决追究打砸暴徒及无理取闹死者家长刑责,坚决力挺超市,还是老办法又来玩和稀泥那套,让超市赔偿,今后真正的受害者估计是更多本来可以教育挽救的下一代!

——个人估计从此以后,全国各地超市抓住小偷小摸的学生,不再会通知家长,而是“依法办事”,直接送派出所和学校!!!送派出所和通知学校,这种处置对孩子来说,绝对比通知家长来私下教育解决糟糕得多得多!!!!很可能这个孩子从此在学校抬不起头,被学校和周围其他孩子贴上“坏孩子”、“小偷”等等标签,非常非常容易造成破罐破摔心理,对孩子今后人生的影响根本不是一个层次!!!!

——可叹的是,那些本来是偶尔小偷小摸,完全可以在家长这个层面予以教育改正的孩子,从此不再有这条出路

呜呼~~~哀哉~~~
国外都是这么做的。至少表面工作都是这么做的。直接扭送派出所。至于派出所是教育还是进一步惩罚,那是派出所的事情。甚至受害人跳楼了也罢,自杀了也罢也不是自己的问题了。
同情小孩,同情弱者,同情老人,同情穷人,中国法不能行就是被这些不分是非的狗屁搞得。
没看懂楼主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
同情小孩,同情弱者,同情老人,同情穷人,中国法不能行就是被这些不分是非的狗屁同情搞得。
隔壁的帖子说超市赔钱,老板被控制了。
风气不正。国内是会闹的孩子就有奶吃。

医闹不知道大家见过没,很讨厌,老父在3楼ICU,下面住院大楼大厅一伙子医闹在那放火炮,拉了一卡车来不停放。烧纸钱的烟就往大厅排队的家属或者患者身上灌。一上午没人管,下午医院赔钱了事。年轻10岁的话我会血冲脑门,不管干不干的过先上去把某人抓住往死里打的。现在上有老下有小,俺只能忍了。

医院也只有忍了,赔钱,送来的小孩听说是手足口病在家发烧一星期了才往医院送,喊转院也说没钱,入院第二天就去世了。

为什么说是医闹,因为这伙放火炮的根本不是家属,前几天另外一病人死了也是这伙人在披麻戴孝堵住院大楼下面放火炮烧纸,拉火炮的车都没换。

着社会要"和谐",所以可以不讲道理闹!
隔壁的帖子说超市赔钱,老板被控制了。
好的很啊,以后想干什么违法的事不用考虑会受到什么法律制裁了,只要查查族谱和手机通讯录看看能喊多少人来就行了,喊的人足够多的话不仅不用负法律责任弄不好还有额外的好处呢。
风气不正。国内是会闹的孩子就有奶吃。

医闹不知道大家见过没,很讨厌,老父在3楼ICU,下面住院大楼大厅 ...
习大大再继续玩“胡和谐”那一套的话,弄不好把GCD统治的基础都“和谐”没了。
超市的保安逮住小偷一般先来一顿打,老版一般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有的老板还专门找当地的混混来当保安,这孩子死了不一定只是因为心理脆弱这一个原因
凭什么送学校,如果真按法办事,报警就行了。
当众罚站甚至游街,都是违法行为。
倾城之战 发表于 2016-1-1 17:10
习大大再继续玩“胡和谐”那一套的话,弄不好把GCD统治的基础都“和谐”没了。
体制内的朋友抱怨过:都“和谐”的话,要警察做什么?有法不依求和谐,执法不力也是为了“和谐”,弄得基层警察像孙子一样,和稀泥,最后还要被群众骂。

道上的朋友也不满这种无原则没界限的玩法,什么白道黑道总得有个“道”来执行或者规避吧?
iamshuke 发表于 2016-1-1 20:13
凭什么送学校,如果真按法办事,报警就行了。
当众罚站甚至游街,都是违法行为。
报警的结果就是通知学校和家长来领人,和这个超市相比,还多了学校这一层,懂?
楼主跳个楼给我们瞅瞅?
报警的结果就是通知学校和家长来领人,和这个超市相比,还多了学校这一层,懂?
且不说警察通知学校是不是必须的,没什么相比不相比的,动用私刑就是违法。想公就报警,想私就通知家长。示众是怎么回事?!给未成年人扣个小偷的名头示众,对吗?
以后超市遇到这种事,要么放过要么就报警。
如果遇上个未成年人大喊大叫“我没成年你能把我咋的”,还会动刀子的,不知道网上主调会是啥。记住哦,就是未满14岁
然后小孩从派出所出来又去跳楼,这回到派出所被砸了。
iamshuke 发表于 2016-1-1 22:21
且不说警察通知学校是不是必须的,没什么相比不相比的,动用私刑就是违法。想公就报警,想私就通知家长。 ...
好奇问下:超市啥时候对此女孩“动用私刑”和“示众”的??????

