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有理,国法有容!千万不要拿着无知当有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7:31:19


有人看见什么日报发了一篇什么所谓的告密是底线,就好像找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其实,这非常可笑!

殊不知,当年美国的水门事件就是告密的结果,只不过,人家美国的告密制度比较好,非常好的而保护了

告密人,结果水门事件都过去了几十年,这个深喉才真正浮出水面,所以,拿什么告密说事,就太好笑了

那中纪委的举报信箱,就是用来告密的,某日报发如此的文章,只能说,中宣部确实战五渣!

有人看见什么日报发了一篇什么所谓的告密是底线,就好像找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其实,这非常可笑!

殊不知,当年美国的水门事件就是告密的结果,只不过,人家美国的告密制度比较好,非常好的而保护了

告密人,结果水门事件都过去了几十年,这个深喉才真正浮出水面,所以,拿什么告密说事,就太好笑了

那中纪委的举报信箱,就是用来告密的,某日报发如此的文章,只能说,中宣部确实战五渣!
楼主偷换概念能换点高明的么?公权私权混淆
这个算不算告密:

有一天,我妈告诉我:东莞书记也搞过她。。。
lianmaren547 发表于 2015-4-10 00:13
这个算不算告密:

有一天,我妈告诉我:东莞书记也搞过她。。。
检举有功啊
萨达姆·侯赛因 发表于 2015-4-10 00:12
楼主偷换概念能换点高明的么?公权私权混淆

一样,法律授权允许就可以,否则,一样是违法的!那就成诬陷了。

你举报的行为本身违法就够了!所以才有举报信箱,那就告诉你,你就是可以告密,告密的内容大到政治,小到违法犯罪,这个最典型的比如对捉拿罪犯悬赏奖励,那就是给告密者的奖励啊!



深喉 一词源自美国
普世公知们对美国的深喉文化一向都很赞赏的
笑死啊! 发表于 2015-4-10 00:14
一样,法律授权允许就可以,否则,一样是违法的!那就成诬陷了。

你举报的行为本身违法就够了!所以 ...
那你说说 老毕违反哪条法律了?
冷思 发表于 2015-4-10 00:14
深喉 一词源自美国
普世公知们对美国的深喉文化一向都很赞赏的
所以说,公知都是大傻逼!

枪毙一万次都不多!

这些人到哪都是垃圾,不过是被人家利用的走狗罢了,看看乌克兰,太典型了!

卖国卖的那叫一个干脆利索。

公权私权都分不清,还跑这谈法律,楼主你搞笑呢
fxhj888 发表于 2015-4-10 00:14
检举有功啊
你妈保的留的大裤X拿公安去,猝死了////


老毕是党员, 估计也是个处级干部
他说得话题是政治话题, 可不是他私人的或者家庭的私事
大家绝对有权将他公布出来



老毕是党员, 估计也是个处级干部
他说得话题是政治话题, 可不是他私人的或者家庭的私事
大家绝对有权将他公布出来

萨达姆·侯赛因 发表于 2015-4-10 00:16
公权私权都分不清,还跑这谈法律,楼主你搞笑呢
呵呵,任何行为法律允许就够了,无论是公权还是私权,如果法律不允许,私权你也不敢触犯啊!

所以,本身拿这个说事,就是把事物绝对化的结果,现在有人在违法犯罪,你看见了就可以报警,这算不算告密呢?

当然算了!


同样像老逼这样的行为一样可以告密,只不过说是违法犯罪,这个比较难,但违反党的章程,这个完全可以有!

所以,中纪委,那不是党的组织?

