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人人影视与射手网:司马昭之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3 20:22:20
世(zhong)界(guo)互(ju)联(yu)网大会正在召开,著名的互联网大佬们聚集在一个无法登陆脸书和推特的镇子里探讨着互联网的未来。在一个女博士拥抱了李彦宏之后不久,人人影视被关闭了。短暂的回光返照之后,人人影视正式宣布正在清理资源,随后,中国最著名的字幕网站射手网也发布了“断舍离”的告别辞。相比于那场宏大叙事的互联网大会和与会大佬,其实,真正的中国互联网使用者们更关心这两个网站的命运。

人人影视关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这可能是引发恐慌最严重的一次。不久前,人人官微曾发部过一条消息称,11月底会删除掉所有没有版权合作的电影资源,但仍会继续制作字幕。但很快,这条消息就被人人影视自己删掉了。发布这条消息是为了回应美国电影协会点名批评中国迅雷和人人影视网站侵犯版权的行为。

有关版权的争论已经太久了,但是从未像现在这样混乱不清。前互联网时代,版权毫无争议的存在,且以一种毫无争议的形式被认可。这种知识产权的认定模式曾天然代表了正义与道德立场。但互联网迅速改变了这一切。传播方式的本质性变化,稀释了版权拥有者的权利坚固程度。但现实的改变并没有同时改变人的意识,也没能迅速创造出另一种盈利模式,这些具有滞后性,需要时间去适应和摸索,所以直到现在,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争论仍然以“前互联网时代”的标准被讨论,困在商业、道德、法律、国际条约之间纠缠不清。这是一段注定的过渡期。

很显然,这次关站引发的壮观抗议已经说明,古典的版权观念早已无法适应如今互联网时代的现状,但新的盈利模式似乎永远触不可及。观众注定热爱唾手可得的、大规模的免费内容,互联网的分享特性又使得这一切变得似乎无法管控。内容出产者只能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用道德化的训诫和某些前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条文维护自己日益丧失的利益。

相比于视频内容创作者,音乐圈的人们醒悟得更早一些,或者说是因为他们被摧毁得更快一些,这倒逼他们寻找了另外的出路。在与免费分享模式近乎悲壮而无用地反抗之后,音乐人终于彻底醒悟。如今,他们把作品免费发布在网络上,让作品成为广告,然后用演出和增值服务,或者第三方付费的方式为自己盈利。但影视创作者们仍然困在前互联网时代的黄金时代里,用顾影自怜的表情追忆往昔。

其实,电影公司的人都搞错了。互联网的免费分享模式并没有带来盗版,反而摧毁了真正的盗版生意。前互联网时代,影视作品的传播需要实体介质,录像带或者光盘,但这造就了一个盗版产业链,因为无论如何,这些实体都需要产生成本,进而关乎利润。但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实体被解构了,影视内容变成了一组符码,可以无限复制,免费分享。从本质上讲,这让盗版生意彻底丧失了生存的基础。

如今的电影变成了一种打时间差的游戏。上映档期的很短一段时间内可以赢得票房,然后就无法阻止互联网上的传播。电影院只能为人们提供残存的仪式感、社交功能和视听震撼效果,除此之外再无价值。就是说,我们必须接受这个事实,分析一下互联网到底改变了哪些东西,进而选择适者生存的新方式。而不是宁愿抱残守缺痛斥利益流逝,也不愿认真分析新模式中的盈利可能性。版权仍然存在,权利仍需要被尊重,它并非处于法外之地,但版权模式和盈利模式深刻的改变了。换句话说,互联网让版权真的回归到创作者手中,而不是被垄断在由大资本操纵的集团公司中。从已经探索出新模式的音乐领域看,网络摧毁了唱片公司,但解放了音乐人,让更小众的音乐得以用粘性聚合本来分散的受众,让更大众的音乐人可以更直接地获得利润。创作者和受众始终站在同一战壕,他们互相需要,唯一跳脚的是抬高了成本又架设门槛的资本公司和审查组织。