连此女孩父母事后散发的奇葩鸡汤文中,都只是用“扣押”来煽情,咋到你嘴里瞬间就变成“动用私刑”和“示众”啦????

——顺便教育下你,此女孩不是被“扣上”个小偷的名头,而是实实在在确实是小偷小摸!!!!
qzs_wyf 发表于 2016-1-1 22:57
以后超市遇到这种事,要么放过要么就报警。
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报警处理对未成年人心理伤害更大!
要是都依法办事,信不信至少医生安全多了
iamshuke 发表于 2016-01-01 20:13
凭什么送学校,如果真按法办事,报警就行了。当众罚站甚至游街,...

13时31分离开时被超市营业员发现,让其打电话叫家长前来处理。14时15分其母亲张某某到场,与超市工作人员进行交涉处理,期间张某某对赵某进行了责打,赵某于14时33分自行离开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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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百度到的新闻,里面很明确,打骂的是女孩的母亲。44分钟的时间,是在等待女孩母亲到来,顶多算扣留。哪来的“当众罚站游街?
我觉得超市这么处理,是为女孩作想,如果警察来处理,后果更严重。
女孩自杀,其母亲有最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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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ZF鸵鸟当惯了
有问题不讲理不讲法
玻璃心想太多,派出所就得把事情往大了闹?当警力没事闲的
NONONO,半大孩子的圈子里,进过局子是很潮很酷的事情,拿来吹逼可以吹半年。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头闹事,煽风点火的更应该严惩,都是些社会底层的垃圾杂碎,压根就没好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头闹事,煽风点火的更应该严惩,都是些社会底层的垃圾杂碎,压根就没好人。
x998877661 发表于 2016-1-2 00:54
玻璃心想太多,派出所就得把事情往大了闹?当警力没事闲的
你觉得送派出所会咋处理?派出所要不要通知家长?要不要通知学校?

比起现在超市仅仅通知家长处理来说,事情是大了还是小了?
你觉得送派出所会咋处理?派出所要不要通知家长?要不要通知学校?

比起现在超市仅仅通知家长处理来说 ...
未成年人派出所无解,只能通知监护人。监护人不到,连问话的资格都没有。
13岁女孩,治安案且本地人,有合法监护人…交派出所,还不是通知家长或老师带回;外地、没合法监护人,交民政救助站,强制。
在我看来,超市有无法律上责任只在于有无公然侮辱、体罚小孩或者借此勒索财物。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6-1-3 16:51
在我看来,超市有无法律上责任只在于有无公然侮辱、体罚小孩或者借此勒索财物。
这个社会只要会闹就有奶吃
这个社会只要会闹就有奶吃
旁边煽阴风点鬼火的是最挨求的。
旁边煽阴风点鬼火的是最挨求的。
现在到处都是这样的人,还有职业的呢。
玻璃心想太多,派出所就得把事情往大了闹?当警力没事闲的
派出所就是通知家长或者老师。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6-1-3 16:51
在我看来,超市有无法律上责任只在于有无公然侮辱、体罚小孩或者借此勒索财物。
然并卵啊,事情搞大了,怎么处理,基本上也就不是公检法说了算了···
按闹分配
旁边煽阴风点鬼火的是最挨求的。
md,别提了。就那几个其他都是看热闹,真以为法不责众。小道消息是已经处理了。
woyingzhi 发表于 2016-1-3 20:01
md,别提了。就那几个其他都是看热闹,真以为法不责众。小道消息是已经处理了。
不能让法不责众成为司法实践中的规则了,人多违法还必须人人都要追究。
这就是国情,法不责众,死者为大。
为了平息事件,只有牺牲超市了。
看视频录像,绝对是煽动闹事。
该处理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