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与反腐败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6:01:03
胡星斗


                         一                       

中国是贪腐之国。因专制制度、权力的黑箱操作,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贪腐症。中国一部二十六史,实是贪污腐化史。贪污受贿、巧取豪夺成为制度性的、有组织的、系统化的行为,往往不必偷偷摸摸地进行,而是彬彬有礼地、公开半公开地进行,如战利品、抄家物品归己,克扣军饷,接受下属的“礼敬”等。
汉时的权臣梁冀一句话就吞并了扶风的一个亿万富翁,一个命令就把几千个农家子弟抓来作奴婢、就把洛阳周围几十里的农田强行圈起作“兔苑”、将上千里的地方封起作为梁家猎苑;一个商人不知禁令,误杀了苑中一只兔子,他竟先后杀死十多人。梁冀的家产值30万万缗,抵全国租税的一半。
清朝的和珅是中国历史上除皇帝之外的最大的贪官,他将乾隆晚年的四方贡物的十之八九都扣下,据为己有,还买通太监从宫中偷窃珍宝;被抄家时,连嘉庆皇帝也惊得目瞪口呆,说:“和珅的大珍珠比皇冠上的还大,大宝石连宫中也没有……”。据估计,和珅的家产折合白银为8万万两,抵当时全国20年的税银收入。不过,比起皇帝来,和珅之财又是小巫见大巫。乾隆在位时也想方设法进行搜刮,每年他的寿辰时文武百官都要进献,一次所收金佛就多达一万尊,其80寿礼之黄金编钟就重达一万三千多两。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此乃万古不易的一条定律。统治者权力无边的中国因而不可避免地成了贪腐之乐土。“做官发财”、“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老百姓津津乐道的事实、光宗耀祖的梦想。人们对腐败习以为常,对腐败钦羡万分:“如果我当官了,也会多捞些”,许多国人的心里这样想。
因此,腐败在中国是一个公认的制度,是系统化的敲诈、制度化的贪污。
费正清说:中国是“农民––––官僚式的国家,它奠基于农业而不是商业,由地主和官僚而不是商人和政客所统治”,老百姓“靠老天爷和税吏的摆布过活”。正因为如此,农民受尽盘剥、敲诈,地主和官僚则有封建制度为其庇佑,特别是官僚,哪有不发大财的?明时严嵩的贪污款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
明清之时,一个总督、巡抚的年俸也不过一百多两银子,雍正虽高薪养廉,创立“养廉银”,但随物价上升,以及财政困难,养廉银经常停支,也发挥不了养廉的作用。于是,官员们贪污公开化,甚至为政府所许可,如买官鬻爵公行,乾隆时捐4600两纹银,光绪时捐2600两纹银就能做知县了。
在传统社会,反腐败也经常采取铁血手段,杀鸡给猴看。朱元璋整饬贪腐最烈,规定凡贪赃白银60两以上者,一律枭首示众,剥皮填草,风干尸体,悬挂于衙门座位旁。他惩治官倒,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驸马欧阳伦也因倒卖茶叶而被诛。
另据统计,清朝共有162名二品以上的高官被处死,其中55人是因贪腐而被杀头的。即平均不到5年就有一名二品以上的官员因腐败而被处死。
虽凭残酷手段,但传统社会并没有消除腐败,反而愈演愈烈,这是为什么呢?是官主民仆、权力万能、资源官府垄断、低成本风险高腐败收益的政治经济制度使然,是社会性全面腐败、缺乏正义感的文化风俗环境使然。


                         二

                       
现代社会如何反腐败呢?腐败的消除要依靠舆论自由、言论自由,要依靠政党、组织的监督和制约,依靠政务官与事务官分开的公务员制度,依靠独立的司法、法治的完善,依靠资源的市场化和行政的公开化、透明化等等来做到。
假若没有舆论自由,没有言论自由,新闻一味唱赞歌,不反映社情民意;假若政党、组织只靠政治说教和严打恐吓来遏制贪欲,保持自己队伍的廉洁性;假若政客与文官勾结,政务官与事务官不分开、决策与执行不分开;假若没有民主政治,政务官不是靠选举上台,人民不能罢免他;假若官控资源、行政暗箱操作,不搞市场化拍卖招标投标;假若法制受制于行政、无独立的司法,检举揭发者常常受到打击报复,那么寻求反腐败无疑是缘木求鱼。
国际透明组织指出:发达国家的腐败度比较低,发展中国家的腐败度很高。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有丹麦、瑞典、挪威、新西兰、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这些国家的权力制约比较完善,新闻监督有力,尽管腐败现象偶有发生,但能够受到很好的遏制,不会泛滥成灾,能够把“筐里的坏桃子”不断地扔出去。而发展中国家的腐败是体制性的腐败,其根源在于不合理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于政府垄断资源、直接控制经济,在于政商一体、政银(政府与银行)结合,在于集权专制以及新闻、司法的不独立,在于缺乏民主,公民无法监督政府官员等等。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官员直至首相的纳税清单。现在发达国家的担任公职者每年都要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财产状况,由主管部门审核,任何隐瞒、谎报、转移财产的行为,都被视为有罪,可能被逮捕。他们还实行金融实名制,清查匿名存款,韩国因此而查出了两个前总统的巨额非法财产。他们实行“透明政治”、“透明行政”,美国让电视无限制地报道各级议会和行政会议;其透明的选官任官制度,如新加坡的公务员由独立于议会和政府的公共服务委员会管理,由他们聘用、考核、处分等,这能较好地避免卖官鬻爵现象的发生。