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试析\"中国\"概念之演变及其地缘内涵。(希望对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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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闻名的文明古国。当代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一书中,比较中国文明与世界其它文明的重要区别时,言简意赅地指出:“中国文明的特点是统一和连续”。中国文明的统一与连续的本质特征,是辩证联系和相辅相成的。中国文明统一的连续性特征,即文明的非间断性或继续性,使得国家不会因短暂的战乱与分裂状态而导致文明的断续或出现空白现象;中国文明连续的统一性特征,即文明的非裂变性或完整性,使得国家不会因统治集团变化或政权更迭而导致文明的裂变或出现解体现象。从历史学的角度看,中国文明的这种特征,是中国作为一个整体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地缘学角度来讲,中国文明的这种特征,是与中国之特殊的地缘要素、地缘结构以及中国与世界之地缘关系牢固地联系在一起的。

  一、“中国”概念之地缘内涵演变

  (一)夏商周三代之“中国”概念

  在华夏民族形成的初期,由于受天文地理知识的限制,总是把自己的居域视为“天下之中”,即“中国”,而称它族的居域为东、南、西、北四方。远古传说中的“五帝”也有这种原始的地理观念。

  早在公元前21世纪,第一个朝代夏朝的建立,就标志着中国统一国家政权形式的诞生。应当说,这时“中国”的概念便有了确切的政治涵义。据《左传·哀公七年》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夏禹被视为“天下共主”,其统辖的区域被称为“夏”。何以“夏”相称?《尔雅·释诂》曰:“夏,大也”。《尚书》注云:“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华夏,谓中国也”。

  商原是夏朝统治下的一个诸侯国,后来取代夏朝而成为“天下共主”。商朝之时,被称为“邑”的城垣有了很大的发展,“邑”形成了不同血缘氏族部落成员杂居的古代都市。当时已出现“中商”、“大商邑”的称谓,而对周围各族则称之为“方”。

  周地处西方。周文王之时,为商朝命爵西伯。周武玉克商,昔日“西土”成了“中土”、“中国”。文献记载,西周初出现了“中国”的称谓,确证见于1963年在陕西宝鸡贾村出土的何尊。尊上的铭文称:“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尚书·梓材》中也有周成王所谓“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的记载。史书与铭文相互印证,说明周武王统治的地域为中国。周代大量使用的“中国”称谓,至少具有四种含义:

  一是地理意义上的所谓“中原”地区。《汉书·地理志》曰:“昔周公营雒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雒邑”者,今洛阳城也;“土中”者,今中原大地也。

  二是政治意义上的所谓“天子之国”。此义源于夏代的“夏”和商代的“中商”、“中土”,相对于东、南、西、北各族的称谓。《诗经·大雅》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惠此京师,以绥四国”。这时的“中国”与“四方”、“京师”与“四国”对举,表示中心与四邻、天子与诸侯的相互关系。

  三是民族意义上的“华夏”民族。至周代,夏、商、周三族逐渐融合为一个民族整体,即:“诸夏”或“华夏”。周代存在着五大民族集团。《礼记·王制》云:“中国、夷、蛮、戎、狄,五方之民。”这里的“中国”,主要指华夏民族。

  四是文化意义上的“华夏文明”。《礼记·玉制》又云:“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直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可见,政治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在更深层次上是文化的差异,即所谓“华夷之辨”,还包括文化意义上的“文明之国”。

  (二)春秋战国之“中国”概念

  春秋时期,周朝的“天下共主”地位名存实亡,诸侯争霸,戎狄兴于西北,吴越兴于东南,并形成以齐、晋为代表的黄河流域的诸侯,与以楚为代表的长江流域的诸侯,长期争霸中原,秦称霸西方的格局。战国时期,“七雄”合纵、连横,最终由秦始皇统一了中国。秦代“中国”的涵义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首先,中国的一统,标志着华夏民族更加紧密的大融合。秦国本是西戎的一支,并非“诸华”,因护送周室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遂霸西戎”,但它仍“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秦国实行变法,军力强大,先后向东、南、北三方扩展,不仅打败了六国,而且兼并了周围的少数民族,成了民族融合的骨干。

