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学家:从黄花蒿提取的成分为何叫青蒿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5:44:29


从黄花蒿提取的为何叫青蒿素?因为《本草纲目》写的是青蒿治疟疾。
  1972年3月8日,“523任务”办公室召集所有参与单位,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抗疟疾药物研究会。屠呦呦在会上汇报了青蒿乙醚提取物的研究成果,举座振奋。
  屠呦呦报告的题目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毛泽东思想指导发掘抗疟疾中草药工作》。同样时代特征鲜明的是,这篇在青蒿抗疟研究上取得关键性突破的报告,并没有以个人署名的论文形式发表,而是迅速而自主地变成了集体的财富。
  那时,中国的科研工作普遍采用“大科学计划、大协作”模式,个体的成果和贡献,都由集体共享,协作攻关,凝聚成集体的成就。
  那个时代最显著的科研成果“两弹一星”是如此,青蒿素的研究亦是如此;屠呦呦是如此,参与“523任务”的其他科研人员亦是如此。每一步抗疟疾药物研究的成果,都像接力棒一样在“523”科研团队中传递着,继续着先行者的成功,规避着先行者的失败。
  即便是在1972年的全国抗疟疾药物研究会上,将自己研究成果和盘托出的也不是只有屠呦呦一人。
  方辉是那次会议的组织者之一。他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国内其他的科研机构已筛选了4万多种抗疟疾的化合物和中草药,并确定了在中医典籍中出现次数多、抗疟效果比较明显的10种中草药重点研究。
  1972年到1973年,青蒿素研究捷报频传。
  屠呦呦公开了自己的发现后不久,中医研究所“523”项目小组从青蒿乙醚提取物中,获得了定名为“青蒿素Ⅱ”的白色的针状结晶。不过,这种结晶在临床前的动物毒性实验中表现出了心脏毒性。
  是否执行原方针,尽快拿到现场进行临床试用观察?屠呦呦选择了富有当时特色的解决方式,“由屠呦呦带头共3人,经领导审批,住进中医学院附属东直门医院……”他们亲口试服了“青蒿素Ⅱ”。
  试服的结果显示,“青蒿素Ⅱ”没有毒性,但后来在临床上的表现却不那么令人满意:“效果不好,又出现了较明显心脏毒副作用”。(后查明是片剂崩解度问题,即有效物质从片剂架构中溶解出来的速度问题,改用青蒿素Ⅱ原粉胶囊,证实有效。)
  而几乎就在同时,山东省寄生虫病研究所借鉴屠呦呦的研究成果和实验方法,用乙醚从当地的黄花蒿中提取出有效单体。这种物质的临床试验没有毒性,且对疟原虫具有强效的杀灭功能,被命名为“黄花蒿素”。
  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则在会后专程赴京,到中药研究所取经。回到云南后,该所研究员罗泽渊利用石油醚、乙醚、醋酸乙醚、甲醇4种有机溶剂进行了提取实验。她的提取对象是黄花蒿大头变型,简称“大头黄花蒿”。
  云南省药物研究所把他们获得的有效单体命名为“黄蒿素”。就在这种晶体被提取出来时,负责“523任务”临床试验的李国桥小组恰好在云南疫区开展调查研究。原本调查任务已经收尾,准备撤离。但一听说有了“黄蒿素”,李国桥当即决定,不走了,马上开展临床试验。
  “黄蒿素”的临床试验结果出人意料地好,药效几乎“立竿见影”:恶性疟疾病人服药6小时后,疟原虫开始减少,16小时后,90%疟原虫被杀灭,20小时杀灭率在95%以上。
  三家科研单位制出了三个抗疟晶体,中草药抗疟疾研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的同时,却也为此后旷日持久的争论埋下伏笔。
  “青蒿素Ⅱ”、“黄花蒿素”、“黄蒿素”,虽然在1974年已经认定为相同物质,但行业内至今仍有不同看法。争论的焦点就在不同的名字上,牵扯的矛盾错综复杂。
  在植物学范畴里,青蒿和黄花蒿是同属菊科的两种植物,此后定名的青蒿素其实存在于黄花蒿中,青蒿中反倒没有。而在中医药领域,青蒿和黄花蒿却被统称为青蒿。
  中药研究所提取“青蒿素Ⅱ”晶体并将其命名为青蒿素时间最早,但云南省药物研究所改进了提取方法,采用“溶剂汽油法”大幅提高了提取效率,并且确定了优质黄花蒿产地,“523任务”后续进行的动物药理毒性试验和临床试验研究,用的其实都是“黄蒿素”。
  屠呦呦从中国医学古籍中寻找对抗疟疾新型疗法的灵感。最终她注意到一种植物黄花蒿中的提取物可能具有药用潜力。随后屠呦呦发展了一种提纯方法,并得到了青蒿素,这种药物被证明对于疟疾疾病具有高度有效性
  青蒿素命名的“青黄之争”,成了一场纠缠不清的“文字官司”。直到1978年,“523”项目科研成果鉴定会上,按中药用药习惯,将中药青蒿抗疟成分定名为青蒿素。
  但争议并未止歇,以至于2000年版的《中国药典》中还在为此做着修正:将中药青蒿原植物只保留黄花蒿一种。

