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十段线”与南海问题国际法理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02:08:44
专论:“十段线”与南海问题国际法理分析
http://www.CRNTT.com   2014-12-09


  中评社北京12月9日电(特约评论员 马逸群)在中国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图上,右下角必须附带南海诸岛地图,而被标记为中国领海的南海与周边的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尼、越南等国之间有九条断断续续的边界线,这就是著名的南海“九段线”,不过,在2014年新版的官方中国地图采用竖版,将南海诸岛直接画入大图中,不再用右下角附图的方式收录,并且在台湾以东多出了一段国界线,因此,南海“九段线”变为了“十段线”。

  这实际上并未改变南海问题现状及中国政府立场,但菲、越等国的过度反应还是说明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各方沟通的困难,南海“九段线”或“十段线”是否合乎国际法也需要商榷。

  在中国,我们最常听到官方对于领土主权的申诉话语就是“某地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但是,国际法中讲求时效,即使历史上曾经占有某处领土并拥有主权,在近代以来如果丧失这一领地,也就难以在国际法层面拥有有力证据宣誓对这一地区的主权。所以,中国政府如果要求国际社会承认南海“九段线”或“十段线”,根本上还是要讲国际法法理,而不是历史拥有。

  2014年2月8日,中国外交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到,美国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在美国会听证会上称,中国根据“九段线”宣示海洋权益与国际法原则不符,应就此作出澄清或调整立场。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是历史形成的,并受到国际法的保护。那么,中国政府坚持的“九段线”、“十段线”是否符合国际法法理?

  在周边国家和美国看来,“九段线”、“十段线”是不符合国际法的。越南历史学家阮雅说,中国所有行动的目的就是要在现实世界实现其拥有南海80%海域的主权要求,这是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界定的“越南领土的侵犯”。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查尔斯•何塞在声明中表示,出版“十段线”地图只是显示了中国不合理扩张的主张,明显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http://www.crntt.com/doc/1035/0/6/8/103506895.html?coluid=169&kindid=12098&docid=103506895&mdate=1209003229专论:“十段线”与南海问题国际法理分析http://www.CRNTT.com   2014-12-09

  中评社北京12月9日电(特约评论员 马逸群)在中国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图上,右下角必须附带南海诸岛地图,而被标记为中国领海的南海与周边的菲律宾、文莱、马来西亚、印尼、越南等国之间有九条断断续续的边界线,这就是著名的南海“九段线”,不过,在2014年新版的官方中国地图采用竖版,将南海诸岛直接画入大图中,不再用右下角附图的方式收录,并且在台湾以东多出了一段国界线,因此,南海“九段线”变为了“十段线”。

  这实际上并未改变南海问题现状及中国政府立场,但菲、越等国的过度反应还是说明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各方沟通的困难,南海“九段线”或“十段线”是否合乎国际法也需要商榷。

  在中国,我们最常听到官方对于领土主权的申诉话语就是“某地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但是,国际法中讲求时效,即使历史上曾经占有某处领土并拥有主权,在近代以来如果丧失这一领地,也就难以在国际法层面拥有有力证据宣誓对这一地区的主权。所以,中国政府如果要求国际社会承认南海“九段线”或“十段线”,根本上还是要讲国际法法理,而不是历史拥有。

  2014年2月8日,中国外交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到,美国助理国务卿拉塞尔在美国会听证会上称,中国根据“九段线”宣示海洋权益与国际法原则不符,应就此作出澄清或调整立场。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是历史形成的,并受到国际法的保护。那么,中国政府坚持的“九段线”、“十段线”是否符合国际法法理?

  在周边国家和美国看来,“九段线”、“十段线”是不符合国际法的。越南历史学家阮雅说,中国所有行动的目的就是要在现实世界实现其拥有南海80%海域的主权要求,这是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界定的“越南领土的侵犯”。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查尔斯•何塞在声明中表示,出版“十段线”地图只是显示了中国不合理扩张的主张,明显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http://www.crntt.com/doc/1035/0/6/8/103506895.html?coluid=169&kindid=12098&docid=103506895&mdate=1209003229
 而美国对于南海“九段线”、“十段线”的反对声音,除了上文提到的拉塞尔外,在今年6月举行的香格里拉对话会上,美国前防长哈格尔也纠集日本等国对中国南海问题进行了集中发难。2014年6月5日,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仲裁法庭发出“庭令”,要求中国6个月之内,对菲律宾提出的中菲两国南海领土争议做出抗辩。当天晚上,“菲律宾在国际海洋法法庭状告中国案取得巨大进展”就已成为菲律宾各个主流媒体的头条。

  在海洋划界等问题上,联合国先后举行了三次海洋法会议,终于在1982年结束了第三次会议,会议的结果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1994年11月正式生效,并获得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的批准。联合国的海洋法是各国维护正当海洋权利的保障。