  其次,中国的一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严密的统治体系。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秦时所及疆域:“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兆、羌中,南至北响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秦在如此广大的地区实现了政治统一,就结束了以前那种“天子之国”与“诸侯之国”并存的局面,而真正实现了统一的国家政权。

  再者,中国的一统,标志着华夏思想文化的新的认同。秦帝国颁布统一法令,统一度量衡、货币制,实行“行同伦”、“书同文”、“车同轨”。在经济、法律、伦理、语言、文字等方面,为华夏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和统一的规范,从而使华夏文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是世界闻名的文明古国。当代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一书中,比较中国文明与世界其它文明的重要区别时,言简意赅地指出:“中国文明的特点是统一和连续”。中国文明的统一与连续的本质特征,是辩证联系和相辅相成的。中国文明统一的连续性特征,即文明的非间断性或继续性,使得国家不会因短暂的战乱与分裂状态而导致文明的断续或出现空白现象;中国文明连续的统一性特征,即文明的非裂变性或完整性,使得国家不会因统治集团变化或政权更迭而导致文明的裂变或出现解体现象。从历史学的角度看,中国文明的这种特征,是中国作为一个整体在长期的历史演变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地缘学角度来讲,中国文明的这种特征,是与中国之特殊的地缘要素、地缘结构以及中国与世界之地缘关系牢固地联系在一起的。

  一、“中国”概念之地缘内涵演变

  (一)夏商周三代之“中国”概念

  在华夏民族形成的初期,由于受天文地理知识的限制,总是把自己的居域视为“天下之中”,即“中国”,而称它族的居域为东、南、西、北四方。远古传说中的“五帝”也有这种原始的地理观念。

  早在公元前21世纪,第一个朝代夏朝的建立,就标志着中国统一国家政权形式的诞生。应当说,这时“中国”的概念便有了确切的政治涵义。据《左传·哀公七年》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夏禹被视为“天下共主”,其统辖的区域被称为“夏”。何以“夏”相称?《尔雅·释诂》曰:“夏,大也”。《尚书》注云:“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华夏,谓中国也”。

  商原是夏朝统治下的一个诸侯国,后来取代夏朝而成为“天下共主”。商朝之时,被称为“邑”的城垣有了很大的发展,“邑”形成了不同血缘氏族部落成员杂居的古代都市。当时已出现“中商”、“大商邑”的称谓,而对周围各族则称之为“方”。

  周地处西方。周文王之时,为商朝命爵西伯。周武玉克商,昔日“西土”成了“中土”、“中国”。文献记载,西周初出现了“中国”的称谓,确证见于1963年在陕西宝鸡贾村出土的何尊。尊上的铭文称:“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尚书·梓材》中也有周成王所谓“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的记载。史书与铭文相互印证,说明周武王统治的地域为中国。周代大量使用的“中国”称谓,至少具有四种含义:

  一是地理意义上的所谓“中原”地区。《汉书·地理志》曰:“昔周公营雒邑,以为在于土中,诸侯蕃屏四方”。“雒邑”者,今洛阳城也;“土中”者,今中原大地也。

  二是政治意义上的所谓“天子之国”。此义源于夏代的“夏”和商代的“中商”、“中土”,相对于东、南、西、北各族的称谓。《诗经·大雅》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惠此京师,以绥四国”。这时的“中国”与“四方”、“京师”与“四国”对举,表示中心与四邻、天子与诸侯的相互关系。

  三是民族意义上的“华夏”民族。至周代,夏、商、周三族逐渐融合为一个民族整体,即:“诸夏”或“华夏”。周代存在着五大民族集团。《礼记·王制》云:“中国、夷、蛮、戎、狄,五方之民。”这里的“中国”,主要指华夏民族。

