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请保护中华传统文化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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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8 09:48:1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滕晓萌

  
  
  “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正式的提案。”9月22日,一位美国知识产权官员向本报证实,中美之间关于传统文化、中医药、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有了眉目:美国根据中方的要求,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并预计将在明年初西南地区举行的一个相关论坛上,与中方交流意见。虽然他不愿透露美方提案的具体内容,但言谈中表露出,美方此次基本持正面态度,但是却对技术操作层面有所质疑。

  这一信息显示,目前在国内仍然停留在学术讨论层面的非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也许将首先在中美之间取得突破。

  国内立法提速
  “我们以前知道中医药拥有不少知识产权,但总体感觉比较模糊,并不清楚哪些东西可以要求保护、怎样保护,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一位西南某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说。前不久,他刚刚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据说,这是中医药管理局有史以来第一次举办这样的培训班。

  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让业内人士痛心疾首的话题,遗传资源和传统文化也一样,关于外国研究机构在中国违规进行基因研究的问题近几年频频被提起,其中最出名的是2001年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机构在我国安徽农村进行的有关哮喘病、高血压、肥胖症、糖尿病、骨质疏松等多种疾病的基因调查行为,这在当年曾引起中国卫生部的高度重视。

  但是,目前中国政府仍然无法从法律层面找到依据来系统保护自身的基因知识产权,因为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包括专利、著作权和商标等几类,主要针对的是个人的发明创造,而不是这些产权并不明晰的“公权”。“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到底能不能被纳入现有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可以通过什么法律渠道来保护,这些都还在探讨之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平说。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的一位领导也证实了此事,“我们一直在研究讨论,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定论。”不过,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教育部部长、现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赵春山则透露,国家知识产权局比较倾向于通过立法来形成对非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但现在因为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本身的争议性,立法难度比较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全力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网站上,“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被单列一栏。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刚刚完成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建议将中医药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种种迹象显示,非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即将驶入“快车道”,如果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则相关立法工作必然也将很快启动。

  现在《专利法》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的修改计划。而中医药界的一种呼声是,将《中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管理条例》合并,制订统一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据称这已经引起了立法界的高度重视。自从中国野生大豆基因被美国孟山都公司在多个国家抢注之后,中国政府现在对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也相当关切。

  中美谈判先行
  在国内立法尚未启动的情况下,中国对美国提出相关的要求,尤为引人注目。

  中国首次在正式场合向美国提出关于中医药、传统知识、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今年7月11日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上。据了解,当时中方提出目前发达国家利用其先进技术仿制我国中药,给中国中药产业造成巨大损失。中方希望美方在对中国传统中药材开发并获取利益时,与中方建立双方惠享制度。同时,也希望中美双方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方面加强合作。

  “这些问题我们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之前就已经有了相当讨论。”前述美国官员说,“我们在云南、四川等省份都同中国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另外也在东北和当地部门就传统中医的保护进行了讨论,事实上我们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一个正式提案。我们同中国知识产权局、商务部和商标局都进行了接触,从美国方面来讲,美国也有多个部门涉及到了这一工作。这一切都可以证明我们已经在这个领域开始了工作。”

  但在7月11日那天,美方没有对此做出正面反应。颇耐人寻味的是,会后美方对记者提供的会谈材料中,没有列入该项议程;而在中方的新闻稿中,这一问题也混杂在中美双方一系列的议程中。

  一位当时参与谈判的美国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认知的知识产权还是鼓励创新的,而这些固有的知识很难界定,并不在我们主要工作范围内。”

  虽然遭到了美方冷落,但是中方仍然将“敦促美方关注中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列为今年对美知识产权工作的第一项任务来抓。而美方态度此后也有了明显改善,“我们希望可以和中方进行合作,包括提供我们自己在国内的经验,比如对印第安人标志的保护等等。”前述美国官员说。

  据了解,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目前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提出的要求,包括印度、俄罗斯等国都存在类似问题。据美国官员透露,中美双方除了分享利润之外,还会在专利、商标申请上展开讨论并试图达成协议。

  协商困难重重
  “但是从操作层面上来讲,这些知识产权的保护难度非常大。”前述美国官员说,“比如,少数民族文化和跨境民间文学就很难被严格地划定国界,蒙古族传统文化属于蒙古还是中国,就是一个很难讨论清楚的问题。另外,在中医药方面我们可以理解中方的要求,但是如果有人去美国注册‘狗不理’的商标,我们的工作人员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据本报记者了解,虽然在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方面尚无国家性的法规,但是一些地方非常重视这些问题,比如云南省就先后出台了《云南省园艺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贵州等省也在研究自己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传统知识文化的保护研究上,西南几省已经成为一个重点考察地区。

  此外,以印度、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也一直坚持,要用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明确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所保护的“国家主权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和利益分享原则”,用以对抗发达国家对这些重要战略资源的掠夺和盗用,但一直遭到发达国家回绝。日本和美国认为没有必要单独设立国际条约,欧盟认为最好使用现有的知识产权条约来解决这个问题。发达国家坚持“先有国家条约再签订国际条约”的主张,以拖延建立国际条约。

  中国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文希凯年初曾表示,“我们不可盲目效仿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不可盲从地跟随发达国家。”但是,从中国坚持对美国工作这一点来看,中国政府的态度已经变得更加积极主动,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外延也因此而得到延伸,不再停留在保护美国公司在中国权益的层面上。2005-09-28 09:48:17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滕晓萌

  
  