互联网的存在基础就是不断摧毁传播阻碍,降低传播成本。对于用户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近乎互联网的终极目标,你不去适应,就是对于互联网时代的反动。即使你需要别人付费购买内容,你也无法阻止那些人们分享内容。这就相当于,你购买了一本书,你把它借给十个人,在前互联网时代中,作为一个实体,一本书和十本书本质上讲是不一样的,你出借了,一仍然是一。而如今你购买了一部电影,或者说一组符码,然后我借给十个人看,1分裂成了10,互联网时代,1可以无成本地复制成1亿,分享给全世界。而这个过程中,我不从中盈利,这本质上讲与前互联网时代借书是同样性质,这又如何违反法律?但如果,一个商业网站利用某些内容为自己盈利,那么网站理应付费。用户免费使用内容,网站得到注意力和流量,换得广告,谁受益谁付费。但这和用户间的免费分享不是一回事。无论如何,你阻挡不了人们分享的权力。影音产品如此,翻译的字幕更如是。我得到了一份免费分享而来的外文资料,我不贩售、不出租,用自己的智识翻译成母语,再开放我的硬盘分享给同好者,如果这触犯法律,那么互联网的内容几乎要被清空。

如今,对于互联网侵犯版权的声讨,更多的停留在对于改变的恐惧和道德主义的裁决之中,很少有人愿意承认已经势不可挡的新方向。著名分享网站海盗湾多次被关闭又重新开放,就足以让人们看到两种力量的纠缠。至今,海盗湾仍然存在着。甚至,他们逐渐成为了一种政治力量。

影视内容一定能找到另一种盈利模式,无论是第三方平台的付费还是其他,甚至制片方可以与演员签全经纪约,当电影和剧集让演员成名,他们的代言和增值盈利可以与片方分成,等等。但寻找新盈利模式的前提,首先是必须接受互联网世界的现实,接纳全球化,无门槛,免费的趋势。

当然,世界是一回事,中国是另一回事。

原本,按照当下的形势发展下去,随着新型盈利模式的探索,中国可以直接与这种模式对接,甚至有可能贡献某些模式。其实,很长时间以内,中国已经这样做了,各大网站购买国外剧集,邀请主演访华,参与综艺节目,接受访问,代言产品,某种程度上已经能看出新盈利模式的端倪。但即使各大网站主动自我阉割过的剧集,广电总局仍然不会袖手旁观。这个纯洁的组织不允许中国人看到任何未经审查的、可能污染思想的内容。他们扮演着严父慈母的结合体角色,梦想着将中国人孩童化。所以,在短暂的放任之后,管控的惯性加之这种行为所带来的潜在的寻租可能,审查毫无悬念地开始介入。中国与世界同步的又一次尝试,可以成为世界一部分的尝试就这样被阻断了。而当国外某些组织义正言辞地以“前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法规为借口提醒中国官方注意的时候,中国某些部门就开始利用这个理由为自己的管控寻找到合法性,但实际上,他们关心的是什么,谁都清楚。在这个混乱的转型期,两种意识形态因为不同的目的,却达成了共识,共构了共同的结果。但问题来了,总有一天,主流电影界会想明白,当他们服从互联网精神,免费或者低价出售片源供全世界分享的时候,中国人仍然无法参与进去。因为在中国和世界终结横亘着一个怪异的组织。

其实,影迷的哀嚎只是表态。只要互联网不被彻底阻断,这些内容资源就永远会自由流通。无论美国电影协会还是中国广电总局,他们都得面对现实,永远闭上眼睛让自己沉浸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的世界里,假装仍然可以用古老的版权模式和审查方法阻碍传播,最终你们会发现,真正毁了电影业的是你们自己。

固有的版权模式并没有让真正的创作者利益最大化,而是让大资本强行垄断着版权,互联网的分享模式不但解放了受众而且同样可以解放创造者,以后,他们甚至可以不再依附于大公司,可以直接与受众交互。当然,这一切都在摸索,但趋势已经明朗。

“一个人人倒下去,千万个人人站起来。”这是每一次人人影视被暂时关闭之后,影迷们互相打气的口号。无数个种子漂浮在互联网的时空中,等待被随时捕捉,并再次被分享,有无数块硬盘自愿向公众敞开,提供着自由的信息交互可能。这是一个早已去中心化的时代,你砸碎一个固体的时候,每一块碎片都会被重新赋予生命,从而变成更多的有机体。这让垄断者焦躁,无论这垄断者来自于资本还是政治。总有一天,电影界会像现在的音乐圈一样,选择一条对互联网顺畅对接的途径,那天再回望现在的时候,不知道他们会发出怎样的慨叹。