  四是文化意义上的“华夏文明”。《礼记·玉制》又云:“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直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可见,政治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地域的不同,在更深层次上是文化的差异,即所谓“华夷之辨”,还包括文化意义上的“文明之国”。

  (二)春秋战国之“中国”概念

  春秋时期,周朝的“天下共主”地位名存实亡,诸侯争霸,戎狄兴于西北,吴越兴于东南,并形成以齐、晋为代表的黄河流域的诸侯,与以楚为代表的长江流域的诸侯,长期争霸中原,秦称霸西方的格局。战国时期,“七雄”合纵、连横,最终由秦始皇统一了中国。秦代“中国”的涵义有了实质性的发展:

  首先,中国的一统,标志着华夏民族更加紧密的大融合。秦国本是西戎的一支,并非“诸华”,因护送周室东迁有功,被封为诸侯,“遂霸西戎”,但它仍“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秦国实行变法,军力强大,先后向东、南、北三方扩展,不仅打败了六国,而且兼并了周围的少数民族,成了民族融合的骨干。

  其次,中国的一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严密的统治体系。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实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秦时所及疆域:“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兆、羌中,南至北响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秦在如此广大的地区实现了政治统一,就结束了以前那种“天子之国”与“诸侯之国”并存的局面,而真正实现了统一的国家政权。

  再者,中国的一统,标志着华夏思想文化的新的认同。秦帝国颁布统一法令,统一度量衡、货币制,实行“行同伦”、“书同文”、“车同轨”。在经济、法律、伦理、语言、文字等方面,为华夏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和统一的规范,从而使华夏文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三)汉唐时期之“中国”概念

  汉朝在秦朝的疆域上有较大的扩展,其进程和地区如下:定朝鲜,置四郡;逐匈奴,固北边;通西域,逾葱岭;平西羌,隔羌胡;平夜郎,置诸郡;平南粤,置九郡;平闽粤,定东南。汉武帝在全国划分十三州刺史部,巡察郡县。由此产生了包括边疆民族地区均统称为“中国”的观念。如东汉著名的哲学家玉充所论“古之戎狄,今为中国”。他认为,中国不仅郡县制度统一,而且四夷臣服,已为一统天下,而国家制度实际上实行的也是“君天下为天子”的统治制度。郑玄注《礼记·曲礼》曰:“天下,谓外及四海也,今汉于蛮夷称天子,于王侯称皇帝”。这反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关于国家元首称号在内地与边疆已形成比较确定的共识。

  唐代关于“中国”称谓,在原有的意义上大为扩展,其中包含有当今主权国家的基本涵义。唐代文明昌盛,超迈前古,声威远播,西至葱岭以远,东南濒于海。唐朝以中华民族博大的胸怀,面向世界,对外开放。在东部,唐朝与日本、新罗(今朝鲜半岛东南部)文化交流相当密切,日本、新罗等国时常派学者来唐朝学习懦家经典和佛教经典。它西部,拓展了汉、隋以来的“丝绸之路”,与葱岭以西各国保持通商友好关系的有:今印度、尼泊尔、克什米尔地区、伊朗、中央亚细亚中部、中央亚细亚北部、小亚细亚地区、里海之南、阿拉伯半岛以至东罗马帝国等。

  (四)明清时期之“中国”概念

  明代以国家区分“中”与“外”、“中国”与“西洋”的观念已经明确起来。明代中西海上贸易和文化交流相当发达。明代有两件具有世界意义的历史大事:一是郑和六次出使西洋;一是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来中国传播西方文化。