西方的政党活动也法治化了,美国规定,接受联邦资助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使用家庭和本人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5万美元;个人向候选人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一年不得超过2.5万美元;候选人收到的超过200美元的捐款必须公布捐款人的姓名、住址、职业等,候选人超过200美元的开支也必须对外公布。发达国家还建立了现代文官制度,以克服政党分肥制的弊端,如他们规定官职不得作为竞选时的许诺,政务官的任命须经议会批准,事务官不得参与任何政党,不被政务官随意解职等,这样有利于防止官员们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
西方反腐败是无禁区的。他们可以弹劾总统,可以随时罢免首相和各级官员;为了保证于此,他们建立了独立的反腐机构,如美国设立了特别检察官制度。再加上他们的司法是独立的,法官不得参与任何政党,因而司法监督强而有力。西方还提倡以权制权,以议会监督政府,让政党相互监督,并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1971年,《纽约时报》与尼克松总统就新闻报道打官司,最后以总统败北而结束。西方还实行民主制度,让公民广泛地参与社会决策和监督,如1966年美国通过了“情报自由法”,规定公民有权查看政府的文件档案,1976年又通过了“阳光下的政府”法,规定联邦政府的50个机构的会议必须公开举行,公民可随时旁听。另外,他们还有财政审计监督,其审计部门有的是独立于政府、议会、司法的,以保证审计不被干扰。八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还兴起了又一轮私有化浪潮,解除了政府对经济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管制,放弃了政府手中的审批权、指标、配额、盘子等,这样都有利于反腐倡廉。


                         三


现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软政权”。他们虽讲究集权,但效率低下,法纪松弛,腐败蔓延,行政命令的贯彻能力退化。而且,由于分利集团化–––––一些个人或组织为了狭隘的自身利益,排挤他人或其他组织,垄断资源,阻碍资源的合理流动,通过钱权交易谋取暴利。这样,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中国当然也不例外。而且,我们虽然正在发展市场经济,但不愿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产权清晰,一味地回避市场经济的根本––––个人所有制、共有制,不肯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种似是而非的市场经济给不被制衡、不受制约的权力资本、官僚资本以广阔的生存空间,由此必然形成无法控制的制度性腐败集团。而发展中国家反腐败,往往不去触及制度,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对官僚、既得利益者进行保护,寄希望于通过政变、运动、严打、教育、自我监督、清除异己、压制不满等等来消除老百姓的怨气、遏制腐败,结果治标不治本,政权也因此被断送。
毫无疑问,集权政治与自由经济的结合,必然造成特权、贪腐现象。市场经济减去民主法治就等于腐败。
中国的问题不是穷,而是穷奢极欲,无法无天。
反腐败如果不从体制着手,那么,一面杀贪官,一面还会出现更多的贪官。
有人推崇罗隐的“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的精神。此精神固然可贵,但法治监督、制度制约、新闻批评、言论自由、民主政治才是克服腐败的根本。
那种认为道德自律就可以消除腐败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浪漫主义政治是中国现代政治灾难的总根源。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欢迎浏览个人主页 http://huxingdou.home.chinaren.com)胡星斗


                         一                       

中国是贪腐之国。因专制制度、权力的黑箱操作,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贪腐症。中国一部二十六史,实是贪污腐化史。贪污受贿、巧取豪夺成为制度性的、有组织的、系统化的行为,往往不必偷偷摸摸地进行,而是彬彬有礼地、公开半公开地进行,如战利品、抄家物品归己,克扣军饷,接受下属的“礼敬”等。
汉时的权臣梁冀一句话就吞并了扶风的一个亿万富翁,一个命令就把几千个农家子弟抓来作奴婢、就把洛阳周围几十里的农田强行圈起作“兔苑”、将上千里的地方封起作为梁家猎苑;一个商人不知禁令,误杀了苑中一只兔子,他竟先后杀死十多人。梁冀的家产值30万万缗,抵全国租税的一半。
清朝的和珅是中国历史上除皇帝之外的最大的贪官,他将乾隆晚年的四方贡物的十之八九都扣下,据为己有,还买通太监从宫中偷窃珍宝;被抄家时,连嘉庆皇帝也惊得目瞪口呆,说:“和珅的大珍珠比皇冠上的还大,大宝石连宫中也没有……”。据估计,和珅的家产折合白银为8万万两,抵当时全国20年的税银收入。不过,比起皇帝来,和珅之财又是小巫见大巫。乾隆在位时也想方设法进行搜刮,每年他的寿辰时文武百官都要进献,一次所收金佛就多达一万尊,其80寿礼之黄金编钟就重达一万三千多两。
