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撞死老人案,老外被限制出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6:14:53
我就说么,哪怕不是刑事案件,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也不可能想走就走的。哪怕是民事案件,未处理完成也可以限制其出境。明明可以用法律解决的事情,非要说的土工丧权辱国一样。很多人嘴上叫着法制,却是最没法律意识的一群人。在信息爆炸的社会要学会冷静,让新闻飞一会。我就说么,哪怕不是刑事案件,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也不可能想走就走的。哪怕是民事案件,未处理完成也可以限制其出境。明明可以用法律解决的事情,非要说的土工丧权辱国一样。很多人嘴上叫着法制,却是最没法律意识的一群人。在信息爆炸的社会要学会冷静,让新闻飞一会。
谣言满天飞
楼主,消息来源的链接。不然会扣小分分的。。。
楼主,消息来源的链接。不然会扣小分分的。。。
手机没法发链接。这是我失误了。有谁帮我发个?
新闻来源:京华时报。东方网有转载。
帮楼主补充链接。

外国人在长城撞死老人 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已立案
2015年04月13日17:42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法制网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张昊 记者从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获悉,在慕田峪被外国人撞倒身亡老人的家属,今日向该院提交立案材料,对外国女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经做出立案的决定。

  4月8日上午黑龙江籍市民崔洪芳同家人一起到北京慕田峪长城游玩。11时许,崔洪芳被一名外籍女子撞倒,头撞上墙砖当场身亡。4月9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称,该外国女子系加拿大国籍。警方介入调查后告诉死者家属,该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并转治安支队处理,建议家属走民事诉讼程序。

  记者向怀柔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提起诉讼的是老人的两个儿子,他们已向法院补齐了相关材料,立案书中提出了初步的赔偿请求,但请求内容尚不方便透露。

  由于不涉及刑事责任,警方未对撞人的加拿大女子采取强制措施。怀柔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外国女子应尚未离开我国境内。

链接:
http://news.sina.com.cn/o/2015-04-13/174231712725.shtml

——————————————————————————————————————————————————————

外籍女子长城撞死游客续:涉事人将被限制离境
2015年04月15日01:19 京华时报

  4月8日,73岁的黑龙江游客崔洪芳在慕田峪长城,被加拿大籍女子JULIE FORTIN撞倒致死。警方初步认定系意外事件,不予刑事立案,崔洪芳家属于前日向怀柔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怀柔法院已立案。昨天,记者从怀柔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启动限制该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程序。

  4月8日,来自黑龙江的女游客崔洪芳在游览慕田峪长城时,被加拿大籍女子JULIEFORTIN撞倒,头部重重地撞到地上,崔洪芳终因伤势过重而身亡。事后,崔洪芳的家属向怀柔警方报案,警方经调查确认,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不予刑事立案。加拿大女子曾购买4月11日机票欲离开中国,但目前尚未离境。崔洪芳家属曾担心该加拿大女子离境,导致无法向她索赔。

  4月13日,崔洪芳的家属向怀柔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提出限制加籍肇事女子出境的申请。怀柔法院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案件将由怀柔区法院民一庭进行审理。

  昨天记者从怀柔法院了解到,这起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怀柔法院已启动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程序,正在按照流程进行办理,目前还没有走完相关流程。怀柔法院在作出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裁定后,将会及时对外公布。

  >>释疑

  1 法院能否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事诉讼法专家谭秋桂称,限制外国人离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根据该法第28条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涉案的外国人就不能离开中国。本案中,既然崔洪芳一方的家属已在法院提起诉讼,也提出了限制涉案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申请,法院已经立案,那法院就将做出决定或裁定,不准作为被告一方的这名加拿大女子离开中国。

  2 如何限制涉案外国人离境?

  谭秋桂表示,一般来说,法院在做出决定前,都会和负责出入境管理的公安及边检部门进行沟通。法院做出相关决定后,还会向公安和边检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公安和边检机关来执行。随后,公安和边检机关会启动边控措施,这样就可以确保涉案的这名加拿大女子不离开中国。

  3 从启动到达成限制要多久?

  据谭秋桂介绍,在法院启动对涉案加拿大女子的限制离境程序后,在多长的时限内完成,在法律上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参照目前民事诉讼法里关于诉讼保全方面的一些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也就是说,参照这一规定,法院在接到限制涉案加拿大女子离境的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相关裁定。裁定做出后,立刻向边检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限制离境裁定交付执行。谭秋桂表示,这是一个可供参考的方案。

  4 限制离境的时长有否规定?