从黄花蒿提取的为何叫青蒿素?因为《本草纲目》写的是青蒿治疟疾。
  1972年3月8日,“523任务”办公室召集所有参与单位,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抗疟疾药物研究会。屠呦呦在会上汇报了青蒿乙醚提取物的研究成果,举座振奋。
  屠呦呦报告的题目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毛泽东思想指导发掘抗疟疾中草药工作》。同样时代特征鲜明的是,这篇在青蒿抗疟研究上取得关键性突破的报告,并没有以个人署名的论文形式发表,而是迅速而自主地变成了集体的财富。
  那时,中国的科研工作普遍采用“大科学计划、大协作”模式,个体的成果和贡献,都由集体共享,协作攻关,凝聚成集体的成就。
  那个时代最显著的科研成果“两弹一星”是如此,青蒿素的研究亦是如此;屠呦呦是如此,参与“523任务”的其他科研人员亦是如此。每一步抗疟疾药物研究的成果,都像接力棒一样在“523”科研团队中传递着,继续着先行者的成功,规避着先行者的失败。
  即便是在1972年的全国抗疟疾药物研究会上,将自己研究成果和盘托出的也不是只有屠呦呦一人。
  方辉是那次会议的组织者之一。他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国内其他的科研机构已筛选了4万多种抗疟疾的化合物和中草药,并确定了在中医典籍中出现次数多、抗疟效果比较明显的10种中草药重点研究。
  1972年到1973年,青蒿素研究捷报频传。
  屠呦呦公开了自己的发现后不久,中医研究所“523”项目小组从青蒿乙醚提取物中,获得了定名为“青蒿素Ⅱ”的白色的针状结晶。不过,这种结晶在临床前的动物毒性实验中表现出了心脏毒性。
  是否执行原方针,尽快拿到现场进行临床试用观察?屠呦呦选择了富有当时特色的解决方式,“由屠呦呦带头共3人,经领导审批,住进中医学院附属东直门医院……”他们亲口试服了“青蒿素Ⅱ”。
  试服的结果显示,“青蒿素Ⅱ”没有毒性,但后来在临床上的表现却不那么令人满意:“效果不好,又出现了较明显心脏毒副作用”。(后查明是片剂崩解度问题,即有效物质从片剂架构中溶解出来的速度问题,改用青蒿素Ⅱ原粉胶囊,证实有效。)
  而几乎就在同时,山东省寄生虫病研究所借鉴屠呦呦的研究成果和实验方法,用乙醚从当地的黄花蒿中提取出有效单体。这种物质的临床试验没有毒性,且对疟原虫具有强效的杀灭功能,被命名为“黄花蒿素”。
  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则在会后专程赴京,到中药研究所取经。回到云南后,该所研究员罗泽渊利用石油醚、乙醚、醋酸乙醚、甲醇4种有机溶剂进行了提取实验。她的提取对象是黄花蒿大头变型,简称“大头黄花蒿”。
  云南省药物研究所把他们获得的有效单体命名为“黄蒿素”。就在这种晶体被提取出来时,负责“523任务”临床试验的李国桥小组恰好在云南疫区开展调查研究。原本调查任务已经收尾,准备撤离。但一听说有了“黄蒿素”,李国桥当即决定,不走了,马上开展临床试验。
  “黄蒿素”的临床试验结果出人意料地好,药效几乎“立竿见影”:恶性疟疾病人服药6小时后,疟原虫开始减少,16小时后,90%疟原虫被杀灭,20小时杀灭率在95%以上。
  三家科研单位制出了三个抗疟晶体,中草药抗疟疾研究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的同时,却也为此后旷日持久的争论埋下伏笔。
  “青蒿素Ⅱ”、“黄花蒿素”、“黄蒿素”,虽然在1974年已经认定为相同物质,但行业内至今仍有不同看法。争论的焦点就在不同的名字上,牵扯的矛盾错综复杂。
  在植物学范畴里,青蒿和黄花蒿是同属菊科的两种植物,此后定名的青蒿素其实存在于黄花蒿中,青蒿中反倒没有。而在中医药领域,青蒿和黄花蒿却被统称为青蒿。
  中药研究所提取“青蒿素Ⅱ”晶体并将其命名为青蒿素时间最早,但云南省药物研究所改进了提取方法,采用“溶剂汽油法”大幅提高了提取效率,并且确定了优质黄花蒿产地,“523任务”后续进行的动物药理毒性试验和临床试验研究,用的其实都是“黄蒿素”。
  屠呦呦从中国医学古籍中寻找对抗疟疾新型疗法的灵感。最终她注意到一种植物黄花蒿中的提取物可能具有药用潜力。随后屠呦呦发展了一种提纯方法,并得到了青蒿素,这种药物被证明对于疟疾疾病具有高度有效性
  青蒿素命名的“青黄之争”,成了一场纠缠不清的“文字官司”。直到1978年,“523”项目科研成果鉴定会上,按中药用药习惯,将中药青蒿抗疟成分定名为青蒿素。
  但争议并未止歇,以至于2000年版的《中国药典》中还在为此做着修正:将中药青蒿原植物只保留黄花蒿一种。
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是否会改变很多人对中医的态度?