稿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杨时旸http://www.qiaoxun.org/archive/357/118007.html世(zhong)界(guo)互(ju)联(yu)网大会正在召开,著名的互联网大佬们聚集在一个无法登陆脸书和推特的镇子里探讨着互联网的未来。在一个女博士拥抱了李彦宏之后不久,人人影视被关闭了。短暂的回光返照之后,人人影视正式宣布正在清理资源,随后,中国最著名的字幕网站射手网也发布了“断舍离”的告别辞。相比于那场宏大叙事的互联网大会和与会大佬,其实,真正的中国互联网使用者们更关心这两个网站的命运。

人人影视关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这可能是引发恐慌最严重的一次。不久前,人人官微曾发部过一条消息称,11月底会删除掉所有没有版权合作的电影资源,但仍会继续制作字幕。但很快,这条消息就被人人影视自己删掉了。发布这条消息是为了回应美国电影协会点名批评中国迅雷和人人影视网站侵犯版权的行为。

有关版权的争论已经太久了,但是从未像现在这样混乱不清。前互联网时代,版权毫无争议的存在,且以一种毫无争议的形式被认可。这种知识产权的认定模式曾天然代表了正义与道德立场。但互联网迅速改变了这一切。传播方式的本质性变化,稀释了版权拥有者的权利坚固程度。但现实的改变并没有同时改变人的意识,也没能迅速创造出另一种盈利模式,这些具有滞后性,需要时间去适应和摸索,所以直到现在,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争论仍然以“前互联网时代”的标准被讨论,困在商业、道德、法律、国际条约之间纠缠不清。这是一段注定的过渡期。

很显然,这次关站引发的壮观抗议已经说明,古典的版权观念早已无法适应如今互联网时代的现状,但新的盈利模式似乎永远触不可及。观众注定热爱唾手可得的、大规模的免费内容,互联网的分享特性又使得这一切变得似乎无法管控。内容出产者只能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用道德化的训诫和某些前互联网时代的法律条文维护自己日益丧失的利益。

相比于视频内容创作者,音乐圈的人们醒悟得更早一些,或者说是因为他们被摧毁得更快一些,这倒逼他们寻找了另外的出路。在与免费分享模式近乎悲壮而无用地反抗之后,音乐人终于彻底醒悟。如今,他们把作品免费发布在网络上,让作品成为广告,然后用演出和增值服务,或者第三方付费的方式为自己盈利。但影视创作者们仍然困在前互联网时代的黄金时代里,用顾影自怜的表情追忆往昔。

其实,电影公司的人都搞错了。互联网的免费分享模式并没有带来盗版,反而摧毁了真正的盗版生意。前互联网时代,影视作品的传播需要实体介质,录像带或者光盘,但这造就了一个盗版产业链,因为无论如何,这些实体都需要产生成本,进而关乎利润。但互联网改变了这一切,实体被解构了,影视内容变成了一组符码,可以无限复制,免费分享。从本质上讲,这让盗版生意彻底丧失了生存的基础。

如今的电影变成了一种打时间差的游戏。上映档期的很短一段时间内可以赢得票房,然后就无法阻止互联网上的传播。电影院只能为人们提供残存的仪式感、社交功能和视听震撼效果,除此之外再无价值。就是说,我们必须接受这个事实,分析一下互联网到底改变了哪些东西,进而选择适者生存的新方式。而不是宁愿抱残守缺痛斥利益流逝,也不愿认真分析新模式中的盈利可能性。版权仍然存在,权利仍需要被尊重,它并非处于法外之地,但版权模式和盈利模式深刻的改变了。换句话说,互联网让版权真的回归到创作者手中,而不是被垄断在由大资本操纵的集团公司中。从已经探索出新模式的音乐领域看,网络摧毁了唱片公司,但解放了音乐人,让更小众的音乐得以用粘性聚合本来分散的受众,让更大众的音乐人可以更直接地获得利润。创作者和受众始终站在同一战壕,他们互相需要,唯一跳脚的是抬高了成本又架设门槛的资本公司和审查组织。