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此乃万古不易的一条定律。统治者权力无边的中国因而不可避免地成了贪腐之乐土。“做官发财”、“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是老百姓津津乐道的事实、光宗耀祖的梦想。人们对腐败习以为常,对腐败钦羡万分:“如果我当官了,也会多捞些”,许多国人的心里这样想。
因此,腐败在中国是一个公认的制度,是系统化的敲诈、制度化的贪污。
费正清说:中国是“农民––––官僚式的国家,它奠基于农业而不是商业,由地主和官僚而不是商人和政客所统治”,老百姓“靠老天爷和税吏的摆布过活”。正因为如此,农民受尽盘剥、敲诈,地主和官僚则有封建制度为其庇佑,特别是官僚,哪有不发大财的?明时严嵩的贪污款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
明清之时,一个总督、巡抚的年俸也不过一百多两银子,雍正虽高薪养廉,创立“养廉银”,但随物价上升,以及财政困难,养廉银经常停支,也发挥不了养廉的作用。于是,官员们贪污公开化,甚至为政府所许可,如买官鬻爵公行,乾隆时捐4600两纹银,光绪时捐2600两纹银就能做知县了。
在传统社会,反腐败也经常采取铁血手段,杀鸡给猴看。朱元璋整饬贪腐最烈,规定凡贪赃白银60两以上者,一律枭首示众,剥皮填草,风干尸体,悬挂于衙门座位旁。他惩治官倒,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驸马欧阳伦也因倒卖茶叶而被诛。
另据统计,清朝共有162名二品以上的高官被处死,其中55人是因贪腐而被杀头的。即平均不到5年就有一名二品以上的官员因腐败而被处死。
虽凭残酷手段,但传统社会并没有消除腐败,反而愈演愈烈,这是为什么呢?是官主民仆、权力万能、资源官府垄断、低成本风险高腐败收益的政治经济制度使然,是社会性全面腐败、缺乏正义感的文化风俗环境使然。


                         二

                       
现代社会如何反腐败呢?腐败的消除要依靠舆论自由、言论自由,要依靠政党、组织的监督和制约,依靠政务官与事务官分开的公务员制度,依靠独立的司法、法治的完善,依靠资源的市场化和行政的公开化、透明化等等来做到。
假若没有舆论自由,没有言论自由,新闻一味唱赞歌,不反映社情民意;假若政党、组织只靠政治说教和严打恐吓来遏制贪欲,保持自己队伍的廉洁性;假若政客与文官勾结,政务官与事务官不分开、决策与执行不分开;假若没有民主政治,政务官不是靠选举上台,人民不能罢免他;假若官控资源、行政暗箱操作,不搞市场化拍卖招标投标;假若法制受制于行政、无独立的司法,检举揭发者常常受到打击报复,那么寻求反腐败无疑是缘木求鱼。
国际透明组织指出:发达国家的腐败度比较低,发展中国家的腐败度很高。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有丹麦、瑞典、挪威、新西兰、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这些国家的权力制约比较完善,新闻监督有力,尽管腐败现象偶有发生,但能够受到很好的遏制,不会泛滥成灾,能够把“筐里的坏桃子”不断地扔出去。而发展中国家的腐败是体制性的腐败,其根源在于不合理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于政府垄断资源、直接控制经济,在于政商一体、政银(政府与银行)结合,在于集权专制以及新闻、司法的不独立,在于缺乏民主,公民无法监督政府官员等等。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官员直至首相的纳税清单。现在发达国家的担任公职者每年都要报告自己及配偶、子女的财产状况,由主管部门审核,任何隐瞒、谎报、转移财产的行为,都被视为有罪,可能被逮捕。他们还实行金融实名制,清查匿名存款,韩国因此而查出了两个前总统的巨额非法财产。他们实行“透明政治”、“透明行政”,美国让电视无限制地报道各级议会和行政会议;其透明的选官任官制度,如新加坡的公务员由独立于议会和政府的公共服务委员会管理,由他们聘用、考核、处分等,这能较好地避免卖官鬻爵现象的发生。西方的政党活动也法治化了,美国规定,接受联邦资助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使用家庭和本人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5万美元;个人向候选人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一年不得超过2.5万美元;候选人收到的超过200美元的捐款必须公布捐款人的姓名、住址、职业等,候选人超过200美元的开支也必须对外公布。发达国家还建立了现代文官制度,以克服政党分肥制的弊端,如他们规定官职不得作为竞选时的许诺,政务官的任命须经议会批准,事务官不得参与任何政党,不被政务官随意解职等,这样有利于防止官员们相互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
西方反腐败是无禁区的。他们可以弹劾总统,可以随时罢免首相和各级官员;为了保证于此,他们建立了独立的反腐机构,如美国设立了特别检察官制度。再加上他们的司法是独立的,法官不得参与任何政党,因而司法监督强而有力。西方还提倡以权制权,以议会监督政府,让政党相互监督,并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1971年,《纽约时报》与尼克松总统就新闻报道打官司,最后以总统败北而结束。西方还实行民主制度,让公民广泛地参与社会决策和监督,如1966年美国通过了“情报自由法”,规定公民有权查看政府的文件档案,1976年又通过了“阳光下的政府”法,规定联邦政府的50个机构的会议必须公开举行,公民可随时旁听。另外,他们还有财政审计监督,其审计部门有的是独立于政府、议会、司法的,以保证审计不被干扰。八十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还兴起了又一轮私有化浪潮,解除了政府对经济特别是对国有企业的管制,放弃了政府手中的审批权、指标、配额、盘子等,这样都有利于反腐倡廉。