http://www.zhihu.com/question/36204144
我国黄花蒿中青蒿素含量的气候适宜性等级划分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 ... T_CY9mxW9aGBnDXS-FW

黄花蒿中青蒿素含量跟纬度有关,越往北含量越少
扯淡,这是哪位药学家?

以下来自科学网饶毅等的考证523历史的文章


屠呦呦研究小组的工作集中于青蒿。其中,倪慕云先试图获得青蒿中的活性化合物,以后钟裕容成功地获得结晶“青蒿素II”(后称青蒿素),屠呦呦于1974年2月份在中医研究院召开的青蒿座谈会(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山东中医药研究所、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共同参加)上提到了青蒿素II的分子式。从明确青蒿乙醚中性提取物(黑色胶状物,抗疟有效组分)的抗疟效果到获得青蒿素(白色针状结晶,抗疟有效单体),完全确定了的抗疟分子。
  屠呦呦研究小组成员与其他研究组合作,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有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所、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分析青蒿素分子、解析其结构。这些研究小组发现青蒿素是一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在1972年获知屠呦呦小组青蒿粗提物有效的信息后,山东寄生虫病研究所与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合作,云南省药物研究所独立分别进行青蒿的提取工作。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和云南省药物研究所分别获得抗疟有效单体,并命名为“黄花蒿素”(山东)和“黄蒿素”(云南)。1974年初,北京的青蒿素、山东的黄花蒿素和云南的黄蒿素初步被认为相同的药物。
用经济学行骗 发表于 2015-10-7 14:38
扯淡,这是哪位药学家?

