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被指虚假宣传 致歉钓鱼台国宾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6:18:04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官方网站上的“案件快报”版块刊登的一则消息将飞利浦推至风口浪尖。标记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的消息称,隶属于外交部的钓鱼台宾馆管理局将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起诉理由为“虚假宣传”。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受理此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经营报》记者未能联系到钓鱼台宾馆管理局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大都律师事务所。

  另一涉事方飞利浦方面给本报记者的回应称,“我们很遗憾此次事件的发生,并对该事件高度重视。经过内部调查后,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目前,我们就此事向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表达了诚恳的歉意,并正在与他们积极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此事的全面妥善解决。”

  飞利浦被指“虚假宣传”

  公开的信息显示,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认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对其旗下相关空气净化设备进行公开宣传时称,其产品为“钓鱼台国宾馆专用空气净化设备”,“负责2014年APEC会议期间钓鱼台国宾馆的空气净化任务”,“被用在钓鱼台国宾馆服务各国首脑”等。飞利浦将其相关产品与广告标语刊发在PChome等网络媒体上进行宣传,并被其他网络媒体和微博等社交媒体转载。前述空气净化器产品在商场、京东商城[微博]、天猫[微博]销售时,也使用了“入驻钓鱼台国宾馆”,“钓鱼台国宾馆信赖之选”等宣传图片和用语。

  但是,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表示自己从未购买、使用过被告宣传中所称的空气净化器产品,更不知被告宣传中所使用的图片是以何种方式取得。对此,原告多次委托律师向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被告解释此事,但均被拒收。

  原告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认为,“钓鱼台国宾馆”是多年在广大民众中形成的“俗称”,是中国国家领导人进行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国家接待各国元首和重要客人的超星级宾馆。从1959年建馆以来已经先后接待来自世界各国的总统、国王、总理1200多人次,受到世界各国人民和媒体瞩目。被告在产品宣传过程中擅自利用钓鱼台国宾馆的知名度及声誉,虚构事实,借“钓鱼台国宾馆”提升产品形象,此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及原告名称等内容的虚假宣传,赔偿原告因此所受损失10万元并在全国公开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两次以上赔礼道歉。

  7月29日,还有境内媒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登录大型购物网站发现依然有导购以“国宾同款”进行销售。

  经过记者检索,保存于2015年7月21日08:07:27 的百度[微博]快照显示,境内门户网站网易在2014年12月5日曾经转载太平洋电脑网名为《飞利浦空气净化器助力北京APEC峰会,为领导人守护最重要的空气》文章。其配图中有“钓鱼台”字样的背景模板和演讲席,而在舞台左下方则是一台空气净化器状物体。此外,还有多个保存于相近时间的快照网页亦体现出相同图文内容。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对记者说:“我们很遗憾此次事件的发生,并对该事件高度重视。经过内部调查后,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目前,我们就此事向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表达了诚恳的歉意,并正在与他们积极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此事的全面妥善解决。”

  但是,相关负责人以“没有得到授权”为理由,未对回复中“相应措施”“内部调查”“积极沟通”“妥善解决”等具体细节进行说明。      

  江苏正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置评说,类似的案件一般由消费者进行起诉而不是由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起诉。“因为一般这种案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宣传让消费者认为官方的使用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从而可能误导消费者。”

  另一位要求匿名的律师在对本报记者评论时亦认为,该类案件应该由消费者进行上诉。“主要涉及的法律有《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超过三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执业律师认为,从目前公开的情况看,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起诉的权利基础并没有透露清楚。本案的诉讼主体如果是消费者则更加合适。钓鱼台宾馆管理局的起诉虽然得到法院的立案受理,但是并不意味着原告方可以胜诉。他们告诉本报记者,受理案件只是说明法律逻辑成立,并不代表结果。

  空气净化设备行业竞争加剧

  飞利浦此次铤而走险凸显了空气净化器行业激烈的竞争环境。近年来中国公众开始意识到空气质量问题,并开始寻求解决“糟糕空气”的办法。大多数分析观点认为,自然环境下的大气污染由政府解决,而室内空气环境的改善则由家用电器制造商提供的空气净化设备予以解决。