                         三


现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软政权”。他们虽讲究集权,但效率低下,法纪松弛,腐败蔓延,行政命令的贯彻能力退化。而且,由于分利集团化–––––一些个人或组织为了狭隘的自身利益,排挤他人或其他组织,垄断资源,阻碍资源的合理流动,通过钱权交易谋取暴利。这样,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严重的腐败现象,中国当然也不例外。而且,我们虽然正在发展市场经济,但不愿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产权清晰,一味地回避市场经济的根本––––个人所有制、共有制,不肯确立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这种似是而非的市场经济给不被制衡、不受制约的权力资本、官僚资本以广阔的生存空间,由此必然形成无法控制的制度性腐败集团。而发展中国家反腐败,往往不去触及制度,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对官僚、既得利益者进行保护,寄希望于通过政变、运动、严打、教育、自我监督、清除异己、压制不满等等来消除老百姓的怨气、遏制腐败,结果治标不治本,政权也因此被断送。
毫无疑问,集权政治与自由经济的结合,必然造成特权、贪腐现象。市场经济减去民主法治就等于腐败。
中国的问题不是穷,而是穷奢极欲,无法无天。
反腐败如果不从体制着手,那么,一面杀贪官,一面还会出现更多的贪官。
有人推崇罗隐的“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的精神。此精神固然可贵,但法治监督、制度制约、新闻批评、言论自由、民主政治才是克服腐败的根本。
那种认为道德自律就可以消除腐败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浪漫主义政治是中国现代政治灾难的总根源。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欢迎浏览个人主页 http://huxingdou.home.chinaren.com)
孙志勇反腐败理论观点综述
    一、当前腐败现象滋生的特点
    1、腐败的群体性特征明显。腐败分子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慕绥新、马向东、李真等严重违纪违法案都是典型的“窝案”、“串案”。广州市2002年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窝案”、“串案”达219件,占立案总数的71%。其主要特征:一是涉案人员多。二是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在政治上拉帮结派,任人唯亲,以我划线,形成各自的“小圈子”,具有人身依附性质、共享既得利益。三是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
  2、党政“一把手”腐败案非常突出。近年来查处的大案要案中,“一把手”腐败的问题突出。在慕绥新、马向东等纪违法案件涉案的23名主要领导干部中,有17人是党政“一把手”,占涉案人员的74%。“一把手”的腐败行为又导致其下属各个部门负责人的违纪违法行为。
  3、外向型腐败特征日趋明显。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更多的外资、外商进入我国,我国的企业也更多地走出国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外向型特征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有的腐败分子利用资本跨地域、跨行业、跨国境流动的机会,与地区外、行业外、境外的不法分子相勾结,共同犯罪;有的利用国际间法律的差异,国内犯罪,国外洗钱;有的以境外商人为合作对象,在为对方牟利后,在境外进行“交易”,赃款赃物滞存境外。一些涉案的党政干部特别是关键涉案人员一有风吹草动即随时出逃。
  4、资本积累型腐败特征日益显露。从一些党政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当前腐败分子已经不满足于追求一般生活上的富有和享乐,违纪违法的目的从消费享乐型向资本积累型渐渐转化。有的腐败分子直接收受投资股份,以获取投资收益;有的腐败分子疯狂攫取非法所得,然后通过“洗钱”等手段将巨额非法所得用到经商办企业或有利可图的资本投资中去,以获取更加丰厚的利润回报。如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在其赃款赃物中居然有一座正在运行中的水电站。据报道,李某是以“成都市德力电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用受贿得来的410余万元买下了这个电站,目的是“以钱生钱”,将“死钱”变成“活钱”。李玉书前后受贿索贿现金、轿车、名贵手表等折合人民币1400万元,并用这些钱秘密注册了一家外商独资公司,购买了3处房产,收购了一家水电站,包养了一个16岁的情妇。
