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处级“裸官”涉贪污受贿近4亿 幻想判缓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9 00:24:59
白云农工商公司系列案追踪
  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为广州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
  今早9时30分,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元的52岁“裸官”张新华步入广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庭,张新华被控在担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下称“白云农工商公司”)经理一职期间,共贪污2.84多亿元,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检方指控张新华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此前,广州市检察院曾披露,该案是广州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以张新华为首,目前以行贿、受贿罪名立案侦查的人员有18人,已起诉涉嫌行贿受贿人员12人。
  [庭审]
  对检方认定的贪污有异议
  今早庭审时,张新华对检方认定的贪污和受贿数额有异议,但对于具体数额是多少也不是非常确定。而对于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张新华表示,成立私营公司是因为担心国有资产被拍卖,为了安置员工,于是成立私营公司,用领导私人持股的方式托管国有资产。张新华承认,改制前曾报上级机关审批,然而上级机关的批复是国有公司不能参股私营公司,也就是否定了国有公司改制。
  [案情]
  转移鲸吞2.84亿国资
  据检方指控,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张新华在担任白云农工商公司经理(正处级)、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有林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负责管理公司所属及下属公司资产物业的职务之便,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国有资产有房产、厂房、果园和土地,遍及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甚至香港九龙尖沙咀也有一套房产涉及其中。
  而广田公司则是张新华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主持成立的,名义上该公司由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监管,实则由张新华个人实际控制。
  2006年,张新华擅自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并与广田公司合并,使上述国有资产全部私有化。而张新华将原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的部分管理层人员也拉入了新成立的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并让这些人员在新雨田公司占有相应股份。其中,张新华在新雨田公司占有25.4%的股份,折合人民币7200余万元。经评估,张新华涉嫌贪污的这些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多亿元。
  贿款曾为弟弟还赌债
  此外,张新华还涉嫌受贿犯罪,其利用职务之便,在多处地块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高达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并全部占为己有。1998年,张新华在与广州鸿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江某灿开发恒华阁项目过程中,收受其贿送的港币30万元,用于为其弟张新发偿还赌债。
  2004年至2011年间,张新华在负责转让地块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过程中,曾为广州宏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润越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龙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方便并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三家公司行贿人贿送的人民币1550万元、港币208万元以及人民币5130万元。
  此外,在2003年至2013年的十年间,张新华将白云农工商公司下属公司资产处理的风险代理交给广州诺臣律师事务所承接,期间多次收受律师杨悦宏(杨月红)以过节费名义贿送的人民币400万元。
  系列案19人已被公诉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介绍,目前,广州市已对该系列案提起公诉17件19人,其中起诉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被告人12人,包括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福来,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等人。起诉涉嫌行贿犯罪的被告人7人,包括梁达华、何泽明、游德武等人。此外,另有一名涉案被告人被移送至东莞审查起诉。
  [内情]
  身陷囹圄幻想判缓刑
  今年6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定期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裸官的腐败可能更疯狂,而张新华就是代表之一。6日后,广州市检察院在白云农工商系统贪腐案件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张新华为正处级干部,没有儿子,仅有一女,其妻已经跟他离婚,并于几年前移居境外。“从目前的材料看,张新华的妻子和女儿都在国外,但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们参与了作案。”检方的起诉书显示,今年52岁的张新华文化程度仅为中专,为广州白云区人,这样一起涉案数额骇人听闻的案件,作案时间跨度竟长达15年,最终是如何案发的?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对此介绍,群众对张新华的有关行径多次举报后,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导致案发。由广州市纪委和广州市检察院联合介入,查办了此案。2013年9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广东省检察院批捕。
  一个处级干部,怎么有这么大胆子?对于这个问题,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曾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作案手段隐蔽,二是从我们的侦查接触当中,我们也感觉他(张新华)的法律意识并不强,侦查人员反映,张新华自己认为他这么大数额并不是一件很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觉得他有机会判缓刑出来。” http://news.sohu.com/20140822/n403664299.shtml?adsid=1白云农工商公司系列案追踪
  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为广州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