互联网的存在基础就是不断摧毁传播阻碍,降低传播成本。对于用户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近乎互联网的终极目标,你不去适应,就是对于互联网时代的反动。即使你需要别人付费购买内容,你也无法阻止那些人们分享内容。这就相当于,你购买了一本书,你把它借给十个人,在前互联网时代中,作为一个实体,一本书和十本书本质上讲是不一样的,你出借了,一仍然是一。而如今你购买了一部电影,或者说一组符码,然后我借给十个人看,1分裂成了10,互联网时代,1可以无成本地复制成1亿,分享给全世界。而这个过程中,我不从中盈利,这本质上讲与前互联网时代借书是同样性质,这又如何违反法律?但如果,一个商业网站利用某些内容为自己盈利,那么网站理应付费。用户免费使用内容,网站得到注意力和流量,换得广告,谁受益谁付费。但这和用户间的免费分享不是一回事。无论如何,你阻挡不了人们分享的权力。影音产品如此,翻译的字幕更如是。我得到了一份免费分享而来的外文资料,我不贩售、不出租,用自己的智识翻译成母语,再开放我的硬盘分享给同好者,如果这触犯法律,那么互联网的内容几乎要被清空。

如今,对于互联网侵犯版权的声讨,更多的停留在对于改变的恐惧和道德主义的裁决之中,很少有人愿意承认已经势不可挡的新方向。著名分享网站海盗湾多次被关闭又重新开放,就足以让人们看到两种力量的纠缠。至今,海盗湾仍然存在着。甚至,他们逐渐成为了一种政治力量。

影视内容一定能找到另一种盈利模式,无论是第三方平台的付费还是其他,甚至制片方可以与演员签全经纪约,当电影和剧集让演员成名,他们的代言和增值盈利可以与片方分成,等等。但寻找新盈利模式的前提,首先是必须接受互联网世界的现实,接纳全球化,无门槛,免费的趋势。

当然,世界是一回事,中国是另一回事。

原本,按照当下的形势发展下去,随着新型盈利模式的探索,中国可以直接与这种模式对接,甚至有可能贡献某些模式。其实,很长时间以内,中国已经这样做了,各大网站购买国外剧集,邀请主演访华,参与综艺节目,接受访问,代言产品,某种程度上已经能看出新盈利模式的端倪。但即使各大网站主动自我阉割过的剧集,广电总局仍然不会袖手旁观。这个纯洁的组织不允许中国人看到任何未经审查的、可能污染思想的内容。他们扮演着严父慈母的结合体角色,梦想着将中国人孩童化。所以,在短暂的放任之后,管控的惯性加之这种行为所带来的潜在的寻租可能,审查毫无悬念地开始介入。中国与世界同步的又一次尝试,可以成为世界一部分的尝试就这样被阻断了。而当国外某些组织义正言辞地以“前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法规为借口提醒中国官方注意的时候,中国某些部门就开始利用这个理由为自己的管控寻找到合法性,但实际上,他们关心的是什么,谁都清楚。在这个混乱的转型期,两种意识形态因为不同的目的,却达成了共识,共构了共同的结果。但问题来了,总有一天,主流电影界会想明白,当他们服从互联网精神,免费或者低价出售片源供全世界分享的时候,中国人仍然无法参与进去。因为在中国和世界终结横亘着一个怪异的组织。

其实,影迷的哀嚎只是表态。只要互联网不被彻底阻断,这些内容资源就永远会自由流通。无论美国电影协会还是中国广电总局,他们都得面对现实,永远闭上眼睛让自己沉浸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的世界里,假装仍然可以用古老的版权模式和审查方法阻碍传播,最终你们会发现,真正毁了电影业的是你们自己。

固有的版权模式并没有让真正的创作者利益最大化,而是让大资本强行垄断着版权,互联网的分享模式不但解放了受众而且同样可以解放创造者,以后,他们甚至可以不再依附于大公司,可以直接与受众交互。当然,这一切都在摸索,但趋势已经明朗。

“一个人人倒下去,千万个人人站起来。”这是每一次人人影视被暂时关闭之后,影迷们互相打气的口号。无数个种子漂浮在互联网的时空中,等待被随时捕捉,并再次被分享,有无数块硬盘自愿向公众敞开,提供着自由的信息交互可能。这是一个早已去中心化的时代,你砸碎一个固体的时候,每一块碎片都会被重新赋予生命,从而变成更多的有机体。这让垄断者焦躁,无论这垄断者来自于资本还是政治。总有一天,电影界会像现在的音乐圈一样,选择一条对互联网顺畅对接的途径,那天再回望现在的时候,不知道他们会发出怎样的慨叹。

