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面叫停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19:20:41
央广网北京1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主席黄洁夫宣布:从2015年1月1号也就是今天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黄洁夫说,我国目前每年大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的手术仅为一万多例,现阶段我国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大概只有百万分之零点六,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令人欣慰的是从去年我国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这一尴尬状况已经有所改变。

黄洁夫:一直到3月2号,全国是有1570例的器官捐献,差不多有五千亿的病人得到了由公民身后的资源捐献获得了新的生命,中国将走上摆脱依赖死囚器官的历史阶段。

截至2014年12月2号,全国共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2948例,累计捐献器官7822个,2014年11个月的捐献量就超过了2010到2013年四年的捐献数量,黄洁夫认为未来器官捐献的形势将越来越好,2015年1月1号起将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的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黄洁夫:这个捐献如果都符合配型可以了,什么手续都完成了,就进到了169家医院中间的死后器官应用,因为有因为肝移植、心移植他是不同医院的,把器官分送到其他不同的医院去进行工作。

据了解,目前广东、北京、浙江等38家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已经停止使用死囚器官。

中国目前一年有移植手术需求的患者约有30万人,但最终进行移植手术的人数不足1万人,供需差距巨大。

人体器官移植在中国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手术,一直以来存在着患者所需受体多、而愿意主动捐献供体少的无奈现状。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供需比约为1∶30,而西方发达国家为1∶3左右,中国面临严重的器官短缺问题。为解决这个严重的现实问题,自2010年开始,中国红十字会接受卫生部的委托,共同开展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工作。

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始于上世纪60年代,当时人体器官来源于基本取决于司法途径,一些死刑犯被执行枪决后,医院方在刑场立即着手取出可用的器脏,冷冻、封存以备医学研究和移植之用。由于这种行为未经供体同意而一直被质疑。但由于国人受自身观念影响,使人体器官供需不平衡情况始终没能得到缓解。进入到2010年以后,由于思想观念的逐步解放,加之人体器官捐赠倡导的宣传力度逐步增加,逐渐有人开始选择主动捐赠死后器官,人们逐渐意识到在生命弥留之际还能帮助到他人是件很好的事情。

根据卫计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9日,我国共实现的捐献1006例,捐献器官大概2742个。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占到器官来源总量的比例已由3年前的几乎为0,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其中肝脏来源已占到25.5%。但随后的几年,人体器官这一稀缺资源成为各方争夺的对象。一旦有潜在供体即器官的捐赠者,就会令其器官这种挽救生命的稀缺资源待价而沽。彼时的人体器官捐赠并未体现公平、公正,亟待移植患者优先匹配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直到2007年,我国才有了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专家指出,这只是一个器官移植的条例,并没有涉及器官捐献。为此,我国官方推出鼓励性措施。譬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19日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则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者遗体。http://news.163.com/15/0101/11/AESBMVJM00014JB5.html央广网北京1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主席黄洁夫宣布:从2015年1月1号也就是今天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黄洁夫说,我国目前每年大约有3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的手术仅为一万多例,现阶段我国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大概只有百万分之零点六,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令人欣慰的是从去年我国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以来,这一尴尬状况已经有所改变。

黄洁夫:一直到3月2号,全国是有1570例的器官捐献,差不多有五千亿的病人得到了由公民身后的资源捐献获得了新的生命,中国将走上摆脱依赖死囚器官的历史阶段。

截至2014年12月2号,全国共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2948例,累计捐献器官7822个,2014年11个月的捐献量就超过了2010到2013年四年的捐献数量,黄洁夫认为未来器官捐献的形势将越来越好,2015年1月1号起将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的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

黄洁夫:这个捐献如果都符合配型可以了,什么手续都完成了,就进到了169家医院中间的死后器官应用,因为有因为肝移植、心移植他是不同医院的,把器官分送到其他不同的医院去进行工作。

据了解,目前广东、北京、浙江等38家大型器官移植中心已经停止使用死囚器官。

中国目前一年有移植手术需求的患者约有30万人,但最终进行移植手术的人数不足1万人,供需差距巨大。

人体器官移植在中国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手术,一直以来存在着患者所需受体多、而愿意主动捐献供体少的无奈现状。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供需比约为1∶30,而西方发达国家为1∶3左右,中国面临严重的器官短缺问题。为解决这个严重的现实问题,自2010年开始,中国红十字会接受卫生部的委托,共同开展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的工作。

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始于上世纪60年代,当时人体器官来源于基本取决于司法途径,一些死刑犯被执行枪决后,医院方在刑场立即着手取出可用的器脏,冷冻、封存以备医学研究和移植之用。由于这种行为未经供体同意而一直被质疑。但由于国人受自身观念影响,使人体器官供需不平衡情况始终没能得到缓解。进入到2010年以后,由于思想观念的逐步解放,加之人体器官捐赠倡导的宣传力度逐步增加,逐渐有人开始选择主动捐赠死后器官,人们逐渐意识到在生命弥留之际还能帮助到他人是件很好的事情。

