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讨论』 中国应该立法禁止外国向台湾出售武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18 19:41:58
  自从美国与中国建立正常的国家关系以来,台湾问题一直是美国牵制中国的一枚砝码。当年美国虽然与中国签署了建交文件,但同时又在国内通过了所谓的《与台湾关系法》。美国的这个法律,实际上抵消了中美之间的三个公报,使两国之间关系的正式文件形同虚设。
  众所周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容忍外部势力将自己的国家加以分裂或肢解。记得当年法国总统蓬皮杜到加拿大去访问,当时正是加拿大北部省份奎北克闹独立的的时候,蓬皮杜刚下飞机就喊“自由的奎北克万岁”,结果蓬皮杜立马被加方请上刚降落的法方飞机,原路返回。
  时至今日,一、日本绝不可能放弃对北方四岛的领土要求,二、美国也绝不会将当年仅花数千万美圆从俄罗斯手中买来的阿拉斯加归还或高价反售给俄罗斯,更不可能让檀香山独立。
  那么,美国、日本有什么权利无耻地阻挠中国的统一!
  当今世界上,除了美国,有那一个国家敢明目张胆地向一个与其建交的国家暂时分离的省份的当局者提供大量武器,支持其长期与中央政府对抗?如果我们以支持反恐、维持当地治安为理由,向美国的阿拉斯加、檀香山的某些人们提供武器装备,你美国是否安然接受?
  本人强烈呼吁我国的中央政府:我们岂能长期容忍美国的公然挑衅,长期向台湾提供技术上越来越先进、数量上越来越庞大的武器装备的变态行经?!我国应该(也必须)立法,理直气壮地向全世界宣布:统一台湾是中国的最高国家利益,任何向台湾当局提供武器的国家均被视为是对中国的挑衅和宣战。中国有权以包括武力在内的任何手段阻止任何国家向台湾提供武器装备,有权对可疑的运输工具进行强制检查(美国当年就曾在印度洋强制登船对我国的外贸船只进行检查),并将向台湾当局提供武器装备的行为视为支持国家分裂的恐怖行为,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尊严。

  与此同时,我国应该将立法后的法律文本送联合国备案。
  《反国家分裂法》的通过宣示了我国维护国家统一的意志,使台湾一些政党看到了台独是死路一条,才促成了台湾一些政党相继访问大陆。我们有理由相信,立法禁止外国向台湾当局出售武器装备,必将进一步促进和平统一台湾的进程——尽量避免武力解决。
  我们不想与谁对抗,但外国(而且是与我国建交的国家)长期向台湾当局提供武器系统的反常现象必须结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7 18:54:44编辑过]
自从美国与中国建立正常的国家关系以来,台湾问题一直是美国牵制中国的一枚砝码。当年美国虽然与中国签署了建交文件,但同时又在国内通过了所谓的《与台湾关系法》。美国的这个法律,实际上抵消了中美之间的三个公报,使两国之间关系的正式文件形同虚设。
  众所周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容忍外部势力将自己的国家加以分裂或肢解。记得当年法国总统蓬皮杜到加拿大去访问,当时正是加拿大北部省份奎北克闹独立的的时候,蓬皮杜刚下飞机就喊“自由的奎北克万岁”,结果蓬皮杜立马被加方请上刚降落的法方飞机,原路返回。
  时至今日,一、日本绝不可能放弃对北方四岛的领土要求,二、美国也绝不会将当年仅花数千万美圆从俄罗斯手中买来的阿拉斯加归还或高价反售给俄罗斯,更不可能让檀香山独立。
  那么,美国、日本有什么权利无耻地阻挠中国的统一!
  当今世界上,除了美国,有那一个国家敢明目张胆地向一个与其建交的国家暂时分离的省份的当局者提供大量武器,支持其长期与中央政府对抗?如果我们以支持反恐、维持当地治安为理由,向美国的阿拉斯加、檀香山的某些人们提供武器装备,你美国是否安然接受?
  本人强烈呼吁我国的中央政府:我们岂能长期容忍美国的公然挑衅,长期向台湾提供技术上越来越先进、数量上越来越庞大的武器装备的变态行经?!我国应该(也必须)立法,理直气壮地向全世界宣布:统一台湾是中国的最高国家利益,任何向台湾当局提供武器的国家均被视为是对中国的挑衅和宣战。中国有权以包括武力在内的任何手段阻止任何国家向台湾提供武器装备,有权对可疑的运输工具进行强制检查(美国当年就曾在印度洋强制登船对我国的外贸船只进行检查),并将向台湾当局提供武器装备的行为视为支持国家分裂的恐怖行为,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尊严。

  与此同时,我国应该将立法后的法律文本送联合国备案。
  《反国家分裂法》的通过宣示了我国维护国家统一的意志,使台湾一些政党看到了台独是死路一条,才促成了台湾一些政党相继访问大陆。我们有理由相信,立法禁止外国向台湾当局出售武器装备,必将进一步促进和平统一台湾的进程——尽量避免武力解决。
  我们不想与谁对抗,但外国(而且是与我国建交的国家)长期向台湾当局提供武器系统的反常现象必须结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7 18:54:44编辑过]
有道理,对所有向台湾运送武器的舰只,我们应没收,或者直接击沉!
楼主那叫自讨没趣,或者叫自取其辱.
若是中国的实力胜过美国百倍,你这么干当然没问题,你的国内法就是国际法~~~
可现在是偶们不如美国,这样做徒增笑柄~~~~~更加说明中国的所谓法不值一钱,闹的我们灰头土脸~~~~~~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至于道是什么,并仅仅不取决于理论的完美,更多的取决于嗓门的大小,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也~~~~~
有道理,无能力!
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实力问题
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