  郑和下西洋的目的,如《明史·郑和传》所说:“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遍历诸番,宣天子诏”。但正如汉唐时代与西域诸国通商,印度佛教文化以及古希腊罗马文化伴随而来一样,明代与海洋诸国贸易,西洋(泛指令南洋、印度洋、阿拉伯海、地中海)文化也伴随而来。而真正意义上的西洋文化,是指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国的文化,尤其是意大利的宗教文化。中国与意大利的文化交流史上的第一件大事,即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及父叔从陆路来中国,在元朝进行文化交流活动。三个世纪之后,意大利天主教传教土利玛窦从海道来到中国,携《万国全图》入明朝。《明史·外国传》记载:“《万国全图》,言天下有五大洲,第一曰亚细亚洲,中凡百余国,而中国居其一。”利玛窦以西方人的视野和观点,明确了中国在世界中的存在和地位,并以历史文献的形式向世界传播。

  清代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明确疆域的主权国家,展开与西方殖民侵略的斗争。但是,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在西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列强的武力肋迫下,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参加这些条约的清政府官员就是以“中国大圣皇帝钦差大臣”的名义,代表政府参加谈判和签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国家的外交官,为了以所谓“合法”的名义,对中国进行掠夺和瓜分,使攫取的广大利益得到长久的保持,并能得到中国政府的认可,也不得不在不平等条约中承认中国的国际法主权地位。因为,中国独立主权的客观事实,是任何国家都否认不了的。

  (五)近现代之“中国”概念

  近代,帝国主义列强向中国举行多次的侵略战争,例如,1840的英国鸦片战争,1857年的英法联军战争,1884年的中法战争,1894年的中日战争,1900年的八国联军战争。帝国主义发动战争打败了清军,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不但占领了中国周围的一些国家,而且抢去或“租借”去了中国的部分领土。根据这些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取得了在中国驻扎军队的权利,并把中国的大片国土划分为一些帝国主义国家的势力范围。但是,中国人民不甘屈服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奴役,“中国人民,百年以来,不屈不挠、再接再厉的英勇斗争,使帝国主义至今不能灭亡中国,也永远不能灭亡中国。”辛亥革命推翻了腐败无能的满清政府,孙中山强调实行“五族共和”,表明中国的主权归属中华民族的各族人民。1912年元旦,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向全世界严正宣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现代中国的历史,始于1919年的“五四”运动。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但既没有彻底铲除封建主义,更没有驱逐帝国主义。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软弱性和历史局限性,使之或者摆脱不了封建主义的束缚和影响,或者对帝国主义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因此他们不可能找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出路。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民主革命的基本纲领:“(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立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中国共产党成了中国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旗帜。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各民族人民为实现新民主义而斗争的过程中,经历了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迎来了一个独立、统一、民主、自由的新中国,使数千年中华民族各族人民所怀抱的宏大志愿,一百多年来无数志士仁人所怀抱的宏大志愿最终得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主,实现了全国范围(除台湾等岛屿外)的国家统一,根本改变了旧中国四分五裂的局面,实现了中华民族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完美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二、中国之地缘要素

  (一)中国之民族整体

  现代国家的地缘概念中,民族是第一位的基本要素。民族和国家是两个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历史范畴。国家与民族都具有各自的构成特征和发展规律。但民族与国家之间又存在着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也是建立在一定的地缘关系基础上的,以此相生相成,演出了人类社会一幕幕绚丽多彩的历史活剧。

  民族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整体。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其中,共同地域是指一个民族所居住、生产、生活的地理空间。因此,人类只有在共同地域内,才能世代相传地居住在一起,形成一个民族。共同地域不仅是一个民族人口再生产和繁衍发展的生存空间,而且是确保民族内部经济联系的地理条件,还是一个民族语言文化、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民族意识形成和发展的人文环境。因此,民族的最重要的特征是一种以地缘纽带结合而成的社会群体,是在一定地域内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生活整体。

  按照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以及民族的共同地域特征,考察中国地缘概念中的民族要素,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中华民族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融合而成的统一体。中华民族起源于中国大地,她既不是从黄河中下游由单一汉民族向四方扩散而成,也不是来自中国域外的任何一方,而是由各族祖先在祖国大地上长期相互融合形成的中华民族统一体。

