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袭警夺枪 将枪口指向警员头部扣动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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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150717/n417005224.shtml

 澎湃新闻7月17日从温州警方获悉,温州乐清市15日发生1起袭警、抢枪案,1名涉及治安案件的醉汉在被带上警车时挣脱束缚,袭警并抢夺枪支,还多次扣动扳机。所幸,当时枪支保险关闭,子弹也未上膛。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警方以“妨害公务”刑事拘留。由于他还存在抢枪行为,不排除涉嫌“抢夺枪支罪”。案件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调查。
  15日20点40分,乐清市乐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KTV内有人酒后闹事,打砸营业设备,该所潘警官随即带领2名协警前往现场。
  赶到时,打砸KTV的十多个人正准备离开,被潘警官拦下。据KTV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人此前预定了包厢,因工作人员失误,误将他们预订的包厢给了其他客人。店方答应再开个包厢并免酒水费,但徐某等不买账,趁着酒劲将前台的电脑、打印机等砸坏。
  了解情况后,潘警官对徐某等人进行传唤。就在他准备将徐某带上警车时,徐某一拳打在他脸上,并从其枪套中夺过内有5发子弹的配枪,扬言“同归于尽”。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拼了命也要把枪夺回来。”17日,潘警官告诉澎湃新闻,他死死抓住徐某的手,徐某反抗,多次将枪口指向他头部并扣动扳机。所幸,当时枪支保险关闭,子弹也未上膛。
  在同事协助下,潘警官迅速将徐某制伏。
  目前,除了犯罪嫌疑人徐某被刑拘,其余多名参与打砸KTV者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等被拘留。http://news.sohu.com/20150717/n417005224.shtml

 澎湃新闻7月17日从温州警方获悉,温州乐清市15日发生1起袭警、抢枪案,1名涉及治安案件的醉汉在被带上警车时挣脱束缚,袭警并抢夺枪支,还多次扣动扳机。所幸,当时枪支保险关闭,子弹也未上膛。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警方以“妨害公务”刑事拘留。由于他还存在抢枪行为,不排除涉嫌“抢夺枪支罪”。案件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调查。
  15日20点40分,乐清市乐成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KTV内有人酒后闹事,打砸营业设备,该所潘警官随即带领2名协警前往现场。
  赶到时,打砸KTV的十多个人正准备离开,被潘警官拦下。据KTV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人此前预定了包厢,因工作人员失误,误将他们预订的包厢给了其他客人。店方答应再开个包厢并免酒水费,但徐某等不买账,趁着酒劲将前台的电脑、打印机等砸坏。
  了解情况后,潘警官对徐某等人进行传唤。就在他准备将徐某带上警车时,徐某一拳打在他脸上,并从其枪套中夺过内有5发子弹的配枪,扬言“同归于尽”。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拼了命也要把枪夺回来。”17日,潘警官告诉澎湃新闻,他死死抓住徐某的手,徐某反抗,多次将枪口指向他头部并扣动扳机。所幸,当时枪支保险关闭,子弹也未上膛。
  在同事协助下,潘警官迅速将徐某制伏。
  目前,除了犯罪嫌疑人徐某被刑拘,其余多名参与打砸KTV者也因涉嫌寻衅滋事等被拘留。
妨碍公务??

这不应该以故意杀人刑拘吗??

故意杀人未遂!!
至少是故意杀人未遂吧。
晓得对方10多个人,出警人数是不是太少了?
这警察怎么当的,唉,万一要被开了保险呢
前几天公安部视频会刚讲的,明确要求,配枪在执勤出警中,应当上膛关闭保险或者开保险不上膛。
这应该可以当场击毙了吧.
嗯,古时有黄婆醒酒汤........
今天有差佬醒酒拳.....


399908816 发表于 2015-7-18 19:41
前几天公安部视频会刚讲的,明确要求,配枪在执勤出警中,应当上膛关闭保险或者开保险不上膛。
有这种意识的,枪也不会被抢啦——除非被完全打倒
这也太废柴了吧,回去的报告有的写了
杀人未遂  妥妥的
算了,有枪被抢开枪被故意伤害罪的前车之鉴,没事把枪捂紧些。
jumin 发表于 2015-7-18 19:16
这警察怎么当的,唉,万一要被开了保险呢
以天朝人民贫乏的枪械知识,开保险这种高难度动作你就是告诉他多半也是不会开滴。
还好没响。不知好或不好,旁边没另一支枪。
这种人当场击毙都可以吧来自: iPhone客户端
还好这个醉汉不知道怎么用枪
都可以枪毙了
没有配枪纲?记得之前在哪里看过有陪枪纲的。。。
单警素质差美帝好几条街啊!控制任何嫌犯,首先要把对方弄趴下,胳膊反扣,拷住才能使其丧失反抗能力。
单警素质差美帝好几条街啊!控制任何嫌犯,首先要把对方弄趴下,胳膊反扣,拷住才能使其丧失反抗能力。
放倒醉酒的人,还上拷?妓者能让全国闻名,永世不得翻身
这应该可以当场击毙了吧.
然后公猪们又要出来主持正义了。
由此可见应该大力推广枪弹分离——如果分离了,怎么可能出这种危险的事情呢{:soso_e113:}
399908816 发表于 2015-7-18 19:41
前几天公安部视频会刚讲的,明确要求,配枪在执勤出警中,应当上膛关闭保险或者开保险不上膛。
  上膛,关保险,那么绝大多数人都一时不知道怎么解除。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5-7-19 23:41
  上膛,关保险,那么绝大多数人都一时不知道怎么解除。