  舆论的造势促使空气净化器企业蜂拥而至,家电企业自不待言,其他跨界企业也跃跃欲试,品牌混战加剧。数据显示,2010年左右,中国市面上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品牌达到20多家,到了2014年底,品牌数量增加到130多家。家电行业分析师梁振鹏从产业角度分析认为,前些年还处于高速增长的室内空气净化设备市场目前处于整体下滑的状态。上半年市场容量同比明显下降。

  “之前的高速增长其背后的原因是大气雾霾刚刚被公众认知,从而导致了消费者的恐慌性购买。而经过三年的市场发展以及体验,很多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发生了转变。他们的恐慌性已经减退。而且对这种产品的效果不再那么迷信。

  来自奥维云网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空气净化器市场零售额规模为58.1亿元,同比下降20.5%;零售量规模为298万台,同比下降10%。据预测,今年空净市场规模将缩减至131.3亿元,同比下降13.1%,而全年销量将缩减至714万台,同比下降6%。

  家电行业观察家刘步尘评论说:“激烈的市场环境之下,企业努力寻求竞争卖点。在中国市场上,不管本土品牌还是境外品牌都习惯贴近政府。比如,人民大会堂如果采购选用了一家企业的中央空调,那么这家企业很可能将其用作广告宣传的标语。随着空气净化器市场竞争,也不排除有的企业会铤而走险。”梁振鹏补充道,空气净化设备市场的竞争加剧迫使企业开始发生打擦边球或“抱政府部门大腿”的行为。“如果虚假宣传行为属实,那么这与行业竞争压力增大密不可分。”

  刘步尘认为也不排除有一种可能:“飞利浦可能以收取品牌管理费的方式准许授权第三方使用该品牌,从而导致了该事件。”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 ... /073622850672.shtml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官方网站上的“案件快报”版块刊登的一则消息将飞利浦推至风口浪尖。标记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的消息称,隶属于外交部的钓鱼台宾馆管理局将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起诉理由为“虚假宣传”。目前海淀法院正在受理此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国经营报》记者未能联系到钓鱼台宾馆管理局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大都律师事务所。

  另一涉事方飞利浦方面给本报记者的回应称,“我们很遗憾此次事件的发生,并对该事件高度重视。经过内部调查后,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目前,我们就此事向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表达了诚恳的歉意,并正在与他们积极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此事的全面妥善解决。”

  飞利浦被指“虚假宣传”

  公开的信息显示,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认为,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对其旗下相关空气净化设备进行公开宣传时称,其产品为“钓鱼台国宾馆专用空气净化设备”,“负责2014年APEC会议期间钓鱼台国宾馆的空气净化任务”,“被用在钓鱼台国宾馆服务各国首脑”等。飞利浦将其相关产品与广告标语刊发在PChome等网络媒体上进行宣传,并被其他网络媒体和微博等社交媒体转载。前述空气净化器产品在商场、京东商城[微博]、天猫[微博]销售时,也使用了“入驻钓鱼台国宾馆”,“钓鱼台国宾馆信赖之选”等宣传图片和用语。

  但是,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表示自己从未购买、使用过被告宣传中所称的空气净化器产品,更不知被告宣传中所使用的图片是以何种方式取得。对此,原告多次委托律师向被告发送律师函,要求被告解释此事,但均被拒收。

  原告外交部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认为,“钓鱼台国宾馆”是多年在广大民众中形成的“俗称”,是中国国家领导人进行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国家接待各国元首和重要客人的超星级宾馆。从1959年建馆以来已经先后接待来自世界各国的总统、国王、总理1200多人次,受到世界各国人民和媒体瞩目。被告在产品宣传过程中擅自利用钓鱼台国宾馆的知名度及声誉,虚构事实,借“钓鱼台国宾馆”提升产品形象,此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及原告名称等内容的虚假宣传,赔偿原告因此所受损失10万元并在全国公开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两次以上赔礼道歉。

  7月29日,还有境内媒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登录大型购物网站发现依然有导购以“国宾同款”进行销售。