稿源:中国新闻周刊,作者:杨时旸http://www.qiaoxun.org/archive/357/118007.html


所以说某局的办事能力非常值得怀疑。 身为政府部门,干的事完全不得民心。要审查也要换个温和的方式,这样强势介入过于暴力。
明显是对上负责,对利益集团负责,而不是重点对下的民众负责。 现在网民不爽,某局也似乎不拉拢民众,不做思想工作,完全把自己放在对立面。
中国现在要改革的部门,某局就是急需处理的典型。

所以说某局的办事能力非常值得怀疑。 身为政府部门,干的事完全不得民心。要审查也要换个温和的方式,这样强势介入过于暴力。
明显是对上负责,对利益集团负责,而不是重点对下的民众负责。 现在网民不爽,某局也似乎不拉拢民众,不做思想工作,完全把自己放在对立面。
中国现在要改革的部门,某局就是急需处理的典型。


明明看盗版,居然还看出正义感,
最后竟然由人人关站硬是牵强附会扯到电影审查的话题上然后狠喷了一通广电,好像不喷广电就体现不了自己的道德制高点一样,
这文章,也是醉了。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明明看盗版,居然还看出正义感,
最后竟然由人人关站硬是牵强附会扯到电影审查的话题上然后狠喷了一通广电,好像不喷广电就体现不了自己的道德制高点一样,
这文章,也是醉了。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MARX 发表于 2014-11-25 20:45
所以说某局的办事能力非常值得怀疑。 身为政府部门,干的事完全不得民心。要审查也要换个温和的方式,这样 ...
zxb的智商下限在哪里谁也找不到,而且人家也不在乎向大家展示自己有多脑残。问题在于这是执行中央的政策啊,你可以说千金买马屁是包子被zxb坑了,可是尊孔呢?所以啊,人家根本不在意p民怎么想,说不定圣眷正隆呢。
又一个看盗版看出正义感觉的高达上人士  那些买了正版版权的媒体网站看到你这么义愤填膺会咋想  
西门吸血 发表于 2014-11-25 20:56
明明看盗版,居然还看出正义感,
最后竟然由人人关站硬是牵强附会扯到电影审查的话题上然后狠喷了一通广电 ...
著作权案是自诉案,也就是只有版权所有人提起主张,法院才会受理,广电局是错位行政

而如今你购买了一部电影,或者说一组符码,然后我借给十个人看,1分裂成了10,互联网时代,1可以无成本地复制成1亿,分享给全世界。而这个过程中,我不从中盈利,这本质上讲与前互联网时代借书是同样性质,这又如何违反法律?但如果,一个商业网站利用某些内容为自己盈利,那么网站理应付费。用户免费使用内容,网站得到注意力和流量,换得广告,谁受益谁付费。但这和用户间的免费分享不是一回事。无论如何,你阻挡不了人们分享的权力。影音产品如此,翻译的字幕更如是。我得到了一份免费分享而来的外文资料,我不贩售、不出租,用自己的智识翻译成母语,再开放我的硬盘分享给同好者,如果这触犯法律,那么互联网的内容几乎要被清空。

至于这一段,完全就是扯蛋+强词夺理,
有几个电影下载站不需要广告收入,纯靠用户捐赠能活下来?
或者这么说吧,有几个电影网站没广告?
哪怕就按作者自己的逻辑,大部分电影网站都得死。
扯什么用户免费分享,
有几个“外文资料”是所谓的“免费分享”来的?
有几个字幕组不是拿国外的盗版片源再加工?
影片才上映不久,DVD都没发行,各种枪版甚至高清就出来了,
甚至人家影片还做好还没公开上映,就已经盗版出来到处传播,甚至做成DVD卖,比如《X战警:金刚狼》,
不是盗版是什么?
盗版是盗版,分享是分享,这两者能混为一谈?
而如今你购买了一部电影,或者说一组符码,然后我借给十个人看,1分裂成了10,互联网时代,1可以无成本地复制成1亿,分享给全世界。而这个过程中,我不从中盈利,这本质上讲与前互联网时代借书是同样性质,这又如何违反法律?但如果,一个商业网站利用某些内容为自己盈利,那么网站理应付费。用户免费使用内容,网站得到注意力和流量,换得广告,谁受益谁付费。但这和用户间的免费分享不是一回事。无论如何,你阻挡不了人们分享的权力。影音产品如此,翻译的字幕更如是。我得到了一份免费分享而来的外文资料,我不贩售、不出租,用自己的智识翻译成母语,再开放我的硬盘分享给同好者,如果这触犯法律,那么互联网的内容几乎要被清空。

