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冲卡拒捡民警开枪致其脑死亡 检察机关介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22:43:52

韦先生提供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患沟通知情同意书》。 记者 周伟武摄
  男子冲卡拒捡被民警误击身亡?

  事发南宁,公安督察部门及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男子骑车路过南宁市东葛茅桥路口时,被在此执行公务的民警开枪误伤致脑死亡。11月27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发布通报称,“民警在辖区设卡武装查缉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对一名拒绝检查、强行冲闯的男子使用枪支示警过程中,致其中弹受伤”。

http://d7.sina.com.cn/pfpghc2/20 ... 985643461d085af.jpg
  警方通报称,11月10日晚9时30分许,长岗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东葛路延长线设卡查缉。一男子驾电动车经过时,拒绝服从民警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 的指令,连续冲闯武装查缉警示牌及多名执勤民警,致一名民警手指骨折、肌腱断裂。执勤民警使用枪支示警过程中,该男子中弹后受伤倒地,民警立即将该男子送 往最近医院救治。经查,受伤男子为蓝某,33岁,河池人。目前,公安机关仍在积极协调医院全力救治,并与伤者家属协商处理相关事宜。上级公安督察部门及检 察机关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南国早报记者获悉,蓝某于11月28日凌晨4时许被宣布死亡。

  蓝某的好友韦先生说:“警方执法时,应该带有执法记录仪,如果能看到这些资料,我们就信服了。”韦说,事情发生后,他和蓝的亲属一直为此事的真相奔波。亲友希望能看到相关监控视频资料,但一直未能如愿。

  韦先生说,子弹是从蓝某身后射入的,他倒地后,先被送入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11日中午,蓝某被转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继续抢救。蓝某生前居住在南宁茅桥一带,在一家商贸公司上班,负责开车送货,目前有一个10岁的女儿。

  韦先生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患沟通知情同意书》显示,经诊断,蓝某“胸部枪伤”,伤势表现为:双肺挫伤,纵隔气肿,气管破裂,胸3、4、5椎骨粉碎性骨折。(南国早报 记者周伟武)来源:南国早报

编辑:SN155
http://news.sina.com.cn/s/2015-11-29/doc-ifxmcnkr7664206.shtml
韦先生提供的《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患沟通知情同意书》。 记者 周伟武摄
  男子冲卡拒捡被民警误击身亡?

  事发南宁,公安督察部门及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一男子骑车路过南宁市东葛茅桥路口时,被在此执行公务的民警开枪误伤致脑死亡。11月27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发布通报称,“民警在辖区设卡武装查缉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对一名拒绝检查、强行冲闯的男子使用枪支示警过程中,致其中弹受伤”。

http://d7.sina.com.cn/pfpghc2/20 ... 985643461d085af.jpg
  警方通报称,11月10日晚9时30分许,长岗派出所执勤民警在东葛路延长线设卡查缉。一男子驾电动车经过时,拒绝服从民警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 的指令,连续冲闯武装查缉警示牌及多名执勤民警,致一名民警手指骨折、肌腱断裂。执勤民警使用枪支示警过程中,该男子中弹后受伤倒地,民警立即将该男子送 往最近医院救治。经查,受伤男子为蓝某,33岁,河池人。目前,公安机关仍在积极协调医院全力救治,并与伤者家属协商处理相关事宜。上级公安督察部门及检 察机关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南国早报记者获悉,蓝某于11月28日凌晨4时许被宣布死亡。

  蓝某的好友韦先生说:“警方执法时,应该带有执法记录仪,如果能看到这些资料,我们就信服了。”韦说,事情发生后,他和蓝的亲属一直为此事的真相奔波。亲友希望能看到相关监控视频资料,但一直未能如愿。

  韦先生说,子弹是从蓝某身后射入的,他倒地后,先被送入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11日中午,蓝某被转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继续抢救。蓝某生前居住在南宁茅桥一带,在一家商贸公司上班,负责开车送货,目前有一个10岁的女儿。

  韦先生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患沟通知情同意书》显示,经诊断,蓝某“胸部枪伤”,伤势表现为:双肺挫伤,纵隔气肿,气管破裂,胸3、4、5椎骨粉碎性骨折。(南国早报 记者周伟武)来源:南国早报

编辑:SN155
http://news.sina.com.cn/s/2015-11-29/doc-ifxmcnkr7664206.shtml
警察蜀黍又摊上大事了
如果警察有过错,冲卡的也应负主要责任。
警察有过错,冲卡的也应负主要责任
现在人是越来越不要脸了,违法在先还要找什么理由,不服从警察指令连续冲卡,被打死了怪谁?只能怪自己吧!
  冲卡击毙,合理合法。
直接击毙多好,枪法太差,差评
公布记录仪就行了,不用多说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5-11-29 16:05
  冲卡击毙,合理合法。
委员:这不过是涉事方一面之词,而且只怕……(如属实,检方不必介入、在当前形势下早就公布执法录像了……)。最起码,警告射击有平射的吗?还是让新闻先飞一会吧!
冲卡击毙,合理合法
谁龟腚一定要“警告射击”的 民警在辖区设卡武装查缉违法犯罪嫌疑人时 你去冲什么卡装什么逼 这不找屎吗
冲卡击毙,合理合法。
心中没鬼,何必冲卡
我只想说,干得漂亮!
干得漂亮!先开枪,再警告。
三界外 发表于 2015-11-29 17:47
委员:这不过是涉事方一面之词,而且只怕……(如属实,检方不必介入、在当前形势下早就公布执法录像了… ...
  设置检察院对警察使用枪支警械的检查权限,就是为了防范滥用武力。警察开枪以后,检察院依法介入。
素质过硬,切实履行了职责,应该嘉奖。
停车检查能耽误多久?如果身上没啥案子,怕啥?
看看结果会怎么样吧。不知道能不能看到又一个奇葩的结论。
开枪开少了 应该参考灯塔国的标准    而且应该是手枪和喷子一起上   车不成马蜂窝不停手才对  最大程度的摧毁违法车辆 最短时间内制止犯罪行为  保护旁边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界外 发表于 2015-11-29 17:47
委员:这不过是涉事方一面之词,而且只怕……(如属实,检方不必介入、在当前形势下早就公布执法录像了… ...

  冲卡击毙,合理合法。
除了枪子没什么能让他感到敬畏。
委员:这不过是涉事方一面之词,而且只怕……(如属实,检方不必介入、在当前形势下早就公布执法录像了… ...
委员被盗号了。
哥舒翰 发表于 2015-12-3 20:02
委员被盗号了。
  没有被盗号。我密码长度很大,且有安全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