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之版主,请解释一下警告原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0:21:34


在《柴静,一个外国利益代言人》帖子里,我说:
楼主是石油系统在超大代言人,对吧,石油员工同志?
被杀之版主警告。

我说明情况并提出疑问,请版主解释:
1,楼主自己在别的帖子里说了是石油员工,不是我编造的。
2,楼主一直在替石油系统说话,用代言来形容有道理吧、不算骂人吧?而且,“代言”二字,取自楼主的标题。

在《柴静,一个外国利益代言人》帖子里,我说:
楼主是石油系统在超大代言人,对吧,石油员工同志?
被杀之版主警告。

我说明情况并提出疑问,请版主解释:
1,楼主自己在别的帖子里说了是石油员工,不是我编造的。
2,楼主一直在替石油系统说话,用代言来形容有道理吧、不算骂人吧?而且,“代言”二字,取自楼主的标题。
@杀之
   
代言要有授权,并且会有利益收入。等同拿钱发贴。
扣帽子无疑。
杀之 发表于 2015-3-2 19:05
代言要有授权,并且会有利益收入。等同拿钱发贴。
扣帽子无疑。
好,我同意。
那么楼主有证据证明柴静给外国利益代言吗?
如果没有,就是扣帽子,版主应该封贴吧?
好,我同意。
那么楼主有证据证明柴静给外国利益代言吗?
如果没有,就是扣帽子,版主应该封贴吧?
柴静不是超大会员。超大没有保护他的义务。
杀之 发表于 2015-3-2 19:40
柴静不是超大会员。超大没有保护他的义务。
允许会员造非会员的谣?
明月照大江 发表于 2015-3-2 19:48
允许会员造非会员的谣?
哎,现在辟谣的成本太大了。
要说他是造谣,得有证据啊。
让子弹先飞一回吧。
杀之 发表于 2015-3-2 20:20
哎,现在辟谣的成本太大了。
要说他是造谣,得有证据啊。
让子弹先飞一回吧。
好,我接受管理。版主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