  5、跑国债、跑项目资金之风严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启动国债项目投资,有力地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但少数地方的党政干部为了得到国债项目资金的扶持,“不惜一切代价”,动用各种资源,跑国债、跑项目资金。
  6、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一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比较突出。一些国有企业由于经营决策权力没有科学地分解、制衡,企业缺乏真正的约束机制,经营决策权往往集于一人之手,一支笔审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容易发生腐败问题。二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调整中,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乘机利用职权大肆侵占、挪用公款,索贿受贿,中饱私囊,严重损害了国家和职工利益。三是巧立名目,将巨额国有资产进行私分,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7、腐败滋生呈现明显不同的地域特征。中部西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腐败现象比较突出。如为安置子女亲属在党政机关、公检法司部门工作而送礼金、行贿问题、买官卖官等组织人事不正之风等问题;东部南部主要是具有外向型特征和资本积累型特征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北部主要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问题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二、关于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
    1、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不够。一是监督没有法律保障,监督难以真正落实到位。二是监督大多是单方面监督,为形成监督的合力。三是监督环节上有脱节现象,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循环系统。
  2、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民主、竞争机制,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的出现,根本的原因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存在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中选人的问题,人治的因素多,而公开、民主、竞争的因素少。在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中,涉案人员中许多人的交流或提拔基本上是由主要领导提名或授意、严重违反组织程序进行的。
  3、干预微观经济的权力过多、过大。近年来减少行政审批权,主要是发生在宏观经济领域。但是在具体的微观经济中,存在有的政府部门直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政府的执法部门处罚权不规范,且自由裁量权过大,致使一些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员把手中的权力商品化,进行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对因公行贿处罚力度不够。我国法律和党纪政纪对因公行贿惩处力度不够或不到位,行贿者跑回项目、资金反而得到提拔升迁,这种结果怂恿了更多的党政干部公款行贿拉项目。根据法律,不管这些干部给“好处费”争项目的动机何在,他们的行为都是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完全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要求相悖,必须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5、高度垄断、高度封闭的投资体制。由于国家投资体制是政府完全包办的体制,国债资金从国家拨到地方后,其投资、建设、管理、使用等基本被部门的企事业单位控制,这种计划经济模式下的高度垄断、封闭的管理体制,容易滋生政企不分、官商一体,项目成为一些部门和个人以权谋私的对象。
  6、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应有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对腐败案件的查处,把反腐败斗争的希望都寄托在对腐败行为的高效率的打击上。二是没有寻找到一种让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比较有效的形式,广大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难有大的作为。三是没有建立起反腐败的保护机制,使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热情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关于反腐败的战略和策略