当然是了,所以,告密举报党员,一样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萨达姆·侯赛因 发表于 2015-4-10 00:15
那你说说 老毕违反哪条法律了?
违反党的章程就够了!
党内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传统
xi当了一把手之后, 也特别强调这一点, 还要求党内生活要出出汗  {:soso_e128:}
萨达姆·侯赛因 发表于 2015-4-10 00:16
公权私权都分不清,还跑这谈法律,楼主你搞笑呢
公权私权?请问你如何看待前段时间朋友们在一起吃饭骂了句刁民给脸不要脸结果被“告密”然后被处分的官员?
要不还告诉你下,那个被处分的官员搞不好还仅仅是个正科或者副科,比老毕的级别低多了,老毕起码一个正处咯,还有CCAV可是副部级的事业单位哦
老毕是党员 还有公务员编制,,该接受处理
Deathk 发表于 2015-4-10 00:34
公权私权?请问你如何看待前段时间朋友们在一起吃饭骂了句刁民给脸不要脸结果被“告密”然后被处分的官员 ...
还有雷政富,呵呵。
笑死啊! 发表于 2015-4-10 00:38
还有雷政富,呵呵。
雷十秒好歹有经济问题,有犯罪行为,跟老B这个事不是一个级别的,虽说都是被“告密”了
但那个吃饭的兄弟真心冤,看来这个国家是不让人说实话说心里话了,跟同事们抱怨一下就把自己搞臭了
希望这里的几个ID帮那个兄弟好好的洗刷洗刷冤情叫叫屈
基本概念都不清楚,越说越乱
hawks76 发表于 2015-4-10 11:22
基本概念都不清楚,越说越乱
一点都不乱,只是你自己不懂罢了。
那你说说 老毕违反哪条法律了?
我国刑法246条
公权私权都分不清,还跑这谈法律,楼主你搞笑呢
你能分清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么?
笑死啊! 发表于 2015-4-10 22:41
一点都不乱,只是你自己不懂罢了。
哈哈,你懂?你是张清的儿子还是孙子
hawks76 发表于 2015-4-10 23:50
哈哈,你懂?你是张清的儿子还是孙子
这就叫人身攻击是不是?呵呵

别这么气急败坏嘛!
吧饭店的包厢属于公共场所的司法解释拿出来
smzjh1 发表于 2015-4-11 07:39
吧饭店的包厢属于公共场所的司法解释拿出来
只要告密是合法的,就无所谓公开还是私下,关键是法律授权。
老毕处级,太小看人了,他85年离开北海舰队时就是副航海长,妥妥营级干部,30年了,司局级只上不下!
笑死啊! 发表于 2015-4-11 07:56
只要告密是合法的,就无所谓公开还是私下,关键是法律授权。
阁下先看看偷拍能否作为法律证据再说
那你说说 老毕违反哪条法律了?
注意他是党员,对党不忠
吧饭店的包厢属于公共场所的司法解释拿出来
把饭店包厢属于私人场所的司法解释拿出来
寻找最爱 发表于 2015-4-11 08:50
把饭店包厢属于私人场所的司法解释拿出来
本人非法律界人士。包厢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看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有的话就不是问题
如果没有,届时包厢是否属于公共场所就是法庭辩论的焦点
smzjh1 发表于 2015-4-11 08:17
阁下先看看偷拍能否作为法律证据再说
关键这是党内事务,有事实就够了。
本人非法律界人士。包厢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看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有的话就不是问题
如果没有,届时包厢 ...
这个要王思聪的三分,七分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水门事件是国家总统以非法手段获取在野党资料,老毕是饭桌胡侃,美国检举揭发是要本人公开,并说明黑材料是怎么来的。那我就请问LZ天朝的告密底线在哪里,是不是无论任何场合,无论任何人比如朋友,亲属,夫妻,弟子,无论以任何形式触犯了党章法规,都应该鼓励相互检举揭发?来自: iPhone客户端
萨达姆·侯赛因 发表于 2015-4-10 00:16
公权私权都分不清,还跑这谈法律,楼主你搞笑呢

第一,老毕是公职人员,任何场合都代表国家,没有私权之说,一切都要自证清白。
第二,老毕参加的是公共活动。
第三,现场拍照行为已经得到得到当事人许可,或默许。证据有法律效力。
浆糊瓶 发表于 2015-4-11 09:23
水门事件是国家总统以非法手段获取在野党资料,老毕是饭桌胡侃,美国检举揭发是要本人公开,并说明黑材料是 ...
很直接的回答你:是
而且越是底层的老百姓越是赞成这样做。
笑死啊! 发表于 2015-4-11 09:06
关键这是党内事务,有事实就够了。
党内事务能否用偷拍作为证据再说,不过党内事务无论如何称不上国法吧
寻找最爱 发表于 2015-4-11 09:12
这个要王思聪的三分,七分说的就是你这种人
阁下理屈词穷,开始人身攻击了??已阁下为代表的某个群体就这种素质??
党内事务能否用偷拍作为证据再说,不过党内事务无论如何称不上国法吧
告密有理,前提是证据充分,老毕这种酒桌上的话,可以作为充分的证据吗?谁要是平日酒桌上或者气头上说一句劳资要去炸天安门,是不是就可以录下来交给公安部门?然后被当做恐怖分子关押或者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