至于这一段,完全就是扯蛋+强词夺理,
有几个电影下载站不需要广告收入,纯靠用户捐赠能活下来?
或者这么说吧,有几个电影网站没广告?
哪怕就按作者自己的逻辑,大部分电影网站都得死。
扯什么用户免费分享,
有几个“外文资料”是所谓的“免费分享”来的?
有几个字幕组不是拿国外的盗版片源再加工?
影片才上映不久,DVD都没发行,各种枪版甚至高清就出来了,
甚至人家影片还做好还没公开上映,就已经盗版出来到处传播,甚至做成DVD卖,比如《X战警:金刚狼》,
不是盗版是什么?
盗版是盗版,分享是分享,这两者能混为一谈?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11-25 21:08
著作权案是自诉案,也就是只有版权所有人提起主张,法院才会受理,广电局是错位行政

奇了怪了,美国电影协会点名警告人人影视,人人影视迫不得已关站,这关广电什么事?不喷广电不舒服斯基?
西门吸血 发表于 2014-11-25 21:19
奇了怪了,美国电影协会点名警告人人影视,人人影视迫不得已关站,这关广电什么事?不喷广电不舒服斯基 ...
侵权是法律问题,美国电影协会以版权所有人起诉了人人影视吗,没有,那么广电作为非版权所有人无权封闭人人影视,广电是越位,版权案为自干诉案件,只有版权所有人才能提出主张,如果没有,则不存在法律问题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11-25 21:23
侵权是法律问题,美国电影协会以版权所有人起诉了人人影视吗,没有,那么广电作为非版权所有人无权封闭人 ...
我一直没明白,明明是人人影视自己关的,屎盆子为毛非要扣广电头上?
人人这种被美国指明盗版的就不说了
这些字幕组有一个有翻译权吗?
楼主和作者舔着大脸想说“因为这是网络,所以盗版有理”?
看来盗版光盘产业又要兴起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人人这种被美国指明盗版的就不说了

---------请楼上提供证据!
说了版权案是“自诉”案件,楼上懂法不?
大佬韩 发表于 2014-11-25 21:31
人人这种被美国指明盗版的就不说了
这些字幕组有一个有翻译权吗?
楼主和作者舔着大脸想说“因为这是网络 ...
还有一点搞笑的是,丫最后居然喷中国网络自我封闭,不与世界接轨,然后扯到喷广电的话题上,
全世界再也找不出比中国网络上电视电影资源更丰富的地方了吧???
拿版权说事逼人人关站的似乎恰好是外国吧?
有这么颠倒黑白的吗?
西门吸血 发表于 2014-11-25 21:26
我一直没明白,明明是人人影视自己关的,屎盆子为毛非要扣广电头上?
PConline 资讯】11月24日消息,在国内最大的中文字幕网站射手网关闭之前,人人影视就宣布将暂时关站,以对内容进行清理。而据最新消息,人人影视网站目前已有5台服务器被查封,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查封其他字幕组和海外影视资源站。
希望有地下翻译组织继续工作。会有吗?
lcgzzhy 发表于 2014-11-25 21:48
希望有地下翻译组织继续工作。会有吗?
我想这不是个问题,网络无极限
叫地地不灵 发表于 2014-11-25 21:37
人人这种被美国指明盗版的就不说了

---------请楼上提供证据!
美国电影协会点名全球盗版网站,人人、迅雷上榜
http://news.mtime.com/2014/10/28/1533258.html
著作权案是自诉案,也就是只有版权所有人提起主张,法院才会受理,广电局是错位行政
上了美国的黑名单,还不干紧关。
不一样的爱国者 发表于 2014-11-25 22:03
上了美国的黑名单,还不干紧关。
上了美国的黑名单,中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吧
叫地地不灵 发表于 2014-11-25 21:37
人人这种被美国指明盗版的就不说了