  经过记者检索,保存于2015年7月21日08:07:27 的百度[微博]快照显示,境内门户网站网易在2014年12月5日曾经转载太平洋电脑网名为《飞利浦空气净化器助力北京APEC峰会,为领导人守护最重要的空气》文章。其配图中有“钓鱼台”字样的背景模板和演讲席,而在舞台左下方则是一台空气净化器状物体。此外,还有多个保存于相近时间的快照网页亦体现出相同图文内容。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此对记者说:“我们很遗憾此次事件的发生,并对该事件高度重视。经过内部调查后,我们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目前,我们就此事向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表达了诚恳的歉意,并正在与他们积极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此事的全面妥善解决。”

  但是,相关负责人以“没有得到授权”为理由,未对回复中“相应措施”“内部调查”“积极沟通”“妥善解决”等具体细节进行说明。      

  江苏正威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置评说,类似的案件一般由消费者进行起诉而不是由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起诉。“因为一般这种案件是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宣传让消费者认为官方的使用是产品质量的保证,从而可能误导消费者。”

  另一位要求匿名的律师在对本报记者评论时亦认为,该类案件应该由消费者进行上诉。“主要涉及的法律有《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超过三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执业律师认为,从目前公开的情况看,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起诉的权利基础并没有透露清楚。本案的诉讼主体如果是消费者则更加合适。钓鱼台宾馆管理局的起诉虽然得到法院的立案受理,但是并不意味着原告方可以胜诉。他们告诉本报记者,受理案件只是说明法律逻辑成立,并不代表结果。

  空气净化设备行业竞争加剧

  飞利浦此次铤而走险凸显了空气净化器行业激烈的竞争环境。近年来中国公众开始意识到空气质量问题,并开始寻求解决“糟糕空气”的办法。大多数分析观点认为,自然环境下的大气污染由政府解决,而室内空气环境的改善则由家用电器制造商提供的空气净化设备予以解决。

  舆论的造势促使空气净化器企业蜂拥而至,家电企业自不待言,其他跨界企业也跃跃欲试,品牌混战加剧。数据显示,2010年左右,中国市面上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品牌达到20多家,到了2014年底,品牌数量增加到130多家。家电行业分析师梁振鹏从产业角度分析认为,前些年还处于高速增长的室内空气净化设备市场目前处于整体下滑的状态。上半年市场容量同比明显下降。

  “之前的高速增长其背后的原因是大气雾霾刚刚被公众认知,从而导致了消费者的恐慌性购买。而经过三年的市场发展以及体验,很多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发生了转变。他们的恐慌性已经减退。而且对这种产品的效果不再那么迷信。

  来自奥维云网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空气净化器市场零售额规模为58.1亿元,同比下降20.5%;零售量规模为298万台,同比下降10%。据预测,今年空净市场规模将缩减至131.3亿元,同比下降13.1%,而全年销量将缩减至714万台,同比下降6%。

  家电行业观察家刘步尘评论说:“激烈的市场环境之下,企业努力寻求竞争卖点。在中国市场上,不管本土品牌还是境外品牌都习惯贴近政府。比如,人民大会堂如果采购选用了一家企业的中央空调,那么这家企业很可能将其用作广告宣传的标语。随着空气净化器市场竞争,也不排除有的企业会铤而走险。”梁振鹏补充道,空气净化设备市场的竞争加剧迫使企业开始发生打擦边球或“抱政府部门大腿”的行为。“如果虚假宣传行为属实,那么这与行业竞争压力增大密不可分。”

  刘步尘认为也不排除有一种可能:“飞利浦可能以收取品牌管理费的方式准许授权第三方使用该品牌,从而导致了该事件。”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 ... /073622850672.shtml
超过三位接受记者采访的执业律师认为,从目前公开的情况看,钓鱼台宾馆管理局起诉的权利基础并没有透露清楚。本案的诉讼主体如果是消费者则更加合适

不合适?某产品大肆宣称刘德华正在使用,然而刘德华又没有使用,对此,刘德华不能(不适合)去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