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关于淮南周同学扶老太的立场说明上面风向要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3 17:56:36
央视明里暗里都是站在周同学那边,东方卫视连老太家人都没打码,非常明显是向着周同学的.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逼老太拿出证据,你总不能红口白牙一张嘴吧.
大家说这会不会是南京彭宇案要逆袭的前奏?
央视明里暗里都是站在周同学那边,东方卫视连老太家人都没打码,非常明显是向着周同学的.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逼老太拿出证据,你总不能红口白牙一张嘴吧.
大家说这会不会是南京彭宇案要逆袭的前奏?
甲方说没撞,乙方说撞了,按理这应该是证据不足,疑罪从无嘛,也不知道当时法院咋得出的结论.
其实这个方法挺好,说撞人的提供证据,这样如果真是清白的话,就不可能有撞人证据,扶人者的心里顾虑就能打消。现在的情况是有人指控了你XX罪行,你却要自证清白,这是不符合法律精神的。
法力咆哮 发表于 2015-9-13 00:00
其实这个方法挺好,说撞人的提供证据,这样如果真是清白的话,就不可能有撞人证据,扶人者的心里顾虑就能打 ...
这全托了南京法院,你没撞他,他为什么告你的福.这说法瞬间凌乱.
其实这个撞没有。只要警方真的用点心,不难判断的。痕迹。你的姿势。口供询问等等。只是太麻烦而已、
广州不是就有案例,提供不出被撞倒的证据就不赔付吗,只不过南京那个案子影响太大太恶劣了,没人关注罢了。
有个问题,到底谁告谁?性质,决定证据规则。
有个问题,到底谁告谁?性质,决定证据规则。
是啊,如果老太太认为那个同学撞的,她该拿证据。
民事案件不适用疑罪从无原则,比如高空坠物伤人,即便受害人无法举证,同样有权索赔。
只是扶老人这种案子比较特殊,需要法律进一步完善。
讹人成本太低,最后无法讹人了,要么消失灭迹,要么一句“抱歉”,然后没了。

所以,什么时候反告那些张口就讹人的,情况就好些。

话说那些讹人的随便就狮子大开口要钱,反告它敲诈,不知道有无可能?
嘿嘿,没证据,法院凭啥支持你索赔主张?凭空口白牙?
有证据,告我去。没证据,有权索赔?这话咋听得耳熟?P话,法院敢判我,我还不信了。彭老太的法官就死在证据上。
最初 警方认为这个是交通事故,让双方找交警部门鉴定。
现在不提交警了,
现在出现的目击证人 说的非常有说服力 而且还手机拍了现场照片。
打官司我认为老太一方打不赢的
heller 发表于 2015-9-13 09:08
民事案件不适用疑罪从无原则,比如高空坠物伤人,即便受害人无法举证,同样有权索赔。
高空坠物是举证倒置,不一样的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9-13 09:46
有证据,告我去。没证据,有权索赔?这话咋听得耳熟?P话,法院敢判我,我还不信了。彭老太的法官就死在证 ...
彭宇案,不是说,最后彭宇承认是自己撞的吗?只是舆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个要媒体背锅。
我是百度百科上看的
不是立场上的风向变化 而是现在有铁证出现。
如果目击者都不站出来,正常情况会是这样 警方推给交警, 交警也会说无法鉴定责任,互相推推 然后建议去打官司。法庭上在质证。
现在目击者出来了, 我认为官司都不用打了。
关键那个家属的话太难听了,“你没有撞为什么要帮忙垫钱”等等。。。把别人想成啥样了
彭宇案,不是说,最后彭宇承认是自己撞的吗?只是舆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个要媒体背锅。
我是百度百科 ...
二审承认了。
但一审证据过不了,关键证据缺失。怎么说呢,我觉得法官把我们用的合理怀疑用到了民事判决上,他内心倾向这个证据确实存在过,然并卵,没有就是没有。
彭宇案,不是说,最后彭宇承认是自己撞的吗?只是舆论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个要媒体背锅。
我是百度百科 ...
看了彭的案例以后,我下公交车时都是在车门左右看一下的,一是防人跑过,二是防内道有自行车摩托车
关于TG的法律系统上面早开始变了
个人估计是要拿民法中所谓的公平原则开刀
毕竟
1,这个是民事纠纷
2,而扶不扶则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占据制高点
3,如果一变,整个系统都要跟着变,9.3之前全国人大连续出台几个法律法规无论针对OGN还是国内某些行业
其实看一个国家是不是法制刑事诉讼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民事案件,因为刑事案件毕竟牵扯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各种保障对于民事很严格,执行也比民事严格
但是民事就不一样,中国民事纠纷的特别是欠债的追缴就能看出一个法律系统审判是不是公平,执行是不是严格,结果是不是保障社会公平
但中国的民事案件的大流就是各退一步,以和为贵,没有有效手段惩处那些制造纠纷的人,不能让制造纠纷制造麻烦的人承担因有的法律责任跟代价
造成的后果就是类似徐老太这样的我闹我就有糖吃,就算闹不好法律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于是各种徐老太以及家属层出不穷,进而让大众对法律失去信心
所以我们总能看到类似的事情却对于那些徐老太的行为无法惩处

不止这个,还有各个民事纠纷中的所谓的公平原则,就是我没做,但因为我在那里我也要承担责任
徐老太案的判决南京政法委不但没意识后果,反而用行政手段来做彭的工作让其承认的确撞了,然后依据彭的承认来个和解
整个徐案,大众关心的不是徐老太的身份,不是证据莫名丢失,更不是后面所谓的和解以及原因,而是那一句名言以及判决书
这个案件的恶果就是用合法的法律程序来否定中国的传统道德,南京到现在还在鸭子的嘴死硬说是真撞了,判决是法官问题,想让法官来做前卫。
这个事真要炒起来,南京政府以及洗过一次,再看第2此如何洗


