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穿囚服没剃头?律师解析房祖名案五疑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9 15:36:21
没穿囚服没剃头?律师解析房祖名案五疑点




2015-01-09   来源:新浪娱乐  







房祖名
  新浪娱乐讯 2015年1月9日上午,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结束,处以房祖名六个月有期徒刑和2000元罚金。判决结果出来后,不少网友开始吐槽,为什么房祖名在庭审中能以便服长发造型示人、六个月的判决结果是不是太轻、明明是被抓获为什么有自首情节、黄海波嫖娼案为什么也判六个月?
  针对网友们的疑问,新浪娱乐采访了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的戚连峰律师,为网友们答疑解惑。
  问题一:六个月有期徒刑,2000元罚金这个判决结果合理吗?
  解答:因为房祖名的认罪悔罪的情况比较好,所以六个月有期徒刑差不多。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在本案量刑中并没有适用最低刑罚,而是判处了最严格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与有期徒刑相比,比较宽松,给予一定自由。拘役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则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所以,本案的量刑种类比较严格。
  问题二:为什么房祖名没穿囚服没剃头?
  解答:给被告人剃光头、穿上带有明显标示的监所马甲、让被告人坐在‘囚笼’中受审,这些曾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不剃头、不穿囚服也通常被认为是特权的表现。但其实,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部颁布的《看守所条例》、《看守所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均没有规定或要求被告人剃光头、穿囚服。剃头、穿囚服给被告人贴上了犯罪的“标签”,是有罪推定理念的外在表现,与司法理念并不相符。
  问题三:房祖名不是主动投案的,为什么说他有自首行为?
  解答:自首的定义不仅仅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刑法第68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房祖名在去年8月14日被抓获,并不是主动投案自首。但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房祖名有主动供述相关犯罪事实,以自首论,在判决时可考虑从轻处理。
  问题四:为什么黄海波嫖娼关六个月,房祖名吸毒也关六个月?
  解答:这两个案子没有可比性。黄海波嫖娼是属于收容教育,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适用于《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房祖名吸毒适用的法律不一样,收容教育和有期徒刑也不是一回事,不能放在一起对比。
  问题五:为什么房祖名8月14日被抓获,这么久才审判?
  解答:房祖名于8月14日被公关机关抓获,9月17日被检察机关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可以有2个月的时间对此案开展侦查工作。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可延长1个月。侦查结束后,检察机关要在1个半月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2014年12月22日,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要在1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今天的庭审显示房祖名一案采用了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容留他人吸毒一罪不可能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在今日审理此案,也符合20日的要求。
  (京雅/文)



http://ent.cnr.cn/list/20150109/t20150109_517370821.shtml


没穿囚服没剃头?律师解析房祖名案五疑点




2015-01-09   来源:新浪娱乐  






房祖名  新浪娱乐讯 2015年1月9日上午,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结束,处以房祖名六个月有期徒刑和2000元罚金。判决结果出来后,不少网友开始吐槽,为什么房祖名在庭审中能以便服长发造型示人、六个月的判决结果是不是太轻、明明是被抓获为什么有自首情节、黄海波嫖娼案为什么也判六个月?
  针对网友们的疑问,新浪娱乐采访了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的戚连峰律师,为网友们答疑解惑。
  问题一:六个月有期徒刑,2000元罚金这个判决结果合理吗?
  解答:因为房祖名的认罪悔罪的情况比较好,所以六个月有期徒刑差不多。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在本案量刑中并没有适用最低刑罚,而是判处了最严格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与有期徒刑相比,比较宽松,给予一定自由。拘役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管制则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所以,本案的量刑种类比较严格。
  问题二:为什么房祖名没穿囚服没剃头?
  解答:给被告人剃光头、穿上带有明显标示的监所马甲、让被告人坐在‘囚笼’中受审,这些曾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不剃头、不穿囚服也通常被认为是特权的表现。但其实,我国《刑事诉讼法》、公安部颁布的《看守所条例》、《看守所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均没有规定或要求被告人剃光头、穿囚服。剃头、穿囚服给被告人贴上了犯罪的“标签”,是有罪推定理念的外在表现,与司法理念并不相符。
  问题三:房祖名不是主动投案的,为什么说他有自首行为?
  解答:自首的定义不仅仅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刑法第68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房祖名在去年8月14日被抓获,并不是主动投案自首。但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房祖名有主动供述相关犯罪事实,以自首论,在判决时可考虑从轻处理。
  问题四:为什么黄海波嫖娼关六个月,房祖名吸毒也关六个月?
  解答:这两个案子没有可比性。黄海波嫖娼是属于收容教育,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适用于《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房祖名吸毒适用的法律不一样,收容教育和有期徒刑也不是一回事,不能放在一起对比。
  问题五:为什么房祖名8月14日被抓获,这么久才审判?
  解答:房祖名于8月14日被公关机关抓获,9月17日被检察机关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可以有2个月的时间对此案开展侦查工作。经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可延长1个月。侦查结束后,检察机关要在1个半月内完成审查,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2014年12月22日,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房祖名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要在1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今天的庭审显示房祖名一案采用了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容留他人吸毒一罪不可能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在今日审理此案,也符合20日的要求。
  (京雅/文)