  谭秋桂表示,该案已经进入到民事诉讼阶段,法院做出决定,采取限制加拿大女子离境的措施,有利于案件的进展。

  谭秋桂表示,一旦法院作出了限制离境的决定或裁定,直到案件完全了结,涉案的加拿大女子才可以离开中国。而案件完全了结,是指判决生效,并根据判决执行完毕。按照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如果涉案的加拿大女子和崔洪芳家属中的任何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那么二审判决才是生效判决,将根据二审判决进行执行。只有执行完毕后,才可以离开中国。

  5 加拿大女子如何解除限制程序?

  谭秋桂表示,在案件完全了结前,如果涉案的加拿大女子缴纳了保证金或拿相关财产作担保,则可以解除限制离境的决定。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


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15-04-15/011931717587.shtml


个人评论:好!

这才是公平妥当的处理。
网上叫“皿煮”的,有几个懂皿煮。叫法制的,都是一群法盲。。。
怀柔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外国女子应尚未离开我国境内。


这个 应尚 用的好。也就是说怀柔法院工作人员 自己也不敢确认是否已经 离开中国。

所以有外媒报道 已经离开了
网平原们 马后炮啊,人家早走了还限制什么出境。看那几个阿龟高潮的。
网上叫“皿煮”的,有几个懂皿煮。叫法制的,都是一群法盲。。。

自卑感过重,敏感性过强,其本人属于没断奶那种;其批判的事儿也必定是自己没经历的。
只要不是符合自己意愿的,必然不法制、必然不皿煮。
怀柔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外国女子应尚未离开我国境内。



所以外媒准确?几号走的都没说。还是看后续吧。刚开始不也是有大量的人高潮?我是觉得民事案件第一时间要做的应该是动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比如这件事,在派出所认定是民事案件之后第一时间提起民事诉讼,提请限制被告出境或者申请复查并提请限制肇事者出境才是正确的做法。而不是像有些人一样冷嘲热讽。
骑猎红尘 发表于 2015-4-16 11:04
所以外媒准确?几号走的都没说。还是看后续吧。刚开始不也是有大量的人高潮?我是觉得民事案件第一时间要 ...
如果是肯定走的话,肯定是那张飞机票时间。


怀柔法院工作人员透露,外国女子应尚未离开我国境内。

这个 应尚 用的好。怀柔法院工作人员 自己也不敢确认是否已经 离开中国。
如果是肯定走的话,肯定是那张飞机票时间。



这种回答没错啊。毕竟信息有延时。
如果是肯定走的话,肯定是那张飞机票时间。



他们确认不了…说白了,公安就等法院一纸文书就可限制。
9日上午就告知了,13日才到法院诉…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4-16 13:03
他们确认不了…说白了,公安就等法院一纸文书就可限制。
9日上午就告知了,13日才到法院诉…
真是,早干嘛去了,速度找个律师都好啊
真是,早干嘛去了,速度找个律师都好啊
公安初查,最后到法院走民事的,当事人自己办不请律师,自己办的,见过好几个。
只要提起,没旁人想得那么麻烦,法院又不瓜的。
http://news.163.com/15/0415/14/AN8I33JQ00014Q4P.html
持续关注这件事情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5-4-16 13:40
公安初查,最后到法院走民事的,当事人自己办不请律师,自己办的,见过好几个。
只要提起,没旁人想得那 ...
我的意思就是提起得晚了点,早找个律师也许可以避免人可能已经出境的问题
我的意思就是提起得晚了点,早找个律师也许可以避免人可能已经出境的问题
其实勤快点也就1到2天,这种事法院不可能说不采取措施
关注这起案件后续结果如何。
警察说这事要走民事的时候就应该去法院告她了,至于是否算刑事,这个完全可以之后再复议吧。过了几天才去法院告,限制离境需要一定的程序,13号告,走个程序下了最快也14号吧?
4月9日下午,根据崔老太太家属说法,警方告知他们,已对肇事的女子实行边控。

边控即边境控制是为防止涉案的外国人或者中国公民因其借出境之机逃避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给境内的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等带来重大损失,而通过法定程序在国边境口岸对之采取限制出镜的一种保全措施。

在限制出境期间,一般情况下,并不限制被控对象在国内活动的自由。
spinsatiable 发表于 2015-4-17 22:51
4月9日下午,根据崔老太太家属说法,警方告知他们,已对肇事的女子实行边控。

边控即边境控制是为防止涉 ...
边控?我也是醉了。
公安机关这大包大揽的德性一天不改,饮鸩止渴。
边控?我也是醉了。
公安机关这大包大揽的德性一天不改,饮鸩止渴。
做了要骂,不做也要骂,反正tg就是最大书架
spinsatiable 发表于 2015-4-18 00:50
做了要骂,不做也要骂,反正tg就是最大书架
委婉些:不做是社会问题,做了是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