根据卫计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9日,我国共实现的捐献1006例,捐献器官大概2742个。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占到器官来源总量的比例已由3年前的几乎为0,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其中肝脏来源已占到25.5%。但随后的几年,人体器官这一稀缺资源成为各方争夺的对象。一旦有潜在供体即器官的捐赠者,就会令其器官这种挽救生命的稀缺资源待价而沽。彼时的人体器官捐赠并未体现公平、公正,亟待移植患者优先匹配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直到2007年,我国才有了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专家指出,这只是一个器官移植的条例,并没有涉及器官捐献。为此,我国官方推出鼓励性措施。譬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19日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则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或者遗体。http://news.163.com/15/0101/11/AESBMVJM00014JB5.html
圣母:我们要尊重死人的人权!活人的人权?诶……今天天气不错……
物尽其用有什么不好
让死囚死刑前签一个器官捐献书不就搞定了?他不签就伪造个呗,反正死无对证
割肾党会不会横行起来。。。-_-///
死囚自愿捐献也不行吗?
比如一个死囚先一刀杀死一个人,另两刀捅坏另外两人的肾脏,导致二人经抢救后只能透析维持生命。
死囚后来临死醒悟,决心死前先把肾脏捐献给两位受害人。他自愿签字先麻醉取肾,再注射安眠药执行死刑,难道也不成吗?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5-1-1 21:07
圣母:我们要尊重死人的人权!活人的人权?诶……今天天气不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罪】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侮辱尸体,是指直接对尸体实施凌辱行为,如损毁尸体,分割尸体,奸污女尸,抠摸尸体阴部、使尸体裸露、将尸体扔至公共场所等。以书面、文字等方式侮辱死者名誉的,不成立本罪;依法对尸体进行解剖、检查等行为,不成立本罪。侮辱尸体的主体,可以是死者的亲属。


这纯属为了应付国外压力或者说跟外国交换的妥协条件而已,甚至只能说是表面功夫,不会当真的。说白了就是装B!文章中已经提到了需求30万,能提供的只有1万,这还是在算上死囚的基础上,如果不算上死囚那缺口只会更大。那么下面几种情况大家认为是哪一种?

1、全国人民的思想觉悟经过了2015年元旦的洗礼后突然提高了,捐器官的人由原来的百万分之六变成百分之六,捐献的器官大于30万,根本不用死囚做那点善事,你还是用你的身体为你的罪行负责吧。

2、绝大部分病人,按文中的数字就是每年29万多人都看破红尘了,死生有命,做啥器官移植啊。

3、装B,如今咱好歹也是个绅士了,怎么会做那些个勾当?你们搞错了......你个笨 蛋!这些都是场面话,做给别人看的,你还真当真啦。行,你既然当真了我让那29万人的家属全找你去,割你的肾!{:soso_e123:}

这纯属为了应付国外压力或者说跟外国交换的妥协条件而已,甚至只能说是表面功夫,不会当真的。说白了就是装B!文章中已经提到了需求30万,能提供的只有1万,这还是在算上死囚的基础上,如果不算上死囚那缺口只会更大。那么下面几种情况大家认为是哪一种?

1、全国人民的思想觉悟经过了2015年元旦的洗礼后突然提高了,捐器官的人由原来的百万分之六变成百分之六,捐献的器官大于30万,根本不用死囚做那点善事,你还是用你的身体为你的罪行负责吧。

2、绝大部分病人,按文中的数字就是每年29万多人都看破红尘了,死生有命,做啥器官移植啊。

3、装B,如今咱好歹也是个绅士了,怎么会做那些个勾当?你们搞错了......你个笨 蛋!这些都是场面话,做给别人看的,你还真当真啦。行,你既然当真了我让那29万人的家属全找你去,割你的肾!{:soso_e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79年7月1日通过 1997年3月14日修订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零二条 ...
这一条不适用,你说的都是非法行为。可提取死刑犯是有相关部门法院同意的!怎么不故意杀人罪来否定死刑判决?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5-1-2 12:35
这一条不适用,你说的都是非法行为。可提取死刑犯是有相关部门法院同意的!怎么不故意杀人罪来否定死刑判 ...
唉,不怕神对手,,,,,,,,,,,,,,,,
让死囚死刑前签一个器官捐献书不就搞定了?他不签就伪造个呗,反正死无对证
你才知道啊。呵呵,人家医院法院检察院都这么做好多年了。
唉,不怕神对手,,,,,,,,,,,,,,,,
是啊!用故意杀人罪来套枪决,不正是你的逻辑嘛?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5-1-2 20:50
是啊!用故意杀人罪来套枪决,不正是你的逻辑嘛?
一些人升级模版才是当务之急
可以让受捐者给死刑犯一点补助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说什么信什么,被西方白皮牵着鼻子走了吧。
”黄洁夫:一直到3月2号,全国是有1570例的器官捐献,差不多有五千亿的病人得到了由公民身后的资源捐献获得了新的生命”。饿滴神啊!
我一哥们就是换了死刑犯的肾才活到现在的,还好早发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