http://ent.cnr.cn/list/20150109/t20150109_517370821.shtml


判半年,春节前可以出来了。
有人用李代沫来举例说都剃头了怎么成龙儿子不剃
这几个解释 都是权威的么? 瞎了老子狗眼
佩服 律师团, 佩服 你爹 本事真不得了。
主动供述相关犯罪事实属于自首???那抓住一个偷皮包的小偷,这个小偷主动交代了上一次偷窃一个包子的行为是不是也算自首?
看守所要剃头,穿囚服?我看林森浩也没穿嘛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拖鞋哥 发表于 2015-1-10 20:56
这几个解释 都是权威的么? 瞎了老子狗眼
佩服 律师团, 佩服 你爹 本事真不得了。
别折磨说,成龙前儿还给黑龙江遇难官兵捐了款,再说这小子态度还算好
别折磨说,成龙前儿还给黑龙江遇难官兵捐了款,再说这小子态度还算好
普通人 进去 谁都逃不过 囚服 光头  名人例外就拿 新规来解释  这样的司法解释 怎么会不起疑心  何况 才 那么轻的判决  换作普通人   ……
burn 发表于 2015-1-10 19:08
有人用李代沫来举例说都剃头了怎么成龙儿子不剃
李代沫本来就是光头
rt12 发表于 2015-1-10 21:10
主动供述相关犯罪事实属于自首???那抓住一个偷皮包的小偷,这个小偷主动交代了上一次偷窃一个包子的行为 ...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Stormspire 发表于 2015-1-10 21:34
看守所要剃头,穿囚服?我看林森浩也没穿嘛
一般情况下剃头不是强制行为,剃头主要是为了在押犯罪嫌人的个人卫生考虑,因为看守所里不可能配备专门的理发师隔三差五的给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剃个发型,所以统一推个秃子便于个人卫生需要,对于短期在押、即将取保候审、或者其他原因的也可以不予剃头,因为他们短期内即将出所,没必要推个秃子!
拖鞋哥 发表于 2015-1-11 00:15
普通人 进去 谁都逃不过 囚服 光头  名人例外就拿 新规来解释  这样的司法解释 怎么会不起疑心  何况 才  ...
你先别激动我国刑法上明明白白的有法条规定,法官怎么可能在众目睽睽下整猫腻?至于剃头可以参照11楼的解释!
你先别激动我国刑法上明明白白的有法条规定,法官怎么可能在众目睽睽下整猫腻?至于剃头可以参照1 ...
咋家 从前 曾被邀至小房  困住 数月 固然息知其内 数机关罚术 虽乃四月任然被削发 印字迹于背 也未曾说其 须自愿 如今思来 只得此悟论实在令我 寒暄 唉
就大麻,不算多严重。  

不剃头穿衣,你得请律师提醒呀。
不请律师指导而被剃头,活该。

拖鞋哥 发表于 2015-1-11 09:12
咋家 从前 曾被邀至小房  困住 数月 固然息知其内 数机关罚术 虽乃四月任然被削发 印字迹于背 也未曾说其 ...


目前本地看守所关押的如轻伤害案、危险驾驶案、情节轻微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不剃头,至于出庭穿囚服也没有硬性规定,所以就本人看来房祖名案件判决没有不当之处,出庭留长发什么的也不是本质上的错误!至于拖鞋质疑的猫腻问题我个人认为没有可能,如果真想整猫腻早在公安办案环节就整了还用经过检察院然后到审判环节?开朗点,世界也未必都是黑暗,不如我们还是谈女人吧!这个比较符合大众潮流
拖鞋哥 发表于 2015-1-11 09:12
咋家 从前 曾被邀至小房  困住 数月 固然息知其内 数机关罚术 虽乃四月任然被削发 印字迹于背 也未曾说其 ...