---------请楼上提供证据!
1、违反了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什么时候“行政处罚”需要“自诉”了?小朋友你懂法不?
作为日文动漫字幕组和游戏汉化组的一员
我是为了分享我们享受的乐趣而无偿工作
哪个傻逼要是给我们扣什么政治言论自由的帽子,不管是左还是右
我都只有一个字,滚
滚去看你们政治正确的民主自由片或者抗日神剧去

别把我们卷入这种可笑的斗争
上了美国的黑名单,中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吧
人家拿这个来说事,大环境这样,政府机关都在搞软件正版化,盗版长期来说只有转地下了,只要不出头没人管。
大佬韩 发表于 2014-11-25 22:05
什么时候“行政处罚”需要“自诉”了?小朋友你懂法不?
自诉就是民不告官不究,你懂吗你
rcoolduck 发表于 2014-11-25 22:06
作为日文动漫字幕组和游戏汉化组的一员
我是为了分享我们享受的乐趣而无偿工作
哪个傻逼要是给我们扣什么 ...
好,我们不谈“政治”和“自由”
请问,你知道什么叫做“翻译权”吗
违法有理~人怎么可以这么无耻?

不尊重知识产权,中国就永远不会有好莱坞。
作为日文动漫字幕组和游戏汉化组的一员
我是为了分享我们享受的乐趣而无偿工作
哪个傻逼要是给我们扣什么 ...
呵呵,如果动漫和游戏的作者和版权所有者反对呢?你们是不是要说,为了更广大人的利益,你们就牺牲牺牲吧~
大佬韩 发表于 2014-11-25 22:09
好,我们不谈“政治”和“自由”
请问,你知道什么叫做“翻译权”吗
《著作权法》规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其中包括四个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十二个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字幕组翻译字幕相当于对原作品进行了演绎,有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翻译权的。当然,法定也有针对翻译的两种合理使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情况,分别是: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字幕组对原作品的翻译显然不属于上述两种合理使用的情况。而且电影中的剧本作者享有单独的著作权,所以有可能同时构成对制片方和剧本作者的侵权。

另一种合理使用的情况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字幕中经常出现的类似“本字幕仅供学习交流用”的声明,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说非官方字幕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无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不侵犯其著作权。
今天看新闻腾讯和HBO合作转播HBO的电视剧和电影,看来腾讯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细蓉云吞面 发表于 2014-11-25 22:20
今天看新闻腾讯和HBO合作转播HBO的电视剧和电影,看来腾讯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腾讯搜狐等几大网站都获得了境外电视剧的播出权,他们联手将个人小网站除掉很正常,否则根本没有盈利的可能。

现实派 发表于 2014-11-25 22:12
呵呵,如果动漫和游戏的作者和版权所有者反对呢?你们是不是要说,为了更广大人的利益,你们就牺牲牺牲吧 ...


收到版权方书面通知我们会进行处理

另外,我们不提供任何资源本身的下载

另外,我一直认为字幕组和汉化是游走在灰色地带的
作为版权持有方,字幕组和汉化组实际上是免费广告
没有汉化和字幕,很多优秀作品根本不会在国内普及更别谈后续版权交易了

所以可以看到,这次倒下的,人人是因为其提供片源,这是严重侵犯版权人权益的
在我们组织内部也是严格禁止的,我们坚持只发布汉化

射手网倒下的原因更复杂,我认为核心关键是2个
第一,射手网的靶子太大,作为字幕集散中心
          购买了版权的商业运营方肯定希望除之而后快
          以国内观众的素质,一个影片没有字幕大概会少99%的观众
第二,射手网即使收入少,也是一个商业化的盈利组织,这是条红线

对于我们来说,禁止谋利是建立十年来的共识,运行经费全部来源于组员个人捐赠
具体哪个组我就不透露了
现实派 发表于 2014-11-25 22:12
呵呵,如果动漫和游戏的作者和版权所有者反对呢?你们是不是要说,为了更广大人的利益,你们就牺牲牺牲吧 ...