所以,天朝决不能配格洛克。

而且,天朝的手枪保险最好整成密码的,1-2位的就行了,配合握把保险,要射击时拨到所设置的密码,枪一离手密码归零,这样枪被抢了后一时半会也不能击发,呵呵。
新侨联委员 发表于 2015-7-19 23:41
  上膛,关保险,那么绝大多数人都一时不知道怎么解除。


所以,天朝决不能配格洛克。

而且,天朝的手枪保险最好整成密码的,1-2位的就行了,配合握把保险,要射击时拨到所设置的密码,枪一离手密码归零,这样枪被抢了后一时半会也不能击发,呵呵。
虾兵蟹将 发表于 2015-7-19 23:17
单警素质差美帝好几条街啊!控制任何嫌犯,首先要把对方弄趴下,胳膊反扣,拷住才能使其丧失反抗能力。
你有本事先把南方系嘴巴封上,再来说这话。
所以,天朝决不能配格洛克。

而且,天朝的手枪保险最好整成密码的,1-2位的就行了,配合握把保险, ...
格洛克不也有加了手动保险的警用版?加拿大还是哪国就装备了
hhffcc 发表于 2015-7-18 19:02
至少是故意杀人未遂吧。
以抢夺军警枪支定罪比故意杀人未遂重,即使未遂也可以判死刑。我估计这哥们至少无期,如果是在新疆就是死刑,死缓都不会。
无名河 发表于 2015-7-20 11:44
以抢夺军警枪支定罪比故意杀人未遂重,即使未遂也可以判死刑。我估计这哥们至少无期,如果是在新疆就是死 ...
一样的吧,这两个的起点应该都是10年。

不过可以并罚。
出警只有一把枪…如果两把枪在,绝对应该现场击毙。开枪民警还能立功。哎…和枪打了这么多年交道,现在居然不给我配枪…
三硝基甲苯 发表于 2015-7-20 01:27
所以,天朝决不能配格洛克。

而且,天朝的手枪保险最好整成密码的,1-2位的就行了,配合握把保险, ...
  密码锁不容易安装啊。一般设置上膛关闭保险,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打开保险了。
  格洛克适合美国国情,不适合中国国情。
出警只有一把枪…如果两把枪在,绝对应该现场击毙。开枪民警还能立功。哎…和枪打了这么多年交道,现在居然 ...
总是你那杆大枪声名在外嘛。

不给你配枪啥理由?
要放美帝九成九乱枪正法了
总是你那杆大枪声名在外嘛。

不给你配枪啥理由?
官僚作风呗。新单位,管你以前什么来路
一样的吧,这两个的起点应该都是10年。

不过可以并罚。
未遂和既遂的区别吧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5-7-22 13:54
官僚作风呗。新单位,管你以前什么来路
看来能给哥挂一瓶辣椒水去执勤,就素优待了

以后多亮亮爪子吧
看来能给哥挂一瓶辣椒水去执勤,就素优待了

以后多亮亮爪子吧
真被你说中了。一根棍子,一瓶辣椒水,一条卵。过惯了集体生活,现在没人陪我说话好无聊哦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7-22 14:06
未遂和既遂的区别吧
一个算情节严重,一个不算吧。
一个算情节严重,一个不算吧。
未遂是比照既遂从轻,减轻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5-7-22 15:24
未遂是比照既遂从轻,减轻
什么未遂,犯罪分子抢枪的行为是确实的吗?难道抢枪不算,一定要开枪打死人才叫既遂么?

铁血中华 发表于 2015-7-23 13:08
什么未遂,犯罪分子抢枪的行为是确实的吗?难道抢枪不算,一定要开枪打死人才叫既遂么?


看清我说的什么未遂,什么既遂

以故意杀人罪,那就是未遂

以抢夺枪支罪,那就是既遂
铁血中华 发表于 2015-7-23 13:08
什么未遂,犯罪分子抢枪的行为是确实的吗?难道抢枪不算,一定要开枪打死人才叫既遂么?


看清我说的什么未遂,什么既遂

以故意杀人罪,那就是未遂

以抢夺枪支罪,那就是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