  在此之前,国际海洋划界主要根据大陆架而划,然而,随着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建立,关于大陆架自然延伸还是临近的争执在各国间持续不断,部分国家又提出了等距离中间线原则。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与等距离中间线原则的分歧在德国、荷兰、丹麦等国争议的北海大陆架案中得到突出体现,最终,公平原则和和平谈判原则成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倡导的原则。

  《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对于中国的海洋权益有了一定的保障意义,中国领海和毗连区的宽度具有了国际法依据,也为中国开发国际海底区域资源提供了协助,然而,其模糊性也对中国造成了一定困惑。中国与其他国家领海及专属经济区的重叠问题如何解决?《海洋法公约》增设的国际海洋法法庭裁决对中国是否有效?中国依据历史所坚持的海疆界线是否合乎这一国际法?这些问题对中国构成了挑战。

  从国际法法理上讲,中国坚持的“九段线”或“十段线”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学者认为,这并非国界线,因为这条断续线是当时的国民政府为了进行地理速记而采取的简单方法,即以群岛最外缘的岛礁划线,把众多岛礁全部包括在内,以免逐一罗列。同样方法也见诸美国统治菲律宾时的地图,但美国明确声明这不代表国界。而根据《海洋法公约》,划定领海需要依据领土划出领海基线来确定,不能从外围圈定。
 另一方面,中国所坚称的南海是“历史性水域”的概念并未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历史性水域”等同于“内水”,外国船舶未经允许不能通过,这对于当前的南海问题的进展不具有积极意义。“历史性水域”还要求该国对其长期控制,并得到其他国家承认。

  更为关键的问题,就是中国宣称的南海界线历经了从“十一段线”、“九段线”到“十段线”的更改。十一段线之所以变为九段线,是因为新中国后,为避免影响中越友好关系,主动抹去了北部湾中的两段,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条线的概括而非确切性质。而此次“十段线”中增加的那一段,则是位于台湾省东部与琉球群岛的界线,这段线已经不位于南海,因此,会造成人们对于中国政府南海立场混乱的质疑。

  当然,菲、越等国对南海群岛的控制只是近几十年的事情,中国对南海群岛的发展、占领和巡视时间远远大于其他相关国家,然而,《海洋法公约》对领海历史意义的认定有三个原则:先发现、先占领、实际控制。中国目前缺乏对很多南海岛礁的实际控制。如果将这一问题与沙俄对中国东北领土的侵占相类比,则可以发现相似之处。海参崴等地由中国发现,由中国最早管辖,却被沙俄巧取豪夺,最终中国也只得承认既定事实,承认了目前的中俄国界线。所以,在符合国际法法理的领土或领海争端中,现实往往比历史更有意义。

  因此,中国所坚持的南海界线,无论“九段线”还是“十段线”,在国际法层面上都有值得商榷之处,而中国官方地图对“九段线”变为“十段线”的修改,虽然可能显示了中国实力的增强,但在国际法法理方面却可能存在着弱点。而笔者认为,更加合乎国际法的证据可能更有助于南海问题的缓解。

  2012年1月6日,中国外交部官员就“有的国家指责南海断续线不符合海洋法”时表示:第一,从时间顺序上,中国公布断续线在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后,要求断续线符合《公约》本身不符合实际。第二,《公约》不规范、不影响各国的领土主权问题,不能将《公约》作为评判中国在南海主张合法性的唯一或主要依据。第三,《公约》本身并不排斥在它之前已经形成并被持续主张的权利,更不能为任何国家侵犯和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制造“合法性”。
 《海洋法公约》不是至高真理,而且是后来的规范,当然不能否定历史权利,但不能忽略的是,中国既然签署,它就是对中国有效的现行国际法规则,中国的历史性权利只有想办法融入、体现在现行规则中,才便于实现和保护。

  南海对于中国而言至关重要,这是事实,中国当然不能放弃对南海的主权要求,但是,中国在坚守南海时应该更多地寻找合乎国际法法理的证据,这样才能更有助各方围绕南海问题进行谈判得以取得进展。南海“九段线”变成“十段线”后菲、越等国的过度反应说明了南海问题的复杂性和各方沟通困难,但各方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各方都能利用国际海洋法,争取合法的海洋权益,就可以在国际法这个平台上进行相对有效沟通和交流,而不是像如今一般各执一词的“聋子间的对话”。