  第二,中华民族整体是中国大地的共同主人。正如毛泽东所述,“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中华民族的构成,除人口占十分之九的汉人外,“还有蒙人、回人、藏人、维吾尔人、苗人、彝人、僮人、仲家人、朝鲜人等,共有数十种少数民族”。可见,“中华民族”的称谓已成为多民族整体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她的国名更加鲜明地向世界昭示,中华各族人民是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体,居住在祖国辽阔大地上的56个民族,都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

  第三,中华民族的地理分布呈多元一体化的格局。汉族人口遍布全国,主要聚居在黄河、长江、珠江三大流域和松辽平原等区域,各少数民族人口少,但分布区域广大,主要居住在东北内蒙古地区、西北新疆地区、西南西藏地区、中南东南地区等四大区域,另外有许多少数民族散居在汉族居民区。可见,中华民族分布的显著特点是一种以汉族为主要成分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局面。

  然而,西方一些学者对于中华民族整体的地缘本质和特征一直缺乏全面的了解,对封建史学家的正统思想也缺乏必要的分析,他们在论及中国问题的著述中,“汉族王朝即中国”、“汉族人即中国人”的提法随处可见。特别是一些图谋“分化”中国的政客,不是用现代民族国家的观念来一视同仁地看待中国的民族地缘问题,他们否认中国多民族的存在,而是别有用心地用把中国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少数民族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分割出去,蛊惑人心地进行分裂中国的煽动。西方一些政客对中国民族地缘问题的歪曲解释,根源于“社会达尔文主义”地缘观的反动本质,他们把民族的发展看成是“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不可能真正把握民族与地缘之间的本质联系,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中华民族大融合的奥秘。

  事实上,西方一些政客的鼓噪,不可能动摇中华民族整体不可分割的历史根基。今天,中华民族整体的空前团结,空前统一,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各族人民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共同缔造的。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指出:“在中国,汉族和当时国境内各少数民族的共同祖国,就是中国。”“从历史记载来看,秦以前,华夏族称它的祖国为中国,中国是华夏各国的总称;秦以后,中国扩大为当时境内各族所共称的祖国。所以中国这一名词的涵义就是祖国,朝代则是统治阶级在各个不同时期所建立的国家称号。中国为各族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所共有,朝代则为某一族主要是汉族统治者所独有,以君主(王或皇帝)和他们的朝廷(政府)为首领。朝代有兴有亡,一个代替一个,中国本身总是存在着并且发展着。”范氏所言至为精辟,极其深刻地揭示出中华民族整体不可分割的历史根源。虽然,早在17世纪中叶起,西方殖民主义者、帝国主义国家,就开始了对中华民族整体进行分裂笔和肢解的罪恶活动,但是,中国境内的各族人民同外国侵华势力和国内民族分裂分子进行了不懈的斗争,英勇地维护了中华民族整体的统一和完整。
(二)中国之政治整体

  国家作为一个实体,基本涵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从国家的内部关系来看,它是一个内部的政治整体。无论是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虽然其社会地位和身份存在着重大差别;经济利益和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社会意识方面存在重大矛盾甚至冲突,但都同属于一定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这种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之内活动。当然,这种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是国家机关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以强力的方式加以维持的。从国家的外部关系来看,它是一个国际法上的主体。国家无论大小、强弱,都具有独立的主权,有权按照本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处理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外交等事务。

  从上述两方面涵义可以直接得出国家的第三种基本涵义,亦即国家的地缘关系涵义。从国家的内部关系来看,国家政治整体是建立在一定的地理关系基础上的,国家必须是在一定的自然地理环境内确定自己的统治区域,必须在既定的人文地理环境内建立自己的社会秩序。从国家的外部关系来看,国家间的区分是以既定的地缘关系基础来划界的,一个国家的领土空间在国际社会得到国际法的认可,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是国家的基本对外职能。由此可见,国家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政治整体或国际法主体。

