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疑似通过北青定性:《“因言打架”的 真相与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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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北京青年报》
    姜兆尹
    山东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官微昨天发布微博,陈述“7·22”治安案件事实及处理办法。经查证,2013年以来,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案发当日,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之后两边人员相遇,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后梁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侯某某的同学)等参与斗殴,致侯某某、张某某轻微伤。警方对上述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至十五日不等(侯某某等三人因不满18周岁,行政拘留不执行)。
    如果只是看文登警方的微博,很可能会被一连串的“某某某”“某某”弄得晕头转向。好在有几家官网、官微和媒体对文登“7·22”治安案件已有报道,将这些报道与文登警方发布的微博对照阅读,事情就变得比较清楚了。文登警方微博所称的“‘7·22’治安案件”,在那几家官网、官微和媒体的报道中,被称为“山东青年疑因爱国言论被多人打伤”事件,或“山东爱国青年被群殴”事件。后一种称谓比前一种称谓信息量更大,甚而带有某种定性的意味,值得认真分析探究。
    文登警方微博称,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这在有关官网、官微和媒体报道中,被表述为“威海青年@侯聚森-侧卫36因为发表爱国言论,被人在校门口群殴受伤”。对治安案件的事实认定,应当以警方的调查为准,对照文登警方的说法,可知所谓“山东爱国青年被群殴”之说,首先就存在一个不小的问题:从事件全过程看,这不是一起“被群殴”事件,而是一起从“网上约架”发展为“互殴”、“多人斗殴”的事件。虽然侯某某一方人数上处于劣势,只有侯某某和他的同学孙某两人,对方则有梁某某等四人,但先是有“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结果又是“致侯某某、张某某轻微伤”,可知侯某某一方并没怎么吃亏;加之警方的处理也符合对案件事实(斗殴、互殴)的认定,并没有“偏向”侯某某一方,可见说侯某某“被群殴”显然是夸大其词。
    与文登警方的依法办案、客观判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方面在案件事实尚未明了的情况下,一开始就立场坚定地站在侯某某一边,对他的言行表示大力支持,对殴打侯某某的“网络暴民”表示严厉谴责。如当地某部门在官微发布微博:“【关注!爱国青年被网络暴民群殴】……爱国,竟成了被阴暗力量迫害的理由?施暴者必须受到法律惩处。侯聚森,你不孤单,我们都在你的身旁!”该微博中除“施暴者必须受到法律惩处”一句是中性表述外,其他都是对侯某某的无条件支持;而他们之所以无条件支持侯某某,主要就是因为认定了一个事实——侯某某经常在网上发表爱国言论,是一名爱国青年,他的爱国立场与一些“网络暴民”形成了尖锐的冲突,由此招致后者的群殴。
    而有关部门官微认定的这个事实,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推敲。其一,在现实语境中,“爱国言论”、“爱国青年”虽然是常见的表述,但毋庸讳言,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或公共机构有权认定什么样的言论是“爱国言论”,什么样的人是“爱国青年”或“爱国人士”;同样,也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或公共机构有权认定什么样的言论是“汉奸言论”,什么样的人是“汉奸”或“卖国贼”。有关部门官微认定侯某某的言论是“爱国言论”,认定他是一名“爱国青年”,如此定性实在过于简单轻率了。
    其二,从强烈关注“爱国青年被网络暴民群殴”,到痛心于“爱国,竟成了被阴暗力量迫害的理由”,有关方面的义愤迅速升级,大有“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势。其实,侯某某在网上发表了什么样的“爱国言论”并不十分重要,他与梁某某等人的矛盾是否缘于他的“爱国言论”,也不十分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为何现在年轻人特别是年轻网民中充斥着暴戾、斗狠情绪,一言不合就撕破脸皮破口大骂,就变成不共戴天的立场之争、“爱国”与“卖国”之争,甚至走到网下拳脚相向大动干戈?
    网民因言论纷争而发展为网下群殴,无论其中一方是否具有“爱国人士”的头衔,这种做法都是极端不可取的。爱国,当然不能成为“被阴暗力量迫害的理由”,爱国,同样也不能成为对“阴暗力量”施以严厉打击的借口。如果我们轻易认定某人是“爱国青年”,对他的言行无条件力挺,那么,同样也可能轻易认定某人是“卖国贼”、“阴暗力量”,对他的言行必欲斩尽杀绝而后快。