  今早9时30分,涉嫌贪污受贿近4亿元的52岁“裸官”张新华步入广州市中级法院的法庭,张新华被控在担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下称“白云农工商公司”)经理一职期间,共贪污2.84多亿元,受贿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检方指控张新华涉嫌贪污罪和受贿罪,应数罪并罚。此前,广州市检察院曾披露,该案是广州迄今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以张新华为首,目前以行贿、受贿罪名立案侦查的人员有18人,已起诉涉嫌行贿受贿人员12人。
  [庭审]
  对检方认定的贪污有异议
  今早庭审时,张新华对检方认定的贪污和受贿数额有异议,但对于具体数额是多少也不是非常确定。而对于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张新华表示,成立私营公司是因为担心国有资产被拍卖,为了安置员工,于是成立私营公司,用领导私人持股的方式托管国有资产。张新华承认,改制前曾报上级机关审批,然而上级机关的批复是国有公司不能参股私营公司,也就是否定了国有公司改制。
  [案情]
  转移鲸吞2.84亿国资
  据检方指控,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张新华在担任白云农工商公司经理(正处级)、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有林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负责管理公司所属及下属公司资产物业的职务之便,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国有资产有房产、厂房、果园和土地,遍及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甚至香港九龙尖沙咀也有一套房产涉及其中。
  而广田公司则是张新华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主持成立的,名义上该公司由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监管,实则由张新华个人实际控制。
  2006年,张新华擅自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并与广田公司合并,使上述国有资产全部私有化。而张新华将原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的部分管理层人员也拉入了新成立的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并让这些人员在新雨田公司占有相应股份。其中,张新华在新雨田公司占有25.4%的股份,折合人民币7200余万元。经评估,张新华涉嫌贪污的这些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多亿元。
  贿款曾为弟弟还赌债
  此外,张新华还涉嫌受贿犯罪,其利用职务之便,在多处地块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高达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并全部占为己有。1998年,张新华在与广州鸿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江某灿开发恒华阁项目过程中,收受其贿送的港币30万元,用于为其弟张新发偿还赌债。
  2004年至2011年间,张新华在负责转让地块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过程中,曾为广州宏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润越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龙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方便并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三家公司行贿人贿送的人民币1550万元、港币208万元以及人民币5130万元。
  此外,在2003年至2013年的十年间,张新华将白云农工商公司下属公司资产处理的风险代理交给广州诺臣律师事务所承接,期间多次收受律师杨悦宏(杨月红)以过节费名义贿送的人民币400万元。
  系列案19人已被公诉
  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介绍,目前,广州市已对该系列案提起公诉17件19人,其中起诉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被告人12人,包括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福来,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等人。起诉涉嫌行贿犯罪的被告人7人,包括梁达华、何泽明、游德武等人。此外,另有一名涉案被告人被移送至东莞审查起诉。
  [内情]
  身陷囹圄幻想判缓刑
  今年6月20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定期新闻发布会,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裸官的腐败可能更疯狂,而张新华就是代表之一。6日后,广州市检察院在白云农工商系统贪腐案件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张新华为正处级干部,没有儿子,仅有一女,其妻已经跟他离婚,并于几年前移居境外。“从目前的材料看,张新华的妻子和女儿都在国外,但也没有证据显示她们参与了作案。”检方的起诉书显示,今年52岁的张新华文化程度仅为中专,为广州白云区人,这样一起涉案数额骇人听闻的案件,作案时间跨度竟长达15年,最终是如何案发的?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对此介绍,群众对张新华的有关行径多次举报后,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导致案发。由广州市纪委和广州市检察院联合介入,查办了此案。2013年9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被广东省检察院批捕。
  一个处级干部,怎么有这么大胆子?对于这个问题,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曾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作案手段隐蔽,二是从我们的侦查接触当中,我们也感觉他(张新华)的法律意识并不强,侦查人员反映,张新华自己认为他这么大数额并不是一件很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觉得他有机会判缓刑出来。” http://news.sohu.com/20140822/n403664299.shtml?adsid=1
当官的没个几千上亿,还好意思说???
男的,谁管是不是处。
能揪出一串来。
从审级,评估到法律意见书。
mmmmmmm 发表于 2014-8-22 14:51
能揪出一串来。
从审级,评估到法律意见书。
一串,太客气了吧,是一窝一窝滴
“一个处级干部,怎么有这么大胆子?对于这个问题,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曾分析,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作案手段隐蔽,二是从我们的侦查接触当中,我们也感觉他(张新华)的法律意识并不强,侦查人员反映,张新华自己认为他这么大数额并不是一件很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觉得他有机会判缓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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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作案手段隐蔽”,呵呵,正常人都能看出那完全就是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居然还说他作案手段隐蔽?

“我们也感觉他(张新华)的法律意识并不强”,妻女早早就安排到国外了,后路早就安排好,人家不需要把法律意识提升到法学家那样的高度,只需要知道如何破解法律制裁即可。