公平原则不好变,民事纠纷 要是能引入测谎仪鉴定就好了, 委托专业机构给出测谎鉴定意见,给法官参考


公平原则不好变,民事纠纷 要是能引入测谎仪鉴定就好了, 委托专业机构给出测谎鉴定意见,给法官参考
想多了,然并卵
公平原则不好变,民事纠纷 要是能引入测谎仪鉴定就好了, 委托专业机构给出测谎鉴定意见,给法官参考
测谎仪唯一可行,就是以此发现其他证据。其过程和结果本身,跟法律无关。
公平原则不就是你虽无责但作为当事人还是意思一下破财挡灾吧。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9-13 10:14
二审承认了。
但一审证据过不了,关键证据缺失。怎么说呢,我觉得法官把我们用的合理怀疑用到了民事判决 ...
也就是说,客观上彭宇撞了,但是证据不足一审本就不该判?
也就是说,客观上彭宇撞了,但是证据不足一审本就不该判?
到底撞没撞,事实都不清楚,是不能判撒。
这个撞了,我也是网上看的说法,谈不上客观。

qd-sigma 发表于 2015-9-13 10:15
看了彭的案例以后,我下公交车时都是在车门左右看一下的,一是防人跑过,二是防内道有自行车摩托车
  此法在公交车到站后只有你一个人下车的时候可行,如果你身后还有人要下车,就会出现诸多麻烦事:

  1、你身后也要一同下车的人会急赤白脸地不停催促你:“前面那个人,你到底下不下车?!不下的话把道让开!别 ‘占着茅坑不拉屎’!”(意思是嫌你动作慢了,或者嫌你堵着车门口了,耽误了他她的下车时间)

  2、就算你身后要下车的人都能理解你,恐怕公交车司机(或者售票员)也不是那么好说话的:“到站都给你开门了,你还不下车?!还在门边儿站着瞅!你老瞅啥呀?!有什么好看的?!赶紧下车不就完了吗?!我们这都是有时间规定的,到时间跑不到地方罚钱你替我们掏啊?!”


  ——不用怀疑,我就遇到过 N 多次这样的情况,自己和看别人都有过。就算气囔囔地回几句嘴也没用,之后该遇上还是遇上。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9-13 09:31
嘿嘿,没证据,法院凭啥支持你索赔主张?凭空口白牙?
只有在双方实力对等的情况下,“法律”才是法律,“法院”才是法院。
heller 发表于 2015-9-13 09:08
民事案件不适用疑罪从无原则,比如高空坠物伤人,即便受害人无法举证,同样有权索赔。
民事案件适用疑罪从有原则?
拜亚兰队长 发表于 2015-9-13 10:11
关键那个家属的话太难听了,“你没有撞为什么要帮忙垫钱”等等。。。把别人想成啥样了
如果按照这种逻辑,雷锋会被活活坑死。
只有在双方实力对等的情况下,“法律”才是法律,“法院”才是法院。
实力?现实社会资源分配差异是存在的,你想的东西蓝星哪家都做不到。砸钱请的律师就比援助的好。

弱势有理论么?天天YY该怎样怎样,也不想想世界凭啥围着你转。
  此法在公交车到站后只有你一个人下车的时候可行,如果你身后还有人要下车,就会出现诸多麻烦事:

...
兄弟哪个城市?左右看一眼用不了一秒钟吧,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安全第一,谁叨叨也没用
qd-sigma 发表于 2015-9-13 11:59
兄弟哪个城市?左右看一眼用不了一秒钟吧,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安全第一,谁叨叨也没用
  黑龙江大庆让胡路区。是的,最多也就一秒钟,可就是这一秒钟,还有像我举的例子里面不耐烦的人呢。

  绝对不夸张,因为之前不是说了吗,我自己也像你一样做过,结果后面要下车的人或者公交车司机各种不耐烦。
说疑罪从无的先分清楚民事刑事好吧
gsygsy 发表于 2015-9-13 11:20
民事案件适用疑罪从有原则?
民事是谁主张谁举证,人家有相应的证据(证词,垫付医药费)
  黑龙江大庆让胡路区。是的,最多也就一秒钟,可就是这一秒钟,还有像我举的例子里面不耐烦的人呢。
...
自己安全就好


另外吧 垫医药费这种傻事别干。 老太的家属当时也在医院, 她自个家属在 你垫个毛线啊。 我感觉就是她家属"故意 "让她垫医药费。
如果她家属身上钱实在不够, 你自己的良心又非要想帮她一把。那就说自个和老太伤无关, 你缺钱 打借条 我借你

另外吧 垫医药费这种傻事别干。 老太的家属当时也在医院, 她自个家属在 你垫个毛线啊。 我感觉就是她家属"故意 "让她垫医药费。
如果她家属身上钱实在不够, 你自己的良心又非要想帮她一把。那就说自个和老太伤无关, 你缺钱 打借条 我借你
itaskol 发表于 2015-9-13 09:58
最初 警方认为这个是交通事故,让双方找交警部门鉴定。
现在不提交警了,
现在出现的目击证人 说的非常 ...
老太太可以说那照片是撞后摆拍的,恶人什么理由都能想出来
itaskol 发表于 2015-9-13 12:51
另外吧 垫医药费这种傻事别干。 老太的家属当时也在医院, 她自个家属在 你垫个毛线啊。 我感觉就是她家属" ...
我感觉就是她家属"故意 "让她垫医药费............这句话说到点上了。现在很多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