    记得三年前,北京某高校的一名教师,因一名老人对某一事件有不同看法,上前猛扇老人两个耳光,并声称“绝不容许出现这种明目张胆的汉奸言论”。假如这等人士掌握了足够的权力,对他们认定的“汉奸”、“异端”会是什么态度呢?想想实在让人担心网页链接:epaper.ynet.com/html/2015-07/25/content_145558.htm
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北京青年报》
    姜兆尹
    山东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官微昨天发布微博,陈述“7·22”治安案件事实及处理办法。经查证,2013年以来,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案发当日,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之后两边人员相遇,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后梁某某、张某某、张某某、孙某(侯某某的同学)等参与斗殴,致侯某某、张某某轻微伤。警方对上述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至十五日不等(侯某某等三人因不满18周岁,行政拘留不执行)。
    如果只是看文登警方的微博,很可能会被一连串的“某某某”“某某”弄得晕头转向。好在有几家官网、官微和媒体对文登“7·22”治安案件已有报道,将这些报道与文登警方发布的微博对照阅读,事情就变得比较清楚了。文登警方微博所称的“‘7·22’治安案件”,在那几家官网、官微和媒体的报道中,被称为“山东青年疑因爱国言论被多人打伤”事件,或“山东爱国青年被群殴”事件。后一种称谓比前一种称谓信息量更大,甚而带有某种定性的意味,值得认真分析探究。
    文登警方微博称,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这在有关官网、官微和媒体报道中,被表述为“威海青年@侯聚森-侧卫36因为发表爱国言论,被人在校门口群殴受伤”。对治安案件的事实认定,应当以警方的调查为准,对照文登警方的说法,可知所谓“山东爱国青年被群殴”之说,首先就存在一个不小的问题:从事件全过程看,这不是一起“被群殴”事件,而是一起从“网上约架”发展为“互殴”、“多人斗殴”的事件。虽然侯某某一方人数上处于劣势,只有侯某某和他的同学孙某两人,对方则有梁某某等四人,但先是有“侯某某先与陈某某互殴”,结果又是“致侯某某、张某某轻微伤”,可知侯某某一方并没怎么吃亏;加之警方的处理也符合对案件事实(斗殴、互殴)的认定,并没有“偏向”侯某某一方,可见说侯某某“被群殴”显然是夸大其词。
    与文登警方的依法办案、客观判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关方面在案件事实尚未明了的情况下,一开始就立场坚定地站在侯某某一边,对他的言行表示大力支持,对殴打侯某某的“网络暴民”表示严厉谴责。如当地某部门在官微发布微博:“【关注!爱国青年被网络暴民群殴】……爱国,竟成了被阴暗力量迫害的理由?施暴者必须受到法律惩处。侯聚森,你不孤单,我们都在你的身旁!”该微博中除“施暴者必须受到法律惩处”一句是中性表述外,其他都是对侯某某的无条件支持;而他们之所以无条件支持侯某某,主要就是因为认定了一个事实——侯某某经常在网上发表爱国言论,是一名爱国青年,他的爱国立场与一些“网络暴民”形成了尖锐的冲突,由此招致后者的群殴。
    而有关部门官微认定的这个事实,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推敲。其一,在现实语境中,“爱国言论”、“爱国青年”虽然是常见的表述,但毋庸讳言,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或公共机构有权认定什么样的言论是“爱国言论”,什么样的人是“爱国青年”或“爱国人士”;同样,也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或公共机构有权认定什么样的言论是“汉奸言论”,什么样的人是“汉奸”或“卖国贼”。有关部门官微认定侯某某的言论是“爱国言论”,认定他是一名“爱国青年”,如此定性实在过于简单轻率了。
    其二,从强烈关注“爱国青年被网络暴民群殴”,到痛心于“爱国,竟成了被阴暗力量迫害的理由”,有关方面的义愤迅速升级,大有“是可忍孰不可忍”之势。其实,侯某某在网上发表了什么样的“爱国言论”并不十分重要,他与梁某某等人的矛盾是否缘于他的“爱国言论”,也不十分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为何现在年轻人特别是年轻网民中充斥着暴戾、斗狠情绪,一言不合就撕破脸皮破口大骂,就变成不共戴天的立场之争、“爱国”与“卖国”之争,甚至走到网下拳脚相向大动干戈?
    网民因言论纷争而发展为网下群殴,无论其中一方是否具有“爱国人士”的头衔,这种做法都是极端不可取的。爱国,当然不能成为“被阴暗力量迫害的理由”,爱国,同样也不能成为对“阴暗力量”施以严厉打击的借口。如果我们轻易认定某人是“爱国青年”,对他的言行无条件力挺,那么,同样也可能轻易认定某人是“卖国贼”、“阴暗力量”,对他的言行必欲斩尽杀绝而后快。
    记得三年前,北京某高校的一名教师,因一名老人对某一事件有不同看法,上前猛扇老人两个耳光,并声称“绝不容许出现这种明目张胆的汉奸言论”。假如这等人士掌握了足够的权力,对他们认定的“汉奸”、“异端”会是什么态度呢?想想实在让人担心


