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图】深圳渣土山滑坡为人祸 环评报告曾警示滑坡风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1:17:21

光明新区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截图

事故现场图
  今天(12月20日)上午11点40左右,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集团后侧发生一起山体滑坡事故,导致工业园区多幢厂房侧塌,多人被困。截至发稿时,失联人数为27人,包括21名男性、6名女性。

  光明新区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原因初步断定是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场违规作业,受纳泥浆漫溢,冲出山体,冲进靠近山体的恒泰裕工业园。

  搜狐新闻通过检索发现,此余泥渣土受纳场系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光明新区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曾于今年1月12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此份报告由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报告中提到,“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凤凰社区红坳村长凤路与沿河路的东南面,”“东侧、南侧、西侧现状林地,西北侧 208米为柳溪工业园,北侧 90米为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北侧 650米隔混凝土公司为红坳村。”

  根据设计,项目计划填埋库容约 800 万立方米(现已堆填 100 万立方米),其中用作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库容约 600 万立方米,服务年限约 11 年;用作纯土周转场的库容约200 万立方米,预计服务年限约 10 年,处理工艺采用直接填埋方式。

  报告中同时介绍了项目开发的原因,“随着光明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进程化的加快,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增多,必然产生大量的余泥渣土,光明新区每年产生余泥渣土约 100 万立方米,如此数量巨大的余泥渣土,需要解决其的出路问题,因而急需建设新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因此,规划选址建设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十分紧迫。”

  按照计划,该项目受纳场应于2015年10月完工。

  在提到选址地的环境问题时,报告中着重提到,“项目选址原为红坳石场,由于石场开采,造成山体植被严重破坏,弃土任意堆放,开采区形成大面积土壤裸露,造成水土流失严重。”

  而根据报告中的分析,潜在的水土流失危害可能会导致崩塌、滑坡危害,“危及山体和边坡的安全。”

  在“环境风险分析”部分,报告特别提醒,“挡土坝发生溃坝风险主要是可能对北侧柳溪工业园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建议了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

  “立即疏散来往车辆和人员。当处于溃坝危险区时,应迅速向溃坝方向两侧跑离,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等;派人昼夜巡视,封闭经危险区的路口,禁止闲人进入危险区,制定警报信号,在溃坝开始前及时发出警报信号。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滑坡发生后,派人到滑坡后缘调查,分析、确认不会继续滑坡后,解除警报;有关政府部门应立即组织有政府、单位(村、乡、镇)、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的抢险活动;建立观测站(网)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掌握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并作出决断。”

  经过最终分析,报告总结,“该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有助于将光明新区余泥渣土进行有效地削减和处置,对城市环境将有明显的改善作用”,“本项目选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要求。”

  2015年2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对此报告作出了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单位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凤凰社区红坳村长凤路与沿河路的东南面报建光明新区光明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项目的申请。”

  与此同时,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要求,“该项目必须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建设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逐项落实。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扬尘处理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然而,灾难没能避免。2015年12月20日上午那惊人的一幕,终究还是发生了。http://www.itcn.cc/news/addenec620151220c6n431983959.html
光明新区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截图

事故现场图
  今天(12月20日)上午11点40左右,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集团后侧发生一起山体滑坡事故,导致工业园区多幢厂房侧塌,多人被困。截至发稿时,失联人数为27人,包括21名男性、6名女性。

  光明新区安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原因初步断定是临时余泥渣土受纳场违规作业,受纳泥浆漫溢,冲出山体,冲进靠近山体的恒泰裕工业园。

  搜狐新闻通过检索发现,此余泥渣土受纳场系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光明新区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项目,曾于今年1月12日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此份报告由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

  报告中提到,“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凤凰社区红坳村长凤路与沿河路的东南面,”“东侧、南侧、西侧现状林地,西北侧 208米为柳溪工业园,北侧 90米为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北侧 650米隔混凝土公司为红坳村。”

  根据设计,项目计划填埋库容约 800 万立方米(现已堆填 100 万立方米),其中用作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库容约 600 万立方米,服务年限约 11 年;用作纯土周转场的库容约200 万立方米,预计服务年限约 10 年,处理工艺采用直接填埋方式。

  报告中同时介绍了项目开发的原因,“随着光明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进程化的加快,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增多,必然产生大量的余泥渣土,光明新区每年产生余泥渣土约 100 万立方米,如此数量巨大的余泥渣土,需要解决其的出路问题,因而急需建设新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因此,规划选址建设光明红坳余泥渣土受纳场十分紧迫。”

  按照计划,该项目受纳场应于2015年10月完工。

  在提到选址地的环境问题时,报告中着重提到,“项目选址原为红坳石场,由于石场开采,造成山体植被严重破坏,弃土任意堆放,开采区形成大面积土壤裸露,造成水土流失严重。”

  而根据报告中的分析,潜在的水土流失危害可能会导致崩塌、滑坡危害,“危及山体和边坡的安全。”

  在“环境风险分析”部分,报告特别提醒,“挡土坝发生溃坝风险主要是可能对北侧柳溪工业园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并建议了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

  “立即疏散来往车辆和人员。当处于溃坝危险区时,应迅速向溃坝方向两侧跑离,组织危险区群众迅速撤离等;派人昼夜巡视,封闭经危险区的路口,禁止闲人进入危险区,制定警报信号,在溃坝开始前及时发出警报信号。酌情限制车辆和行人通行;滑坡发生后,派人到滑坡后缘调查,分析、确认不会继续滑坡后,解除警报;有关政府部门应立即组织有政府、单位(村、乡、镇)、专家及当地群众参加的抢险活动;建立观测站(网)进行长期动态监测,掌握灾情的变化发展趋势,并作出决断。”

  经过最终分析,报告总结,“该项目是一项环保工程”,“有助于将光明新区余泥渣土进行有效地削减和处置,对城市环境将有明显的改善作用”,“本项目选址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要求。”

  2015年2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对此报告作出了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单位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凤凰社区红坳村长凤路与沿河路的东南面报建光明新区光明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项目的申请。”

  与此同时,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要求,“该项目必须按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建设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逐项落实。建设施工中须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扬尘处理措施,防止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然而,灾难没能避免。2015年12月20日上午那惊人的一幕,终究还是发生了。http://www.itcn.cc/news/addenec620151220c6n431983959.html
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踩踏事故;2015年6月1日,“东方之星”客船长江翻沉;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大爆炸;2015年12月20日,深圳山体滑坡。这一年,难忘,遗忘。
在中国任何报告都是无用的,只要有足够关系和金钱。
感觉中国人命就是贱啊,随便死伤接近百人,找几个替罪羊,后面都没下文了
blackhawk0000 发表于 2015-12-22 09:10
感觉中国人命就是贱啊,随便死伤接近百人,找几个替罪羊,后面都没下文了
该市第一把手没有露面,露面的人脸上没有任何愧与耻
事后赔偿与后续感觉太薄弱,人祸的责任成本太低了
唉                          
现在没有钱与权解决不了的问题。
唉,里面都是打工妹打工仔,命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