    1、反腐败斗争的目标要着眼于“遏制论”而不是“根绝论”。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的实践证明,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一个基本出发点就是立足于遏制和控制而不是根绝腐败。立足于“遏制论”,就会看到在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尽管还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多方面复杂因素,但经过有效预防和打击,可以确保将腐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致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立足于“遏制论”,就会对于高薪养廉等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而立足于“根绝论”,可能会产生期望将腐败现象痛快淋漓地铲除干净的急躁情绪,产生“毕其功于一役”的速胜论;同时,也会因为对腐败现象除之难尽,或者除而复生,产生“腐败越反越多”的悲观论。总之,对反腐败问题持遏制论或根绝的不同态度,会影响到反腐败整个战略的部署和具体战术的实施。
  2、要根据地区反腐倡廉进展的差异,制定一个梯次反腐败的战略。中国未来的反腐败进程有一个“先廉后廉”的过程。中国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国家,地区之间发展程度差距极大。基于反腐败与一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综合发展的结果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国未来的反腐败进程也不大可能同步推进,而是有一个“先廉后廉”的过程。这种情况就很像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发展路径一样,不可能同步富裕,而必须要经历一个先富后富的过程。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如果国家能够制定一个梯次反腐败的战略,即允许一部分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具备的地区更超前地进行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在未来的一些年里发展出一些“反腐败特区”,那就必然会起到巨大的示范效应。
  四、关于反腐败的具体对策
    1、构建和完善人民监督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要保证人民对权力配置、权力运行等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为人民实施有效监督拓宽多种渠道,创造客观条件。比如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务重大事项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公开咨询、听证、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在本辖区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考核制度;逐级试行主要领导干部在本辖区实行直选制度等,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监督。
  2、强化党政内部监督机制,实行以权制权。一是实行党代表大会任制,充分发挥党代会作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的双重职能;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决策、监督机制;改革、完善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机制。二是构建和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和行政权力监督机制。
  3、继续减少行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寻租环境的存在是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为了从源头上反腐败,必须消除寻租活动赖以存在的环境。一是要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权。二是要减少不必要的对微观经济的行政干预。三是严格限制、规范和监督好政府官员的行使权力中的过多的自由裁量权。
  4、反腐败必须建立健全法治。实践证明靠专案查处或发动严打运动等个别措施对腐败现象进行专项打击,只能使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疲于奔命地到处救火的被动局面。反腐败最重要的是必须建立法治。要通过法律法规划定政府的权限范围,防止政府管得太宽和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和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要建立透明的法律框架。做到法律要为公众所周知,要使公民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可预见性。