笑死了,美国青年报的帽子都戴了好多年了
这事定性还没这么快,不过今天已经被团中央写了一篇舆情调查,已经当做舆情事件上报了

笑死了,美国青年报的帽子都戴了好多年了
这事定性还没这么快,不过今天已经被团中央写了一篇舆情调查,已经当做舆情事件上报了
古往今来,谁姓赵谁有资格被赐姓赵都是涉及统治的根本大事,不能随便参合
写这种报道的人也未必是什么好鸟,庆安事件以后牛逼哄哄的北京律师活例子摆在前面呢……
古往今来,谁姓赵谁有资格被赐姓赵都是涉及统治的根本大事,不能随便参合
艺祖姓赵,太宗也姓赵,你兹瓷不兹瓷啊?
铡美案 发表于 2015-7-25 17:35
艺祖姓赵,太宗也姓赵,你兹瓷不兹瓷啊?
这是宗人府的事
现在判断中央的态度尚早,庆安事件到揪出律师团也几个月时间了。
现在判断中央的态度尚早,庆安事件到揪出律师团也几个月时间了。
没有几个月吧,好像是半个月而已
这是宗人府的事
宗人府是管不肖子孙的
对于这事,一开始我反感这个候某某,这个人在我看来完全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另一方面,上门殴打他的人的品性,恶劣程度更甚于他。看了事情后续在微博和论坛上的发展和演变,发现依靠粗口和约架爱国的小愤青,一旦受到现实的打击,跳反起来也是最快的。婴幼儿般的智力、见识和小情绪,哪经得起现实中赵老爷这么翻来覆去地玩弄啊,还有这两天微博论坛药丸党党员数量暴增的速度让人吃惊。这事感觉是政治碰瓷,而且把双方互相逼逼的微博截图都看了,更明确了我觉得这次真心是双方都有点这么个意思。当然爱国者绝对不该被嘲笑。但是你要去爱赵老爷啊,阿Q要去爱赵老爷,要证明自己多么爱赵老爷,所以要去打另一个阿Q或小赵,那么阿Q难道不该被嘲笑吗?
唉~~~大青果药丸,再来一瓶。
铡美案 发表于 2015-7-25 17:50
宗人府是管不肖子孙的
你可以百度宗人府,很方便的
hdnbow 发表于 2015-7-25 17:34
写这种报道的人也未必是什么好鸟,庆安事件以后牛逼哄哄的北京律师活例子摆在前面呢……
安庆事件就是秋后算账。。。。。。
还好约架没有变成约炮。。
宗人府在考虑用那把刀好
网络宣传重要不?重要。舆论阵地该占不?该。可净弄些不堪一击的鱼啊花啊侯的送脸下乡让人打,跟二战末期日本送中学生开破烂飞机上天没什么两样。有水平的自干五那么多,就是不用。团系系统看着都急!一群团系自干五和七字党在微博里拍着大腿哭天抢地,“这世道活不下去了”,“大青果药丸”,“以后谁杀文登警察,我给他送锦旗”,说实在的这伙人还真不配姓赵,这回赵太爷算没看走眼。
与文登警方的依法办案、客观判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