  当然,国际政治当前依然是实力政治,一些外部势力依然在干扰着南海问题相关方的沟通。但是如今的国际社会,较之百年前由列强支配的社会,已经产生了重大进步,其中一个鲜明的进步就是国际法对于各国基本权利的保护,对各国地位平等的认定,以及各国对国际法的接受。因此,认真地研究国际法,利用国际法,寻找合乎国际法法理的证据,来维护中国在南海的正当权利,并以中越北部湾划界为范例,寻求同相关国家解决南海问题之道,对南海问题僵局的突破、对相关国家在南海的擦枪走火的化解,具有更积极的意义。

  (本社特约评论员马逸群系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关系硕士研究生)
丫想说神马。
1L就不要整深绿色的背景吧,字体看不到啊
这逗比也是醉了,听不懂人话一样!外交部都说了中国主张在前,公约在后,南海问题是不能够用海洋法说事的!还一直重复“中国已经签署,要对其负责”跟前面的一样车轱辘话!
国际海洋法赋予签约国保留的权力,我们保留了,所以保留内的东西,我们自己说了算,也是符合国际法理的。
至于美国,自己都没批准国际海洋法,说个鸟符不符合国家法啊。美国人作为一个国家,号无礼义廉耻,无道之国,灭亡只是迟早的。
后面说的更搞笑了,还北部湾案例,北部湾和整个南海300万平方公里能比吗!以前中国对南海岛屿宣示主权的时候承认了,后来因为依仗地利抢占了大部分岛礁,现在中国要动真格把丫的挤出去,又要玩“合法性 公平”,你抢岛的时候没见你们这么文明,还是做好挨大棒的准备吧
深夜长文。有道理,但不十分赞同。任何事情,抛开国家利益或不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基本前提与目标的所谓理论阐释都是无力的。
前边的都是废话,倒是最后一段有点道理。


我们不能削足适履。权益绝不能受损。

我们不能削足适履。权益绝不能受损。
根据法不追溯原则 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能追溯1947年出台的九段线(原来是十一段线)
你们没看懂啊,人家只不过是说,一味强调历史,国际舆论上不赚便宜。最好是找到符合海洋法的大家都比较认可的理由。
没必要刻意拿那个法做花活,中方也是研究后表达立场。不要指责一味强调历史,就是要在意识形态不同且没有国际话语主导权的情况下,向国际社会表达清楚立场及依据,争取国际舆论的理解、认同与支持。
做学问不精还发表谬论等于祸国殃民
南海自古就是中国,猴子在我们无暇估顾及侵略,我们就要打回来。美帝自己都不签署海洋法没资格放屁。
我最讨厌说什么法理了,国际法是给没能力的小国准备的。
深夜长文。有道理,但不十分赞同。任何事情,抛开国家利益或不以维护国家利益为基本前提与目标的所谓理论阐 ...
9494,不知道拿国际法为自己争利的都是傻瓜
符合大流氓利益的才是国际法,要不就是草纸,海洋法人大可没批准!
南海是中国在二战后获得的红利。美国不承认的话,山姆必须退出西太平洋上的所有岛屿。英法更是要退出太平洋上的所有岛屿。尤其是高卢鸡投降德国,比常公还不如,没资格再占领岛屿。德日是战败国,无权说东道西。
是个人都来论一段南海问题,这南海没问题也成问题了。
此文章既没有分析历史,又没有分析国际法,只有一个劲地和稀泥,目的也就是让南海成问题。
这个太极打得太慢。
南海是中国在二战后获得的红利。美国不承认的话,山姆必须退出西太平洋上的所有岛屿。英法更是要退出太平洋 ...
狗屁红利,又不是日本割让赔偿给我们的
只是收复领土,1935的民国地图就已经标示了诸群岛,且
这货真是配得上大放厥词这四个字了,自己把自己忽悠残废了吧,他丫看美国打伊拉克的时候讲国际法了么???联合国都给了反对票,人家直接绕开联合国开战。这么有“法理依据”,这么尊重国际法的事情,人家老美怎么不觉得有问题呢??应该是这样“老子就是告诉你,老子也准备好洗衣粉了,南海老子要定了!”这才对。
南海是中国在二战后获得的红利。美国不承认的话,山姆必须退出西太平洋上的所有岛屿。英法更是要退出太平洋 ...
狗屁红利,又不是日本割让赔偿给我们的
只是收复领土,1930-1935的民国地图就已经标示了诸群岛,且《中法条约》《美西条约》都确认这些岛不属于猴子
我还想知道这个报社给这特约评论员多少钱??还研究生......这钱是不是太好赚了点,这种水平的文章我一天能写三篇
读书读傻了,写这么多废话浪费别人时间
看到“十段线”就来气,猴子们智商低就算了,南开大学国际关系学的研究生也都是不看地图,闭着眼研究的货么?只要看看中国以前出版的地图就可以发现,除了南海九段线,台湾以东本来就是有条线的。只是因为比例尺不同的缘故,大图里只有台湾和日本与那国岛之间、巴士海峡、菲律宾吕宋岛西北的三条线,而我们平时所说的九段线是指划定中国南海传统海域的断续线,即南海诸岛区域图里的九条线(巴士海峡至海南岛南部)。现在只是变成竖版地图,比例尺统一了,所有的线在一张图里显示出来而已,所以从来就不存在什么由九段线变成十段线之说。
从我懂事起本来就是十段线,什么时候多了一条?大家讲的是南海九段线,别在这混淆视听。
楼主把一个研究生的东西抄来干什么?因为他跟老周一个母校所以就跟老周一个水平吗?这回给你差评,物流水平严重下降
yfhqj 发表于 2014-12-10 13:01
从我懂事起本来就是十段线,什么时候多了一条?大家讲的是南海九段线,别在这混淆视听。
竖版地图上是十断线,跟台湾那条连上了,自己数数看
要清楚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不论是几段线,其定义只是南海地区中国所属岛屿的范围线,而不是领海基线。认为“南海是中国的”人要认清这一点,否则拿几段线当国界就成笑话了。南海是世界上最繁忙的运输区域,谁家国界内天天上成千上万条外国船随便横行?自己都觉得矛盾的理由就不要再自相矛盾下去。中国对外不界定清楚九段线是为了谈判中有利,国内人再不明白这个道理就很搞了。
山雨层云 发表于 2014-12-10 13:33
要清楚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是,不论是几段线,其定义只是南海地区中国所属岛屿的范围线,而不是领海基线。认为 ...
“南海地区中国所属岛屿的范围线”说不通。九段线有些部分离岛礁远了去,而且九段线每一段有自己的坐标,画到哪里不是以岛屿为基础,说大陆架都比说岛屿靠谱。