  5、深化分配体制改革。一要限制垄断利润,对于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要进行强制性调节。二要建立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防止贫富悬殊过大。三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平衡国家公职人员的物质待遇。四要实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
  6、反腐败的机制要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反腐败的“侦察兵”——审计机关的侦查资源。审计是“翻家底”的工作,各个单位的财务来往账目在审计之下将一清二楚,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与财务有关的腐败行为可以一一筛过,腐败分子一般难逃法网。当前,纪检、监察、检察、审计机关要形成作战合力,构筑严密的反腐败网络,使腐败分子无处躲藏。
  7、实行“积薪养廉”制。借鉴新加坡廉政经验,实行公务员积金制度。新加坡政府拥有比较完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公务员支出个人工资总额的18%,政府支出“22%”,以相当于工资总额40%的款项存入公务员个人公积金帐户;工龄越长,公积金就会越多。若公务员能够廉洁奉公,没有贪污受贿渎职等违法行为,在其退休后,凭公积金收入就足以保证全家生活富裕、安居乐业。但是,凡事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全部公积金。新加坡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勤政廉政的收入预期,增加公务员腐败的即期成本和未来风险,可以充分实现“积薪养廉”的目的。
  8、增强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公开是最好的“警察”。要消除腐败,必须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增加行政工作透明度,保证行政机关时刻处于普通百姓的舆论监督之下。一是行政部门要公开其所有涉及公民法人权益的内部工作制度及程序;二是行政立法机关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法规、规章及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使公民法人了解行政机关的权力,职责,工作性质及目的,便于更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立法权,防止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及经济管理部门利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设置收费、罚款项目,给公民增加非法定义务;三是在具体执法管理程序中、要公开执法依据、理由及结果,在许可程序中,要公开许可条件,竞争申请者名单,各自条件及申请期限、最终结果等内容,以便于竞争者之间及他们对许可机关的监督,防止幕后权钱交易。在处罚程序中,必须公开处罚的依据、理由,处罚的事实证据及有关文件,表明处罚者身份等;四是要公开行政机关负有的相应的领导责任,担任领导职务者的必要个人资料(隐私除外),如合法收入,兼职状况,亲属职位联系,受赠礼物处理,生活条件等等。
  9、寻求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打击跨国腐败行为。腐败是一种全球性现象,其活动与影响超出了现有的国界。199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号召成员国采取切实措施反对各种形式的腐败。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应与有关国家和国际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推动全球反腐败斗争的开展。要严厉打击国际洗钱活动,阻止非法收入向国外、境外移转;在国际金融和商业交易中严厉打击和制裁贿赂、跨国贿赂;加强对腐败行为调查、起诉、引渡和情报信息交流的国际合作等。目前,我国已与40多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引渡和移官被判人条约。针对当前贪官外逃境外的严重现象,我们要充分行使这些条约赋予的权利,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与缔约国的双边警务合作,大力缉捕境外重要逃犯,提高对腐败分子的查处概率,形成对潜在腐败分子的强大威慑,达到惩戒与预防双重目的。
  10、注重异体监督。内部监督制约无论如何强化,其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因为内部人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监督也容易失去效力。事实上,更大的监督力度和效果应是来自由外对内的监督。要鼓励和保障新闻舆论监督,联合新闻机构和人民群众形成防止腐败产生的政治压力和社会环境。
需要将贪污包装一下,合法化,与国际接轨,这又是一大工程。哈哈!!![em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