  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治整体的代表,它代表国家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和相应的地缘关系基础上,对内建立国家的社会秩序,对外维护国家的权力空间。中国历代中央政权,不论是汉族地主阶级王朝,还是少数民族贵族阶级王朝,对内是实行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的工具,对外则是中国事实上的代表,或者说是国家法人主体。事实上,中国历史学家在论述某朝某代时,习惯于把“中国”与“朝代”名联用并称,或用“中国”来限定“朝代”(如“中国汉代”、“中国唐代”、“中国元代”、“中国清代”等),以标明各个朝代之“中国国家法人主体”的属性;或用“朝代”来修饰“中国”(如“汉代中国”、“唐代中国”、“元代中国”、“清代中国”),以说明某一王朝统治中央政权时“中国之历史存在”。

  当国家处于高度统一时,国家政治整体所体现的“中国之历史存在”,与民族整体所体现的“生存空间”是一体化的,两种整体相辅相成,自秦朝建立起严密的封建集权统治以后,中国的绝大多数历史时期是由中央政权管辖的。但也曾出现过大统一朝代破裂后相对短暂的战乱与分裂局面,如汉代之后魏、蜀、吴三国鼎峙,东晋十六国、南北朝纷争,唐代之后五代十国林立,宋、辽、夏、金几度诸政权并存。然而,即便是国家处于政治分裂状态,中国地缘之中华民族整体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一统机制,这是因为中华民族整体固有的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促使各个并行政权之间,特别是内地王朝政权与少数民族贵族政权之间,不仅在政治上保持着一定的臣属关系,而且更重要的是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存在着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正是由于这种割不断的历史联系,决定了国家经历政治分裂期间的相互冲突和争战的痛苦磨难后,又必然导致政治的统一。隋、唐的大统一,元、明、清的大统一,无疑是这种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真实写照。
虽然有些晦涩,但还是非常值得某些人好好学习一下!


这一段很重要:

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政治整体的代表,它代表国家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和相应的地缘关系基础上,对内建立国家的社会秩序,对外维护国家的权力空间。

中国历代中央政权,不论是汉族地主阶级王朝,还是少数民族贵族阶级王朝,对内是实行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的工具,对外则是中国事实上的代表,或者说是国家法人主体。

事实上,中国历史学家在论述某朝某代时,习惯于把“中国”与“朝代”名联用并称,或用“中国”来限定“朝代”(如“中国汉代”、“中国唐代”、“中国元代”、“中国清代”等),以标明各个朝代之“中国国家法人主体”的属性;或用“朝代”来修饰“中国”(如“汉代中国”、“唐代中国”、“元代中国”、“清代中国”),以说明某一王朝统治中央政权时“中国之历史存在”。
不如这样,还是给我一个具体的,就是把每个不同时期,中国包括那些政权都说说。
注意一下,别说漏了。
比方说,秦朝时,秦朝周围的少数民族政权,也要说清楚。
 ------然而,西方一些学者对于中华民族整体的地缘本质和特征一直缺乏全面的了解,对封建史学家的正统思想也缺乏必要的分析,他们在论及中国问题的著述中,“汉族王朝即中国”、“汉族人即中国人”的提法随处可见。特别是一些图谋“分化”中国的政客,不是用现代民族国家的观念来一视同仁地看待中国的民族地缘问题,他们否认中国多民族的存在,而是别有用心地用把中国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地区少数民族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分割出去,蛊惑人心地进行分裂中国的煽动。西方一些政客对中国民族地缘问题的歪曲解释,根源于“社会达尔文主义”地缘观的反动本质,他们把民族的发展看成是“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不可能真正把握民族与地缘之间的本质联系,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理解中华民族大融合的奥秘。
我们的所谓大汉族主义者主要要学这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