以下来自科学网饶毅等的考证523历史的文章

方辉是那次会议的组织者之一。


应该是1972年的全国抗疟疾药物研究会组织者之一方辉,你口中扯淡的山东药学家
在植物学范畴里,青蒿和黄花蒿是同属菊科的两种植物,此后定名的青蒿素其实存在于黄花蒿中,青蒿中反倒没有。而在中医药领域,青蒿和黄花蒿却被统称为青蒿。

不同科属的植物有同样的分子有什么奇怪的。
用经济学行骗 发表于 2015-10-7 14:42
在植物学范畴里,青蒿和黄花蒿是同属菊科的两种植物,此后定名的青蒿素其实存在于黄花蒿中,青蒿中反倒没有 ...
现在是很多搞植物学的瞎BB
屠呦呦研究小组的工作集中于青蒿。其中,倪慕云先试图获得青蒿中的活性化合物,以后钟裕容成功地获得结晶“青蒿素II”(后称青蒿素)

注意这一段可是反驳了主贴中青稾没有青稾素的说法的。
用经济学行骗 发表于 2015-10-7 14:42
在植物学范畴里,青蒿和黄花蒿是同属菊科的两种植物,此后定名的青蒿素其实存在于黄花蒿中,青蒿中反倒没有 ...
有意无意地混淆植物学和中药学的,别有用心而已。
用经济学行骗 发表于 2015-10-7 14:44
屠呦呦研究小组的工作集中于青蒿。其中,倪慕云先试图获得青蒿中的活性化合物,以后钟裕容成功地获得结晶“ ...
你确定他说的是植物学里的青蒿而不是中药学里的青蒿么......
你确定他说的是植物学里的青蒿而不是中药学里的青蒿么......
当然。
很明显屠呦呦们先在青稾中提取青稾素
然后山东团队在黄花槀中也提取了物质,后被认为是同一种物质。
然后山东团队为了争功,说成只有黄花槀中才有青稾素。
山东和云南的科学家们就不要争了。
你说的通中国人。
人家评奖委员会可不管你。
再说,真以为人家评奖人员不知道这里的事儿?
几年前屠呦呦女士获美国什么奖的时候,人家已经认定的很清楚了。
要这么说,日本那个电镜发明人也不应该得物理奖。
当然。
很明显屠呦呦们先在青稾中提取青稾素
然后山东团队在黄花槀中也提取了物质,后被认为是同一种物 ...
错字改下……
用经济学行骗 发表于 2015-10-7 14:49
当然。
很明显屠呦呦们先在青稾中提取青稾素
然后山东团队在黄花槀中也提取了物质,后被认为是同一种物 ...
没有争功吧
意思是青篙素非黄花篙才有的?看下来得到这个结论。
没有争功吧
当然争功了,青篙黄花篙里面都有青篙素,他说成只有黄花篙才有,那不是只有他山东这边才是发现青藁素的第一人吗?人家开始从青篙里提取出来的什么都不是呢。
很好奇,如果有外国记者这样问。
屠老该如何回答?



《环境因素对青蒿中青蒿素含量影响研究》http://wenku.baidu.com/view/fff8dcee102de2bd960588d5.html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青蒿素的含量》http://wenku.baidu.com/view/6964f5144431b90d6c85c781.html
《播期对青蒿生长和青蒿素含量的影响》http://www.docin.com/p-294224832.html

《环境因素对青蒿中青蒿素含量影响研究》http://wenku.baidu.com/view/fff8dcee102de2bd960588d5.html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青蒿素的含量》http://wenku.baidu.com/view/6964f5144431b90d6c85c781.html
《播期对青蒿生长和青蒿素含量的影响》http://www.docin.com/p-294224832.html
科研中一些争论是正常的。
科研中一些争论是正常的。
是啊,欧洲更厉害
为什么首次发现最重要?因为首次发现肯定是原创,后来的很可能是抄袭、盗版。一旦捅破那一层纸,个个都恍然大悟。

屠呦呦的发现,是关键中的关键。要不然,怎么多少年都发现不了,屠一旦取得突破,全国都突破了?个人猜测,长途电话才是山东组以及其他组的大功臣
抛开成分问题  现在同行的植物分类 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