目前本地看守所关押的如轻伤害案、危险驾驶案、情节轻微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不剃头,至于出庭穿囚服也没有硬性规定,所以就本人看来房祖名案件判决没有不当之处,出庭留长发什么的也不是本质上的错误!至于拖鞋质疑的猫腻问题我个人认为没有可能,如果真想整猫腻早在公安办案环节就整了还用经过检察院然后到审判环节?开朗点,世界也未必都是黑暗,不如我们还是谈女人吧!这个比较符合大众潮流
拘役和短期徒刑通常在公安看守所执行,有些规律和司法条线的监狱不一样。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5-1-11 10:13
目前本地看守所关押的如轻伤害案、危险驾驶案、情节轻微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不剃头,至于出庭穿囚 ...
东风兄 所言极是 方才愚弟 讲的 经历虽乃亲历 但 时过境迁 毕竟属20载前光景 借喻今朝律法 实属不妥 有悖于实时。  至于 女人也 我等尔辈自然也 是 东风兄的追随者 定当不遗余力 全力配合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5-1-11 08:38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 ...
所以只要小偷在行窃时被抓住,然后供述出上一次没被发现的偷窃行为也属于自首??
rt12 发表于 2015-1-11 21:28
所以只要小偷在行窃时被抓住,然后供述出上一次没被发现的偷窃行为也属于自首??
原则是!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情视为自首情节之一!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5-1-12 07:45
原则是!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案情视为自首情节之一!
那这个其他案情是区别本次案情不同性质的吗?小偷被抓后主动交代以往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偷窃行为是否算自首?还是要交代不是偷窃行为的案例,比如抢劫才算自首?
我主要是对坦白从宽和被抓后主动交代其他案情属于自首这两个描述是否有不同而不明白。
rt12 发表于 2015-1-12 08:08
那这个其他案情是区别本次案情不同性质的吗?小偷被抓后主动交代以往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偷窃行为是否算自 ...
最高院关于自首和立功司法解释

 二、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除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前科等情况。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等情况与真实情况虽有差别,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等情况,影响对其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犯罪嫌疑人多次实施同种罪行的,应当综合考虑已交代的犯罪事实与未交代的犯罪事实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认定为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虽然投案后没有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但如实交代的犯罪情节重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或者如实交代的犯罪数额多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无法区分已交代的与未交代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或者已交代的犯罪数额与未交代的犯罪数额相当,一般不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时虽然没有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但在司法机关掌握其主要犯罪事实之前主动交代的,应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另外,在看守所候审期间模范遵守监规、如实供述罪行、积极悔改经警方申报法院认定后也是量刑的一个标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5-1-12 08:36
最高院关于自首和立功司法解释

 二、关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
以前基本没听说类似房祖名这样的自首论述,一般听到的都是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给予从轻处罚之类的。从字面上解释给人的感觉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和自首给予的从轻处罚力度是不一样的。

rt12 发表于 2015-1-12 09:31
以前基本没听说类似房祖名这样的自首论述,一般听到的都是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给予从轻处罚之 ...


可以这么说,房祖名首先很老实的交代了自己吸毒经过以及大麻的来源,这是认罪态度好,其后他又主动交代了警方没有掌握的卫诗吸毒问题,这个算自首情节,此外房祖名持有的毒品为大麻,而且数量远低于我国刑法对于大麻持有量的量刑标准,够不上持有毒品罪,大麻就广义上讲比李代沫持有的冰毒就情节上要轻,而且李代沫是多人聚众吸毒,房祖名是与柯震东两个人吸毒,种种因素考虑到一起,所以房祖名比李代沫少三个月!我个人觉得这个很合理!
rt12 发表于 2015-1-12 09:31
以前基本没听说类似房祖名这样的自首论述,一般听到的都是认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给予从轻处罚之 ...


可以这么说,房祖名首先很老实的交代了自己吸毒经过以及大麻的来源,这是认罪态度好,其后他又主动交代了警方没有掌握的卫诗吸毒问题,这个算自首情节,此外房祖名持有的毒品为大麻,而且数量远低于我国刑法对于大麻持有量的量刑标准,够不上持有毒品罪,大麻就广义上讲比李代沫持有的冰毒就情节上要轻,而且李代沫是多人聚众吸毒,房祖名是与柯震东两个人吸毒,种种因素考虑到一起,所以房祖名比李代沫少三个月!我个人觉得这个很合理!
判半年,春节前可以出来了。
2016年的春节?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5-1-12 11:21
可以这么说,房祖名首先很老实的交代了自己吸毒经过以及大麻的来源,这是认罪态度好,其后他又主动交代 ...
判罚我没啥异议,主要第一次看见已经抓起来的人嫌疑人还有自首情节。
我是航母舰长 发表于 2015-1-12 11:32
2016年的春节?
2015年春节,2014年8月~2015年2月,正好半年!
rt12 发表于 2015-1-12 11:43
判罚我没啥异议,主要第一次看见已经抓起来的人嫌疑人还有自首情节。
呵呵,可能是很多人都是这样,还有些人和李代沫相比,觉得判房祖名轻了!其实分析下来房租民的判决很合理,没有受到外界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