收到版权方书面通知我们会进行处理

另外,我们不提供任何资源本身的下载

另外,我一直认为字幕组和汉化是游走在灰色地带的
作为版权持有方,字幕组和汉化组实际上是免费广告
没有汉化和字幕,很多优秀作品根本不会在国内普及更别谈后续版权交易了

所以可以看到,这次倒下的,人人是因为其提供片源,这是严重侵犯版权人权益的
在我们组织内部也是严格禁止的,我们坚持只发布汉化

射手网倒下的原因更复杂,我认为核心关键是2个
第一,射手网的靶子太大,作为字幕集散中心
          购买了版权的商业运营方肯定希望除之而后快
          以国内观众的素质,一个影片没有字幕大概会少99%的观众
第二,射手网即使收入少,也是一个商业化的盈利组织,这是条红线

对于我们来说,禁止谋利是建立十年来的共识,运行经费全部来源于组员个人捐赠
具体哪个组我就不透露了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11-25 22:08
自诉就是民不告官不究,你懂吗你
公安部门处行政处罚什么时候需要“自诉”,麻烦“懂”的你给科普一下好不好?
知识产权案情节轻微,是“自诉”不假,可惜后面还有个后缀:“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你看到了木有?
你懂吗你


红卫兵们来说总局为啥吧正规有版权和许可证的优酷 pptv之类视频软件在电视盒子上禁播了呢 广电一禁电视盒子广电有线立马涨价以前有100快档次的现在只有200多的就包含那几个台还不能点播回看  估计买盒子的都在骂娘吧。 是为广大人民的利益 还是为广电有线的利益呢

红卫兵们来说总局为啥吧正规有版权和许可证的优酷 pptv之类视频软件在电视盒子上禁播了呢 广电一禁电视盒子广电有线立马涨价以前有100快档次的现在只有200多的就包含那几个台还不能点播回看  估计买盒子的都在骂娘吧。 是为广大人民的利益 还是为广电有线的利益呢
红袖添香夜读书 发表于 2014-11-25 22:18
《著作权法》规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其中包括四个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 ...
发布上网提供公共下载,这已经是事实上的“传播”了,真的还符合“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吗?

大佬韩 发表于 2014-11-25 22:37
发布上网提供公共下载,这已经是事实上的“传播”了,真的还符合“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吗?


只要没有商业目的

知道人字幕组为什么要坚持无偿么?
大佬韩 发表于 2014-11-25 22:37
发布上网提供公共下载,这已经是事实上的“传播”了,真的还符合“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吗?


只要没有商业目的

知道人字幕组为什么要坚持无偿么?
广电总局人家有法律有政策规范和约束,键盘党自然什么都不用管了。抵御外来快餐文化侵略,强盛中华文化,没什么不好。现在每部美剧都有同性,枪击,吸毒,偷窃,离婚,坐牢,背叛,偷窃。。。。等等因素。
明明看盗版,居然还看出正义感,
最后竟然由人人关站硬是牵强附会扯到电影审查的话题上然后狠喷了一通广电 ...
可是先不让播的是买了版权的,现在想花钱买能买到吗?根本不是什么版权,是资本和政治

红袖添香夜读书 发表于 2014-11-25 22:41
只要没有商业目的

知道人字幕组为什么要坚持无偿么?


知识产权案,尤其是音像制品,看的是你是否损害版权所有方的利益,非法所得不是必要条件,只会影响犯罪和处罚级别
即便没有非法所得,依然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公安依旧有权开出相应处罚
有非法所得,10万以上就不是民事责任,而是刑事责任了。“知道人字幕组为什么要坚持无偿么?”{:soso_e141:}
红袖添香夜读书 发表于 2014-11-25 22:41
只要没有商业目的

知道人字幕组为什么要坚持无偿么?


知识产权案,尤其是音像制品,看的是你是否损害版权所有方的利益,非法所得不是必要条件,只会影响犯罪和处罚级别
即便没有非法所得,依然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公安依旧有权开出相应处罚
有非法所得,10万以上就不是民事责任,而是刑事责任了。“知道人字幕组为什么要坚持无偿么?”{:soso_e141:}
大佬韩 发表于 2014-11-25 23:05
知识产权案,尤其是音像制品,看的是你是否损害版权所有方的利益,非法所得不是必要条件,只会影响犯罪和 ...
倒下的都是盈利的,你反证一下?

红袖添香夜读书 发表于 2014-11-25 23:10
倒下的都是盈利的,你反证一下?


不需要“反证”,因为规定就是这么写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是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六个字滴
之前不查,偷笑就好了,查了还理直气壮,这就不对了
红袖添香夜读书 发表于 2014-11-25 23:10
倒下的都是盈利的,你反证一下?


不需要“反证”,因为规定就是这么写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是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六个字滴
之前不查,偷笑就好了,查了还理直气壮,这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