常公划线的时候这条线叫“U形线”,正式名称是“南海海上国界线”。地图标记用的线型除了分成几段外和陆地国界线是一模一样的。tg虽然现在不提“海上国界线”的事,但是官方也从来没说过是“岛屿范围线”。

华盛顿红军 发表于 2014-12-10 13:54
“南海地区中国所属岛屿的范围线”说不通。九段线有些部分离岛礁远了去,而且九段线每一段有自己的坐标, ...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关于领海的声明中规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宣布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这是不是官方的说法?九段线把大片公海画在里头,不是岛屿范围线还是领海范围线吗?
山雨层云 发表于 2014-12-10 14:32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其关于领海的声明中规定,领海宽度为12海里,并宣布此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 ...

现在说法是“历史性水域边界线”。

民国的说法是“海上国界线”。

“岛屿归属线”最初是某个外国砖家提出来的观点,被国内文章反复引用倒有意无意似乎成了“标准定义”。
华盛顿红军 发表于 2014-12-10 14:35
现在说法是“历史性水域边界线”。

民国的说法是“海上国界线”。
这个“历史性水域边界线”正是一个模糊概念,既不合国内法,又不合国际法,对内对外都说不通。谁都说自己的孩子好,但在通行的国际规则中必须讲得通理由,否则如何与邻国自处?

“岛屿归属线”是与实际、法理都符合的,当然是标准定义。国家测绘局2003年5月发布的《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将九段线称为“南海诸岛归属范围线”。这是不是官方的标准定义?
单方面画个断续线(国界线哪有不连续的?奇葩),然后自说自话“自古以来,无可争议”,想把邻国的专属经济区变成自己的,肯定是恃强凌弱。
就算周边邻国把所有岛屿都让给天朝,按照海洋法公约也只能把南海海域的十分之一划为EEZ,更何况委座当年的十一段线从来没被认可过。
回到原点,应该是先和菲越谈好岛屿归属划分,然后按照海洋法分割专属经济区。最后再谈自古以来的捕鱼权,谁敢说历史上只有天朝渔民在捕鱼,东南亚国家在此进行经济活动不也是”自古以来的无可争辩“的权利?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想学日本的坏榜样以武力损害弱国的主权,自然会遭到谴责。
最近怎么总是一群不懂国际法的专家教授在讲法啊,不是误人子弟吗?他们看懂看全国际法和中国加入的条件了吗?不求甚解。
山雨层云 发表于 2014-12-10 14:43
这个“历史性水域边界线”正是一个模糊概念,既不合国内法,又不合国际法,对内对外都说不通。谁都说自己 ...
国家测绘局什么时候能制定国内法了?你搞得清楚你自己举出的这个《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文件、法律地位如何?

而且《若干规定》本身就存在若干不严谨之处:“南海诸岛归属范围线”和“南海诸岛范围线”两个名词同时出现在一个规定中,而这两个词连字面意义都不一样;而且又把“南海诸岛归属范围线”归属于“国界线”这个范畴之下,本身就是在打马虎眼:国界线内的海域算什么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