没有丝毫怀疑对方办案的合法性,主观性,那还讨论些什么?
说的很有道理,支持!
引用
真正重要的是,为何现在年轻人特别是年轻网民中充斥着暴戾、斗狠情绪,一言不合就撕破脸皮破口大骂,就变成不共戴天的立场之争、“爱国”与“卖国”之争,甚至走到网下拳脚相向大动干戈?
……
为什么,因为没有法制,因为中国人就不善于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出发来讨论问题。
中国几家大报,有哪一个从法制的角度进行思考的
红色水银 发表于 2015-7-25 18:56
网络宣传重要不?重要。舆论阵地该占不?该。可净弄些不堪一击的鱼啊花啊侯的送脸下乡让人打,跟二战末期日 ...
葛优的吐槽真TMD犀利
辗转千里因为约架打人,而且年龄又是清一水的不满18岁,高实在是高,以后超大也该按年龄划分版块吧,什么豆蔻年华区,什么30而立区,什么40不惑区,我就去60耳顺区吧,跟大叔大妈一类的谈谈人生,总不会有人因为意见不合来砍杀我了,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政治方向上咱们实在太嫩了。
用经济学行骗 发表于 2015-7-25 19:01
引用
真正重要的是,为何现在年轻人特别是年轻网民中充斥着暴戾、斗狠情绪,一言不合就撕破脸皮破口大骂, ...
《北京青年报》警惕”爱国青年”以爱国之名行斗殴之实
如果我说这是政治碰瓷,恐怕有些人又要疯了。然而我觉得这次真心是双方都有点这么个意思。还有说几句让人不爽的话,其实跟香港街头政治是一样的。你不去把那些傻逼打跑,你就活该被傻逼代表。你不去挂人路灯,就等着自己被挂上路灯。你问我为啥不自己先上?我说那些姓赵的家伙自己都不在乎自己的死活,我何苦给姓赵的狗娘养卖命?
另外有人些人,有一点事儿不顺心就大青果药丸药丸的,但你看那些老革命,从肃反到文革有多少受过不公正待遇,他们有几个喊药丸的?所以说这帮人都是图样图森破,还真不配姓赵。
如果我说这是政治碰瓷,恐怕有些人又要疯了。然而我觉得这次真心是双方都有点这么个意思。还有说几句让人不 ...
90年代那波都没完,现在吵着卖“大清药丸”,不是玻璃心就是别有用心。
加热的钢 发表于 2015-7-25 19:19
90年代那波都没完,现在吵着卖“大清药丸”,不是玻璃心就是别有用心。
不一样,90年代,百姓还没有醒。以为体制内和他们是一伙的。现在这次包括CD的大多数人醒了。反共的都在体制内。
不同立场可以,不主张因言因思想获罪

但是要把言论落实成组织行动,甚至教唆、煽动他人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一定要打掉
土地革命001 发表于 2015-7-25 19:29
不一样,90年代,百姓还没有醒。以为体制内和他们是一伙的。现在这次包括CD的大多数人醒了。反共的都在体 ...

其实TG内部一直如此,但它一直活着
确实让人寒心。以后我再也不在网上以及现实生活中为党国说话了。还是安心当个平头小老百姓吧。
爱国不是流氓得挡箭牌。不客气的说,很多社会上得LOSSER没事就在网上抓汉奸,一提到日本就够高潮半天得,靠对别人得侮辱体现自己得存在。这种人活该挨揍。
但毋庸讳言,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或公共机构有权认定什么样的言论是“爱国言论”,什么样的人是“爱国青年”或“爱国人士”;同样,也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或公共机构有权认定什么样的言论是“汉奸言论”,什么样的人是“汉奸”或“卖国贼”。

这不是最大的悲哀????
卖国言论没有法律定义?
对于这事,一开始我反感这个候某某,这个人在我看来完全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另一方面,上门殴打他的人 ...
一边是普通小青年,一边是有组织有预谋有资金支持有内线合作,结果不言而喻。

一盘散沙,东亚病夫,名不虚传。
楼主这是在放烟雾弹。
国与国之间的斗争,特别是中国和美日之间的斗争是一场争夺生存空间你死我活残酷无比的战斗,拒绝爱国的人就是外国利益代理人,必须毫不犹豫地铲除。
楼主这是在放烟雾弹。
国与国之间的斗争,特别是中国和美日之间的斗争是一场争夺生存空间你死我活残酷无比 ...
好大的帽子。是不是应该加上谁爱国,谁不爱国应该由忧国骑士团裁定?
就这事的表现,我可以肯定的是:有不少险恶用心的人,妄图以爱国的名义,动摇国家的基础。批着一张爱国的皮子,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了。
但毋庸讳言,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权威部门或公共机构有权认定什么样的言论是“爱国言论”,什么样的人是“爱 ...
你看得很透彻,这是很多问题的症结,这恰是中宣部战五渣的最关键的地方,也是思想混乱的根由。为什么就没有官方机构管这事呢?怕被扣压制言论自由的帽子?可是,思想斗争不就是言论斗争吗?你不去斗争,任凭反动言论蛊惑人心?
讲个笑话,说一女报J说被强奸了,JC问过程。女说对方流氓辱骂她说“我操你丫的”,然后她回了句嘴“你丫有胆子来操呀”,然后就真被流氓打上门给强奸了。JC在线听完,哈哈一笑说“根据我们调查,你这是约炮”。
lgmark 发表于 2015-7-25 20:53
好大的帽子。是不是应该加上谁爱国,谁不爱国应该由忧国骑士团裁定?
由军管会来决定。
突破底线是很容易但是建立秩序很难,日杂猛打擦边球必然导致帽子的出现。
北青的屁股坐得正,反了法就按法律来。其他过激言论自然应该被舆论过滤掉。不要让社会充满暴戾之气。
爱国的成本是越来越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