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死亡一矿工罚款10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5:19:42
[B]山西严厉处罚违法煤矿:死亡一矿工罚款100万[/B]
山西省决定,今后凡煤矿造成的死亡事故除对死亡职工家属给予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还将对矿方予以100万元的经济处罚。
    山西省府决定加大非法违法煤矿的成本风险,对一经发现的非法违法煤矿,依法没收非法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吊证关闭。情节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 者,其有关责任人处以2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煤矿造成死亡事故者,除按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给予100万元的经济处罚。(梁波)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8/24/content_3397031.htm[B]山西严厉处罚违法煤矿:死亡一矿工罚款100万[/B]
山西省决定,今后凡煤矿造成的死亡事故除对死亡职工家属给予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还将对矿方予以100万元的经济处罚。
    山西省府决定加大非法违法煤矿的成本风险,对一经发现的非法违法煤矿,依法没收非法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吊证关闭。情节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 者,其有关责任人处以2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煤矿造成死亡事故者,除按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给予100万元的经济处罚。(梁波)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5-08/24/content_3397031.htm
希望能够说到做到~~~~~~
支持山西政府的做法,希望能兑现
  除按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给予100万元的经济处罚。
  ——如果能够兑现,也真是可怕的处罚。煤矿以后就死不起任了
规定的随意性好大哦……与其罚款,不如根本上加强管理。只要不官商结合就行了。
开空头支票谁都会,只要不到时出现付不起钱就行了。到时矿主出不起这个钱,山西政府怎么办?政府掏腰包?赖账?还是说这话没说过不了了事?
[B]以下是引用[I]新侨联委员[/I]在2005-8-24 18:23:00的发言:[/B][BR]  除按规定对死亡职工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赔偿外,每死亡一人给予100万元的经济处罚。
  ——如果能够兑现,也真是可怕的处罚。煤矿以后就死不起任了

NO
一个30万元投资建起来的煤矿,一个月可赚50万以上!!
这是决对准备的数字,我以人格保证
目前看来也只有这样做,
可怜的矿工兄弟,他们的命就那么不值钱吗?
他们的命就那么容易遭到忽视吗?
为什么不是赔偿100万?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有权确定处罚数额么
明显违反《行政处罚法》啊!!!!
[em06][em06][em06][em06]
关键是要当官的连坐
估计死人再也不上报了,当官的也没什么责任了,只有看媒体的能量了
那么以后一次矿难就足以让矿主倾家荡产了,瞒报是不可能的,世上没有密不通风的墙,只有共同利益才能和平相处,以后矿区的劳资关系变得扑朔迷离,一旦有死人出事,平日饱受歧视的矿工可能通风报信,这无疑改进了劳资双方的关系,有利于改善矿工日常生活环境
如果死人了,相关官员要免职或者坐牢,
比罚款来得强多了。
现在尽在下面找办法,
不涉及官员,他们依然不怎么会去管。
又是罚款,一切为了钱
傻,罚来的钱还不又进了狗官的腰包,而矿主门堤外损失堤内补,反过来更加疯狂地压榨矿工。
罚款是为了什么用途?
澳大利亚3年来没死一矿工
死人矿主就罚的倾家荡产
又是以罚代管啊,TMD
越是声色俱厉的东西越没有可操作性,也就越不可能实行。又是一个行政长官一拍脑子就出台的法规,没有经过理性的审视出台的这种规定贻害无穷。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有权确定处罚数额么
明显违反《行政处罚法》啊!!!!

如果这样不行那就修改《行政处罚法》!要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呀!这些都是一些鲜活的生命呀,都是我们的兄弟呀!!看这电视报道里关于煤矿的安全生产事故,我的心在滴血呀!!
100万算什么?你知道小煤矿一年的收入吗?你知道广东矿难曾某人要拿3亿来摆平吗?去你妈的山西官僚!!!!!!!!!!
那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无奈中的办法,钱惹的祸还是要拿钱来解决的!
好啊,赔20万,政论白捡了80万
应该动用刑法!
对于不法的商人不应该手软!
很矛盾啊,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恩威并施
也没见太大的效果~~~~~~~~~
[B]以下是引用[I]bwzg[/I]在2005-8-27 16:05:00的发言:[/B][BR]

如果这样不行那就修改《行政处罚法》!要下大力气抓好安全生产呀!这些都是一些鲜活的生命呀,都是我们的兄弟呀!!看这电视报道里关于煤矿的安全生产事故,我的心在滴血呀!!

兄台错了
法律限制地方政府的处罚权就是为了防止行政滥权
法令不可朝令夕改
处罚的设定当然不能交给政府
否则他今天不高兴罚个100万,明天高兴罚个一块
这还会有规矩么
至少表明矿工的一条命值20万.
错,是一条价值120万的命(国家罚100万,矿主赔20万矿工),等于3000吨煤的产量;对一个小型煤矿3万到15万吨的煤矿来说一年出几条人命当年就白干了
法令不可朝令夕改??

朝令夕改的法令还少吗?
政府也不需要负多大的行政成本的。
是很多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很多法律确立了政府的义务
却没有对违反义务的制裁后果没有做出规定
没任何实际意义,官员们出于各种目的作秀说法而已!
  本MM决定到山西当官去……一次死人罚款100万,执行罚款的单位大约能够得到财政60-80%的办案经费补助——也是你们俗称的罚款回拨。[em02]在山西当官真好!能够天天死人更好!要是都不死人了,那就没有100万罚款啦!
  最可怜的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阿平煤矿的当地官员,没有死人就没有罚款啊!
不如不死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理比什么都强!100万只能让煤矿老板在出事故时瞒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