  “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正式的提案。”9月22日,一位美国知识产权官员向本报证实,中美之间关于传统文化、中医药、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有了眉目:美国根据中方的要求,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并预计将在明年初西南地区举行的一个相关论坛上,与中方交流意见。虽然他不愿透露美方提案的具体内容,但言谈中表露出,美方此次基本持正面态度,但是却对技术操作层面有所质疑。

  这一信息显示,目前在国内仍然停留在学术讨论层面的非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也许将首先在中美之间取得突破。

  国内立法提速
  “我们以前知道中医药拥有不少知识产权,但总体感觉比较模糊,并不清楚哪些东西可以要求保护、怎样保护,特别是在国际市场上。”一位西南某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说。前不久,他刚刚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班。据说,这是中医药管理局有史以来第一次举办这样的培训班。

  中医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是让业内人士痛心疾首的话题,遗传资源和传统文化也一样,关于外国研究机构在中国违规进行基因研究的问题近几年频频被提起,其中最出名的是2001年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机构在我国安徽农村进行的有关哮喘病、高血压、肥胖症、糖尿病、骨质疏松等多种疾病的基因调查行为,这在当年曾引起中国卫生部的高度重视。

  但是,目前中国政府仍然无法从法律层面找到依据来系统保护自身的基因知识产权,因为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包括专利、著作权和商标等几类,主要针对的是个人的发明创造,而不是这些产权并不明晰的“公权”。“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到底能不能被纳入现有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可以通过什么法律渠道来保护,这些都还在探讨之中。”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平说。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的一位领导也证实了此事,“我们一直在研究讨论,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定论。”不过,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教育部部长、现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赵春山则透露,国家知识产权局比较倾向于通过立法来形成对非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但现在因为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本身的争议性,立法难度比较大。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全力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网站上,“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被单列一栏。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刚刚完成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建议将中医药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种种迹象显示,非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即将驶入“快车道”,如果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则相关立法工作必然也将很快启动。

  现在《专利法》正在进行第三次修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的修改计划。而中医药界的一种呼声是,将《中药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管理条例》合并,制订统一的《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据称这已经引起了立法界的高度重视。自从中国野生大豆基因被美国孟山都公司在多个国家抢注之后,中国政府现在对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也相当关切。

  中美谈判先行
  在国内立法尚未启动的情况下,中国对美国提出相关的要求,尤为引人注目。

  中国首次在正式场合向美国提出关于中医药、传统知识、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今年7月11日的中美商贸联委会上。据了解,当时中方提出目前发达国家利用其先进技术仿制我国中药,给中国中药产业造成巨大损失。中方希望美方在对中国传统中药材开发并获取利益时,与中方建立双方惠享制度。同时,也希望中美双方在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保护方面加强合作。

  “这些问题我们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之前就已经有了相当讨论。”前述美国官员说,“我们在云南、四川等省份都同中国相关部门进行了讨论,另外也在东北和当地部门就传统中医的保护进行了讨论,事实上我们在这方面已经有了一个正式提案。我们同中国知识产权局、商务部和商标局都进行了接触,从美国方面来讲,美国也有多个部门涉及到了这一工作。这一切都可以证明我们已经在这个领域开始了工作。”

  但在7月11日那天,美方没有对此做出正面反应。颇耐人寻味的是,会后美方对记者提供的会谈材料中,没有列入该项议程;而在中方的新闻稿中,这一问题也混杂在中美双方一系列的议程中。

  一位当时参与谈判的美国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认知的知识产权还是鼓励创新的,而这些固有的知识很难界定,并不在我们主要工作范围内。”

  虽然遭到了美方冷落,但是中方仍然将“敦促美方关注中国中医药、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列为今年对美知识产权工作的第一项任务来抓。而美方态度此后也有了明显改善,“我们希望可以和中方进行合作,包括提供我们自己在国内的经验,比如对印第安人标志的保护等等。”前述美国官员说。

  据了解,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目前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提出的要求,包括印度、俄罗斯等国都存在类似问题。据美国官员透露,中美双方除了分享利润之外,还会在专利、商标申请上展开讨论并试图达成协议。

  协商困难重重
  “但是从操作层面上来讲,这些知识产权的保护难度非常大。”前述美国官员说,“比如,少数民族文化和跨境民间文学就很难被严格地划定国界,蒙古族传统文化属于蒙古还是中国,就是一个很难讨论清楚的问题。另外,在中医药方面我们可以理解中方的要求,但是如果有人去美国注册‘狗不理’的商标,我们的工作人员并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据本报记者了解,虽然在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方面尚无国家性的法规,但是一些地方非常重视这些问题,比如云南省就先后出台了《云南省园艺新品种注册保护条例》、《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云南省专利保护条例》、《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贵州等省也在研究自己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在传统知识文化的保护研究上,西南几省已经成为一个重点考察地区。

  此外,以印度、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也一直坚持,要用有约束力的国际条约明确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民间文艺所保护的“国家主权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和利益分享原则”,用以对抗发达国家对这些重要战略资源的掠夺和盗用,但一直遭到发达国家回绝。日本和美国认为没有必要单独设立国际条约,欧盟认为最好使用现有的知识产权条约来解决这个问题。发达国家坚持“先有国家条约再签订国际条约”的主张,以拖延建立国际条约。

  中国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副司长文希凯年初曾表示,“我们不可盲目效仿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不可盲从地跟随发达国家。”但是,从中国坚持对美国工作这一点来看,中国政府的态度已经变得更加积极主动,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外延也因此而得到延伸,不再停留在保护美国公司在中国权益的层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